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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连斯基签署关于强制没收俄罗斯及其居民在乌克兰财产的法律,可能出于什么考虑? 第1页

              

user avatar   chi-ban-ling-tai-la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答案十分简单:这部法律旨在没收乌克兰境内的俄罗斯国家财产(所谓的“居民”其实指的是俄罗斯国资机构,详见后文)。没收在本国境内的敌国国家财产属于战时的正常操作。拖到现在才签署(仍未开始没收),已经说明乌克兰当局有很大的对俄妥协幻想,而且这种幻想今后也未必会消除了。

本题下许多回答都是基于“望文生义”和“不管是不是,先谈为什么”,换言之就是把有特定含义的“居民”(резиденти)当成了俄罗斯公民个人。当然这也未必是知乎的错,不少西方主流媒体在报道时已经产生了偏差,比如宣称要没收的是【Russian citizen】的财产云云。


首先,在20世纪,战时没收敌国财产乃至于敌国公民的私人财产是常态,比如一战时美国没收德国公民财产。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事结束后、战争状态结束前,中国政府及各地方政权都没收了在华日侨的私人财产,仅保留生活所必须的最低限度贴身财物:

注意这是政府出面有组织的行为。乌克兰当局再不济也比蒋政府的国家能力强一些,即便真的要没收全部俄罗斯公民在乌私人财产也完全做得到,怎么也不至于无能到需要发动武装平民任意抢劫乃至于以此作为武装平民“投名状”的地步。


然而,二战后的国际法体系,特别是《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确实重新规范了各国战时没收敌产的权利。

在现存国际法体系下,各国可以没收敌国在本国境内的国有财产(有若干例外,比如大使馆,等等)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不能没收敌国国民在本国境内的私有财产。对于私有财产,只能采取限制,比如冻结、有偿征用等等。参考:

本题下也有其他答主已经说明此问题:


如此看来,乌克兰当局通过《关于强制没收俄罗斯及其居民在乌克兰财产的法律》似乎是违反了国际法基本原则,跟它自己在法律里说的“依据《日内瓦公约》”云云南辕北辙了。可是且慢,到底原文如何呢?

法律原文在最高拉达网站上是全文刊登的:

根据该法律第一条里的定义,俄罗斯当然指的是俄罗斯国家,而所谓“居民”的定义则如下:

резиденти - юридичні особи (їх філії, представництва), що здійснюють свою діяльність відповідно до законодавства України на території України, засновником (учасником, акціонером) або бенефіціаром яких прямо або опосередковано є Російська Федерація та/або у яких Російська Федерація прямо або опосередковано чи юридичні особи, засновником (учасником, акціонером) або бенефіціаром яких є Російська Федерація та/або у яких Російська Федерація прямо або опосередковано має частку у статутному (складеному) капіталі, акції, паї, інше членство (участь у будь-якій формі) у юридичній особі;

直接翻译过来就是:

居民——根据乌克兰法律在乌克兰境内经营的法人(其分支机构、代表处),其创始人(合伙人、股东)或受益人直接或间接是俄罗斯联邦和/或直接或间接包括俄罗斯联邦或者创始人(合伙人、股东)为俄罗斯联邦的法人和/或俄罗斯联邦直接或间接在法人中拥有授权(构成)资本、股份、单位、其他成员资格(以任何形式);

虽然看上去十分拗口,但还是可以从定义中看出,所谓的“俄罗斯居民”实际上是由俄联邦国家直接/间接控制或参与的法人,说人话基本就相当于(但不完全等于)俄国国资机构。无论如何,所谓的“俄罗斯居民”并不是任何有“俄罗斯公民”身份的自然人;至少这部法律本身,也根本不涉及俄公民的私人财产,因为通篇它瞄准的对象是一批法人。

所以简单来说,乌克兰当局此次没收的对象是俄罗斯国家财产和俄国国资机构的财产。

按照法律的后续部分,这些财产将由乌克兰部长内阁(行政机关)开列清单,由乌克兰国家安全和国防委员会决定没收,并以总统令来实施没收。没收后的财产会被交给乌克兰部长内阁专门设置的一个国有企业来进行管理,而后可能由乌克兰国企继续经营或者被发卖。因此,所谓泽连斯基发动乌克兰武装平民去掠夺俄国公民私人财产以作为“投名状”的说法也就没有任何根据了。或许未来泽连斯基可以这么做,但显然不能拿这份法律作为依据,恐怕还得请这些答主重新给泽连斯基起草一份。


