谢邀,个人认为也有这个可能。
首先,立宪不一定就是民主,宪政和民主没关系。德日和沙俄也是宪政,不过是实君立宪。
但是明朝如果反推,确实可能产生“限制君权”的需求,但是个人觉得这种需求未必光彩。
“士绅”是用来形容“地主”的,而地主从秦朝开始,就只是资产主,而不是封建主。
中国从秦开始,叫“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这句话里面是没有提“阶级属性”,它不叫“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因为严格来说,中国古代是“资产阶级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这里的主要问题就是:
中国古代的地主,是拥有地方治权封建主?还是只拥有土地产权的资产主?
他们是贵族领主?还是资产阶级?
假如这一个县的土地都是你的,你有没有拥有本县的治理权?
答案是,没有,治理权在朝廷派遣的知县或者县令手上,地主只是资产主。
中国1919-1949年的革命叫“新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本质是什么?——无产阶级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
为什么?因为革命的主力是“农民”,革命后的农民分到了土地,成为了自耕农,土地是资产,自耕农是资产阶级中的“自给自足”的小资产阶级。
同样地,富农、地主、大地主,本质都是资产阶级。
中国自秦以来,土地已经变成了可以私有的资产,可以自由地交易流转,这本身就是资本主义属性的。
中国古代的“土地兼并”,实际上就是资本兼并过程,只是这个资本存在的主体是土地而已。
这个过程中有一部分人的土地被兼并,他们从自耕农变成佃户、雇农,从小资产阶级跌落成无产阶级。地主和雇农、佃户的矛盾,本质上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
讲完了这个,我们再看明朝。
明朝末年的问题是什么?
地主们、东南的大商贾们,通过兼并,掌握了国家的绝大部分资产,但是承担的赋税却很轻。
自耕农们,掌握的资产极少,却承担着国家的大部分赋税,于是大量的自耕农破产变成贫农、甚至雇农。这时候,地主和大商贾们则低价抄底,买走了原属于自耕农们的土地,进一步加剧了土地兼并。
这些地主和大商贾,本身又是明朝的官僚们,明朝中央任何试图向他们收税的行为,都被他们给推回去了。
因为明朝自身的体制,无力改变畸形的兼并状态,于是底层人民发动了起义,来纠正这种畸形的错误。
这个时候,就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在起义的压力之下,地主商贾向朝廷让步,通过让渡利益增强明朝朝廷的实力,成功平息起义。这样,虽然还是明朝,但税收和分配制度相比于起义前,仍然出现了改善,不那么畸形了,当然这种改善是不完全不彻底的。
另外一种,是明朝地主商贾不肯向朝廷让渡利益,那么明朝就无法平息起义,起义军推翻明朝,以武力向旧既得利益阶层血腥征税,这种情况下改善就是完全且彻底的。
我们说的第一种情况,就是题主说的“明朝成功反推”的情况,它和立宪没什么关系,但是反推完之后,这些士绅们确实会产生“重新向朝廷夺权”的需求。
这种情况下,确实有机会产生架空皇帝,甚至取消皇帝的可能,变成“权臣摄政”或者“士绅共和”,这个过程中为了寻找代替皇帝,或者取消皇帝的理论依据,确实有可能产生“宪法”这种东西。
但这肯定不能长久啊,重新向朝廷夺权之后,兼并又会进一步恶化。那么再下一次,农民又起义,推翻这些“共和士绅”。
那为了否定士绅,起义军肯定会把“皇帝”这个职位又请回来。新的皇权,为了限制资产阶级的无序扩张,就可能进一步细化“宪法”,将国家的税收权力明确化之类的。
当然,这已经不可能了。因为明朝的这群大地主+大商人+官僚愚蠢和贪婪到了一个极点,他们大踏步地选了我们刚刚说的第二种情况,抱着自己的钱一起下地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