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限制地方土地财政的重要一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说白了就是卖地钱。
去年地方上这笔钱收了8.4万亿(同比增长15.9%,啷个打击房价噻),而地方的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差不多约等于当地税收),也就10万亿。
以前这钱是地方的国土和财政两大部门来收,进入当地的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里,是各地重要的小金库。
现在地方的国土和财政把收钱的事转告地方税务部门,然后税务去收。
虽然通知里说了:我们只是改变一下征收流程呀,过去你们怎么收怎么花,将来照旧呀。
“土地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还是进你地方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里嘛。
但...已经是个很重大的转变了。
地方税务部门去收,和地方的财政及国土部门去收,有啥区别?
18年6月15号,全国的地税和国税合并了呀...
合并之后,各地税务系统接受国家税务局和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这意味着在钱这根线上,中央把针狠狠地刺进了地方。
插眼了,甚至可以说收编了。
很多改革并不需要太多戏剧化场面,有时候就是渐进推进一些基本功。
例如中央要知道地方把卖地钱花去了哪。
地方的卖地收入一直不怎么透明。有的地方收了卖地钱后,违规返还回去;有地方则是虚空卖地,刷了数字但没有真收到钱。
重灾区是各地的城投公司。照我国法律,地方政府是不能发债和做担保的,这等于地方政府无法作为融资主体(换言之,不能官方借钱),于是就有了各地的城投公司。
各地城投公司虽然发的是企业债,但很多人就把城投借的钱当做地方政府借的钱。因为地方政府往往会给这些城投公司注入地方的公共资产(各种当地的水电燃气公交旅游等公司),基本等同于官身。
各地卖地钱是地方政府和地方城投最大的烂账。有的是地方政府卖地给地方城投,政府收到钱后违规找个名头返还给城投;有的干脆就找各种理由,让地方城投买地时不怎么要交钱。
城投公司就是地方政府“隐形担保”的借债平台。
所以很多城投公司尽管数据贼难看,但依然能借到钱。
以总债务除以总收入(税收利息折旧等摊销之前的收入),一般债务是收入的20倍以上,就实在很难借到钱了。你欠100块,每年只赚5块,怕是利息都还不起。
地方城投这块,总债务是收入30倍以上的,两年前超400家,去年超800家。
公司账上的现钱,还不够还当年一年之内到期要还的钱的城投公司(短期债务率),去年超400家。
这些数字捂在地方也就罢了。但这几年的改革,都是在“开正门关偏门”:你地方要借钱当然可以,老老实实到公开债券市场上借,违规操作少搞。
于是各地就到公开平台上借钱吧。
然后地方城投在全国面前公开的借钱能力,出现了明显分化:去年内蒙、辽宁、云南、黑龙江、甘肃和吉林的城投公司企业债净融资为负。
辽宁内蒙黑龙江青海海南的国企债券净融资量(当期借来的钱还掉当期要还的钱),去年也是负;吉林、西藏、宁夏、新疆、河北、天津、甘肃和山西的国企债券净融资量,不到300亿。
而江苏和浙江的国企债券净融资量分别实现了5064亿和4322亿的增长。
特别是去年河南永煤债券违约,国企发的债券,说不还就不还了,严重打击了华北地区的金融信心。
“长江防线”的概念就是那时候起飞的。
现在把地方财政的一个大头收到眼皮底下,地方政府和城投不敢乱玩钱,中央知道有多少钱、花去哪了,是个重要进步。
房价起飞的重要推力,其实就是地方上债务扩张导致土地溢价居高不下。要想让价格下来,其实还得让负债(特别是坏债)下来;要想让负债下来,先得摸清家底,按规矩借钱花钱。
所以这是坚实的一步。
但...这只是控制了地方的土地财政。
因为土地财政的模式没有变,只是拍板做决策的不再是地方了而已。
虽然能控制乱象,但有计划有中央调节分配的土地财政,还是土地财政...
