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很多回答持一种奇特的态度。他们认为是靠头痛粉里的咖啡因来让顾客成瘾。
要知道,一杯250毫升的红茶或绿茶,咖啡因平均含量都超过30毫克。哪怕吃完米线,摄入10倍,也不过是喝两杯400毫升的咖啡。
我个人倾向于老板的无知。道听途说这个粉能让人上瘾。
另外,从镇痛来说,同时服用阿斯匹林和对乙酰氨基酚,没必要,副总用也更大。这类特殊的药,还是很多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发明且流行的。
在食物中非法添加罂粟壳(粉),我还能理解,毕竟是纯天然植物,也有做调料的历史习俗,解放前的偏远农村地区就专门用来炖鸡、炖肉。但在食物中非法添加“头痛粉”,我就真的不能理解,也看不出能起到什么用。
【为了使熬制的牛肉汤延长保质期】
这种污辱智商的理由估计老板自己都不相信。
【让食物味道更香更鲜】
这大概就是老板的真实想法,虽然这是添加罂粟壳(粉)的广告词,且涉嫌夸大虚假宣传,但不妨碍有人愿意相信。
【让顾客吃了上瘾(咖啡因)】
别开玩笑,直接滥用头痛粉都需要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才有可能上瘾。头痛粉里的咖啡因含量约相当于一杯浓茶或半杯咖啡里的含量,添加到食物汤料,含量还会进一步稀释,上瘾真的很难。
当然,不管怎么说,添加到食物里,肯定是违法行为,跟添加罂粟壳(粉)一样,都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4条来判罚: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
案例:
2019年6月14日,湖北省恩施巴东县业主李某铺在经营夜市期间,为吸引顾客,增加收入,多次从某药房购买药品阿咖酚散(俗称“头痛粉”),将其掺入店内麻辣烫底料中供顾客食用。上述期间,李某铺销售麻辣烫共计人民币12358元。
最终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巴东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追缴李某铺违法所得人民币12358元上缴国库[2]。
我查一下,在食物中添加“头痛粉”的案例并不多,好像也就是近几年才有的事,绝大多数都是添加罂粟壳(粉)。不用太担心吃了含有“头痛粉”食物会对身体造成很大影响,还是那句老话,不能脱离剂量谈毒性。
“头痛粉”[3]药品名阿咖酚散,外观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主要成分是阿司匹林(230mg)、对乙酰基酚(126mg)和咖啡因(30mg或50mg),老一辈用得较多,由于价格便宜,在他们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算是家庭常备的消炎、止痛和退烧的“万能药”。
阿司匹林:拜耳公司的明星产品,医药史上三大经典药物之一,至今仍是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普通解热、镇痛、抗风湿、抗炎药和抗血小板聚集的药物成分。
对乙酰氨基酚:药理作用与阿司匹林相似,但抗炎作用较弱,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及阻断痛觉神经末梢的冲动而产生镇痛作用。解热是通过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产生周围血管扩张,通过增加皮肤的血流、出汗及热散失而起作用。在头痛粉里主要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不耐受或不适于应用阿司匹林的患者(水痘、血友病以及其他出血性疾病等)。
咖啡因:这个应该不用过多介绍,一种中枢神经兴奋剂,生活中的茶、饮料都含有,临床上用于治疗神经衰弱和昏迷复苏。在头痛粉中主要起到的功效是收缩脑血管,减轻其搏动的幅度,与解热镇痛药配伍,能增加镇痛效果。
虽然“头痛粉”很廉价,也确实可以消炎、止痛和退烧,但副作用也很明显:
