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问答小站 logo
百科问答小站 font logo



为什么林森浩终审判决是死刑? 第1页

  

user avatar   svenshi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谢邀。这个案子里,上海法院能够顶住舆论的压力,真的很不容易。

我知道绝大多数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所谓“质谱图”等等的专业词汇上,但是请先暂时把这些专业词汇放一放。

这次案件一审到二审出现那么大的舆论转向,某几家媒体确实是做的太过分了。

先讲一下一般这样案件的规则: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林森浩认罪,积极赔偿,并且取得家属的谅解,是几乎不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但是林森浩的父亲在一审时拒绝了律师认罪赔偿求轻判的建议,坚持选择了无罪辩护这条路。<1>

接着一审死刑,而后二审律师接手,接着就开始爆出很多很诡异的新闻。

先是在2014年2月27日,一审10天以后,林父接受专访关于为什么不道歉时强调称:“律师阻挠,还嫌我多事”,“没有一两百万,两手空空,你去做什么?”<2>

注意,在相关的事前报导中,一审律师强烈建议坚持罪轻辩护。<1> 也就是说,一审的律师根本不可能阻止林父去道歉,也不可能阻止林父的主动赔偿的意愿。全国知名的药家鑫案也就赔了20万元。一个从业多年的律师根本不可能说出没有一两百万别谈赔偿这样的话。

接着网络上就开始出现一审律师害林森浩错过道歉机会的说法。

------------------------------------------------------------------------------------------------------------------------

-------------------------------------------------------------------------------------------------------------------------

责任一下子全部转到了一审律师的身上,林案开始作为一个“冤案”出现。作为一个专业记者,他一定跟进过前面的报导。根本不可能不知道这件事情的真相,但是这几家媒体依旧选择了单方面的报道,不加任何解释。

类似的报道长篇大量的出现,到二审之前,广州日报又做了一篇类似的专访报导,矛头依旧直指一审律师。<3>

这些报导一读,相信绝大多数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林森浩冤枉。虽然有大量的事实和一审的报导不符。

其中还有各种其他的事件,包括今年5月复旦177名学生联名上书,要求不判林森浩死刑。但是后续他人发现这件事情是“律师让老师倡导学生参与”,其中倡导这次行为的老师是复旦经管学院的谢百三。他并不是法学院和医学院的老师。谢百三自述是“林森浩帮助过的学生主动来找的他。”而谢教授的研究方向是金融,对外言论几乎全部集中在房地产。并且他本人并没有在信上签字,只是事后才在微博上承认了自己组织了这次活动。<4>

--------------------------------------------------------------------------------------------------------------------------

舆论压力的来源可见一斑。但是最集中的还是集中在鉴定上。但是二审的所谓鉴定问题其实在一审的时候就已经提出来了。<1> 媒体在报导高关注度的刑事案件的时候,大都会选择法庭的判断作为标准,而不是站在原告或者被告的角度上。尤其是在专业的司法鉴定上。法院当庭的判断的非常清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鉴定意见,应该作为对鉴定意见的质证意见,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而后的判决书中也写的非常清楚,并没有不符合司法程序的地方。真正有疑问的,看判决书比看偏向性极强的单方面新闻要靠谱的多。已经有人附上了。链接:<5>

当然,对被告律师所做的努力我表示理解。

我一点都不喜欢死刑。但是比起死刑来,我更厌恶的是愚弄。


来源:

<1>:

lifeweek.com.cn/2013/12

<2>:

复旦投毒案被告之父:律师劝阻道歉称没百万别去

<3>:

林森浩父亲:律师说没几百万别去道歉

<4>:

复旦为投毒者求情揭秘:律师让老师倡导学生参与

<5>:

debund.com/file/upload/

user avatar   fang-tang-tang-75 网友的相关建议: 
      
学校说让我休学或者退学 原因是觉得领证结婚的学生不好管理 除非我去办离婚证 才能让我正常上学

题主说“学校说“,没具体写明是谁说,也没具体写明是哪个部门说,有可能就是某个办事的人说的。建议先沟通,至少要把学校里有话语权的人和部门都沟通到。

我举个例子:有个学生大二了想退学生会,学生会负责办理的人说:退会需要写一份不少于8000字的申请书(或者是其他什么刁难的条件),否则不允许退会。这个学生就觉得退会太难办了,每天发愁。

另一个同学也想退会,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但他没有发愁,反而觉得通过办这件事可以锻炼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咱不惹事情,但事情找到自己头上了,躲就不是办法了。他挺高兴,有这么一个事情需要自己去办。如果连这点小事都办不了,以后走向社会遇到的难办的事情岂不更多嘛。于是他和和气气地离开了学生会办事人员那里,然后去找学生会会长沟通。