慢慢来吧。
对于知乎主流的“围就业期”年轻人来说,是个大事情,需要重新评估自己的意向就业岗位。
如果你的(意向)就业岗位属于:
1.收入根源为地方zf,尤其是发达地区地方zf。
2.提供的劳动对抬高或维持当地房价有一定作用。
3.获得的收入,相比个人劳动的实际价值异常偏高。就业的内卷程度,异常高于该岗位实际需求的学历/技术。
那一定小心了,这个新政可能砸掉你的饭碗。
举俩栗子。
1.教科书级例子:
收入根本来源为发达地区zf,提供服务的本质是抬高片区房价,综合收入和就业要求超出中学教师正常水平。
例2.
地产导向型的医院,靠大型医疗中心撑起整个片区的房价,医疗中心存在的价值也全靠片区的卖地收入。
不是说大材小用不对,现在这么卷,大材小用是常态了。
但是这些为了拉高片区地价,用超常的待遇吸引来的“大材小用”岗位,这次一改,卖地收入不再是地方上排第一的黑箱“小金库”,按这个趋势,远期甚至可能还要逐渐剥离土地和地方的关系,凭什么再用超常的待遇养着这些高材生师医公们?
短期来看土地财政可能还能继续延续,但是师医公的职业生涯在一个岗位动辄三四十年。
现在趋势已经明牌,把整个职业生涯都下注在一个城市甚至一个片区的土地出让金上,目前来看是不是理智的选择已经有待商榷了。
据说,中央要把地方上的8.4万亿土地出让金收入全部收走,以此来遏制地方维护房价的动力。
我本以为这是在开玩笑,没想到连公文都出了。
2021年6月4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等四部委联名发布了一份重磅文件《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
这份文件非常明确的指出:
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自2022年起,全面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其中,自2021年7月1日起,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开展试点,将包括土地出让收入在内的四项收入征收权,由自然资源部门转移至税务部门。
我去翻了翻财政部官网,发现真的是这么说的。
厉害了,2020年中国的土地出让收入高达8.4万亿,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5%,这么多钱的支配权不声不响的就划归中央了?
此事没有那么简单。
治大国如如烹小鲜,任何政策的制定都以稳为主,万亿级别财政收入的划拨那肯定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不可能这么无声无息突然就宣布,不然肯定要出大乱子的。
想当年,中央分税制改革的时候,谈判的动静可不是一般的大。
上世纪80年代之前,中国是计划经济国家,全国一盘棋,都是大锅饭。
改革开放后,全国范围内推行包产到户制度,中国的粮食产量大幅增加,农民的种田积极性空前提高。
既然包产到户在激发工作积极性上这么好用,我们能否进行更广泛的推行?
1980年,财政包干制被提了出来。
所谓财政包干制,就是把各省市地方的税收任务先制定出来,中央包产到省,然后省再把任务分给下面。
你这个省,交完承诺的税收后,多余的钱都是你们自己的,可以自己用,怎么建设地方自己说了算,基本上就是农民包产到户的放大版。
财政包干制自1985年开始实行,1988年得到进一步完善,极大的激发了地方建设经济的积极性。
总的来说,财政包干制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是做出了历史贡献的,比僵化的计划经济要好得多。
但随着财政包干制的进行,新的问题又出来了。
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太快了,简直是呈现爆发式的增长,几十年计划经济虽然严重限制了中国的经济,但蓄积了太多的能量,打开之后释放的制度红利也是大的惊人。
八九十年代的时候,地方的税收甚至出现过每年百分之二三十那么恐怖的增长数据。
按财政包干制,多出来的钱,都是地方的。
按理说这也没关系,毕竟钱归地方用,也是在建设中国,肉都烂在锅里。
但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各方面花钱的地方也激增。
毕竟经济发展了,群众工资提升了,办同样的事,各种开销都要大增。