1、物质匮乏的年代,药物选择不多,老一辈有个病痛或是不舒服,就吃“头痛粉”,久而久之就产生了依赖性和耐药性,导致越吃越多停不下来,进一步影响到身体健康
2、以往医生在接诊消化道出血的老人,都会问他们是不是有长期服用“头痛粉”,这是因为阿司匹林成分对于胃肠黏膜有损伤,大量服用会诱发胃溃疡胃出血。
3、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头痛粉会摄入过量的对乙酰氨基酚对肝脏的伤害比较高,服药输液后部分患者还可能出现右上腹不适或触痛感。
现在“头痛粉”很少见了,除了是因为安全性较差外,也因为药物的可选择性也多了,以及人们的看病意识也提高了,有疼痛或是不舒服,会先去医院做检查,尽可能找到根源,而不是通过止痛药扛过去。
我估计这哥们是在哪里听了小道消息就往汤里加这玩意。
因为原来据说,有贩售毒品、软性毒品的往里面掺这玩意。
而且这玩意便宜。
但是单看配料表的话,就这玩意要成瘾,如果是一天一包只怕要长期喝才有成瘾性。
要是一次下个五六包,应该也吃的出来吧。
来咯,咱曾经也是卖药的,头痛粉可再熟悉不过了。
先来看头痛粉的简介。[1]
头痛粉,也叫阿咖酚散,适应症为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每包含阿司匹林230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咖啡因30毫克。
不良反应:
1. 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 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禁忌: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咖啡因为中枢兴奋药,能增强上列药物的解热镇痛作用。
阿咖酚散很便宜,但是现在也不怎么卖了。毕竟里面含有咖啡因,而且现在有更多更安全的药可替代。
阿咖酚散即便是医生开了,也会建议不得连续服用超过三天。阿咖酚散能不能延长保质期我不知道,但是能成瘾我是一清二楚。
头疼粉能不能防腐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食用防腐剂比头疼粉要便宜得多,而且天天使用,始终热腾腾的牛肉汤根本就不需要防腐。
可以肯定地说,加头疼粉就是想让食客上瘾。
有人可能要说,这体现了人性的恶,某些人太坏了,得把这些人千刀万剐。但是我不认为人性恶,也不是这些人太坏,这些人干坏事完全是不良的经济制度造成的,与这些人无关。
我是个制度决定论者,我认为人类社会的一切社会现象都是经济制度造成的,什么样的经济制度就要产生什么社会现象,好经济制度会产生好现象,坏经济制度会产生坏现象。往牛肉汤里加头疼粉,往牛奶里加三聚氰胺,都是坏经济制度造成的。
私有制市场经济,让人人都想赚钱,想多赚钱,想高利润,就是坏制度,也就会产生各种坏现象。
假如饭店的领导和员工都拿国家工资,饭店赚钱不赚钱都和他们无关,饭店就不会想多卖饭,也就不会加头疼粉。
假如牛奶厂的领导和员工都拿国家工资,牛奶厂赚钱不赚钱都和他们无关,他们就不会往牛奶里加三聚氰胺。
假如医院的领导和员工的工资都是国家发,医院赚钱不赚钱都和他们无关,他们就不会过度医疗。
假如制药厂领导和员工工资都是国家发,制药厂赚钱不赚钱都和他们无关,他们就不会为了卖药向医院行贿。
但是我们现在的制度是,企业老板没有工资,赚钱归自己,企业利润多老板的收入就多。还美其名曰能提高积极性,效率高。
所以,每个老板都想多赚钱,那么每个老板也就都想坑蒙拐骗。无奸不商,无商不奸。
有人可能要说,我不信就没有一个良心商家。有,确实有良心商家,不过他们早都破产了。
越是诚信喊得响,就越说明没有诚信。补啥缺啥。
这样的不良制度下,惩罚个人没有用,惩罚了三聚氰胺,还有头疼粉;抓了张三,还有李四。病根是制度,不是人性。
但是很多人一边痛恨这些恶劣现象,一边又拼命保护这个坏制度,好像他们非常好,非常关心老百姓的样子,其实这些人是最坏的,一边猛打苍蝇,一边拼命保护粪坑。
左人就是要填上粪坑,右人就是要保护粪坑,还要扩大和深化粪坑。
有人可能要问,你说的好制度是工资都由国家发,国家哪来那么多钱?
