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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你震惊的一宗杀人案件是什么?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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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两家人因为房子从亲属变得反目成仇,最终一家的男主人劫持另一家的8岁男孩,意图在他们全家面前杀死小孩子出气。

然后因为小学生的红领巾太结实,没有及时划开颈动脉,凶手被另一家的男主人用木棒一击致死,判决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现在十几年过去了,小男孩已经变成屌丝程序员,直到看到这个题目才再次回想起,那个周一,那血腥的路口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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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7日晚7时30分许,宁阳籍嫌疑人胡启强携带单刃刀窜到四方区人民路209号附近,见14岁的珊珊带手机经过,尾随珊珊到人民路30号楼下,采取搂肩膀、持单刃刀威胁等手段实施抢劫。因珊珊奋力反抗,胡启强朝珊珊右颈等部位猛捅数刀,在珊珊挣脱后,胡启强又追上前用手猛扼珊珊的颈部,致珊珊右颈静脉破裂。胡启强在逃离现场途中被市民抓获。虽经紧急抢救,珊珊终因失血过多在第二天凌晨死亡。


事情发生地离家几百米 每天上学必经之路 2006那一年我也14岁 同龄人的悲剧让我震惊 可这件事更令我印象深刻的原因是这个 直接放个报道


一年前,妹妹在放学路上遭歹徒抢劫不幸遇害,一年后,哥哥在距现场不足500米的地方又看到了一起抢劫,哥哥没有退缩,勇敢地冲上去与歹徒展开激烈搏斗,并在路人帮助下将歹徒制服。这是6月13日发生在四方区人民路上的一幕。小伙子名叫侯帅,他的堂妹正是一年前在放学路上被劫匪刺喉遇害的14岁中学生侯珊珊。

6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侯帅的家。25岁的小伙个子不高,看上去很文弱,头和脖子上的伤口依然明显,医院的病历显示,“双眼睑钝挫伤、结膜下出血”。侯帅告诉记者,由于伤口还没有愈合,从事发到现在每天都要去医院打吊瓶。据侯帅回忆,事发当晚,他正在家里准备物品,打算和母亲出去摆摊,突然看到一高一矮两名男子架着一名中学生模样的男孩从窗前走过,那两名男子边走边打中间的男孩,还从他身上搜出了什么东西。“那两个人肯定是在抢劫中学生!”侯帅来不及多想,放下手中的活儿就冲了出去。

以一敌二 鲜血直流没松手

侯帅说,他刚跑出楼道,就看到那名高个男子正往小区外走,他冲上去拉住对方大喊一声:“干什么?”高个男子甩开他说:“少管闲事!”说完就往小区南门跑。侯帅死死地拉住对方,歹徒一拳打在了侯帅的眼睛上,侯帅顿时眼冒金星,这时矮个子也冲过来和高个子一起对侯帅拳打脚踢,侯帅被打倒在地,鲜血直流。双方一直扭打到小区南门附近,最后在两名路人的帮助下,两名歹徒最终被制服,侯帅赶紧打电话报警,很快民警赶到将两名歹徒带回派出所。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从抢劫地点到小区南门之间,侯帅与歹徒搏斗了百余米。

当事人说不想让悲剧重演

“我就是不想让发生在妹妹身上的悲剧再次上演!”侯帅说,妹妹遇害的事对他的打击很大。当他看到那名中学生被两名歹徒抢劫时,立刻想起了惨遭不幸的妹妹,不由自主地就冲出去与歹徒进行搏斗。“以后再见到这样的事情,我还会站出来!”侯帅说。


那个被抢劫的中学生就是我

报道寥寥无几 特意翻出来 听说小哥哥见义勇为被邀请了几份工作 好人有好报

每次路过那条街都会心怀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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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远房哥哥,竞争村长前夜被对手雇凶砍死。

那天晚上,他跟我嫂子说有人请他吃饭,嫂子说我一起去,他俩感情一直非常好,两个人骑上摩托车就去赴宴。

刚到饭店门口就冲出了十几号人,挥刀就砍,对方没料到我哥还带了媳妇,追着两个人砍,我哥一把把我嫂子推出人群,喊到,快跑!之后就被乱刀剁了。

最后是我爸给我哥擦的身体,一共六十多刀,我嫂子后背也有三刀,直到一周以后才得知我哥已经不在的消息。

我嫂子单身了很多年,后来陆陆续续有媒人给她介绍对象,可她一进门就哭,眼泪止不住的掉,就再没人给她介绍了。后来据说还是改嫁了,没几年又离了,我哥去了以后他的妈妈被大儿子虐待,我嫂子一直不离不弃的照顾老人,现在超市工作,每次去买东西都让等一下,拿最好的给我们。

写一遍我都觉得好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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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高中的时候,身边发生过两起杀人案。一起是杀警察抢枪。第二起人死没死不知道,只知道开枪了。

第一起杀人案的主角当时两次震惊全国,先贴个新闻链接。

话说当时我们学校就在案发地点附近滚滚围观人群之中,据说抢枪的细节是这样的:

当时黄斌带枪巡逻到一个碟店时,弯腰下来看碟,孙浩龙便趁机拔出手枪,朝黄斌后脑给了一枪,然后带枪逃跑。

孙浩龙此人可谓极其狡猾残忍。还在襄阳时,就为了试验枪的威力,便枪杀了路边一个素不相识的种地农民。这次抢枪之后,他趁着没人,把枪埋在一处花坛里,因而蒙混出了城,一年多以后才回到荆州取枪,心思不能不说是非常缜密的。