任何人都没想过税收的增长可以这么迅速,任何人也都没想过开支的增长可以这么迅速。
给地方的财政任务定个年增速9%,这已经很离谱了,而实际的收入开支增长,更离谱。
但财政包干制,等同于一份合同,签了这个合同后,收益的分配是锁死的,中央的收入就那么多,没办法和经济发展速度同比增长。
但很多全国性支出,都是由中央负责。
全国性对粮食的进行亏损行补贴收购,跨省进行的大规模铁路建设,对国防进行的军事建设,这些钱当时都是中央出钱在做,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支出也开始急剧增加。
所以后来中央的财政窟窿越来越大,甚至出现过中央穷到向地方借钱的地步。
1992年,中央收入1000亿,地方收入2500亿,但中央的当年支出却高达2000亿,赤字达到了1000亿,已经彻底揭不开锅了。
而在财政包干制下,各省的收入自己拿,出现了各地重复建设,无视中央全国一盘棋,甚至为增加本省税收,树立各种门槛排斥外省产品,颇有割据一地,自立经济诸侯的征兆。
而财权不足的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也大幅下降。
改革财政包干制,势在必行。
但动地方的蛋糕,不是那么好动的。
1993年,分税制改革提上日程。
所谓分税制改革,就是把经济增长的成果,中央和地方共享,按比例来分。
其中,最好征收的增值税,中央拿75%,地方拿25%,而比较复杂,需要熟知地方情况才可以征收的营业税,留给地方。
这么做,可以大幅提高中央的财政收入,解决中央财产困窘的局面。
很明显,这种做法地方上是一定反对的,换你执政地方你也反对。
为了落实分税制,自1993年9月9日到11月21日两个多月的时间,朱总理带着各部门60多人的大队人马,把全国主要的财政大户省份全部飞了一遍,挨个谈判。
在9月13日和广东省的谈判过程中,广东省的5套班子全部参加,有些地市委领导也参加了会议,阵容极其庞大。
这庞大的阵容,最大的诉求就是希望能给广东特殊待遇,不搞分税制,在广东单独实行包干制。
广东的特殊政策还要不要实行?如果包干制取消,我们还要不要在20年内赶上“四小龙”?
经历艰苦的谈判后,广东最终还是服从了大局,同意了分税制改革。
历经重重困难,总理亲自出马带队谈了2个多月,最终分税制改革才得到了各省份的一致支持,并最终贯彻落实,地方的大部分收入上缴了中央。
但随后,又带来了新的问题。
地方的大部分收入上缴中央后,中央缺钱的情况立刻就不存在了,但出现了资金过剩的局面,这也是个问题。
中央的支出确实很大,但除了个别年份外,大部分年份总体支出还是以地方财政为主。
从1995年到朱总理退任的2003年,这九年里中央的财政收入平均占到国家总收入的52%,但财政支出只有国家财政总支出的30%。
剩下的钱,中央拿着也没用,需要转移支付给地方,由地方来花。
这个时候问题来了,钱给谁?怎么给?
中央也不知道该给谁,给多少合适,只能按项目来,你报批一个项目我拨一笔钱。
所以,“跑部钱进”这个名词在90年代中后期诞生了。
不跑部,你就没有钱,因为别人都在跑,中央只能给别人。
天天跑北京,这也不是个事啊,差旅费太大了。
干脆,我们搞个驻京办吧,一批人常驻北京,天天负责跑各部门。
后来驻京办的规模越来越大,成为了各省官员、人大代表来京的第一落脚点和汇合点。
摊子大了,占地面积就大,不如干脆搞一栋楼吧。
现在各省市在北京留下的大厦,比如说浙江大厦,湖北大厦、广东大厦、江苏大厦、吉林大厦等,都是当年驻京办跑部钱进时代留下的。
很明显,这是不合理的现象,虽然中央权力大了,但带来了明显的行政资源浪费。
因此,分税制改革,还要改革。
中央穷地方富,这会出问题。
但中央富地方穷,这也会出问题。
所以,我们要想个办法,增加地方收入,促进地方建设地方的积极性。刚拿回来的财权再给回去,这不合适。
不过我们可以想其他办法。
正好,国家在1998年进行了住房商品化改革,开始全国范围内推行商品房,取消福利分房制度。
但推广困难,群众不认可。
为了鼓励地方积极性,推广落实商品房改革制度,土地财政的收入被默认归地方所有,中央不插手,因为98年那会,地方很缺钱,这事中央知道。
2000年开始,地方政府正式走上了土地财政的道路,并在2001年,由“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文件的形式,得到了中央认可。
而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中,各种关于土地的税种,都被划归为地方所有,这种巧合的事情让卖地对于地方来说百利无一害。
效果怎么样呢?