公有制就能做到。前三十年的公有制计划经济,全国成千上万企业的工资都是国家统一发的,还从不拖欠,没有一个讨薪的。
这篇从适用法律上来解释一下。
火锅,或者米线汤,或者其它食品相关最常听到的是添加罂粟壳。
罂粟壳是毒品的范畴。因为罂粟壳里面含有罂粟碱、吗啡等阿片类成份。
阿咖酚散,适应症为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阿咖酚散是复方制剂。
通常每包含阿司匹林230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咖啡因30毫克。
上面三种物质,前两种是很常见的感冒药成份。
咖啡因更常见。注意咖啡因属于毒品的范畴。
时常报道的添加罂粟壳,罂粟粉乃至此次添加头痛粉,包括直接添加安钠咖,可口可乐精(含咖啡因)。
不按照涉毒11条条款处罚。
而是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相关的法条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咖啡因是毒品,但是广泛的存在食品与药品中。
比如可口可乐里面就有咖啡因与苯甲酸钠的成份。这玩意就是兽药。
安钠咖可以给种猪催情。配种的公猪注射安钠咖后,会追着母猪交配。
因此农村有时候直接注射可口可乐给种猪,用以催情。
咖啡因属于毒品的范畴,是法定的毒品成份。但是可口可乐肯定不能认定为毒品。
我们日常都会摄入咖啡因,比如咖啡里、茶里面都含有咖啡因。每天的摄入咖啡因的量不能超过400毫克。
可乐、咖啡、茶都有一定的成瘾性,有咖啡因引起的因素。
继续破防中T_T
如果说3.15告诉我们,大的食品企业也可能会严重的食品污染存在。甚至有些人说「你们天天提倡就餐和买东西选大品牌,你看大品牌不是一样出事情吗?」
那么这个新闻则告诉我们,个体餐饮和小食品作坊的食品安全意识更是低的吓人,总是能搞出我们意想不到的“新花样”。
牛肉汤中添加头痛粉,典型的「非法添加物」,和当年“苏丹红”,“三聚氰胺”类似。
现在已知的是,这种成分作为药品存在副作用(胃肠道反应,严重的甚至有肝肾损伤)和禁忌人群(比如孕妇乳母,血友病)。
老板每次在牛肉汤中「添加的量」和「添加频率」到底是多少....我们根本不得而知。
另外,大家都在报道咖啡因的成瘾性,认为它和当年的“罂粟壳”一样。
不过我是觉得,在未知老板添加剂量前,并不能确认牛肉汤中的咖啡因一定有成瘾性。
不过,依然不影响这件事的恶劣程度。
原报道中写到,红塔区检察院遂以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提起公诉,按照刑法来看来,估计要判刑(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欢迎指正)。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一旦这个老板被判处有期徒刑,这辈子也不可能做食品和餐饮了(也请他别做了)。
《食品安全法》第135条,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市场上阿咖酚散,基本都是以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乙酰水杨酸)和咖啡因为主要成分。
药品领域我不是很了解,该药品主要是用于发热和镇痛,还有,老板加的是“头痛粉”,不是片剂,大概是这种:
至于副作用,比较常见的是恶心、呕吐和腹痛以及胃肠道反应。另外就是孕妇、乳母、血友病等禁用..
这种成分的风险和健康一目了然,关键点就在于「老板添加的剂量」是多少,以及「添加的频率」是多高
我们不得而知,只能庆幸食客去他们家吃的频率别太高....
我查了下,阿司匹林可能是有防腐作用(比如在栽培领域,乙酰水杨酸会分解成醋酸和水杨酸),但老板说“用来防腐”明显就是借口。要真是为了防腐,对他来说反正是乱来,不如加点防腐剂好了(不是).
报道中提到咖啡因作为中枢神经兴奋性,可能具成瘾性,并且推断这个老板用这个药物来制造“成瘾性”,进而吸引食客,有点当年“罂粟壳”的味道啊....
但是我还是觉得,老板利用药物中咖啡因吸引食客成瘾这个说法,有点站不住脚(牵强)...
人类中,经常使用高水平的咖啡因会导致戒断症状,例如焦虑、头痛、疲劳和易怒。但是我们通常认为成人400mg的咖啡因摄入是安全的,孕妇乳母最好减少到200mg以下。而维基百科上给到的咖啡成瘾量的表述是:每天至少100mg的咖啡因[1]可能会有「戒断」反应。
但是,阿咖酚散中的咖啡因剂量,和对乙酰氨基酚和阿司匹林的剂量相比,并不高(药物每片才30mg)。并且,如果这个头疼粉放了很多,一起撒到一锅汤里,分到一碗牛肉粉的量也有限,并且也不一定每个人都会把汤喝完.....