不过也算是恶人有天收,他在武汉抢劫的时候,怎么也没想到,抢劫地点旁边就是武汉警备区,里头到处都是勇敢的大兵哥。

话说他抢完钱,直奔旁边一条洪兴巷而去,正逢几个文艺兵从警备区侧门出来。孙连放几枪,想吓退人群,但无奈当时巷子里到处是理工大的学生,中间一枪打烂了一个文艺兵的袖子,但也没什么卵用,直接被制服在地。

如果要问我为什么这么清楚,那是因为这一次,我又在围观的滚滚人流之中

纵观此人一生,可谓死有余辜,每次杀人,都完全不能用正常人的逻辑来解释。

第一次试枪,杀了个无辜的农民。一毛钱也没得到。

第二次抢枪,杀了个素不相识的警察。得了一把枪。

第三次抢劫超市,杀了个营业员,抢了1万元。

即使按照最残忍的血酬定律,这也是不划算的。

也许吧,他就是想做恶,仅此而已。

大概也是从这时候起,我便一直相信,人的残忍是没有底线也不需要理由的。

每个为残忍辩护的人,都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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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人质疑,还有杠精抬杠,在这里解释一下。

第一,那个案子当中,凶手的父亲是专门请了所谓的制作假证件的高手,用医院原本保留的1988+1年的病历,还专门找了以前的旧墨水,再经过做旧,弄出来的假病历。

有个朋友在下面说了,真实的情况是80%的文书无法鉴定出确切结果,这还不是有做旧情况的。而2007年鉴定水平肯定没有现在发达,大家不要套用现在的眼光。

第二,关于查找组织档案以及单位会议记录的问题。

组织档案为什么会记录产假呢?一般人觉得组织部不会这么无聊,但是别忘记了,作为一名组织部管辖下的领导干部,半年以上的休假,是要计入当年考核的,人家最后查的就是当年的考核登记表,上面有考勤情况。88+1年的时候,可不是前些年那么涣散,那个时候还是很保守的,组织规矩讲的非常严格,考勤非常完备。


那个凶手的母亲,当时是古都市某个区下属的某个科级单位的二把手,是副科还是正科,最后案发的时候是四十三四岁,生他的时候也就25-26岁,很多人质疑这个年龄当二把手合理不合理,你们问问你们自己的父母,80年代的时候很多人参加工作都是十五六岁甚至十三四岁就工作了,我们单位有一个13岁工作的,在那时混到26岁,工龄十多年了,弄个副科或正科是很正常的。

而单位会议记录为什么会有关于生孩子这种记录呢,我最早的回答用手机写的,不太详细,实际情况是单位一把手在会议上介绍情况:“XX同志于XX日请产假,XX日生产,产假半年,可能还要延长,现在讨论XX同志在产假期间主持工作的重新分工情况。”

这是当时会议记录者对法院调查人员的回忆,人家那时的会议记录虽然手写,但是速度极快,基本上能完整记录下领导的每一个字。那是旧时代的一些专有技能。

第三,很多人开始借题发挥喷体制,这里我要说明的是,当时检察院也在二审以后提出抗诉,因为检察院认为高院简单凭借一份医院病例这样的孤证,就认为凶手未成年过于草率,毕竟当时已经在讲证据链了,有太多的各种证明和档案都说凶手成年了,你用一句为了早上好学校改了出生时间,未免太有些搪塞了。

而且最后判决的时候,不光是用组织部和原单位的档案,还找出了这个凶手两三岁时进入单位幼儿园的档案,那个时候不存在为了入学改年龄的理由,还有一大串档案,最终推翻了高院的原二审。

据说高院改判也是受到了压力,毕竟人家家属主张的年龄也就和实际年龄差了一两个月,这种情况下高院法官也不敢贸然担责,万一真的是不满18周岁呢?万一凶手的家属来高院信访闹事呢?


最后是死者的奶奶,80岁的老太太写血书到省纪委和最高法院以及高院去,还有死者的父母四处信访,检察院也提出了抗诉意见,然后多部门仔细核查之下,才重审石锤了对方年龄的。要知道80年代的时候为了早上学或者早工作改出生时间实在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很难分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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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说一个案子,是我师傅判的。

这个案子案情并不复杂,但是最后判决的时候一波三折,还牵涉了不少人。

先说案情。

07年的时候,古都某安一个高三学生,在家里浏览了好久的a网站,然后就精虫上脑,总想发泄一下。

他父母平日里条件好,给他的钱不少,按理说这家伙完全可以去洗头房什么的泄火。

不过他因为经常看新闻,被警察扫黄以及某些学生找小姐结果弄得艾滋的新闻吓到了,觉得不安全不干净,那就找良家吧。

于是他在晚上出来浪,路遇一个很清纯靓丽的初中生,应该是下了晚自习的,于是再跟踪一段时间后,乘她路过一段没有路灯的小巷的时候,用刀子把她逼住拉到没人的地方,强了。

这也就罢了,问题是他欲火旺盛,反复上了人家三次以后,那个女孩子奄奄一息。这小兔崽子发现事情大了,想着原本威胁人家不报警的,现在人成了这样,自己不报警父母也会报警,于是恶向胆边生,捅了那个女孩子三十多刀子,并且学某些表态影片,割掉了受害者的胸部和外yin。

这个案子最后被迅速破获,当然为了受害者的名誉,以及当地治安,没有被大肆宣传过。

案情不复杂,但是判刑的时候遇到问题了。

强加杀人,而且受害者还是一个初二女生,核实年龄不满十四周岁,属于特别恶劣,捅了三十多刀,还割掉胸部和外yin,属于手段极其残忍,理应判处死刑。而且凶手的学籍档案和户籍都证明他已经十八岁过了两个月了。