效果很显著,住房改革立刻就推动下去了,全国的卖地收入节节增长。
2001年,2002年,2003年,中国的土地财政收入实现了连续三年,每年翻一倍的奇迹,三年时间从500亿增长到了5000亿。
当初把土地出让收入划归给地方的时候,这只是一个每年500亿的税种,没想到几年时间就增长到了5000亿,几乎和当时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相等。
更没想到的是,十几年后的今天,土地财政收入增长到了8.4万亿每年。
有了土地财政收入后,地方不缺钱了,可以进行地方建设了,跑部钱进的事慢慢就不存在了。
既然地方的最大财源是土地拍卖收入,那进行地方投资建设的时候,最大的核心也肯定是围绕着增大土地拍卖收入来进行。
这十几年来,中国各大城市进行修地铁,盖医院学校,进行各种基础建设为什么如火如荼,核心原因就在这里。
因为卖地收入,是100%归地方的,建设城市,投资基础建设,然后卖地,“投入产出比最大”。
这种情况也不能说不好,毕竟此制度极大的推动了中国的城市化建设,让中国城市出现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十年走完了其他国家一百年的建设路程。
但随后,又引发了其他的新问题。
因为地方政府拥有追求大量收入的强烈动机,所以地方政府非常希望卖出更多的土地,以最高的价格。
这种强烈的冲动,和中央压制房价,管控全国性金融风险的要求是完全违背的。
而且这些年,为了尽快的建设城市,拉动GDP,扩大政绩,很多地方政府把土地资源当作财产,装入城投公司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借钱搞开发贷,欠下了天文数字的债务。
这些债务,地方政府承诺用以后的卖地收入来还。
但地方政府借下的债务太多了,很多地方的债务都是按照卖地收入年年增长的假设,来进行极限借款,导致了所谓的地方债问题。
如果中国经济增速永远火红,卖地收入每年都增长,那借下的债务没有问题。
但万一卖地收入没有按地方政府的预期走呢,出现了下滑怎么办?
这已经成为了一个潜在的经济大雷。
在中央屡次强调房住不炒的前提下,各地方依然不舍得放弃庞大的卖地收入,也放弃不了。
各地的房价可以涨的慢一点,但绝不能跌,这是地方政府的底线。
卖地收入不归中央,但系统性金融风险归中央。
所以在不出现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 中央希望房价跌的越多越好。
但是在地方政府的眼里,卖地收入越多越好,这个原则是不会改的,因为卖地收入100%归自己。
和当年的财政包干一样,100%归地方的东西,都会扭曲地方的行为,同时制造中央和地方的不同步,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而且,目前的地方政府,收入并不低。
2011年开始,中国进行了营改增制度变革试点,把原本属于地方的营业税等税种,全部和增值税合并。
2016年开始,中国进行了全面营改增,彻底取消了营业税。
因为营业税基本等于地方税,所以地税局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此国税局和地税局合二为一。
在营改增的同时,增值税执行了20年的75:25的分配比例也退出了历史舞台,改为了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五五开。
地方拿多少收入,中央就拿多少收入,这并不算低了。
但是在这个的基础上,所有的土地拍卖收入,还是按老规矩,全部归地方所有,一分钱都不归中央。
这不就产生新的矛盾了嘛。
中央三令五申控制房价,为什么老是有地方政府出来试探底线,并暗戳戳的维护房价?