我们再来看另一份法律,即乌克兰当局为乌克兰平民抵抗俄军侵略消除一切法律障碍的法律文件:

【一种译本】

按照这个法律(主要是其第五条),乌克兰平民需要根据乌克兰内政部规定的程序申领军用武器并在乌克兰当局宣布战争结束后的10天内归还未使用的武器,或者使用此前合法持有的非军用武器(运动或狩猎武器),按照乌克兰当局给乌克兰军人制定的交战规则来攻击“武装入侵乌克兰的人”,才能豁免法律责任。换言之,根本不是认知作战战士所谓的乱发枪,而是恰恰相反:只有在乌克兰当局控制下的人使用乌克兰当局控制下的军用武器,才能合法抗俄,否则你只能用猎枪了!当然,攻击非武装的人(甚至包括“非武装的入侵者”)也还是要负法律责任,除非你像某些民团那样上面有人(但那还是在乌克兰当局的控制之下)!由此可见,乌克兰当局发枪给平民不过是组织一些“忠义救国军”,它是绝对不会允许真正独立自主的人民力量趁机“非法抗俄”的——当然,除非你愿意使用猎枪抗俄从而自我毁灭。

因此,所谓投名状说就更不能成立了。


那么,我们已经明白了,这是战时正常的操作,为什么我之前又要说“拖到现在才开始没收,已经说明乌克兰当局有很大的对俄妥协幻想”。答案很简单,俄罗斯2022年2月24日开始入侵乌克兰,乌克兰最高拉达(国会)在2022年3月3日才通过了这份法律,泽连斯基拖到3月10日才签署生效。这本就已经是对俄妥协思想的结果。更何况按照这部法律的条文,最迟到9月10日才会开始没收(给了乌克兰当局半年时间拟定没收对象和办法),到那时说不定战争早已打完、乌克兰都“中立化”了也未可知。所以真的会有哪怕一个卢布被没收吗?我还不敢确定。

最高拉达通过法律:

当然了,法西斯民团也许真会去“没收俄罗斯公民私人财产”,就像他们在2014—15年受到图尔奇诺夫、波罗申科政府默许时那样做,但他们这样做跟有没有我讨论的这部法律毫无关系。这部法律本身就是乌克兰当局为没收俄罗斯国家财产而制定的。


仅从这个问题以及相关的答案、“讨论”,我们就可以看出媒体是如何操纵我们的认知。


PS:

本人这一回答不能被用来证明本人支持或反对泽连斯基当局的这一行为。我只是在讨论此举在实然层面是什么。


user avatar   yang-yun-fei-30-89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事吧,其实比较搞笑的内容,实际上和西方没收俄罗斯寡头资产来打击普金和俄国经济一样,都是一方面病急乱投医一方面乘机恰烂钱。

有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如果一个俄国人有政治抱负又反对普金,他的第一去处不是去欧米,去了欧米的都是混日子的,已经没啥推翻普金的想法和能力了。而真正心怀大志的逆贼们,都是要去乌克兰,别的不说早些年乌克兰媒体上的反俄名嘴们,一半都是从俄罗斯跑出去的,当然这几年乌克兰强制推行乌克兰语,反倒导致乌克兰媒体对俄国国内反普金势力的影响和辐射能力大幅度下降了。

除了宣传机构的,还有很多各种政治方面,军事方面的,总之这种人数量很多,而且相当多都没有乌克兰国籍。这次是不晓得把他们也都一勺烩了,又或者导致亲乌俄籍人士内讧,这个群体里混的比较差比较穷的领着纳粹民团把比较富裕的给抄家了……


user avatar   hei-sen-lin-mu-si 网友的相关建议: 
      

反复确认了一下,不是“强制没收俄罗斯及其居民财产”,而是没收“财产权”。

法案名称原文,供大家咬文嚼字:

