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和法家区别就是全部都是区别,儒家经典是四书、五经、论语、孟子,法家经典是韩非子、商君书。
从现代的角度去理解无论是儒家还是法家都推崇人治,中国历史大多数时间都是人治。现代所说的人治和法治的根本区别就是“法”与“权”的关系,法自权出就是人治,权自法出就是法治。
儒家和法家在人治上确实有不同的看法,儒家认为社会应该有严明的等级制度,大家都遵照等级制度行事,君主、诸侯、士大夫、平民各安其事。
法家则认为社会等级制度没必要存在那么多中间商,就是君和民,君主至高无上,民众服从统治。很多人都引用史记商君列传里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来说法家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其实是错误的,法家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哪怕君主的儿子也要受王法管束,但唯独除了君主,君主是至高无上的,法律是君主制定并服务于君主的,这就是法自权出,这是典型的现代意义上的人治思路。
中国大部分王朝都是外儒内法,指的是儒家的皮法家的里子。表面上独尊儒术,统治阶层都学四书五经,但实际的统治手段还是按照法家的来。
比较明显的例子就是分封制和郡县制,按照儒家思想来看无疑分封制是正统,孔子反复强调周礼好,大家都要按照周礼来,周朝就是典型的分封制,真要外儒内也儒那肯定要大搞分封制。到实际上多数大统一王朝都是郡县制的底子点缀一点儿分封制,而不是反过来。
现代法制是与儒家、法家本质冲突的,儒家和法家实质上都是推崇君主制的,儒家的君主制里君主权利有诸侯、士大夫等制衡,法家的君主制里君主权利无人制衡,这也就是为什么大部分王朝外儒内法,这其实和马云跟你讲996福报是一个道理。
现代法制要求法律高于君主,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君主只是保留君主名号的特权阶层而已。
你看出土的秦简,古代的小吏,喜,是怎么判案的?
就是成文法,按照规定来。
然后你看儒家大师董仲舒是怎么判案的?
"春秋决狱"的核心是"本事原志",也就是按当事人的主观动机、意图、愿望来确定其是否有罪及量刑的轻重。
但是这就有一个问题啊,就是,在时光机发明之前,没人知道当事人想的是什么
有一个圣人通过这种方法给一个好人脱罪
就有几百个一般的官员用这种方法给一百个好人定罪
其实原理很简单,你能违反规定干好事儿,就能违法规定干坏事
所以才有苏格拉底被判处死刑后连法官都默认可以走,他就是不逃走
我们经常说很多规定一刀切,不人性
实际上是因为,自然科学,说百分之一的概率就是百分之一
人文科学,你说百分之一,但是第二次就是百分之百,因为大家都会学习这个办法
所以只能一刀切。
所以大家知道,优秀的帝王,连续不断的出现
只有一个秦朝,“六世余烈”连着六代帝王都很有作为,其实就是下边千千万万个“喜”这样的小吏,等到胡亥身边的儒家博士比法家博士都多了以后,秦朝就开始完犊子了。
一个是清朝,但是清朝毕竟“千古一帝”都扎堆了,然后越来越被洋大人吊着抽,含水量太大···
也就是说,中国古代,在儒家之后,实际上是儒皮法骨孔子心
他不是按照法家的基础理论来执行的
用的是儒家的基础理论来执行法家的政策,然后再套上儒家的皮
毕竟儒家就是讲究怎么埋人怎么哭坟的学问,就是心灵鸡汤大合集
只能用别的学说的学问来干点实事,然后套个皮,
干得好就说儒家好
干不好就说儒皮法骨,都是别人的错
几千年发展下来
自然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求大老爷法外开恩,或者求大老爷重重惩处
一切权力都来自于上边,上边可以随心所欲,
所以啊,我国历史其实大部分都是人治,挂了一个法家的名称罢了
各种法律规定形容虚设,就看当官的一张嘴
情有可原法无可恕,还是法无可恕情有可原,就看你钱塞了多少了···
我忘了什么时候看了一个鼓吹儒家的小说,猪脚在古代说儒家多么多么好,多么先进,然后把尚书证伪搬回去会带来多大儒家的进步(然而伪尚书考是清朝的,清朝是怎么被吊着抽的大家忘了?),总之就是把儒家吹的天下无双,学了儒家能世界第一那种。
然后猪脚干了一件事儿
就是一个证据确凿的公子哥儿杀人,他爹求到猪脚身上,猪脚灵机一动,写了孟子的一句话,送给衙门,然后衙门就不敢不根据这句话判案,然后公子哥儿就无罪了··
我大概就是看到这里弃书的···
这哥们是在夸儒家还是在黑儒家啊·······
途经韩、魏、赵、楚、周、宋、卫等国的商道就可以了。
话说为什么会产生这个问题?