因为这个卖地收入太大了,不可忽视,真的是地方政府的命根子。
所以,中国的土地财政领域,需要再来一次分税制改革。
回到文章开头,四部委联名发的通知里,对于土地财政收入的安排其实就一点:以后所有的土地财政收入,先由税务部门来收,收完了,再给地方政府。
这是一个非常重大,但又轻巧到没有动任何人利益的改革。
中央只是换了一个部门来收钱,没有变更这笔钱的任何用途。
你要用钱,和我说,我肯定给你,现在只是先帮你收着而已。
这么改,地方政府没有任何理由反对,但其实里面的区别很大。
你想想,地方政府现在每个月生活的好好的,小日子过的开心的不得了,为啥非要把土地财政的钱先交到税务局,然后再去领?
多此一举的意义在哪,和以前地方政府自己拿这笔钱去花的区别在哪?
举个通俗的例子,以前你的工资每个月直接打到你的卡里,而现在工资先打到你老婆的卡里,然后你老婆再转给你花。
虽然开始的时候可能一分不少,但你觉得这里面的概念是一样的么?
先把这笔钱管住,后面再慢慢来。
按中国的历史改革规律,如果一个制度引发了乱象,那么一定会有政策补丁进行改革。
中国的制度,从来都是这样慢慢改革,慢慢优化的,摸着石头过河。
如今,土地财政制度很明显的带来了土地乱象。按历史规律,中央早晚要对其动手改革。
第二次分税制改革,已经开始起风了。
全国必须一盘棋,地方政府不能只想着自己的小日子,也不能目光短浅,只看任期,不看未来。
这种弊端,和当年的财政包干制何其相似。
把100%归地方的土地财政收入,进行第二次分税制改革,这事已经出现了端倪。
把这笔钱打自己账上,非常有利于下一步的谈判工作。
任何可能对中国经济发展造成隐患的制度,最终都一定会被改革。
已经妨碍的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地方土地财政,其权力必然被一步步收紧。
这是历史大势,不可逆。
先把这笔钱换个账户来管,只是第一步。
作者:远方青木(ID:YFqingmu)
一般重新“丈量土地”之后,都跟着更大的改革
1)上层目前打造国家收支体系的思路是,把所有“收入”渠道,都逐渐划归到税务部门去,比如社保收费,地税国税合并,土地出让金.......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收钱,当然是税务部门更专业。
这种设计也会多一层更专业的监管,进而减少地方权力寻租的空间。举个例子,如果大家对地方事务比较熟悉的话,你很可能会发现某局的某项执法收入,在交给财政部门后,竟然还能得到一定比例的返还。而如果这项收入是由税务部门来执行的话,当然会更透明一些。
2)关于房产税:我是没有看出来,这项变更和房产税能有什么关系:
土地出让金改由税务部门征收,是会解决房产估值的问题吗?是中央政府会参与土地出让金的分配,打击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从而使大家转向推动房产税?.......