学生会会长出于维护自己手下办事人员权威的角度考虑,也让他按要求写8千字。

他和和气气地离开,去找辅导员了。路上他想着:辅导员办不成就找系里、院里……系里院里还办不成就找校方负责部门,比如校团委。再办不成就找负责部门的负责人、再办不成就去找学校纪委、党委,再办不成就找书记、校长……

他就像完成一份论文一样做着前期谋划,结果还没找到系里,辅导员就帮他协调着退会了,只写了几百字的退会申请。

回到题主的问题里来,学校里从下到上这多人和部门都算是“校方”吗?题主说“学校”让她休学,到底是学校里一个小办事员说的,还是从下到上都这么说?是不是底层办事人员懒政搞一刀切?是不是校方中层、高层都根本不知道此事?这些都要弄清楚啊。

题主可以逐层和校方沟通,估计沟通到某一层次就解决了。如果真的一直沟通到顶层的校长和书记也没搞定的话,那么才能真正视为:“学校让你休学”。

不要害怕和学校高层沟通,都让你休学了,没啥害羞和害怕的,对你来说这么大的事件,就算每天在校长办公室门口堵他,也得争取到和校长沟通的机会。也许这在校长眼里就不算个事儿,他给下面打个电话,你的烦恼就全都消失了。记得和各层次人员沟通时都要注意保留证据比如录音等。

沟通时要观察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如果是忠厚老实的,你就多多卖惨卖可怜;如果一看就是官僚气十足的话,可以用一点小手段,比如问他:“您真的没办法了吗?唉……咦?旁边办公室是不是领导的屋?我去找领导是不是能帮我?”如果一看对方就是欺软怕硬的,可以问他:“我实在没办法了,您说我可不可以求助媒体和记者?您再给帮我想个办法吧,对了,您说我打市长热线能解决吗?"。简单来说,小手段就是以低姿态让对方无法立刻翻脸的前提下表达出威胁对方的话语。当然,对于大学生来说,社会经验不足,也许无法识别出对方是什么性格的人,那么就按提前做的对话草稿,把想说的话统统说了,姿态要低,毕竟你是学生,对方代表学校。态度要好,不要发火,要把困难看成学习上的一道难题来慢慢解。

一般来说校方不会和你一个学生死磕到底的,此时学校就会让步。为啥会这么说,因为穿鞋的都怕光脚的,你都要被退学了,你怕啥,学校才怕你这种不稳定因素呢。(再送题主一个小手段吧,哭!女性哭起来很有杀伤力的,在校领导办公室哭!声音呜咽凄惨,越大越好,越有别人来找领导签字时越哭,门外越有人等的时候越要痛哭着离开,让大家四目、不,六目、八目相对……然后平静一下,抽冷子再去领导屋继续谈。让女生哭着离开办公室,对校领导的风评是有损的,很容易传闲话,校领导坐不住的。啥?校长是女的?那书记呢?不可能班子成员都是女的。)

如果学校还是不让步(就算校长犯昏,别人也不劝他?学校法务干啥吃的?办公室主任干啥吃的?他们早都给领导点明后果了。),那就真的要在各大网络平台发帖了。帖录音、帖录音整理的文字……帖子一定不要虚构和夸张,说事实说诉求就行了。接下来你自己都不用管,就会有政府负责网络舆情的部门联系学校的,你还担心学校继续不让步吗?

如果学校铁了心跟你死磕(实在想不出学校那么多管理人员为啥脑子集体发昏),那就法院诉讼啦,肯定能赢的。不过我想只要你发挥主动性,积极去解决,是走不到到这最后一步的,早早就在学校内部的时候就搞定了。




  

相关话题

  国企的公司制改革意味着什么? 
  如何评价「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句话? 
  广东将研究深圳经港珠澳大桥至珠海、澳门通道,释放了什么信号?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如何看待北京动物园被老虎咬死的人的家属又在北医三院医闹? 
  在当下社会,想在经历「最底层的工作」和「最低级的待遇」后再去成功,这种想法很蠢么? 
  如果薛之谦、翟欣欣、马蓉、贾跃亭、邓文迪和郎咸平凑在一起,谁能「套」走谁的钱? 
  如何评价北京地铁一名 17 岁男性未成年人与两名「创业扫码」女子的冲突? 
  儿子报警称被父亲用摄像头监控,父亲反问「你有多少隐私」,父亲做法可取吗?与孩子正确的相处模式是怎样的? 
  90 后美女基金经理上任 10 天亏损 20%,网友力挺:锅不该她背,你怎么看? 
  你在网上见到过哪些“惊为天人”的短视频博主? 

前一个讨论
什么情况下你会不信任一个医生?
下一个讨论
下属工作没有做好,该如何跟他们说?





© 2024-11-21 - tinyne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 2024-11-21 - tinynew.org.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