那么一审就是判处死刑。

凶手的家属急了,都是公职人员而且职级不低,自然要想办法保命,毕竟他们看来自己儿子品学兼优,纯粹是被h网诱惑了,于是到处找关系,二审还换了律师。

这些理由其实没用,毕竟奸杀不满十四岁幼女本来就是极为恶劣的情节,怎么辩护说是激情,说以前表现好都不管用,而所谓的积极赔偿受害人获得家属谅解,那个女孩子家境也很好,家属说了只要偿命不要钱。

但是二审开庭的时候,凶手家属出具了一个关键证据,某三甲医院十八年前妇产科的病历证明,证明凶手出生时间和户口本不一致,从新的出生时间计算作案时凶手不满十八周岁!

至于为什么户口登记的早,理由嘛,无非以前为了早上小学,而且是好的小学,修改了档案和户籍,毕竟十几年前没有计算机系统,好改,而且这种事情的确多。

而那份病历相当完善,公诉方对其申请鉴定,包括病历纸张的年限,并且到医院核实当时有关医护人员,都证明是真的,但是出生时间人家含糊不清,毕竟只有一个多月的差距,十八年前谁还记得那么清?

最终高院采信了这个生孩子的病历,按照凶手犯案时不满十八周岁,判得无期。

以凶手的家庭背景来说,无期最多坐十几年就能出来,到时候才三十出头,人生还有很长的精彩的路。

受害者家属不接受,多处申诉上访,他们也有背景和能量,最后最高院再审,和稀泥又发回到中院重新审理。

这一次就是我的从业师傅当审判长。

其实这个案子关键就是那份医院的病历,能推翻就是死刑,推翻不了就没法了。

结合之前的档案和口供,我师傅觉得,很可能病历是伪造的,毕竟一审之前凶手自己和家属都没有在年龄上强调什么,二审才突然拿出来这个证明,很可能就是在律师的建议下才想到这招来钻空子的。

以凶手父亲正处级某卫生系统实权官员的能量,弄个十几年前的假病历,并非不可能。而且医护人员也有借口,以时间长了记不清,全推到病历上就是了。

虽然有对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手段,但是误差在几个月,对于这种一个月就能决定生死的案子来说,并不能起到关键作用。

我师傅也没办法,后来委婉的对受害者家属说,很可能要判无期了,因为没办法证明他的出生病历是假的。

受害者家属也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不甘心让女儿白死,而且他们也是体制内的,知道有些地方的作假手段,自然要想办法揭破对方谎言。

后来是死者的表姐,也是个公务员,因为生孩子休产假,办请假手续的时候,流程启发了死者家属。

凶手她妈当时是古都某区某个部门的二把手,休产假不光是简单请假,还得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多处留档。这个是制度规定,而且就算人家父母神通广大能修改档案,你二把手休产假,单位必然会有存档的会议记录来修改工作分工,毕竟产假不是几天而是半年甚至一年多,因为那个时候不像现在这么强调纪律,多休产假好照顾孩子是潜规则。对于公职部门来说,不管你二把手休假半年一年,这段时间你的分工工作总要别人抓吧?

于是受害者家属申请我师傅他们对这些档案进行调查,结果果然发现,凶手他妈休产假的时间,比病历上要早了一个半月。

而且不止如此,凶手他妈单位的会议记录也记录了,她妈是休产假后三天生的,因此会上的领导们还在讨论重新分工之前,说了几句恭喜和祝福的话,被记录在案。并且一直保存在档案室里面。

这一下真相大白,毕竟组织部的档案,以及凶手他妈单位的档案也是效力很高的,凶手的律师想质疑都没法,而纪委此时也因为死者家属的上访对医院进行了审查,一查就发现医院领导因为凶手父亲的关系,不得已授意管档案的用十几年前保存下来的空白旧病历,照着原本病历誊抄了一份,只是把时间推后了一个半月而已。

最终重申判决,以凶手犯罪时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为由凶手死刑。然后高院维持了,最高法院也核准了。

而凶手父母因为伪证,并且滥用权利,都被双开并且追究了刑责,还有医院的一大票人也开除的开除,判刑的判刑。

后来听我师傅说,要不是凶手父母是体制内的,休产假都要存档,毕竟组织部档案几乎没可能篡改,才真相大白,如果是社会上的商人买通医院,那可就真不好查清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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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时间过于久远且非亲身参与,关于具体案发时间、遇害人数和涉案人数会有偏差,请各位看官见谅。

距我家30公里左右有个水库,二十多年前夏天去那里玩的人很多。水库不宽,游泳的人都喜欢横渡过去展示一下自我 。所以每年都有一些人交代在那个地方。

众所周知,从水里打捞死人是一件好麻烦的事情,而且我们这里唯一有打捞能力的只有水库东边三公里的一个隶属于海军的雷达站。1993年的时候,捞尸的价格是五千。也就在那一年,水库周边几个村民也弄了一套简单的潜水设备开展捞尸业务,他们的价格是三千。好多人都说这几个家伙有经济头脑 会做生意。

