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从来从来从来没有得到一句真心的抱歉。
一开始刘鑫方的抱歉都是想换取利益,要么是停止网暴,要么是息事宁人。
就是不是愧疚和弥补。
我妈妈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昨晚她和我嚎啕大哭:“我不想让他们欺负我女儿啊,他凭什么这么欺负我女儿啊,他们凭什么能一点愧疚和承担都没有啊。”
江歌妈妈经历的,比我妈妈严重百倍,她一辈子不会得到真正的公道,反而要面对中伤,她还能维持用法律手段讨公道,也是修养了。
这个问题本身就有问题,江歌妈妈当然更恨陈世峰,因为他是直接杀死自己女儿的凶手,而且手段还如此残忍,怎么可能更恨刘鑫呢,至少刘鑫还不至于故意要置江歌于死地,而且她也不是直接的凶手,甚至连帮凶都算不上。
之所以现在大家把焦点都放刘鑫身上,是因为这个人的行为已经逾越了人的基本道德底线,法律上追究不了自己的责任,就极力撇清,包括这一家人的态度,简直就颠覆了一般人的道德认知。
普通人都有最朴素的道德观念,所有人都知道这事法律上虽然奈何不了她,但是她跟江歌的死绝对脱离不了干系,只是没有证据证明她是故意或者过失杀人,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而已,但并不能证明她跟这事一点关系都没有。承担刑事责任的门槛还是比较高的,刑法的上因果联系也不是普通人认为的因果关系。
甚至很多人都觉得如果不是刘鑫因为陈世峰的事缠上江歌,江歌就不会遇到陈世峰,那么江歌的惨剧就不会发生。这是将因果关系无限扩大啊,这样算的话,是不是还要算上陈世峰的父母,就不应将这样的人生下来呢?
这样去讨论因果关系没有意义,很多人坚信是刘鑫为了保全自己把江歌推出门外,阻断了江歌求生的道路,才最终导致江歌死亡。到底是否一定是这个原因致使江歌死亡?江歌当时被挡在门外,有没有生还的可能?这些都不能一概而论,而且当时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陈世峰为什么一直在骂,在按门铃,江歌也不是他一抓到就捅死的,这些情况根本就不明了,也没有监控,陈世峰自己本人也不说实话,只是想把刘鑫也拉上一起受处罚。
刘鑫开门放江歌进来江歌作为目击证人就一定能活命吗?这些都是问题。但也都是假设,在刑法定罪上都没有实际意义,刑法要的是直接证据,或者能形成完美证据链的间接证据。如果二者都没有,哪怕再多人认为这个人是凶手,也不能定位为是法律上的凶手。
只是刘鑫这一家人,在道德上的无下限,却不能受到应有的惩罚,这个让江妈妈痛不欲生。江妈妈并不是更恨刘鑫,是恨没有证据让这种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的感觉。如果陈世峰还在外面逍遥法外,江妈妈估计会找他拼命,哪怕搭上自己的性命也要替女儿报仇。
反过来说。是刘鑫一家恨极了江歌妈妈。
大家都听过,升米恩斗米仇。为什么?因为恩情太大了,无以为报。为了摆脱这个负担,受恩惠的人,往往会否定恩主的恩情,要么就是将恩情等同于恩主另有所图。
江歌对刘鑫的恩情太大了,一条人命,刘鑫是不可能还这份恩情。去报恩的话,对刘鑫一家才是巨大的负担,所以她必然隐瞒当晚发生的一些事情,也必然走向反目成仇。而且大家也不会也不能真的把刘鑫一家"怎么样"。
有时候,当一个小人,反而能更加"洒脱",更无所畏惧。
小人可以坦荡荡,君子反而常戚戚。真天翻地覆了!
因为在道德上被认为同等严重、至少也是接近的败坏,在法律上判刑的标准却大不相同。
如果陈世峰在中国,我相信有舆论的加持少说也是死缓,如果发酵的更厉害一些可能是立即执行(在我们预设司法公正不会被任何东西影响的情况下,刑罚至少无期,当然如果有人插手造成更坏的结果就另说)。当然他在日本,也受到了当地法律对这个事情从重的处罚。
江歌妈妈是在陈世峰的罪在当下已经盖棺定论,至少短时间内不会有什么其他变数之后,大张旗鼓地做了一件事——让刘鑫道歉。没错,她没有一开始就说要给刘鑫判死刑,没有喊冤搞青天大老爷那一套,至少从法律这个角度,杀死江歌的不是刘鑫,所以她作为一个人,一个善良的人,仅仅要求刘鑫一家给她一个态度,也是给死去的江歌一个态度。
后面的事这几年大家也都清楚了,甚至在提问者这种心理阴暗或利益相关的人心里是江歌妈妈不依不饶,这才使当事人的怒火越燃越旺,发展成如今对簿公堂的丑陋模样。
而这个丑陋的女人,以及一些单纯的觉得“这么铺天盖地的消息碍了我的眼,让我心情不那么好”的路人,即使法律制裁不了你们,道德不容。
如果您用您的生命保护了您的闺蜜,您的闺蜜这样对你妈妈说,您恨她吗?
