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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弟声称「伟大和自私,本质上是同一码事」,如何看待这句话?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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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确实是一个既简单又深刻的讨论,简单的是,任何一本关于利己主义的教科书中应该都会涉及到关于人到底能不能利他的批判与辩护,深刻的是,这个问题也绝非能够轻易解决的问题。

当然,你表弟所言的“伟大与自私本质上是一件事”,尚且只是停留在一个非常肤浅的讨论层面,要辩驳起来並不難。

首先利己主义,分为心理利己主义与伦理利己主义,前者是实然层面的判断,后者是应然层面的推论。简单的说,心理利己主义者指所有人类的行动的动机都是“自我关怀的”(self-regarding),其明确定义应该为:人类所有的行为都是出于自我关怀的动机。之所以用自我关怀,是因为自私这个词是有贬义的,通常情况下人们会认为是错误的,但是很显然,这个观点带着深刻的偏见,一个真正的利己主义者,很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甚至不曾被人发现其利己主义的身份,只要这个社会没有把它逼到绝对的对立面,也即必须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才能实现自我利益。而伦理利己主义者则主张所有人在道德上都应该追求自己的利益(应然层面),不过此处不详细做论述了。

依据你表弟的话语,其大致观点如下:“人们所做的所有行为基本都是出于自私的心理,不论他做了什么行为产生什么结果,他最后的行动都是为了自己的好处”。很显然,你表弟是一个心理利己主义者(psychological egoism)。

(本段可以跳过)这里有一点挺戏剧性的,我认为一个真正的利己主义者根本不会表现他利己主义者的身份,因为这对他本人根本没有好处,从这点看,你大可 以放心你表弟成为一个纯粹的利己主义者,现实生活中的绝大多数人在道德上都是没有原则的,包括我自己,也即不能以某一道德原则从一而终(评论区很多人对这段有所疑惑,那是因为这段完全是我个人的私货,并非标准的利己主义定义,简单的来说绝大多数人在日常生活中判断对错所依据的标准是时刻变动的,看到可怜的美女觉得他需要帮助,这可能是基于某种感受,认为不该乱丢垃圾,这可能是基于某种约定俗称的社会规范,这些不同的原则就说明了人既不可能是纯粹的目的论者也不可能是纯粹的义务论者,直觉论者等等,这也说明大多数人根本没有道德原则这个东西,甚至可以说是"不道德"的,这是我自己所学时获得的私货,并不足以为信。而我之所以认为一个真正的利己主义者根本不会表现出其身份,那是因为我认为现实中绝大多数人的目光是短浅的,一个人可能在无人知道的时候做一些违反道德的事而促进自己利益的事,然而一旦他把利益的范围放大,放大到他的一生乃至亲人的利益,可能这样的行为反而是会导致自己失去利益的,这也是对利己主义之己的讨论,这里仍然是我的私货部分,也是我认为有大量讨论空间的部分,并不足以为信)。

好了回到正题,首先“人们所做的所有行为基本都是出于自私的心理,不论他做了什么行为产生什么结果,他最后的行动都是为了自己的好处”这个论证本身就是有逻辑谬误的,因为“一个人总是追求某事物”和“所有人的动机都是自私的”这两个命题,在逻辑上根本不是等值的(equivalent),前者是一个恒真句,因为所有自主性的行为当然是有目的的,有对象的,否则我们根本无法理解什么叫追求。但第二个命题则是一个关于事实的陈述,如果行为者从事行动时都是出于私心,则该命题为真;如不是,存在不是基于利己的动机,则不是。

在这里有一个非常容易被混淆的点,“自私的动机”和“行为者的动机”,因为一个动机是否自私,是否自我关怀很显然不能只是指出它的出发点,更应该指出其目标为何,即应该以动机的目标为何而非动机从何而来决定此动机是否自私。

这么说还不够生动,我用一个例子来说明,例如,我在路上遇到了一个乞丐,我帮助了他,我因此很快乐。你表弟可能会说“我之所以帮助乞丐,完全是因为我能因此获得快乐”,这个例子其实是支持利己主义的四个论证之一,享乐主义论证(hedonist argument),其具体的内容为:一个人实现他所追求的就会快乐,所以在任何事件中,我们真正想要的“只有”自己的快乐,追求其他目的只是手段。但是“我帮助乞丐是为了获得快乐”这个命题里,很明显包含了两个动机,一个是“我要帮助乞丐”的动机另一个是“我通过帮助乞丐可以获得快乐” 的动机,在这里,如果第一个动机没有实现,即我根本没有意愿去帮助乞丐以至于我不会做出帮助的行为,也就谈不上实现第二个动机了,我又如何获得快乐?我想要帮助乞丐这个动机难道不是利他的?