93年那里淹死多少人我不太清楚,因为毕竟去那里玩的人哪儿的都有,而且出了事也只能靠口头传播,效率低下。但似乎是除了周末不出事,每周都要有点意外发生。

94年的夏天,雷达站来了一个新干部。此人是海军陆战队下来的,保持了优良的传统~~游泳。因为离得近,午休起来骑个自行车就奔了水库。

那天玩的人不多,且基本都在岸上,横渡的只有他自己。

游到水库中央的时候,他的觉被拽住了。毕竟是陆战队下来的,杀人的胆量和手段都不缺。只三两下就把水底下的人制住了。

水底下的人被拽回岸边,只说是以为是自己朋友开个玩笑,可又说不出同伴在哪里。当兵的让游客开车去部队喊人,顺便报警让警察来处理。

警察一眼认出水底下的人就是捞尸的人,马上就知道事儿大了。在部队当兵的配合下,很快就控制住了一起捞尸的几个人。

几个土流氓有杀人的胆子,却没有做好被杀的准备,于是互相咬了起来。咬的结果是供出来7条人命,但是在估计到大家谁也跑不了之后,就再也不肯多吐露一点点。

团伙一共五个人,全挨了枪子。

95年的夏天,那个水库还是那么热闹,大家好像都忘了有这么几个人做过这样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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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从剧本里看来的一件真实案件,据说是发生在河北山东交界某地,澳门回归那一年的事。

村子里有个好吃懒做的光棍汉王二,整日里游手好闲。

其实他早年有个相好,不过女子家的家人看不上他,所以早早的就将女子嫁到外村去了,但其实这么多年他和他那个相好一直偷偷摸摸的没被人发现。

到了这年春节的时候,那女子的丈夫外出打工回来了,给她买回来了城里才穿的新衣服,还有一根金项链,还给两个孩子带了不少好东西,这女子被巨大的虚荣心包围着,自然也就冷落了这个王二。

待到这个王二一天晚上悄悄的的又来到这女子家房后,等着女子晚上出来弄煤饼子,前两个晚上他都没等到他这个相好,今天晚上又特别冷,他都快等不下去了。

就在他还在回想着那天他这个相好向他显摆她那条金链子的时候,一束光亮引起了他的注意,他仔细瞅了瞅是那女子,才高兴的迎上前去。

谁知又是碰了一鼻子灰,那女子今晚非但不让他碰,还冷嘲热讽的的将他奚落了一顿,并且告诉他以后不要再来找她了,她打算跟她男人好好过日子了。

一腔热火瞬间被浇灭,王二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子离开也顿时没了脾气,回去的路上他就一直在琢磨,琢磨了半天他得出来的结论就是只要是他有钱了,他这相好就回来了。

第二天晚上,他喝了酒,准备了绳子和刀,埋伏在几个村子去镇子上的路上。

这时候他还没想着要杀人,他将绳子的一端系在路边的一棵树上,将另一端绕过路对面的树上,用土将路面上的绳子掩盖住,形成一个“绊马索”式的机关,那几年,经常有抢劫团伙用这种机关来算计骑摩托车的受害者。

王二想着也是这样来打劫些钱财,人家是团伙,他是自己一个人,只好晚上找个独自一人的下手,北方的冬天晚上,又寒又冷,出门的也少,过去了两拨骑摩托车的之后,等了许久也没再来一辆,王二一边喝着酒以此来暖和自己,一边焦急起来:还没得手,酒已下去了大半。

就在王二等的迷迷糊糊都快要睡着的时候,他隐隐约约听到了摩托车的声音,然后隐约的看见一束摩托车的灯光正向这边驶来。

他仔细掂量掐算着,一求一举就将人绊下来,不知是误打误撞还是确实算好了时间,他抻住绳子后那个人应声坠地,摩托车也冲进了路边树沟里。

王二想着怎么着也能在他身上翻出个千八百块钱,谁知翻了一遍,竟只有五十几块钱,并且这个人自坠地到现在一声也没吭,意识到这一点,王二心里一凉,扒开厚厚的围巾一看,还没看清人长的什么模样,就见嘴里一大口一大口的鲜血涌了出来,把王二吓的一个趔趄坐在地上。

他自己也顾不得这个人了,后退着爬了几米,就想跑掉,可是腿竟然不听使唤,他瞅了一下倒在树沟里的摩托车,狠狠的晃了晃脑袋,踉跄着滚到他刚才藏身的地方,将剩下的酒一饮而尽,揣着刀,攒了一股子力气,把摩托车推出来,发动着想奔镇子的方向跑掉,还没走几米,他就又掉头回来,把那个人拖到路边树沟里,把绳子什么的都解下来,然后骑上摩托车向他相好的那个村子驶去。

他本想的是杀了那家男人,胁迫那名女子拿着他们家所有钱财跟他一起跑,巧的是那天晚上,那家男人带着女儿去同村叔伯家串门喝酒去了,就留了女子和儿子在家看电视。

王二冲进来后,女子看他手里拿着刀,顿时吓坏了,后来听说他杀了人,死活不肯跟他走,就在这时候,女子的儿子想跑出去找他爹报信,被王二发现,从后背给捅了一刀,吓得女子大叫起来,王二把女子嘴捂住,向她胸前接连捅了好几刀。

然后王二翻找到了他家一部分钱财,包括女子脖子上的那根金项链,并换了一身这家男人的衣服,连夜逃到了山东境内。临走时,他听见那个孩子还有声音,又捅了几刀,直到听不到声音了才离开。

不过第二天他就被抓住了,但那时候还没想到是这么一场命案。抢来的那辆摩托车半路坏掉了,他推到一家修理店去修,后来嫌修的时间长而且价钱贵,就想卖给人家,修理店师傅看着这摩托车新鲜的摔过的痕迹,而且感觉王二贼灭鼠眼的不像是个好人,就偷偷报了警。后来警察带走一盘问,并跟这边的警方联系了一下,立马就锁定他是昨晚的杀人凶手了。