Про основні засади примусового вилучення в Україні об'єктів права власності російської федерації та її резидентів

一字之差,意思相近,内涵完全不一样。

如果是强制没收财产,就涉及到一系列问题,谁来出面没收,怎么没收,怎么处理,这在今天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得到执行。

如果没收的是“财产权”,显然就是暗示所有乌克兰人,只要是在乌克兰的俄罗斯人财产,不受法律保护,该拿就拿,该违约就违约,不需要负责。

这里的大头是俄罗斯在乌克兰的投资,大约300亿美元,有些甚至是乌克兰的国债,其中还包括俄罗斯银行贷给乌克兰个人和公司的大约100亿美元贷款。

这些都是明面上的,主要肯定是由乌克兰官方出手了。法案里也说了具体细节由经济发展委员会制定,做法是移交给一个专门的国有企业。

作为反制,俄罗斯方面已经警告了,如果国有化俄罗斯公司,后果将是相互的。

但法案更离谱的部分是,他把在乌俄罗斯居民的财产权也宣布要没收了,这就超出界限了。

没有查到乌克兰的俄罗斯公民数量,但有三个侧面信息可以参考:

1、在俄罗斯的乌克兰公民差不多三百万

2、乌克兰的俄罗斯族人高达八百万,大部分在东乌

3、俄罗斯承认双重国籍

可以推测,在乌克兰的俄罗斯公民至少也在百万级别,有一些甚至还是在乌的俄罗斯反对派,乌克兰政府怎么去没收?

所以,到了执行阶段,这个法令要配合另一条前后脚颁布的法令看:

这节奏,枪在手跟我走?

可惜这一波抢的不是黄老爷,而很可能是马路对面来自俄罗斯的邻居。

只能说,泽连斯基是铁了心要彻底撕裂两国平民之间的仅存的文明底线,更不在乎什么乌克兰还有三百万人在俄罗斯。

或许,让乌克兰底层平民在利益诱惑下彻底卷入仇恨和战争就是泽连斯基想看到的。

所以泽连斯基是要俄罗斯人的财产么?

这是要乌克兰人自己的命当肉盾呐!


user avatar   chang-ke-98-37 网友的相关建议: 
      

俄罗斯侵略者自作孽不可活。我就想问问,二战时的中国是太弱,要是有能耐的话,是不是应该没收法西斯日本在华的一切投资和国民财产?说是的人还算明点事理,说不应该的,那是gou汉奸。

顺便,咱们来复习一下,纳粹的特点是

1.对内集权对外扩张,

2.反 共

3.极端民族主义

我不洗白乌克兰,我就想问问,这三条俄罗斯是不是全占??这次对乌开战的檄文全文大家都看到了吧,就普京这个恨不得把列宁从坟里刨出来踏上一万只脚、觉得苏联丧权国坑惨俄罗斯民族的货色,好意思说别人是纳粹?遭受侵略的国家,没收纳粹财产难道不是天经地义?


我记得托帽以前好像是说过乌克兰肯定打不起来,因为乌克兰的翻浆期?现在希望这句话一语成箴,翻浆期的土地好好虐虐这些侵略者,乌拉!


user avatar   yue-ru-bei-zhong-21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两国交战,不斩来使,就是要保留和谈的可能性,如果把使者都杀了,就没人来和谈了。

但在特殊情况下,也会斩掉来使,以表明誓不妥协的决绝态度。

乌克兰没收俄罗斯及其公民的财产,就是向国民传达这样一个信号,我们与俄罗斯彻底决裂,决不妥协,抗争到底,从而断了那些希冀和谈的人的念想。

个人认为,背后有美国的推波助澜,目的之一是打击欧洲其他国家的绥靖主义,逼迫他们采取更严厉的对俄政策。


user avatar   liu-shu-bin-57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关于该法会挑起乌克兰对俄族人甚至乌族人自己抢劫行为的介绍,前面很多了。