从因果关系看,这一事件先起于我对于乞丐的关心,随着乞丐得到帮助使得我的动机得以实现,然后我才获得快乐,或者说我的欲望才得以满足,

因此,我们可以说行动者实现他追求的欲望之后,可能伴随着产生快乐,而无法去论证,行动者只是在追求快乐(分明有一个帮助他人的动机)。这也就是我说的“行为者的动机和自私的动机在逻辑上并不对等”,至少在这个例子中,不可能只有获得快乐这个动机,如果不是出于真切的关心与同情(想要帮助乞丐的动机),你如何说帮助乞丐你能获得快乐?一个完全不关心乞丐的人真的能从帮助这个行为中获得快乐吗?(我发现两个例子的争议较多,我完善了第一个例子,因为这一个例子是可以实际操作的,而第二个思想实验则完全依赖人的想象力,我因此不修改留给大家讨论。)

或者用一个思想实验也可进行有效的辩驳,如果有两个按钮AB,一个按钮A按下去就有人去帮助那个乞丐,你因此获得快乐。另一个按钮B按下去就会喷出一种无副作用的药剂,能让你获得和前一个快乐完全相同的快乐。在这个时候,你是愿意按A还是B?如果有人愿意按A,不是恰恰说明了人的动机是可以利他的?而非完全自利的?(评论区好多人对这段话的争议非常大,我看了下,有很多确实质疑的很在理,但我控制住了修改增补这段文字的欲望,无他,一段有争议的文字远比试图告诉大家什么真理更有价值,因为这能让大家展开反思,这就非常棒了)

总的来说就是,“自私的动机”和“行为者的动机”是非常容易混淆的两个不同的动机,想要论证人的一切动机都是自我关怀的,本身就非常困难,因为那并不是一个完全正确的事实经验。

ps另外,利己主义的支持者可能会说,这是你关于自私的定义,在我这里,只要一个动机是自愿性的(由我产生,即使目标是指向他人利益也算),也算是自私。但是这样的回答立刻就会产生一个问题:不自私这个词语是不是只有内涵而没有外延?简单的说就是自私和不自私本来是一对相对相关的词语,我们界定自私依赖于不自私,界定不自私也依赖于自私,如果所有的自愿性动机都是自私,那么不自私的内容就空空如也,我们根本无从了解什么是不自私(所有的动机都是自私的),那么自私又是什么?如果没有坏的东西,那么什么是好的?如果世界上没有恶,那么善又是什么?这样的自私无疑是严重偏离了我们日常所使用的的自私之概念的,实在是不能让人信服,既然没有不自私的动机了,我为啥非要有一个自私的概念呢。

ps评论区大家提出了大量的疑问,反驳。在这里我没法一一回复,实在是很抱歉,这是我水平和时间上的问题。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利己利他的讨论可远不是我这么一小段文字所能解决的,这其中复杂深刻的争论,估计会延续到人类灭亡都不会消停。我能做的是,不过是一些简单的哲普,并指出自私之动机和行为者之动机在逻辑上等价本身就具有困难性,剩下的就留待大家细细咀嚼和反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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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哲学专业的知友可能有点不屑于回答这个问题,我就随便扯两句,博一下存在感。

楼主表弟洋洋洒洒一大片,说穿了就两句话:

第一,一切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的行为,都是自私。

第二,在第一点的基础上,什么母爱侠义,俺全都可以给你拉到和商人唯利是图同样的“本质”去杠,因为这个所谓的“本质”就是俺定义的

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这个自私的定义。其实只要再进一步,问一个问题就能戳穿:

人是为了什么要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这个问题的答案,才是区分伟大和自私的基点。

母亲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救孩子,为了什么?

为了孩子给她荣华富贵?养老送终?可她已经付出生命了啊!

郭靖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家卫国,为了什么?

为了国家给他荣华富贵?养老送终?可他已经付出生命了啊!

