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之见,国家应该出台一部法律,规定任何人发生性关系时必须征得性伴侣的同意,并且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以保存证据。
为了避免证据遗失,国家规定,性关系发生完毕后3日之内,必须把录音录像上传到服务器上,对全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这个网站应当由国家卫健委主办,所有中国公民年满14周岁强制注册。网站的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国家自愿性行为信息公示系统,简称性息系统。
这样就不会有诬告强奸的事情发生了。
否则的话,现在诬告强奸真的太简单了,女方上下嘴皮子一碰,男方百口莫辩,立马囹圄加身。
曾经多年以前,社会治安不好,人们都告诫女孩子,最好别一个人走夜路,会很危险。
虽然女孩子走夜路不是错,但是为了规避风险,还是不要走。
同理,男性为了避免被诬告,尽量别和不是很熟的女人有染。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这个道理不明白吗。
只要自己洁身自爱,难道怕被诬告?
首先我写出我的观点。
1.任何男性女性针对另一异性提出的涉及到名誉权和性关系(包括强奸,猥亵,性骚扰)的案件,均不应由司法机关主动提起公诉,而是应由原告方出具一笔金额较高的诉讼费用进行起诉,如果最终法庭主张胜诉则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如果最终法庭主张败诉,则诉讼费由原告承担并转为原被告方转诉原原告方诽谤罪的诉讼费用。
2.如诽谤行为在社会范围内产生严重后果的,应当不仅予以赔偿道歉,更应辅以行政拘留甚至短期刑事拘留(留案底)的辅助惩罚手段,对于造成被告方社会性死亡的案例,酌情考虑重判。
首先,现阶段涉及此类案件往往由司法部门主动提起公诉,并不需要原告方付出成本便可以“让一句话走法律程序。”这恰恰是部分人有恃无恐,自由诬告的一种手段,因此我认为不应该提起公诉,反而应当由原告方主动提起诉讼,并且缴纳一笔适当但是较高的诉讼费用,如果胜诉,则由被告支付诉讼费,如果证实诬告败诉,这一笔费用则需要原告承担,并且自动成为被告方反诉原告方侵害原被告名誉权官司的诉讼费。因为据多数新闻,在事件中即使是诬告被判胜诉的被告(例如朱军等),并没有办法对于原原告方的造谣污蔑提起诉讼,而且原因大都是“耗不起”。因此在前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应当同时调查双方的任何不合理行为,可以为后面反诉争取事实依据,亦可为前面案件判决作侧面印证。
另外最大的聚焦点在于“社会性死亡”的话题。我认为达到社会性死亡的目的其消息传播数量应当不止五百,因此我认为应当按照破坏和扰乱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当然,司法得定义互联网也属社会。)留刑。
为什么女权擅长诬告,甚至鼓励诬告?
不妨看看妇女报2019年11月发表的关于QJ的一些观点:同意可以撤销,过去的同意不是同意,被“迫”说是不是同意。这些观点不仅是妇女报一家的观点,其实也是女权群体的观点,在诬告过程中,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比如:
同意可以撤销,起码就有两层意思:一种是起初同意,要办事的时候反悔。一种是办事的时候同意,事情过后反悔。反悔的原因可以很多,或因男女感情破裂,或因各类纠纷,或因女方出轨被人识破,为自保而甩锅,进而诬告。(看几个实务案例)
同样,过去的同意不是同意,也意味着办事的时候同意,事情过后可以反悔,表示不同意。
同样,被“迫”说是,不是同意,也意味着办事的时候同意,事情过后可以反悔,说是被迫。
但不管是擅长诬告,还是鼓励诬告,都越来越表明,女权这个群体是一个缺乏诚信的群体。一个缺乏诚信,擅长诬告的群体,意味她们在社会任何领域出现的时候,都是值得警惕的,因为她们是一个不可信任的群体。
大家还可以看看国外的讨论
湖南台已经解除跟钱枫的劳动合同了。
其他的国男自己好好想想吧,你们有自信自己被诬陷了舆论会站你?公司会保你?
不说两性方面,单从生活中的小事情来说
你永远不坐公交地铁?
永远不去人员密集的地方?
永远不会跟其他公司女工作人员打交道?
永远不会不小心碰到别人?
不管你清白或不清白舆论都帮不了你,而女方只要网上一发就是你社死、丢掉工作的开始。
等着吧。
而且她们已经开始在主动下套了。
很明显会成为武器的,特别是在职场中
这是2018年美国因为METOO运动而被控诉的男性人数统计,最恐怖的一点是,这些人被迫离职后,只要不是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接任者几乎都是女性
就像阿里事件,女方要求的是“开除王XX,自己休长假”,看到这里有没有什么感想?