其实单纯就是多了一道专业的监管,以便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和地方上不透明的操作。而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以前多少,现在还是多少,以前怎么用,现在还是怎么用。
房产税的思路目前也已经比较清晰:先试点,后全面;先一二线,后三四线;先城市,后农村(甚至没有农村);房产税和土地出让金会有很长时间的并行:土地出让金容易上瘾且占地方收入比例绝大部分(80%-90%),一次性被房产税替换很不现实(这样房产税率也会设定的很高,至少4%-5%)。
“土地财政”这个“第二税务局”被税务局收编了。由于国地税合并,土地收入将被中央层面控制,甚至参与到分税制体系和转移支付中。
这是好事啊。希望后续的存量房产征税能够早日实现。居住成本高、居住成本导致的安家落户成本高也该管管了。
对云山雾罩的政策解读不是我的专业,毕竟我既不是海专精也不是开出租车的。
下面是我瞎蒙的,完全根据我在世界各地的见闻,没有任何中国国情的根据(用街上的术语:拍脑袋)。
1,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房地产税都是地方税。极少出现转移支付的性质。
2,土地出让金不是房地产税,这个东西特色比较明显。这个可能是从香港或者新加坡学来的,但是那2个地方偏偏只是个城市。所以摸着石头下的了河,上不了岸。
3,某个程度上,土地出让金不应该100%进地方财政,这个有国有资产性质。就像大庆的石油收益不应该100%属于地方一样。
4,假设国家打算让很多人期望的房地产税出现,那么土地出让金全国统筹是一个前置条件。因为这样才能逼地方政府接受不卖地而是收房地产税这个概念。但是这个是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
4.1,我个人认为房地产税是不会推行的。这次修改大概率就是为更大规模和精细化的各地财政转移支付做准备而已。
5,以后也许不再大搞国家主导的土地改造,可能进入存量升级。就是所谓的修改土地用途,增加容积率以及延长土地使用权。如果这个成为新的财政来源,可能/或者/也许房价不会像之前涨的那么快。
看到很多公众号,微博及知乎大V说把土地出让金移交给税务部门是“土地财政的终结”,“房价要下降”,“房产税要来”,“地方财政不再宽裕,三四五线城市的财政药丸”等等,甚至还有说什么“地方公务员收入要下降”的。
下两图是2007-2019年的土地财政,税收及政府收入情况。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土地出让金早在2017年就已经超过制造业税收收入,成为整个中国政府的最大收入来源,且占比呈现逐年增长趋势。
如果这笔收入终结,再把制造业扩大一倍也填不上缺口。我国行政管理素来讲求“稳定压倒一切”,故土地财政终结这在短期内根本不可能,房价因为土地财政终结而下跌就更是无稽之谈。
我们的公职人员队伍里并不人人都是神仙,绝大部分人都是要面对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凡夫俗子。既然要面对柴米油盐酱醋茶,那如果福利待遇过低,就很容易迫使公职人员需要以权谋私维持生计。三四五线城市的公职人员待遇要是大幅下降滋生出腐败,到时候再有人“上井冈山,农村包围城市,县城包围省会”怎么办?
故就算一分钱土地财政也收不上来,也一定会想办法把这部分钱从其他方面补上。因此把土地出让金划转到税务部门,就说地方医师公要降薪这更是过度联想。稳定压倒一切的大前提下,广义财政收入是不可能大幅下降的,无非就是征收方法的变化。具体对工匠们来说,不买房就多加一倍税。
土地出让金划转国税部门征收只是改变了征收流程,并不能实际改变什么。但我们也可以猜猜,这样做是不是仅仅变更下流程,或者是为什么做准备?
2018年国税与地税合并之后,各级税务部门就变成了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各级国家税务局。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就意味着中央政府对税务部门的支配权更大,由税务部门来征收就意味着中央对这项收入的控制力度更大。
在土地出让金划归税务部门征收之前,曾经搞过社保划转税务部门,目的是更好地减少雇佣者逃避社保费用及为推进社保全国统筹打好基础。本次土地出让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目的与社保划转税务相类似,也是为了让这项不太规范的收入规范化,制度化,以及为省内甚至全国统筹做准备。
2020年10月曾在一个问题下面用13个问答预测2025年的全国房价。其中第12个问答就提前预告了这种改革方向,但当时很多人都觉得我在天方夜谭。
如果土地财政都让一二线城市赚了,三四五线城市的财政怎么办?