光看争取行为,却不看争取行为的目的,就是用行为反过来去界定目的,而因为一切行为因为都是人主观能动性驱动的,所以一切目的自然就都是自私的。

套用这个逻辑,人本质上甚至和野兽,和植物差不多。为什么?俺也可以说野兽捕猎的行为是自私的,植物光合作用的行为是自私的,所以人本质上和一条狗和一根草也没有分别。

但真正的伟大和自私的区分,人性和兽行的区别,恰恰体现在让这个行为发生的目的上。母爱的无私,郭靖的信念,才能让牺牲这个行为发生。注意,因为很多野兽也具有这种品质,甚至比很多人都强,所以这里只说兽行,不说兽性。


user avatar   chen-yang-90-21 网友的相关建议: 
      

道德的行为不必排斥自私,同时自私也不会妨碍一个人的行为在道德意义上的伟大。

进化人类学大佬Michael Tomasello教授在他2016年的专著《A Natural History of Human Morality》里面指出,人类作为一个有道德意识的物种的存在,其“道德意识”的出现是有充分的自然进化的基础作为支撑的。比如说,Tomasello认为人类演化出道德意识的一个关键步骤便是进化出集体意向(collective intention)共同承诺(joint commitment)的能力。举个例子,我们的祖先在合作打猎的时候是作为一个整体行动的,虽然每个人具体干的活不一样(有人做长矛,有人追击猎物,有人伏击),但是大家都有一个清晰的意识,便是不只是我在打猎,而是“我们”在打猎,而为了具体的合作和分工都是建立在对于这一个共同目标的分享上的。

那么这和道德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可以想象,要是在一场打猎中,由于矛磨地不够锋利导致部落一无所获,祖先们会惩罚谁呢?没错,做长矛的人。又比如一次打猎中大有收获,结果有一个平时天天在洞穴里睡懒觉的成员突然冲过来想不劳而获,其它参与了打猎的成员会怎么做呢?没错,打他一顿。于是乎,在这种建立在集体意向之上的合作行为天然地就具有道德规范在,即合作成员之间的义务以及合作成员的利益优先。而这种意识是其它类人猿所缺乏的。

那么人为什么会有这种道德意识呢?Tomasello的答案很简单:演化优势。我们可以设想相比于一个不会对没做好本职工作的组员施加惩罚,也不会制止搭便车行为的部落,一个拥有上述道德意识约束的部落所具有的生存优势。而这种生存优势使得我们祖先的“惩罚不尽义务者,维护合作群体利益”道德感流传了下来,并凝结成了我们如今的道德观念中的两大柱石:善意(Benevolence)和公正(Justice)

而根据Tomasello的说法,如果我们把“道德”理解为“人类作为物种的生存优势”,自私理解为“群体之中的利益”的话。那么道德就是要促进群体之中人的利益的。即人拥有道德本身就是人类在自然演化中被选择出来的,有利于人类生存和繁衍的进化优势。但正因如此使得道德和纯粹的“损人利己”是有差别的,因为如郭靖保卫襄阳城能够促进群体的,包括他自己在内的利益,所以我们会称颂他,嘉奖他。一个妈妈能为了救孩子舍身跳河,我们也会歌颂母爱的伟大,因为这种特质是有利于族群繁衍的。但是商家制假贩假却是一种伤害了群体的自私,对于这类自私,我们会予以谴责。

参考文献:

Tomasello A Natural History of Human Moralit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6


user avatar   liang-xiao-zhi-66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是典型的模糊差异性辩法。一如吃饭和吃屎无论本质上,目的上,功能上,效用上行为上都是同一码事。只要你把屎和饭的结构和味道差异给模糊了,你甚至可以诡辩到他们就是同一个东西→那就是食物,但你敢不敢真的吃一口屎?

撒,塔米嘛事唷~请,吃吧~


user avatar   luo-chen-26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你表弟的第一个错误:将“利益”偷换为“愿”

举个简单的例子:

你路过一家饭店,饭店服务员在热情地并邀请你进去吃饭。
你酒足饭饱之后,拒绝付钱:让我进去吃饭是饭店的“愿”,我酒足饭饱就是饭店最愿意看到的结果。饭店也是我吃饱饭的既得利益者,所以我无需付钱。

明白问题在哪里了吗? “吃完饭要付钱”是一种无需言明的社会契约

说细一些,再举个例子:

二狗子生活困顿,他的朋友资助了一大笔钱。
二狗子撑过困顿,衣锦还乡,见到落难的朋友,对钱的事情绝口不提:资助我是他的“愿”,我衣锦还乡就是他最愿意看到的结果。朋友也是我衣锦还乡的既得利益者,所以我无需还钱。

朋友关系的社会契约比较隐晦:
人类社会的基本规则是分工和合作。
而合作最大的难点在于建立信任:如何才能在合作之前就互相确信对方是一个合格的合作者,而不是一个背后捅刀子的窃贼呢?
合伙做生意,都捂着本钱怕对方卷款逃跑,生意还怎么做?
建立信任最有效的方式是:我先干,你随意。我先将所有本钱交到你手里,表明自己是一个真诚的合作者,并期望你也是。
朋友对二狗子不求回报的资助,本质上是一种诚挚的邀约:我以最大的诚意寻求合作关系,并愿意首先押上自己的信任。