至于这个投票倒是没什么意义,投票基数太小而且参与者也未经审核,没有什么参考意义
在此呼吁,职场中男性真的要特别注意这个问题,不要招聘女性员工,避免同女同事/女客户/女供应商等各种女性产生任何非公开的联系,记住这些,能保命的
另外,只要担任的是中层或者以上的职位,一定要记得找好法律顾问,同样能保命的
因为只要有任何一个女性把目标对准你了,你就很难逃脱,你会说我没有约炮没有精X证据啊,但请注意——很多案例是控诉的男性“性骚扰”的,而这个罪名栽到你头上你是完全没可能洗清的,一点希望都没有
男人:会被诬陷的都是好人,因为好人就应该用枪指着。
若是一位给别人感觉会动刀的男人,没有人去诬陷他,毕竟不是人人都喜欢自杀。
女人:会被猥亵的都是好人,因为好人就该用抢指着。
通常被猥亵的女性都是给人感觉“乖乖”的,无论她私下里是不是真的“乖”。那种一看面相就强势的女性,碰见猥亵的概率极低,即便碰见,说话也理由清晰、反应迅速,而不是乖乖的含糊其辞,说来说去都是“我可怜”,善良地恶心所有人。
好人就是最大的毒瘤,若人人都不认怂,谁敢破坏规矩、随意恶心别人,即使法律不报,人自己去报。如此,大家或好或坏,都被迫遵守于规矩,没有了无休止的嘴战。
好人太多,就惨了,剪不清理还乱,没有办法,讲再多道理都是空谈,只有互相隔离一条路,比如学日本搞 女性专用XX,各种隔离,大家没有了正常的生活,都是好人的锅。
唯独女性不担心投票最多,为什么?因为好人有机会坏起来,比坏人坏多了,坏的你难以想象。
大家都应该用枪指着好人,让他们就承受更多的苦难,他们理应付出更多代价。
——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多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圣经》
担不担心强奸指控成为女性迫害男性的武器,居然超过一半数量问女的?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女性是受害人,为什么男性是受害者的事情都要问的女的担不担心,而不全问男的???????
强奸指控本身就是女性针对男性的武器啊……强奸指控是被告最难自证的指控之一。
哪怕最后是清白的,如果没有证实女性诬陷的证据,男性因为证据不足被放出来。最终是不是还是社死?企业还敢用这个男性吗?
大家只会说警察为什么不秉公执法,但是却很少有脑子清醒的吃瓜群众会觉得有可能是女性诬告啊。
强奸诬告是收益最高,风险最低的诬陷,没有之一。
我原来以为某些网站的规定只是为了保证真实性和防止盗图盗视频的情况。
现在意识到这可能是世界上最大的防诬告证据平台了。
下面贴一部分p站的验证规则:
固定镜头拍摄视频需要女主角面对镜头做出点头/眨眼/举ID/说话/等姿势表情,表明女主角知道并认同摄像头的存在。
特殊题材扮演的视频需在视频末尾加女主认同。
图片类内容需要有举id,摆手势等方式,验证女主对拍摄上传行为认同。
年龄模糊的女主自身要表明自己的年龄,杜绝恋童。
会,而且相当有威胁性。
根本就不用证据,只需要小作文,剪辑录音,声泪俱下的直播描述,就可以让想踩死的男性直接社死。因为好多人是不在意证据的,只会看到女性在发声就下意识同情弱者。
情感纠纷,那位女性直接车上喷漆;一篇没证据的小作文,让朱军现在也没回去;大庭广众下大叫一声,清华学姐直接用最狠毒的手段陷害学弟;一份剪辑过的录音,让女检察官都没逃脱女拳的制裁。
我是不反对女性维护自己的权利的,但是在这之中有多少是为了给自己牟利或者反应过激那真的不好说,威胁导师领导不给毕业就告qj;下午4点,市中心,车上一言不合就以为要被迫害直接跳车害人害己。
女性真别觉得这是什么好事,狼来了的故事最后只会殃及自身。
冲在一线的女拳收获了流量和广告代言。
冲在二线的智商高一些的满足了自己平时需要的女性福利。
最后跟着冲锋的女拳智商不够,被社会狠狠教育。(参见最近新闻里刚认识就带别人去给自己买奢侈品的那位)
说到底,社会上舔狗不少,但是真没多到像女性想象的那样予取予求。
女拳把事都做绝了,然后锅全丢给正常的女性了,想自强或者出了事的女性因为前面女拳各种花式拳法,把路都堵死了。
性侵诬告是一种非常好用的武器,但是有心人用了,真正受害的人就不能用了。
就如同很多女性都在说的一些问题。
为什么研究生导师不愿意招女性学生?
答:各种爱抱怨能力低有公主病偏偏还有一点小心机的女学生让导师们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为什么企业歧视女性不愿意招女性宁可招条件更差的男性?
答:因为有的人入职没多久,转正就怀孕,一生生三个。招这种员工的公司以后肯定再也不想招女生了,别的公司看到这个新闻也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另外别觉得这种就是男性对女性的歧视,女hr很多,很多女hr都不愿意招。
好好想想真正的敌人是谁,没人生来就戴有色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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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答案写完没多久,就有女性开始使用这种武器了,七夕说自己被司机追杀,感觉要死了,结果是自己无理取闹,发个视频还剪辑。
各位可以搜一下那个问题,下面已经没有人第一时间会相信微博小作文了,都是不看都认为会反转。
很多平台现在都怕这种不讲道理的打拳女了,导致出了问题第一时间处罚司机,你看,诬告成功,即使没理,也让司机付出了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