完全不必担心,中国有财政转移支付这个手段,而且中国的省级财政支配权也很重要。以后一二线城市的土地出让金可以通过转移支付手段和财政统筹规划转移一部分到三四五线城市。
无论是社保还是土地出让金,划归税务部门征收最大目标都是中央管控,为全国统筹打好基础。在人口持续流入一二线城市的大背景下,社保和土地财政的全国统筹反而是在为财政压力越来越大的三四五线城市解决问题。即年轻人都想去一二线城市,中小城市越来越面临空心化问题,那还不如让一二线城市多卖地,把卖地的钱拿出一部分送回这些年轻人的老家去维持政府开支。
这里假设每年有100位购房者的总需求不变,每位购房者均购买100平方的标准三房,政府可以获得总房价80%的出让金。
情况一:5个人买一线城市,均价5万;15个人买二线城市,均价2万;20个人买三线城市,均价1.5万;30个人买四线城市,均价1万;30个人买五线城市,均价6k;可计算政府可以获得的土地出让金为(5*5+15*2+20*1.5+30*1+30*0.6)*100*0.8 = 1.064亿
情况二:10个人买一线城市,均价5万;30个人买二线城市,均价2万;20个人买三线城市,均价1.5万;20个人买四线城市,均价1万;20个人买五线城市,均价6k;可计算政府可以获得的土地出让金为(10*5+30*2+20*1.5+20*1+20*0.6)*100*0.8 = 1.376亿
这就说明,尽管人口增长放缓,购房需求下降,但只要让更多的年轻人口进入房价较高的一二线城市,便可以在甚至人口负增长的情况下创造更多土地财政收入。故只要做好分配工作,从土地出让金的增量部分拿出来一些,回馈给人口即将负增长的三四五线城市做好善后收尾工作,让三四五线城市的财政能够在年轻人流失的背景下正常运转,大局就能稳定,复兴就会来临,土地出让金划转国税的准备意义便在于此。
这里一定会有人问:如何保证一二线城市的人口持续流入?一二线城市能否有足够的土地容纳很多人口?
关于这几个问题,2020年10月的回答里就有,这里直接摘录:
7,如何让购买力尽量去核心城市?
大学扩招,大城市放松户籍政策出台人才政策,各省把资源尽量集中在省会城市。
随着年轻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越来越高,年轻人对生活环境的需求及工作内容的挑剔程度也会越来越高。以前中小城市依赖的中低端制造业吸引力必然不如一二线城市的科研商贸金融等,为了找到好工作年轻人必然会越来越多流向大城市。
另一方面,大城市财政相对丰厚,在放松户籍政策的同时再给一些人才补助政策,很容易让年轻人觉得大城市更爱惜人才于是留在大城市,现在上海的户籍都开始松动了,这还看不出来嘛。
10,城市的总土地面积是恒定的,一二线增加土地供应的土地从哪来?
在一二线增加住宅土地供应的同时,势必要减小耕地等非住宅土地面积,这在以前确实很难。但2020年3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赋予了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的用地自主权,以后可以在省内调剂土地使用情况。也就是在未来试点结束后,省级政府就可以让省会城市增加住宅土地供应减少耕地,减少的耕地可以由省内其他中小城市增加耕地来解决,只要维持总耕地面积即可。据可靠消息,京沪等大城市甚至还可以跨省调剂耕地。
11,一二线城市可以容纳这么多人口吗?