二狗子的朋友希望的并非“让二狗子过得好”,而是“和二狗子建立一段互相信任的朋友关系”。
而二狗子则用行动证明了:自己不是一个合作者,而是一个窃贼

再进一步,郭靖的例子。
一个国家,不在于同一个地域管辖,或者同一个人种肤色,而在于其间大多数人对于名为“国家”的合作共同体的认同。
中国历代扩张过,也收缩过,那些被侵占地区的人,难道就突然不是中国人了吗?被收编地区的人,难道一夜之间就变成中国人了吗?
所以你不能说“郭靖的愿就是保护大宋子民,并为之牺牲,所以他的愿已经达成了,无需更多”。
这同样也是一种无需明说的社会契约:他的“愿”并非是拯救一些同样肤色,或者同样地域的人,而是拯救同样认同“大宋”这个合作共同体的合作者,并让这个合作共同体延续下去。他对这份合作关系的认可超出了生命,并为之牺牲。

第二个问题:将“自私”偷换成“利益”。

你总能在伟大里面找出更大层面的“自私”:
母亲救自己的孩子连命都不要,但她不一定会救邻居家的孩子。在家庭层面,是自私的。
韦小宝为了保全天地会可以放弃爵位,但不会为了沐王府拼命。在帮会层面,是自私的。
郭靖会为大宋人民挡蒙古铁骑,但不会为了金人挡。在民族层面,是自私的。

按照这个逻辑:
任何人,任何事,只要是“有目标”的去做,那么这个“目标”就会带来“利益”,而“利益”又变成了“自私”。
你哪怕动一动胳膊都是自私。
如果追求不带一点“自私”的“伟大”,那自杀将是唯一伟大的事: 人活着就是在消耗能量,就是在增加熵,你呼吸的每一口气都会让宇宙更快走向消亡。只有死亡,才是造福一切的“伟大”,才是不带任何自私的“伟大”。

这不胡闹么?


user avatar   liu-yang-zhou-23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本质也许都有利己的成份,但占比不同:自私是100%,伟大除了有利己,还有难能可贵的利他。

自私人人都可以,没什么了不起;人人都可以伟大吗?

司马迁早就有过深刻的认识: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泰山不一定人人都能做到,但轻于鸿毛是一抓一大把。

腐萤岂能与日月争辉?!


最后再引一句:

圣人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圣人。


(话说与自私相对的不应该是无私吗?)


自私由于仅仅关切自身利益,所以缺乏大局观、长远观。所以,我少年时期就下过这样的结论:极端自私的人乃是缺乏智慧的表现。


user avatar   tian-yuan-nan-quan-51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你表弟这种倒霉孩子需要的不是义正辞严的辩论,而是需要你抽出床底下八二年的鞋底子照着那青春痘未消的中二脸上使劲的抽,一边抽一边踹他的肚子并且勒令他不能喊叫,他要是不服你就要告诉他,作为表哥,不管是抽你还是爱你,本质上都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的需求,有些表哥抽表弟开心有些表哥爱表弟开心,这两者没有任何区别,你的表哥属于越抽越开心,所以表哥抽你有多狠,就说明爱你有多深。

此时你的表弟肯定会对自己看似无懈可击的理论产生深深地思考,这个伟大的理论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为什么定义上没有区别的两个表哥带来的感受却是天差地别呢?

此时你再跟他好好说话,什么是自私,自私是最大化自己的个人需求,无视任何的秩序,譬如师徒情不能阻止戚长发劫夺宝藏;道德观和兄弟情也不能让六老师放弃食用兄弟的肉,这些自私的人在满足自己需求的时候是破坏着秩序的。

但郭靖则不同,实际上以郭靖的实力,他如果只是以守卫襄阳为目的,他可以深夜轻松进入蒙古大营一掌拍死成吉思汗,再顺手拍死术赤、察合台、窝阔台、拖雷、哲别……但是他没有,因为蒙古人对他有恩,恩情可以阻止他为了实现自己目的最大化而不择手段。

所以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举个例子,我们让戚长发和郭靖的目标统一,都是好色,那么戚长发将不会顾忌任何法律、道德、亲情的约束,直接上街强抢少女,奸淫掳掠,:甚至乱伦都有可能;而郭靖没有变化,仍然是郭靖,他不可能因为多了这么一个嗜好就深夜潜进华筝的帐篷里,除了襄阳城府衙里夜晚多了几声“啊靖哥哥”的呼喊之外,北侠仍然是大侠。