当然如果真的撒的特别多,当我没说
但我理由相信,这个老板是认为”这个药物有成瘾性,所以才添加的”,要不然实在想不出任何添加的理由。
开头我说过:
如果说3.15告诉我们,大的食品企业也可能会严重的食品污染存在,那么这个新闻则告诉我们,个体餐饮和小食品作坊的食品安全意识更是低的吓人,总是能搞出我们意想不到的“新花样”。
我们建议大家选大品牌,连锁店,不是因为我们收了钱,也不是因为我们能拍着胸脯保证他们没有任何安全风险...
我们考虑的是,大企业的违法成本是远高于个体户,一方面是严格的管理规范,更是因为,品牌公信力不是一点点违法带来的经济受益能撬动的。
说的难听点,只有违法带来的经济受益足够高,大企业可能才愿意懂点歪脑筋,但是小作坊几乎没有违法成本,只要有蝇头小利可能就愿意违法。
这才是本质区别。
最后,食品安全还值得信任吗?
“已经在谷底了,怎么走都是向上”(加个梗..)
我觉得值得(个人意见,勿杠),食品安全水平其实一直在提高,只不过我们的意识可能跑的比水平快一点。
暗合国人心态:能贪是一种能力,而清廉是一种迂腐。法治与规则则只是御下的工具——被其束缚之人自然比不上操弄规则的人。
至于说工作能力,一个格格不入的人能身居高位,能力上怎么可能反而不如行贿上去的贪官?但是舆论要这么去引导,只能说现在的社会,普遍认为贪污不可治,只能尽量“为我所用”,一厢情愿罢了。
看到这篇回答,回想起二十多年的点点滴滴,谢老姐不杀之恩
9月21日,美国总统拜登在和英国首相约翰逊的会面中,突然毫无预兆的要求记者清场,而在那段现场的视频中,似乎有一记者问了一句:“Did he shit?”(“他是不是拉了?”),而旁边的另一位记者回道:"I have no idea,hope the microphone got it。"(“我也不知道,但愿麦克录到了。”)
这段视频流出之后,全世界的舆论场都炸了锅,人们纷纷怀疑,已经是80高龄的拜登,是否在这样严肃的场合,一个不小心,拉在了裤子里,所以才会突然要求清场,而现场的记者是闻到了味道或者听到了声音,才会有此一问。
这个看似荒谬的猜测,却意外的流传极广,以至于向来标榜言论自由的外网都开始大量封杀此类帖文,而美国官方也很快出来辟谣说清场跟总统拜登的身体情况无关,只是出于政治和外交因素,两位领导人必须密谈。
但网民们可不管这么多,美国政府越是删帖和澄清,他们就越是对拜登的“脱粪”深信不疑,传言越传越是有板有眼,之前俄罗斯总统普京的那句“祝他身体健康”也被拉出来反复分析,进一步佐证了拜登的“失禁症状”。
这个曾经代表着“战无不胜,众望所归”的超级大国和世界第一强国,居然以如此不体面的方式迎来了舆论的毁灭性打击,这让许多美国的敌人和反对者都大为诧异。
然而,冷静下来思考,我们会发现,这其中疑点颇多,因为在那段广为流传的视频中,第一位记者在提出疑似脱粪的疑问之后,另一位记者给她的回复是“我希望麦克风录了下来”,如果真的是拉裤子这种事情,被麦克风录下来的可能性实在太小,还不如说希望摄像头拍到了。
即便退一万步,认定确实是拜登没有控制住大小便,但其实他作为一个80岁的老人,出现这种情况也并不稀奇,衰老并不是罪恶,也不至于为此如此残酷的嘲笑一位老人。
因此,拜登如今的被群嘲,可以说只是美国国力衰退的一个缩影,无论拜登是否真的大小便失禁,但他作为美国总统,领导着这个衰退的美国一路火花带闪电的跌下了神坛,曾经的荣耀必然会一道一道全部化作孽力反馈回他的身上。
简而言之就是,如果美国今日没有从阿富汗撤军,新冠也已经完全被控制,那么拜登就是拉的到处都是,也依然会有人跪舔说他这就像廉颇“一饭三遗矢”,是有大将之风,可当美国撤出阿富汗,新冠病死七十万之后,哪怕他这位总统日日正襟危坐,我们也总会怀疑,他屁股底下,是不是粘着什么不雅的东西。
这,就是今日的世界,就是美国从“谁也打不过”到“谁也打不过”之后,所必须要面对的残酷现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