但是,这个案件最令人唏嘘的地方出现了:王二抢劫致死的那个骑摩托车的死者,是那名女子的父亲,他也是他们村的乡村医生,那晚是要去镇子上的医院里帮他的病人拿药;而他的那名病人,是王二的奶奶,而且王二的游手好闲习惯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是他这名奶奶对他的宠溺;当天晚上,老人觉得心脏有些不舒服,而自己唯一的孙子又不知道去了那里,就独自去了医生那,而医生那里正好治心脏的药没有了,所以他就想去镇子上的医院拿些,结果却走进了王二设的那个圈套;而王二的奶奶,当天晚上不仅没吃上药,后来医生没有回来一晚上担惊受怕,第二天听说医生死了又没看到自己宠爱的孙子,急火攻心,还没送到医院就撒手人寰了。

可是,在案件审理快结束的时候,又出现了一个波折,女子的丈夫家在知悉女子和王二的关系后,非常坚决的怀疑死去的那个孩子和王二的关系,女子的婆婆一直在强调那个孩子的生育日期同他儿子归家的日期有冲突,并且孩子从小就长的不像他们家的人。

不知道警方是出于何种目的,还真去做了这个鉴定,而且鉴定的结果是:王二杀死的那个孩子,确实和他有关系。

也就是说,这一晚上,王二杀死了他爱的人,杀死了他们唯一的骨肉,杀死了想救他奶奶的人,并且间接的导致他奶奶的去世。

仿佛那一晚上,因为没有月光,魔鬼就来到了世上。

他一刀一刀捅下去的,竟是这世间留给他的最美好的那部分。

唉,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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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微博上很火的一个短视频:一个烧死三个90后的死刑犯行刑前跟家人告别,视频拍的特别煽情。

当时特别火,下面好多人评论说被杀死的三个90后肯定也是混混,肯定是平时家教不好无法无天什么的,还有的说是因为受害者调戏他媳妇他才杀人,在那叫好的。看了那些随意猜测受害者的评论我当时感觉很难受。

视频里死刑犯是我前老板的小叔叔。前年我们一起聚餐时老板讲述了案件经过。

死刑犯是当地黑二代,家族势力大,从小无法无天,当地很有名气。事发当晚离开KTV去饭店吃饭,喝的摇摇晃晃,进饭店门时跟一个小伙撞上了,他抓起小伙衣领问:敢撞我,你知道我谁不?小伙人答:哥,我还真不认识你。听了这话他感觉到受到了侮辱,认为小伙是看不起他才这么回答的,遂动手打了小伙。小伙同行三个朋友看朋友被打也动手了。打完架四个小伙驾车逃离现场。死刑犯借了朋友车去追,当时跟朋友说的话是:车借我,今天我非整死他们。他开车一路追,期间四人中一人被撞出车外,幸免死亡。最后他把车撞翻,下车把撞翻的车点燃了,在后面眼睁睁看着车里三个人被活活烧死,确认人死后打电话告诉家里自己杀人了。

为什么小伙说不认识他?因为小伙一行四个是刚退役的90后士官,当兵走至少五年了,真的不认识他。刚退役回来聚一下,结果发生了这事,得益于他们三个刚离开部队,还没脱离军籍,军方追究,所以杀人者被判死刑了。

至于他为什么敢杀人,我认为最深层次的原因是根本没把人命当人命。就因为一话三个90后就活活被烧死了,真的很震惊他能看着三条人命活活烧死。至于网络上对三个90后恶意的揣测,他们已经看不到了,你们随意吧。

可能有人说四个90后不该打架,但是请问二十多岁血气方刚的年轻小伙子们,你们被人打了有几个能忍着?打架根本不是杀人的理由,架可以打,故意杀人跟打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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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刚刚看到的来自英国的新闻,这个人其实就是在杀人。具体看下面的图中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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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萨沙
本文章为萨沙原创,谢绝任何媒体转载
照例声明:本文是萨沙创作的小说,声明完毕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77讲)
再多申明一点:这篇文章相当血腥恐怖,心理素质不好的千万不要看,别留下什么心理阴影。
18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要看,切记!!!
这是一起莫名其妙的案件,几乎是肖申克救赎的翻版。警察的妻子和妻子的情人,突然被人枪杀。于是,这个警察被视为报复奸夫淫妇的杀人犯,遭到残酷刑讯,被迫承认有罪,判处死刑。万幸的是,2年后真凶落网,还找到了作案的凶器手枪。这起冤案才得以昭雪。可惜,警察已经被打成残疾。听萨沙说一说吧。


杜培武是云南昆明戒毒所的一名普通民警。杜培武当时33岁,1967年出生,原籍山东聊城,8岁就跟随父亲来到云南。他的生活轨迹非常简单。
杜培武出生在知识分子家庭,籍贯山东的父亲是复旦大学毕业生,几个兄弟姐妹基本都上了大学。
杜培武自己读书不怎么样,比较爱好运动,身体也很强壮。高中毕业以后的1985年,杜培武在昆明读了警校,毕业以后被分配到戒毒所工作。
杜培武长得挺英俊,为人豪爽,人缘很好。
25岁时,杜培武被提拔为科长,案发前刚准备提拔为副处。
在警校这段时候,杜培武收获了友情和爱情。他和同一届的学员王俊波成为好哥们,还和下一届的警花王晓湘(小他1岁)谈起了恋爱,最终抱得美人归。
94年两人结婚,次年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
1998年4月21日之前,杜培武就是一个普通不能普通的人。
他每天按部就班的去戒毒所值班。戒毒所距离杜培武夫妻居住的市公安局宿舍,有20多公里距离,杜又没有私家汽车。值班时的晚上,他多住在戒毒所的宿舍,只有不当班的时候才能回家。
因工作原因,家里大小的事情几乎都交给了在昆明市公安局通讯处工作的妻子王晓湘。
王晓湘对此有些抱怨,认为丈夫对家庭照顾太少,平时基本见不到人。
杜培武对这个娇妻很宠爱,即便收入不高,他也雇了保姆,以减轻妻子的负担。