俺来说说这个恶法出台的深层原因。

今年二月,美国的CPI涨到了7.9%,而根据美联储(下设的亚特兰大联储)预测,美国第一季度GDP增速为零。

而且也有多个机构预测美国今年春夏会出现经济衰退。而一旦在第三季度还没有扭转这个趋势,那民主党在中期选举上怕是要输掉内裤了。除非拜登在10月份挨了一枪(阿扁表示您老给个专利费呗)。

为了不输掉底裤或者不挨一枪,拜登必须要在第三季度前打垮欧盟,迫使欧盟投降,把三大产业政策停掉,让芯片新能源电动车的产业资本与人才流入美国才行。

为了给欧盟更大的压力,乌克兰就必须更加乱套,出现更大的人道主义灾难。

于是泽连斯基按下合法抢劫按钮。

美国副国务卿说相信乌克兰会遭到生物和化学武器袭击。


user avatar   he-tong-56-69 网友的相关建议: 
      

没收敌国私产显然违反了战争与武装冲突法

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第四公约》第三十三条:“……禁止对被保护人掠夺。禁止对被保护人及其财产采取报复行为。”

尽管国际法认为交战国对敌国私产有一定的限制权,但是此种限制应是必要的。

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第四公约》第三十三条:“上述所述之严重破坏公约行为,应系对于受本公约保护之人或财产所犯之任何下列行为:……以及无军事上之必要而以非法与暴乱之方式对财产之大规模的破坏与征收。”
1998年《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八条规定战争罪包括无军事上的必要,非法和恣意地广泛破坏和侵占财产,严重破坏 1949 年日内瓦公约的行为。该规约并将摧毁或没收敌方财产 ( 除非是基于战争或冲突的必要) ,严重违反国际法既定范围内适用于国际性或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法规和惯例的行为界定为战争罪。

此外,此种限制不得剥夺敌国私产的所有权。

联合国安理会第 1369 号决议成立的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索偿委员会 ( Eritrea-Ethiopia Claims Commission) 在 2005 年作出的裁决4中,就有关交战国对敌产的权力问题确定的规则为: 虽然战争赋予交战国处理其 敌方财产的广泛权力,但该权力并非不受约束, 交战国应在为财产提供保护的条件下冻结敌方财产,并且在冲突结束后将财产返还给原所有者或交由战后协议确定的其它方式处理
尽管该委员会裁决认为现代国际法认可一国为了防止财产用于对敌方有利目的而将私敌主体的财产置于该国的行政监管之下,但强调该种监管并非掠夺,原财产所有者也未失去其对财产的所有权

俄罗斯违反国际法的战争行动并不是乌克兰的违法阻断事由。

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第四公约》第二条:“ 于平时应予实施之各项规定之外,本公约适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缔约国间所产生之一切经过宣战的战争或任何其他武装冲突,即使其中一国不承认有战争状态。

二战后将国际战争法体系区分为两个阶段的内容,即“jus ad bellum”和“jus in bello”。简而言之,所谓“jus ad bellum”指的是一国发动战争的权利,而“jus in bello”则与战争开始后冲突各国所应适用的法律规范。日内瓦公约正是“jus in bello”规则下的产物,是国际人道主义的具象化表达,公约主要保护战斗员、非战斗员以及平民的战时权利。[1]

换言之,以现有国际战争法的视角,“jus ad bellum”保护的是国家安全和国际和平,而“jus in bello”保护的是冲突国各方人民的战时权利。正如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所写“战争绝对不是人与人的一种关系,而是国与国的一种关系,在战争之中,个人与个人绝对不是以人的资格,而是以公民的资格,才偶然地成为敌人的;他们绝对不是作为国家的成员,而只是作为国家的保卫者。” 战争是国家行为,是国家与国家之间政治的产物,战争应该仅局限于作战人员之间,而不应该伤害平民百姓,也不应该破坏与军事目的无关的财产。因此尽管俄罗斯违反现有国际法规范发动战争行为,但绝不是乌克兰不遵守日内瓦公约的理由。

参考

  1. ^ [1]朱文奇.何谓“国际人道法”[J].武大国际法评论,2003,1(00):32-64.DOI:10.13871/b.cnki.whuilr.2003.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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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美帝没收高华在美国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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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一直在想,为啥西方国家每次遇到这种事情,最先受伤的总是高等X人群体呢?