人类是群体社会性生物,为了种族的生活更加和谐,也为了维护相对弱小的个体能够安全平稳的生活,人类创造了各种各样的秩序,有约束人下限的法律,还有提高人上限的道德。

对于自私的人而言,他是秩序的破坏者,他一方面享受着秩序带给他的保护,比如花铁干吃准了狄云因为侠义之风而不屑于杀他,或者戚长发一身辣鸡武功还能在江湖上算计这个算计那个……还有你表弟明知道他的言论会让你不高兴还敢堂而皇之的说出来,这都是吃准了人类群体的秩序在保护着他,但他们却在钻着这个秩序的空子,通过破坏秩序来攫取自己的利益,这叫做吃饭砸锅,放碗骂娘。

而伟大者,他们在不断的建设、守护和完善这个秩序,并为此放弃自己的一部分甚至大部分能令他个人开心的追求,你们以为郭靖最喜欢的事情是守襄阳?不不不,跟蓉儿隐居桃花岛才是他的人生追求,极致快乐,但是他去了吗?没有,换成戚长发他就去了。

所以,你可以大大方方的告诉你的表弟,既然他不能为种族的秩序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那么也就不应该享受秩序之下的保护,该打打该抽抽,不打的他今天脸上鞋印子里塞着大门牙,我都不是你亲表哥,就这,没一刀捅你大动脉让这个世界清净一点,都仍然是秩序在保护它。

伟大者比道德提高的上限更高,而自私者比法律约束的下限更低,这就是两者的不同,快乐当然是简单的激素刺激,但引发快乐的原因和带来的影响,有着天壤之别。


user avatar   pi-ai-er-bo-jue-87 网友的相关建议: 
      

互联网量产了一帮擅长搬弄是非的人。

因为在现实里对利他和利己实现了对立统一的人,也就是俗称的做了好事有功有名的人,羡慕嫉妒恨。

所以,就嗯要贬低利他的成分,强调利己的成分。

为的就是,拿来和最利己不利他、给社会带来数不尽的麻烦的纯纯巨婴相提并论。

本质上,就是拿一事无成的自己,和那些有所成就且有所礼遇的人,相提并论。

在他们那里,一毛不拔的铁公鸡的出/入是零。

挥发了100的汗水获得了100的收入的出/入害特么是0。

但实际上,啥也不动只会饿死,而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劳动获取报酬则会让社会良性运转。

有句话叫“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是形容一个良性发展的社会,有努力,有报偿,一个好汉三个帮,4个人每个人都是好汉,愿意帮助同伴,那么每个人都是三个帮。




还有句话叫“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是形容诡辩在实事求是面前的无力。


user avatar   li-xiang-1-48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觉得有两件事无法用这个框架解释,一是大礼议,二是通宵上网打游戏,这两件事对当事人真的是毫无好处,但当事人大多数真的是拿出不怕死的态度坚持下去了,你可以让你表弟解释一下。


user avatar   lizaidao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世间所有事,本质上都是同一码事,都只不过是时间的载体。

这世间所有东西,本质上都是同一类东西,都是微粒子的集合。

这个世界上所有东西都能吃,只不过是吃完之后死不死的事。

以上三句话这种例子,我可以举三天三夜。你可能觉得我是在扯淡,但你怎么反驳我?

事实上,当你觉得这种话很有道理的时候,你就已经输了。

说这种话的人,只不过将两种看起来很遥远甚至完全相反的事物,找出一个较为本质的共同点,然后就冠以“本质相同”之名。

然而什么是本质?

我不知道,也不知道谁知道,但本质肯定不是说这种话的人能定义的。

仔细想想,说出这种话的人,他的目的是什么。

是期待能通过这样的归类说明什么问题,开启什么视角,还是只是哗众取宠而已?

不过以我看,题主要是想硬刚你表弟,也不是做不到,大可以举出“立意更高的差异性”来打败“看似立意已经很高的同质性”。

比如你表弟所谓的同质性在于【争取想要的所得】。

但你可以说“真正的差异不在事物本身,而在于人的内心所想。自私是人之所常想,也是人之所常为;伟大则是人之所不常想,甚至是凡人所不能为。”

你也可以用反证法打败他。“决定伟大和自私的,终究还是人。如你所说,伟人和小人,也终究是同一种人,那么人民所深切缅怀的、诗歌里千古传颂的、被铭记在民族图腾上的,为什么永远只是那么一小部分?”

你甚至可以用定义法跟他杠。“本质的定义,是指能够明显区分两种事物的特质,伟大和自私,就是再相似,也终究是两种东西,既然你说这俩本质相同,那相同的就不是本质,要不从古至今人们闲得蛋疼发明两个词称呼同一种东西?”

以上。

——来自一个从小学到大学蝉联13年最佳辩手的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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