东京23区面积比新加坡还小(东京23区621.97平方公里,新加坡724.4平方公里),居住的人口也是新加坡的将近两倍(东京23区925万人,新加坡570万人)。就算是深圳人口密度都差东京很远。只要有合理的交通规划,目前上海和北京再塞进去1000万人都没有太大问题。按照现在上海的户籍政策,即便把全国所有的985大学硕士毕业生都吸收掉,10年也只不过是增加200万人。一方面这个数字跟高度老龄化的上海户籍人口年均去世数量相比并不大,一方面至今上海外环开车一圈都还可以看到大量空地。200万人口也就是规划三条地铁就可以解决的,假设这200万人买100万套89平的房子,按照现在的2这个容积率计算也不过44500000 平方米=44.5 平方千米,加上配套150平方千米完全足够,跟上海6340.5平方千米的总面积相比几乎就是零头。
即三四五线城市要马上进入萎缩状态,那自然也将会空出来越来越多的土地,就业机会也会越来越少。用这些土地承接部分一二线城市的中低端产业,或者复耕为耕地也可以提供指标让一二线城市占用更多耕地,那么一二线城市就会有更大的人口容纳力,人口也自然会为了就业机会更加集中于一二线城市。比如深圳可以把一部分中低端制造业迁到更远的深汕合作区去,然后把工厂拆了盖楼。这样就能通过在高价值土地上,集中人口把土地财政推行下去,故上面两个质疑并不存在问题。
最后再谈谈大家更关心的房价问题。既然国家税务局要逐步接收土地出让金,那么土地出让金的税收性质则会强化。合理的税负比例一定要维持稳定,而中央的管控力度加强也意味着规范化程度加深,新建房屋价格大涨大跌的可能性应该都会下降,毕竟好的税收必须稳定。
土地出让金是通过新房收税,那么房产税就是向旧房收税,二者互相抑制。新一轮房产税会从深圳等城市试点,然后逐步因地制宜地推行,分担部分土地出让金的压力,最终动态平衡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让新房和二手房共同来组成这部分财政收入。
总结来说,把土地出让金划转国税征收并只是流程变化,这是在为后面的改革做准备,具体还要看后续改革。财政是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只要发展需求在,税负的形式尽管千变万化,但总量不可能降低。既然年轻人越来越少,那就让他们尽量去大城市这样才能维持总量。年轻人以后在大城市买新房,可能不仅等于交税建设新家,还等于出钱回馈老家,这样才能维持全国稳定。至于买房赚钱这也得谨慎起来,像以前那样的大涨可能会越来越难,正规化后稳定的税收不会把人突然逼到绝望。
只是征收方式调整,有利于全国一盘棋,为房地产税铺路,但远远谈不上终结土地财政。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即我们熟悉的卖地收入,这笔钱全部归地方政府所有,是地方政府财政年的重要支柱。
2020年,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4万亿元,同比增长15.9%,再创历史新高,相当于地方税收收入的8成以上。
卖地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意味着什么?
过去,卖地收入基本由自然资源部门(国土部门)负责具体征收,虽然全部纳入地方国库,但其使用却存在很大弹性,地方政府对这笔钱拥有相当大的支配权,土地财政也成了许多城市的重要依赖,不少城市不乏借推高房价做大土地财政的动机。
土地出让金划转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有助于形成全国一盘棋。税务部门相对独立、专业,从征管到支出都更为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能防范地方政府滥用卖地收入,遏制借房价做大卖地收入的冲动。
此外, 此举还不乏为房地产税铺路的意图。开征房地产税的一大动机,就是取代土地财政。房地产税是典型的地方税,自然由税收部门进行征收。如今,卖地收入划归税务部门,从而为土地财政向房地产税转型铺平道路。
事实上,近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这明确透露了房地产税试点先行的信号,一些房价涨幅较高的城市有可能首当其冲。
然而, 必须明确的一点是,目前卖地收入仍旧全部归地方政府所有,无论哪个部门征收,这一格局短期不会发生巨大变化,远远谈不上终结土地财政。
至于未来,会不会将卖地收入由央地进行分成,上级会不会拿走土地财政统一分配,目前不得而知,但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统一管理,为未来的改变奠定基础。
但这注定是相当长的过程,土地财政关乎许多城市的生存命脉,短期很难逆转。
不知道效果如何,坦率的说,挺难的。如果真出来了,我打算支持一台,和爱国无关,纯粹的护犊子心理。当然这个行为跟华为无关,只是我个人这么想,华为当然也不在乎我怎么想,自己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改革开放这么些年,能在国际市场叱咤风云就这么几个,我觉得华为做的挺好,就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