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没有任何证据,但是请重申林生斌的案子吧。
尽管所有的怀疑都是过度解读和没有任何根据的猜测,但是请判林生斌死刑吧。
我们自认为我们掌握了正义,因此我们要围殴林生斌这条落入阴沟的野狗。
尽管没有证据,但请判林生斌死刑。 https://www.zhihu.com/video/1396414376983785473因为签了信托协议,而且是自愿签的,所以刑事上找不毛病。这只能民事上,合同纠纷上的问题。
律师没有采取强迫,诈骗,等非法手段要求赵总签订信托协议,委托其管理股份转让。这个信托协议是赵总资源和律师王某欠的。而在签订信托协议的时候,也还没有发生王某预谋转移他人股份的情况。
所以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赵总错误的信任了王某,错误的给与了王某过多的权利。而王某时候利用这一点,没有履行合同的约定,把股份转移给了他人。所以这还是合同纠纷范畴的案件。
而且公司注册地在国外,是加勒比法庭受理的案件,咱们也无法用我国的法律来探讨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