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的伦理是可变的,现在的许多“禁忌”过去未必是禁忌,现在也有“特殊情况”,在将来更不一定会有特别的阻力。“有些知识现在看起来让一般人难以接受”可以等将来去追求,也可以现在寻找“特殊情况”。
例如,世界上还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从未立法限制克隆人。在限制人体实验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通常也有一个盲点:自我实验。
纽伦堡法典第五条:事先就有理由相信会发生死亡或残废的实验一律不得进行,除了实验的医生自己也成为受试者的实验不在此限。
尽管纽伦堡法典第八条称“实验只能由科学上合格的人进行。进行实验的人员,在实验的每一阶段都需要有极高的技术和管理”,现实中你很难让执法机构以某个在自己身上进行实验的人“科学上不合格”为理由、动手阻止其“自虐”行为。自我实验也不需要道德审查之类。将自杀和自残列为非法的国家是有的,但你可以看看他们有没有将抽烟喝酒的人以自残罪送进监狱。
现在,世界各地有一些“生物黑客”(尤其是“神经黑客”)在自己身上做实验来治疗自己的疾病和/或增强自己的身体,他们使用的方法从生化补充到经颅电刺激再到基因编辑,不乏“在他人身上使用时会引起伦理问题”的类型。他们往往声称国家的监管“阻碍了潜在的范式转换”,合法机构会担心支持“不寻常的实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不愿负起监管责任”。
历史上,牛顿将针扎进自己的眼窝来研究视网膜的视觉分布,亨利·海德切自己的桡神经分支来研究躯体感觉的类型。
菲利普·肯尼迪发明了神经营养电极,1996 年由 Roy Bakay 首次植入患者体内,显示出一些改善,但在随后的几次人体实验中表现出风险。肯尼迪决定在自己身上进行实验,在取得进展的同时给自己造成了一些伤害。他自己在英文版维基百科的神经营养电极条目中谈论它的副作用。
凯文·沃里克于 1998 年在自己皮下植入硅微芯片,于 2002 年在左臂的正中神经上插入了 100 个电极组成的阵列,验证了操控假肢的能力,并在三个月后因电极周围的组织生长影响传导而将电极手术摘除。他的工作为近年来不断进步的神经接口假肢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布赖恩·汉利在 2015 到 2016 年通过电穿孔将带有生长激素释放激素基因的质粒加入自己的细胞,并报告了化验显示的内分泌变化。
诸如此类。你可以看出,“伦理方面的禁忌”即便在现代也没有那么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