说实话,每个国家的高等X人群体,都是西方国家统治世界的有力工具和坚定盟友,他们实际上承担了西方社会的次级信息分发节点和社会经济事务代理人的作用,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为西方社会统治世界的“基层干部”群体,是西方主导下的全球化体系中的毛细血管和神经末梢。

他们提供的作用主要是基层渗透,利益汲取和社会教化,这是一个相对下沉且难以替代的生态位,用之不觉,失之难存,缺了这些人,西方国家对全世界的影响力,话语权和利益渠道恐怕要损失一多半。

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这一群体对西方国家的社会认同恐怕要远远超过西方国家的本土居民,因为西方国家在他们眼里基本上等同于理想社会,他们对西方社会的崇拜实质上是对理想社会的崇拜,在这种理想社会滤镜下,他们对西方社会的不满可以低到几乎没有,而西方社会的优点则可以被他们在主观上无限放大。

就算西方社会苛虐于他们,他们也不会有太多怨言,而是会反思自己是不是有哪里做的不够好,是不是“不够多元化”,或者简单归咎于“文化差异”,更进一步的甚至会归因于人种问题,就算西方社会的苛虐太过分了,他们最多也就是潜身缩首,苟图衣食,断无不臣之心,简而言之,他们有一万种方法可以合理化现状,哪怕现状本身对他们不利。

而且高等X人还有一个特征,他们往往是有钱有闲阶级(否则也当不了高等X人),他们的物质条件往往高于世界上的大多数人口,甚至西方国家的普通社会公众恐怕也很难企及他们,这种相对良好的物质条件必然是维系在西方主导下的全球化体系基础上的,简单来说,他们在物质基础上与西方完全是休戚与共的关系。

然而就是这么一群政治上至关重要,思想上高度认同,行为上可靠过硬,经济上浑然一体的人,却总是在西方国家和外界发生冲突时屡屡成为首当其冲的重点打击对象,说白了不就是统战价值闹的吗?

因为对于可靠好用且不容易出问题的零部件,人们总是会倾向于能省则省物尽其用,尽力压缩成本的同时压榨性能潜力,而对于那些精贵复杂,可靠性差的零件,人们则总是会倾向于加倍投入人力物力去维护保养,只敢在性能极限内谨慎使用,唯恐过度使用导致损毁,这道理大概是一样的。

凡是作用重大,言行举止又太过忠顺,物质基础又休戚与共的群体,几乎大概率都会失去统战价值,目前来看,全世界都是如此。

统战价值极有可能是人类社会科学层面最重要的发现之一,其意义恐怕不低于剩余价值,可操作性恐怕高于剩余价值。

而除了缺乏统战价值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西方国家口头层面的多元化是用来掩饰其内在逻辑的一元化的,其表观层面的去中心化是用来为内在结构的极端中心化做润色的,每当战事一起,个个表态人人过关是其基本动作。

在这种环境下,高等X人往往会因为根不正苗不红而成为重点排查对象和划清界限对象,因为西方社会对高等X人群体的第一观感不是高等,而是X人,在因信称义的逻辑下,根不正苗不红是不可纠正的先天缺陷,天然就是要被先筛出去的,既然现在人无分老幼,地不分南北,皆有剿灭X人职责,那么就在手边且因为不会反抗而几乎零风险的高等X人群体,岂不是最佳的试刀对象吗?

何况油水还很足。

另外,那些根正苗红群体还有自证忠诚的需要,如何自证忠诚?要么上阵杀敌,要么举发内鬼,上阵杀敌不敢,攀扯乱咬那是人人都会,于是,只能再苦一苦天然根不正苗不红的高等X人群体了。

毕竟,吉哈德的胆子没有,但是打着吉哈德的旗号洽烂钱的胆子不仅有,而且很大,这是目前人类社会的一大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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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觉得这也没什么,欧美不也在没收俄罗斯寡头的财产吗?高俄就那么多,下手晚了就都被别人没收完了,你欧美摸得,我乌克兰就摸不得?

你们要往好处想,大不了请泽连司机先生再签一份法律,表示在乌的俄罗斯人都是寡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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