1,
“魏变法强三代,秦变法强七代”,此说到底有什么出处不清楚,但严格上讲应属历史发明范畴。
这段文字暴露出了2个史盲级的误解:
一是误认为东周时期的变革是在一次孤立的变法活动中完成的;
二是误认为变革的红利期可以简单到用伦理辈分概括。
客观上讲,上述误解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中学历史课本的章节划分——并不是说课本有大错误,而是由于内容过于精炼及特定章节划分因素让一部分中学生产生类似的误解——除此之外,也有一些文学作品、影视作品刻意迎合,使这一误解进一步加深。
具体的结果大家也看到了,在低龄的朋友当中,有一部分学习能力比较强的朋友在进一步学习历史知识后会有颠覆性的认识,另有一部分不大喜欢学习或中枢神经系统尚在发育阶段的朋友会极力排斥和自己臆想有冲突的客观事实,最终形成了网络上“秦教徒”的普遍亢奋及普遍被嘲弄的现实。
2,
有关“魏变法强三代”的说法,提出这一观点的朋友大抵没有认真看过年表。
李悝变法正式执行的时间节点在魏文侯最末期,如果真要捅到“三代”的话,那应该是魏武侯、魏惠王、魏襄王三朝。
即使纠正一下,矫正为魏文侯、魏武侯、魏惠王三朝,也有大问题:
一个是魏文侯一朝整体在李悝变法之前,而魏国的衰落事实上正是在李悝变法之后的魏武侯一朝开始的;
另一个是魏惠王一朝在中期就已一落千丈,强势期根本凑不到一朝。
总之,“魏变法强三代”是不成立的。
3,
“秦变法强七代”也有大问题。
其一,秦公室作为周代古老封建主(或奴隶主)之一,最迟在秦武公也已经开始了变革活动,且在东周时期一直都是绝对意义上的强国,显然超过了“七代”;
其二,战国前期的秦国虽整体处于“被动挨打”的态势(林剑鸣语),但相比于齐、楚两国而言,秦国在与魏国对抗时的处境明显好太多,秦灵公、秦简公对魏国还有强有力的反击,说此时的秦国不“强”无疑是荒谬的;
其三,秦国在秦献公时期就已经摆脱了被动挨打的地步,在秦献公末期,秦军对魏国的攻击已经相当凶狠,但凡稍微查一查地名,也能看出当时秦军的攻势绝不亚于秦孝公一朝,把秦国“强”的时间节点定在秦孝公一朝也是不合理的;
其四,秦二世一朝其实也不能说不“强”,当时秦军打到赵地被纵军击败,其实和秦昭襄王一朝、秦庄襄王一朝的情况也差不多,秦被灭这是在秦王子婴——从这个角度上看,应该一直捅到“强八代”才对。
总之,这一观点和“魏变法强三代”一样都是错误的。
4,
客观上讲,秦魏两国之间的此消彼长有多种因素,变革只是其中之一。
在这里,我们必须要肯定一点,秦国的变革应确比列国更为彻底,具体原因当于秦国本土士人并不兴盛、朝中多由外籍士人充斥有很大关系。
但即使如此,我们也不应忽视其他因素,比如魏国地缘环境的绝对劣势,比如特殊外交环境下的大势所趋,等等。
从目前已知的情况来看,秦国在战国末期也并不比其他诸侯国先进,当时仍在吸取中原的变革经验。
当然,你非聊某些影视作品或某个不太负责任的纪录片里的一些内容,那当我没说。
打个岔,《韩非子》那段说的是军功赏罚的落实情况的区别,不是军功系统有或没有的区别。
5,
不过,你要非站在“老秦人”或者“秦吏”的角度,那肯定是另一个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