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语。
女孩子在这个世界上太危险,遇到事情,先跳车。是警察都是吃干饭的,还是大白天的中国已经危险到了坐个网约车,感觉有危险,打个报警电话或者连开个窗子喊人救命都不行了?中国已经危险到如此地步了吗????就我所知,在警察没啥大用处的澳洲,抢劫都不太敢于光天化日抢。
我不明白。有事情找警察,这应该是连幼儿园的小孩子都懂的事吧。
而且满嘴谎话的“受害人”,不断发酵女性案件的一群人,恰恰是会让很多人觉得“受害人有罪”,因为大众已经没法再轻易相信所谓“受害人”的一面之词了。你真以为你说了那些谎话,别人不会发现吗?
与其如此发酵,撒谎,倒不如报个警。我相信不论是救命还是解决问题,报警比你在社交媒体上撒谎发酵要迅速有效的多。
在这个语言已经是武器的时代,请不要做一些,说一些伤害别人又伤害自己的事情。因为不是所有人都会理智的了解到事情的全部之后再去评论。
从不思考自己行为的后果,从不会想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真的希望这位司机可以去起诉她。
让那些别有用心,以及喜欢在网络上表现自己无比正义的人,看看,你打出的每一个字,都会成为呈堂证供。你要为你说出的,发出的每一个字负责。
至于那些说男性都是野兽,女孩子出门一定要带刀,等等的挑起性别对立的女拳们,建议你回家跟你的爹说说,把你在社交媒体上的睿智发言,给你爹看看,我相信,不出十分钟,你爹应该在ICU等待治疗。
女拳BISS。
PS:一些女性如果是真的为了女权为了平权,请不要去打拳,因为女拳在现在这个时代,绝对是维护女性权益的最大阻碍之一。
作为一个曾经的快车司机,我真的非常惊讶。
我以前开过快车,不过因为不想再开了,我把快车账号注销了。
不过,我现在还开顺风车。我待的城市我太熟悉了。
知乎曾有个话题,为啥出租车现在赚不到钱了?
以我所在城市为例,之前出租车行业是垄断性的,因为运力严重不足,是卖方市场。
所以出租车各种漫天要价、载客拒载等等
自从网约车加入之后,因为市场上的运力大大增加,导致变成了买方市场。
我现在快车账号注销了,只能以顺风车为例,我有14单差评。
那些差评怎么来的?
我惹乘客不高兴了。
比如,有的乘客把我的车弄脏了,比如,有的抽烟把我的内饰烫个洞。。。
还有的,就是乘客说我绕路。
其实压根不是我绕路,乘客自以为熟悉道路,非要我走工地穿过去,而我怕扎破轮胎不肯走。
所以,发生了争执,然后彼此给了差评。
我找客服申诉过,客服告诉我,他会联系乘客,如果乘客同意撤销差评,则可以取消,如果乘客
不同意取消,差评无法取消。
所以,这些差评只能永久保留。
这些差评对我是有严重影响的。
因为,现在本市是严重的买方市场,所以,乘客发单之后很快就会被司机抢掉。
如果乘客看到司机有差评,经常会取消订单,导致司机刚启程,订单就被取消了。
当然,我没碰到客服找我说乘客要求取消差评的。
也确实,乘客不担心差评,反正我接单是不管乘客有没有差评的。
我开车不是为了图爽的,是为了赚钱的。
关于绕路,顺风车跟快车的规则是不同的。
顺风车的价钱是固定的,无论司机是否绕路,价钱都不会增加。
顺风车司机的义务仅仅是把乘客送到目的地,无论是否绕路,无论花多长时间。
所以,乘客对于司机绕路的指责,平台不予支持。
当然,乘客有给差评的权利。
所以,
即便我有绕路(抄近道)的权利,除非乘客乘客同意,或者迫不得已,否则我按照平台规划的路线走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走,因为,我不想差评。
(我说的迫不得已,比如怕扎破轮胎,乘客说扎破轮胎算他的千万别信,真扎破了,他会说你技术不好,眼神不好等等)
注意,快车的规则不是这样的。
快车下单时的价格是预估的,如果司机绕路了,会导致实际乘车费用增加,这部分费用,在行程结束后由乘客支付。
所以,快车的规则是,根据网络平台规划线路或者乘客意愿选择路线;
本质上,快车的乘客跟司机是甲方乙方的关系。
乙方向甲方采购一根木棒,乙方不能用一个铁棒来代替。
木棒好还是铁棒好跟乙方五个。
乘客为车辆行走的每一米(按照计价公式)付钱,哪怕乘客要求你绕着城市转三圈,你也得照办。
当然,我开快车的时候也经常不按照平台规划路线行驶,那都是是征得了乘客的同意的。
平台规划路线,乘客(认可)路线,二者必居其一。
所以,我个人很不期望乘客是女性,因为女性乘客经常特别挑剔、不通融。
实际上,《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也有根据网络平台规划线路或者乘客意愿选择路线的规定。
我不关心女生是否恐惧,我又不是女生爹妈,女生恐惧不恐惧,关我啥事?
