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中,大部分网友都是善良的,都希望帮他解决问题,有着无产阶级的朴素情感和团结自觉性。
但大家激愤到现在,忽然不知道他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了。
首先要搞清楚,你的问题是什么?
换个说法,你想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你的诉求是什么?
比如说,要民主、要自由、要平等、要尊重、要老婆、要钱、要房子、要道歉、要赔偿、要法律制裁、要和对方谈谈、要揍谁一顿,都可以讲。
金斧头、银斧头,还是铁斧头,你要说清楚,界定好范围,不要朝三暮四,一日三变,更不要无限延申无限放大,问题才有解决的基础。
然后,我们来谈解决方法。
在现代文明国家,都讲法治,解决方法无非两种:1、对簿公堂;2、私了。
一、对簿公堂最好,所有人都应该支持对簿公堂,让双方把自己的事实、证据都摆出来,谁是谁非,谁对谁错,都讲清楚,别藏着掖着,别顾什么人情面子,法律就是要公正,要透明,要让全国人民看得清清楚楚,然后该判的判,该抓的抓,该罚的罚,该赔偿的赔偿,不能和稀泥。
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本就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受了委屈,受了迫害,有冤屈,看到了罪恶,就该坚决上诉。这里不是韩国,没有什么财阀可以控制国家,再有钱的人,再大的企业家,也只是公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案子越大越好,知名度越广越好,不要怕,不要担心,越是舆论汹涌,越是家喻户晓,最后的判决就会越公正。我希望所有受委屈、被欺凌的人都不要退缩,坚持以法律为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因为这不是你一个人的事,这关系到所有普通人的利益。
二、私了也成,但私了就不是公众和法律管得到的了,私了也得看对方愿意不愿意,就算你不要钱,不要赔偿,不要道歉,你只想见对方一面,谈一谈,顺便请对方帮助自己创业,搞个什么人力资源公司,卖个专利什么的。那也得对方同意,他不同意,你没有任何办法。
而且,私了是不可控的,是不透明的,没有舆论的监督,没有法律的裁判,你们谈成什么样,全靠双方的心情,这时候只能谈人情、谈尊重,但这些东西都没有标准,不能量化,很难真正达成协议,吃亏的,还是弱势一方。还不如在法律框架下谈利益,得失分明。
而且,最后谈成什么样,社会也很难了解,不能给社会一个交代,双方既然造成了社会事件,引发了社会舆论冲突,最终还是要给社会交代的,不能不负责任。
除了这两种方法,你还有别的方法吗?
最后,争取个人的利益,天经地义,所有人都应该无条件支持。
当事人没有必要听舆论的,舆论也没有必要绑架当事人,双方都不该把对方当枪使,如果确实当枪使了,那也是求仁得仁,都别后悔,都别抱怨,当事人别赖舆论吃人血馒头,舆论也别管当事人太自私,只顾自己利益。
解决问题,目标要明确,不能情绪化,如那个网易绝症被裁的员工,目标就很明确,就是要N+1,就是要赔偿补贴,所以舆论帮他达成了这个目的,这就是目标明确的好处。
千万要谈利益,不要谈什么温情,温情不好计算。
也不要听什么“全国人民”,全国人民是谁?全国人民太复杂了,有古道热肠想要帮你一把的,有心有戚戚担心自己成为你的,有痛恨不公而愤怒的,有“关我屁事”的,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有上班很闲天天当复读机的,有别有用心浑水摸鱼的,还有大把的不知道这件事的“沉默的大多数”,甚至还有闲得无聊喜欢“看着世界燃烧”的。最终什么结果,他们未必关心。
走“群众路线”是对的,但是一定要有目标、规划和“群众分析”,要明白支持你的是谁,反对你的是谁,不说话的又是谁,你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两眼一抹黑的情况下,就@全国人民,是鲁莽而草率的。
关于“全国人民”,请各自对号入座,如果真有良心,就帮帮忙,支持起诉,对簿公堂,为他众筹募捐都可以,该判的判该抓的抓,法律说了算;或者了解一下当事人的诉求,想想是不是有办法帮他实现“见谁谁一面,然后开公司创业,帮助对方改进管理制度......”的需求。
谢邀。
「反贪官不反皇帝,领导英明只是被小人蒙蔽。」
不过李怎么想在这件事情里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任何一家企业如何能够动用国家公器暴力机关去介入民事纠纷。
单单只看袁崇焕案当然不是冤案,罪行有一码是一码,足够给他吃刀子了,毙个一两回并不很冤。
问题是.....有一大半的勋贵、庸官、阉党、军阀那种动摇国本的应该凌迟几十回,大明敢么?
之前的辽东将领,“辽左发难,各城望风奔溃”,比起袁他们给个七八刀,有啥问题么?
那袁为啥吃刀子?吹最大的牛,打最响的脸了呗。......况且,身处高位本来就很难完全干干净净,谁还没个吃刀子的罪.....
冤吗?不冤吗?emmmmmm.........
高赞举了D的例子,我也举一下表达我的观点,黄克功案知道吧?一个团级干部因感情问题枪杀恋人,他的死确实罪有应得,而且功过不相抵,这一点没毛病吧?
问题是 那吴化文投奔日寇、残害百姓、阻挠抗战怎么算?他罪行够不够大?比起黄够不够多吃两颗花生米? 结局:战场起义,将功赎罪,安度晚年。
少帅放弃东北、不肯抵抗、白赠国土怎么算?不是蝗军满世界开打他就是千古罪人了。比起黄够不够多吃两百颗花生米? 结局:都懂。
这些不是说黄就不该处死了,只是大家一定要知道,双重标准是一直伴随着OO存在的,嘟嘟有罪,揪出来就得死,没毛病,一点都不冤,但真正冤了天下苍生的人逍遥自得,才是另一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