两人结婚也有六七年了,杜培武隐约感觉妻子对他不太满意。这也不稀奇。
妻子王晓湘是知名的警花,长得漂亮又聪明,被安排在市公安局通讯处工作。在这个单位,妻子王晓湘经常接触高级警员,甚至局长本人,深受领导器重。
相比起来,杜培武已经33岁了,却还是个小科长,收入不高,似乎配不上娇妻。
杜培武也经常对亲戚朋友说:晓湘是个女强人,长得漂亮又有能力,比我强多了。嫁给我,真是委屈她了。
妻子王晓湘接触的都是高级警员,杜培武则是整天和吸毒者打交道,双方逐步出现了一定的距离。
很多时候,杜培武的话题就是戒毒所里面谁为上厕所打架了,某个女吸毒者发现有艾滋病,谁又吸毒过量送命了。对于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妻子王晓湘根本不感兴趣。
和妻子没话说,万幸的是还有哥么,好友王俊波经常来家里串门!王俊波和杜培武同届,却比杜强得多。
在警校的时候,王俊波就是同届的尖子生。
他的业务素质很高,是学员中枪法最好拔枪最快的。参加工作以后,年轻的王俊波曾经在警务技能比赛当中拿到了第2名的好成绩。
相比杜培武,33岁的王俊波已经是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称得上年轻有为,据说马上还要高升。
杜培武经常和王俊波喝酒,诉说一些工作上和家庭上的问题。善解人意的王俊波,总是劝解杜培武放宽心。


在王俊波的鼓励下,杜培武自学了中央党校法律本科,作为将来的积累。
王俊波是多年的好友,又是妻子王晓湘的师兄,这两人也很熟悉,也算是10年的老友。
有时候王俊波来昆明办事,杜培武却要值班,就让妻子王晓湘接待,招呼他吃饭。
也许是杜培武心宽,也许是两人隐藏的好,直到案发前,杜培武没有发现这2人任何异常。
奇怪的是,案发前几个月,妻子王晓湘意外的怀孕了。
最近工作太忙加上还要复习备考,杜培武回家很少。根据妻子怀孕的时间推算,两人在那个月只有一两次亲密接触,也做了避孕措施。
妻子王晓湘因怀孕怒气冲冲,埋怨丈夫给自己惹麻烦。此时的杜培武哪有什么疑心,只是满心的抱歉,陪着妻子去做了人工流产手术。
手术回家后,妻子王晓湘当着很多亲属的面,大声骂了杜培武一顿。
杜培武不敢回口,只是老老实实的听着。
亲戚回忆,杜培武唯一的反应,就是暗地里伸了伸舌头。


1998年4月20日,杜培武照例在7点20分登上戒毒所的班车,去上班。
8点30,车子准时停靠在戒毒所,杜培武走进办公室。
报考的中央党校法律本科马上就要考试,领导对他很照顾,让杜培武这几天不用工作,全力复习。
于是,杜培武在办公室复习了一整天。
下班后杜培武去食堂吃饭,和同事高玉才聊了一会。
19点,他又回到办公室继续挑灯复习。没想到看了30分钟,办公室要放录像,杜培武只得拿着书返回宿舍。
路上,杜培武遇到了同时李颖,两人简单聊了几句,时间大概是19点40分。
在宿舍复习到21点20分,杜培武感到饥饿,去食堂买了牛奶。大概21点30分,路上又遇到同时黄建忠,两人聊了一会工作上的事情。
回到宿舍大概22点,杜培武突然觉得有些心慌的感觉,本能的向家里打电话。接电话的不是妻子王晓湘,而是保姆。
保姆:王晓湘还没回家,家里只有我和孩子,孩子已经睡着了。
杜培武:奇怪了,这么晚了,她怎么还没回家?
保姆:不知道啊,她也没说要迟回来!
杜培武:好了,我打传呼给她,看看她在哪里。
放下电话,杜培武打了几个传呼给妻子,后者根本没回。
这就更奇怪了,妻子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有传呼必回,更别说是家人找她。
奇怪归奇怪,妻子王晓湘自己就是警察,精明干练,又不是小孩子啦,能出什么事情呢?
可能是有什么任务吧!杜培武没有多想,随后自己就睡觉了。
21日上午上班后,杜培武再次打传呼给妻子,发现还是没有回答。电话打到家里,保姆说王晓湘一夜没回来。电话打到王晓湘娘家,回复也是同样的。
杜培武毕竟是警察,职业敏感让他立即觉得不对头,是不是出事了。杜培武又打电话到王晓湘单位(昆明市公安局通讯处)问王晓湘下落,她单位领导说没有看见王上班。杜又问是否请过假,领导说也没请过假。
杜培武知道妻子非常要强,工作很积极,从没有无辜旷工。
杜培武开始慌了,他判断妻子肯定出事了,也许是交通事故。
杜培武开始寻找妻子,同时把情况向戒毒所领导作了汇报。
这边,杜培武打电话到昆明所有交警队查询有无交通事故,后者回答昨天没有女性出过事故。
杜培武倒吸一口凉气,云南治安不好,妻子会不会遇到强盗了?
杜培武赶忙找到熟人,通过市局情报资料处查询全市是否出现过不明尸体的情况。但王晓湘仍杳无音信。
当天下午通讯处王晓湘领导、戒毒所杜培武领导都来到杜家,帮助他寻找,依然没有消息。
这时杜培武感到妻子一定出什么事了,这么等下去不是办法,于是向“110”报了案。