不是江歌她妈妈不想安静,是有人作妖不止。
就兩问题,如果不同意第一点,那这条文请绕过:
一、江家对刘家有恩吗?
以我底线的价值观,有!
二、刘家報恩了吗?
以目前的信息来看…没有
以上个人观点
杀人者,刘鑫也。
非陈某某也。
陈某某,为刀俎,江某,为鱼肉。
刘鑫者,舞刀切鱼肉者也。
做局牺牲江,做掉陈,江做了替身娃娃,自己躲过一死美滋滋,什么?替身娃娃江死了?那与刘某人有何干系?
如果刘鑫无罪,和当年扶不扶摔倒之人后果不是异曲同工?大家形同陌路?好心人不被保护,套路存人间?
我一直有个疑问,为啥不是刘鑫想谋杀江歌,然后故意制造局面借刀杀人利用陈某某杀人呢?
突然蹦出来一堆小号,注意,我说的是一堆小号,说不过就开始折叠,真是有趣。不知道你们这水军收了多少软妹币,这么为姓刘的说话?记住,这种血馒头,吃多了,真是作孽呢,为了自己的子孙能不得先天肛门闭锁,还是请多积德行善,谢谢啦诸位水军。
因为杀人凶手陈世锋已经受到了制裁,而另一个凶手,转移自己的风险,把帮助自己的好友推出去送死,在好友声声惨叫时,忙着锁门打电话问自己如何才能规避法律风险,在好友死后致力于抹黑好友以逃避自己的责任。
这些却没有实际的法律条款可以让她受罚,现在这个她,改了名字,想重新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所以江妈妈恨她,比恨凶手更甚。
关于我上面回答里“推出去送死”,目前现场真实情况,只有死者和两个活人知道了,死者已经无法开口为自己辩述了,而一个是凶手,这是凶手对当时的描述,不排除可能他为了推卸自己的责任;一个是刘,很明显她肯定不会认可这种说法。
也许有水军说,那就不是确凿的真实,不能拿来说!我只想统一在此回复说:不提前告知好友凶手有行凶威胁,向好友求助却多次阻拦好友报警,锁门,未第一时间叫救护车。。。。。这些细节,一一数来,就是推好友出去,替自己挡刀,让她送死。
再修改一次,看到下面的回复里有人大力在宣传,关于江妈妈是否敛财,是否再婚过,是否有别的孩子等。
我想说,我们永远都不可能找到一个完美受害者好吗?就算江妈妈这个受害者已经开始了新生活,并且努力想让自己和家人(如果还有的话)活得更好,那也不能抹去已经发生的罪恶。
拉朋友挡刀事后又恶语推责诬蔑说是同性恋人与异性恋人争风吃醋的,和持刀杀人的,都逃不过罪责。
题目问的是宋氏三姐妹,结果回答都在说宋美龄和宋蔼龄,咋没人说说宋庆龄?毕竟二姐名气最大,地位最高。
宋二姐跟孙中山在上海住过一段时间,孙中山一开始没有房子,是租房住的,一个月65块租金,肯定租不到什么好房。后来有前来拜访的富裕华侨,觉得堂堂国父住这样的房子不像样子,就一起捐了一个花园洋房给孙中山,这样孙宋夫妇才算在上海落户……先总理稳定下来以后还写信给孙科,叫他可以带老婆孩子也过来住。
后来先总理去世,死前特意写遗嘱,把房子留给宋庆龄,并请托何香凝照顾她,除此之外几无遗产。孙中山死后,广东省国民党政府给宋庆龄一笔1万元的抚恤金(对,是总共一万元),宋庆龄就靠这一万元的利息生活,大家数学好的自己算算一个月能拿多少利息咯?1927年412后,宋庆龄彻底跟蒋介石闹翻,同时跟宋美龄宋子文也闹翻了,不可能再从家里拿钱。最后在上海也呆不下去,就去了苏联,到苏联几乎用光积蓄,经常开完会坐车的钱都没有,也没有冬衣,就顶着寒风走路回去。
顺说,宋庆龄在上海的房子抵押过三次。
说实话,宋庆龄如果想要钱,哪怕是只想要过得好点儿,只要稍微对妹妹妹夫露点好脸,哪怕是对自己亲弟弟露点好脸,都会立刻被供起来。
然而她宁愿抵押房子,也不打算给亲戚好脸色。
宋二姐是天生的革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