整个行程都有录音录像,你爱跳不跳,我不关心。
我只按照法定义务提供服务而已,你别给我差评就行。
官方调查组公告中提到:
“行驶到第一个路口时,司机张某法未按导航行驶,导航提示偏航,经乘客高某提醒后,司机掉头并按照导航线路行驶”
“当行驶到第二个路口时”
“导航提示偏航,乘客高某再次提醒司机,司机表示没开错,继续按新路线行驶。”
甲方买一根木棒,乙方寄了一根铁棒,并且拒绝甲方退货,然后有精神疾病的甲方用这根铁棒自杀了。
我是做乙方的,我不关心甲方的的自杀,我就是看不懂乙方的行为。
是铁棒好还是木棒好,关乙方啥事?
在这个时代,恶意陷害撒谎造谣中伤他人的成本真的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低了
我污蔑你,让你饱受舆论折磨、受到处罚、丢掉工作,只需一句话
你要想自证清白,真真是比登天还难
哦?什么?确实有证据可以证明清白?
那没事了,不好意思事情我记不清了,我给你道个歉吧,我先走了再见
还有一件事
如果是在网上发布了一件事情,其中包含了大量虚假的却能引起民愤让大家愤怒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司机未报警,司机在明知道把脚伸出车外时仍继续开车,司机一路上一直试图搭讪,司机面对停车的呼声不理人等等等等
最终激起民愤被大量转发,导致司机名誉受损,被各种网络暴力,这个女的真的就一点责任没有?
当今互联网最泛滥的是什么?
大多数网友,仅仅停留在口头阶段的正义感与道德感。
你以为我要借此抨击乌合之众?
不不不,我觉得这个还是ok的,停留在口头的正义与道德,总比大家连口头的正义感都没有要强得多。
践行到生活里的见义勇为,属于带有风险的美德,那个我们不能当对普通人的要求,甚至还得提醒大家先注意自身安全。
只是这种正义感和道德感,会带来的直接现象就是:“阴谋论”的市场会随之无限扩大。
所以该女子这种“受迫害”的编造,一定会有人买单认可。
类似的情况太多,随便举个去年谈的。
此类情况屡见不鲜的核心原因,在于编造者往往不会受到处罚。
然而我们的刑法和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对于网络捏造事实诽谤,是有明确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具体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新司法解释具体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这种涉及全网的头条新闻,知乎阅读量都以百万计,点击浏览远远不止5000次了吧?算得上情节严重了吧?
需要注意说明,诽谤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就是说,如果没人追究,在没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前提下,这事会不了了之……
问题问:类似情况下,司机和乘客该怎么做才对?
很简单,建议被诽谤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直接起诉。
让捏造事实的人,领教下法律的正义铁拳的滋味。
辣笔小球变成辣笔小囚后,在国家安全问题上,相关讨论明显让我感觉身心愉悦不少。
等在私人问题上造谣的媒体/个人,也出现几个碰上硬茬子(有闲心不缺钱)后被正义执行的选手,我相信后来者从此都能心里有逼数。
到那天我一定敲锣打鼓,踊跃发帖,贡献微不足道的一分热度。
有些时候,我们就是对坏人太好,才给了他们造作的勇气。
在路上跳车会被处以警告或罚款 10 元(具体罚款金额依当地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行为处罚标准依据以下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项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三项
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10 元罚款:
(三)在机动车行驶中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跳车的
温馨提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具体实施规定各地存在差异,详情请查看当地相关规定。
个人感觉罚轻了,搞得很多人不把跳车当回事儿
首汽这个网约车事件,又是一个典型三输
司机和女方都输,但除了当事双方,社会大众也输了。
因为我记得,大概在两三年前,提到我国的优越性时,一个被几乎所有人认可的观点就是,我国的社会治安。这是不论左右,众口一辞说好的,甚至老外来了都心悦诚服说有安全感。
但是,这两年呢?你看还有人敢提我们社会治安吗?还有人拍胸脯说安全吗?提了评论区就会有一堆人表示好可怕不安全。甚至现在已经到了,在杭州这样的一线城市,下午四点的大白天,只要听见司机偏离导航的声音,就立刻要跳车的。这还不是孤例,是第二起了。
我看见很多人说,你要和女生共情!你要理解事件里女方的恐惧,
那么,我们来认真讨论一下,是什么,导致了女方的恐慌?