到了22日上午,妻子王晓湘仍然不知道去向。杜培武已经询问了所有亲戚、朋友、同事、同学,又亲自去了妻子经常去的几个消费场所询问,一无所获。
下午,戒毒所一位领导突然来到杜培武家。
两人客套了一会,领导问杜培武有没有吃饭?
杜培武回答:没心情吃饭。
领导:这怎么行呢?别你老婆过几天自己回来了,你身体却垮了。一起吃去。
杜培武架不住领导的面子,跟着他下楼,上了一辆面包车。
车开到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大门口时,突然停下了。
杜培武对这里也很熟,问:怎么停在这里?
领导支支吾吾:我还有个朋友一起去,等他几分钟。
杜培武也没多想,仍然低着头想着妻子失踪的事情。
谁知道,1分钟后,面包车门突然被人拉开,2个高大的便衣男人将他突然按倒,开始搜身。
杜培武本来就昏昏沉沉,大吃一惊:你们是什么人?干什么?
2个男人并不回答,继续搜身。
杜培武转而问那个骗他上车的领导:他们是不是抢人的(歹徒)?
领导默然无语。
直到这2个男人拿出一副手铐,将杜培武拷上,杜才知道他们是警察。
车又重新上路,一直开到昆明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几个搜他身的人把他带到支队四楼的一间大办公室,让他坐在那里一直坐到下午5时,才把他交给专案组。
押送期间,骗他上车的领导小声说:你别怪我,我也是奉命行事。到了那里,你把问题说清楚,就没事了。


送到专案组,杜培武立即遭到审讯。
专案组民警歹徒很严厉,但杜培武不过是嫌疑人,没有动刑打人,只是戴小铐子、不给吃饭、不给睡觉。
杜培武身为警察,多少有些反侦察经验,人也是个硬汉。
一开始,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翻来覆去只说一句话:你们抓我干嘛?是不是搞错了?
专案组民警根本不理睬,让他交代4月21日全天活动情况。
杜培武无奈,只能一遍遍的讲述情况,前后讲了不下几十遍。
期间,审讯民警认为他不老实,不给他睡觉。
杜培武一闭眼,审讯民警就用警棍将他捅醒,前后长达3天3夜:说实话就给你睡觉、吃饭。
杜培武疲惫不堪:我说的都是实话!你们先告诉我,为什么抓我?总有个理由吧!
僵持了3天3夜,审讯民警见杜培武前后几十次说的基本一致,开始放松了一些。
1个民警让其他人先出去,告诉了杜培武一件大事:大家都是做公安的,我也不为难你。你现在涉嫌杀人,必须和我们配合。如果不是你做的,我们不会冤枉你,也不会打你;如果是你做的又不配合我们,双手双脚我都给你打断。
杜培武昏昏欲睡,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你说什么?什么杀人案?我杀谁了?你把话说清楚啊?
民警:4月22日上午,有路人报警,说是本市圆通北路40号人行道上停着1辆面包车,里面有2个人倒在车内。我们赶到现场,发现两人都已经死了。死者是一男一女,男的单手被拷在车子上,女的则倒在车子内,两人都是被子弹射穿心脏,死后又被钝器打砸头部和脸部,砸的稀烂,惨不忍睹。
杜培武莫名其妙: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民警严厉的说:你少装蒜!那个女死者,就是你老婆王晓湘!
听到这句话,杜培武如五雷轰顶一般,一时间傻掉了。随后审讯民警跟他说了不少花,杜培武一句都没有听见。
审讯民警见杜培武情绪不正常,急忙点了一支烟递给他。杜培武猛抽了几口,这才回过神来。
杜培武颤抖着问:你们肯定是我老婆吗?
民警:我们已经找你老婆的父母辨认过尸体,确认无误。
杜培武:怎么回事?她怎么会被人杀了?谁干的?
民警冷笑:谁干的暂且不谈?你不好奇吗?那个和你老婆死在一起的男人是谁?