究竟是什么,在短短几年内,让一个原本被卓越称赞社会治安的国家,变成了许多人脑海中非常不安全,时刻在恐惧,以至动不动要跳车的国家呢?
是大量的犯罪性案件,社会治安环境吗?
我查了一下,我国犯罪率尤其刑事犯罪率从2012年以来,一直在降低。不管是之前的公安部讲话还是2020年法治蓝皮书都印证了这一点。
真正在上升的,其实是网络诈骗这类案件,这也可以理解为什么现在大力治理网络欺诈甚至把警犬都拿出来扫码摸狗推进工作。
那么,有人说了,那你不要和自己比,也要和国外先进的比呀,OK,我们来和国外比
根据世界银行的国际谋杀犯罪率来看
俄罗斯8.2美国4.9,英国1.2法国1.1,德国0.948,西班牙0.6,韩国0.6,意大利0.569,而中国是— — 0.527
比你们想象中的各类发达国家全都要低。这还是跟好的比,什么巴西27.383,南非35.9,墨西哥29.071我们就不比了。
简单来说,我国一直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并且整体治安还在不断精益求精。
所以什么希望大家注重社会安全的呼吁,怎么说呢,现实是连警犬都拉出来在拼命了
也可能有人会说,是新兴的网约车行业不安全但这一点我早就说过,如果你真的是一个非常在意大众安全的人,那么你的立场不可能是反对网约车的。
为什么?因为网约车的安全系数远超之前的出租车。前两年滴滴事件我就说过,你真想推动社会进步,那我们可以要求网约车企业加强安全措施,一键报警等功能,但是绝对不要提什么关闭网约车行业,因为网约车更安全,你觉得不安全是因为公司化后名气大了,新闻传播强。
所以,究竟是什么导致了女方的恐惧?是社会整体犯罪率真这么高?还是新兴行业管理不规范治安环境差?
亦或者是因为,某些媒体自媒体,长年累月,不断传播女性犯罪案件,对女性安全问题过度渲染过度夸大,乃至污名化甚至达到了仇视的地步?
当然,有人肯定可能会说,强调安全怎么了?你不是女生,怎么共情我们。
但凡事都得考虑常理,社会常理物理常理。
遇事报警是常理,一言不合跳车不是常理,
一言不合跳车,这才是最大可能损害到你自身安全的行为。
这个行为,司机和网约车输,你也输,社会大众还是输。
唯一赢的,是某些夸大化女性安全问题做文章的人,先告诉你这个世界很恐怖,报警也没用,一言不合就跳车。
等到你真信了,跳车了收到伤害了,他又会说看,果然有人跳车了,这还不能证明这个社会的恐怖,女性的恐慌吗?
真的,输麻了
ps:我最担心的,是按这个趋势不断渲染下去,女方一言不合跳车,甚至还有宣扬带刀的,感到恐惧就先下手为强一刀过去,但你忘记了,司机也是人,也会“一看不对我也先下手为强”。以后搞不好一个路口开错,偏离航线声音响起,双方立马一言不合掏刀互刺。不费一兵一卒,曾经引以为傲的社会治安秩序就此消解那样的一天,对于所有人来说,可能才是真的灾难别觉得我夸张,看看现在美国警方在黑人区是什么个情况~那是真的一个动作不对立马掏枪
以前因为工作原因总出差,所以也总打车,遇到过各种各样的司机。有些爱聊天,聊起来会告诉我我去的那酒店好不好(我也没办法改,公司定的),他们当地有哪些好吃的,好玩的;有些不爱聊天就是闷闷的,那我也不说话;有时候路上堵车了,司机也会绕一下,我一般会开个导航看一下这个路线是不是也能到目的地,能到的话我第一个想法就是原线路应该是比较堵,或者司机选的新线路更快,也不会想歪了。总而言之,我感觉除了我有一次坐大巴车被言语冒犯了之外(这人还不是司机),其他时候遇到的都是比较好的司机师傅。
但是我也会在上车之前记一下车牌号发给家里人,如果是网约车我会分享一下行程,如果是比较晚的话,我还会在上车后和家里人打电话,营造一种他们在目的地等我的感觉,因为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也不可无,我觉得这样做,可以保证我个人的安全,也可以不伤害司机,或者避免因为误会而引起各种尴尬。
建议某公司设个跳车险,凡小仙女坐网约车可以自由跳车,死伤保险全额负责,保险组成由每个坐网约车的小仙女在原来车费情况下加收2元跳车险。广告词我都想好了,迪迪跳车险,让你坐车享受飞一般的感觉
我不确定司机师傅遇到女权碰瓷应该怎么做
但是我确定现在应该做两件事:
1,起诉追究这位高女士(以及各女权账号)网上散布不实谣言的责任。
2,以后这位高女士打车时,司机师傅手机上一律显示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