杜培武勉强问:怎么还有个男人?
民警:你没听我刚刚说的话吗?你老婆是同一个男人,一起死在车里的。那个男人就是你的好友王俊波!
杜培武再次大吃一惊:啊!王俊波怎么会跟她死在一起?他每次来昆明,都会打电话给我啊。
民警又冷笑:我再告诉你一个情况。根据尸检,你老婆生前曾经和王俊波有过亲密的身体接触!两人在约会!
接二连三匪夷所思的事情,让杜培武已经无法接受,他瞠目结舌,一句话都说不出。
过了半天,杜培武才恢复了思考能力。突然,他明白了怎么回事,对民警说:你们是怀疑我,杀了他们?
民警:当然。你也是做公安的。有奸情的老婆一旦被杀,第一个就要怀疑绿帽丈夫。王俊波和你老婆,均是被人在近距离突然枪杀的。杀人者用的枪,就是王俊波副局长佩戴的77式手枪。你也知道,王俊波是警校的尖子,拔枪最快,射击最快,根本不可能有人抢枪将他制服甚至射死。唯一的可能,就是那个杀人犯和王俊波认识,用什么手段将手枪骗到手,然后才杀人。杀人犯枪法很不错,均是一枪射穿心脏,绝对是玩过手枪的人。你说说看,王俊波的熟人又会用手枪,不是你又是谁呢?你老实交代了吧。
杜培武:我连他们两人约会的事情都不知道,怎么谈得上去杀他们?你们搞错了。21日当天我都在戒毒所,很多人看到,没作案时间。
民警沉吟了一会:好吧。我们姑且相信你。你先去睡觉,明天我们继续谈。杜培武,我劝告你。如果案子是你做的,我们总能查出来的,你没必要硬顶。你杀了2个人,就算枪毙也不亏了。人如果真是你杀的,你老实交代,我们也不会为难你,更不会收拾你。你也是公安,道理你自己懂,也不用我们多说。
于是,杜培武被允许暂时睡了一会。
随后又进行了7天连续审讯,直到5月2日。
身为警察的杜培武自然懂法,他多次向办案民警索要留置他的法律手续,对方只给了他一张《传唤证》。
杜培武说:一张传唤证最多只能留置我12个小时,你们却关我10个昼夜,又拿不出其他法律手续,凭什么还要扣押我?
民警不屑的说:我们想扣你就扣你,还要什么法律手续?
到了5月2日,连续10天审讯下,专案组毫无收获。
为什么呢?
杜培武确实没有做过案,一无所知,根本无法交代。
同时,杜培武有些嫌疑,却完全没有任何证据。加上杜培武毕竟也是警察,大家都是自己人,将来总要见面的,不能随便动刑。
到了5月2日,办案人员只好将杜培武送到其单位,昆明市戒毒所软禁。
杜培武被安置在一间有铁窗的办公室内,门口由民警24小时守着,等于变相关押。
在审讯杜培武的同时,专案组在四处寻找证据。


专案组在圆通北路反复调查,周边群众反应根本没有听到过枪声。
同时,圆通北路附近就是动物园、几所大学和居民区,人来人往,相当热闹。显然,王俊波和王晓湘在死前发生亲密接触,说白了就是偷情,不可能选择这种地方。
看起来,圆通北路不是案发第一现场。
哪里是第一现场呢?昆明是个非常大的城市,高达2万多平方公里,偏僻的地方也有很多。这根本没有办法确认。
车上被人清理过,没有发现任何指纹和足印,也没有发现其他任何证据。2名死者的钱包、传呼机等财物失踪,似乎是抢劫的样子。
专案组又扩大视线,围绕杀人抛尸现场走访了数百名群众,查证了上万条信息线索,在确定了一个又一个的嫌疑人后,经查证后又一个一个地排除了。
这边,王俊波副局长被害后,他的亲人一直闹着要破案。
王的家属认为,王俊波人缘非常好,根本没有仇人,不可能是仇杀。
如果说抢劫杀人,为了王俊波身上那点小钱,去枪杀2个民警,这不符合逻辑。况且,如果真是劫财,为什么不将那辆面包车开走卖掉?至少也能卖几万元。这说不通。


王俊波和王晓湘发生婚外恋后,突然两人双双被人枪杀,最有可能的就是绿帽丈夫杜培武报复杀人。
诚然,王俊波家属的怀疑,确实有一些道理。
这边折腾了几十天,专案组毫无收获。
枪杀2个民警,其中1人还是副局长,这可不是小案件。加上此时昆明正在筹办99年世界园艺博览会,各级政府对社会治安都非常重视。
该案被列为云南省公安厅督办案件,成立了422专案组。
因毫无线索,公安厅被迫向公安部求援。
后者派来了某著名专家,名字就不说了。
这个专家分析了案件,做出了一个判断:熟人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歹徒还很可能是警察。


死者王俊波是被拷在车上后,突然被人开枪打死的。弹头和弹壳都在车内找到,说明歹徒在车内开的枪,距离死者不过1米左右。
子弹准确射穿王俊波的心脏,王当场死亡。
而王晓湘没有戴手铐,也是突然之间被射杀的。根据分析,王俊波先中弹后,王晓湘才被打死。但王晓湘脸上并没有惊恐的表情,说明歹徒是在2到3秒内连续开枪。王晓湘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就心脏中弹死了。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歹徒连开2枪,均准确射中心脏,可见歹徒枪法非常好,肯定受过手枪射击训练。
自然,昆明有不少中越战争退伍老兵,但普通士兵不会训练手枪射击,军官手枪射击技术也不算高明。
真正的优秀手枪射手,几乎都是警察。
所以,歹徒是警察的可能性比较大。
就像上面说到的那样,2人是被王俊波佩戴的77式手枪打死的。
而王俊波是著名的快枪手,遭到突袭后他只需要2到3秒就可以拔枪射击,绝对不会坐以待毙,更不可能随便将枪支交给歹徒。以王俊波的技术,即便有数名歹徒也不是他的对手。
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歹徒认识王俊波,用了什么手段将手枪先骗到手,然后突然射击。
不过,这个老专家也说:一切都是推论,没有证据。你们可以继续审讯杜培武,看看他又没有作案时间,会不会主动交代证据。


这边,专案组分析杜培武是否有作案时间。
根据时间分析,王晓湘和王俊波是21日晚上20点被人枪杀的。
而戒毒所同事,曾经在19点40分和21点30分见到过杜培武。
根据戒毒所的门岗反应,夜晚进出戒毒所的人很少,他们可以肯定杜培武没有出去过。
不过,戒毒所的一侧,有一个断墙缺口,平时经常有人出入。
这里只有1个保安远远的守着,只要看见是穿警服的就不会阻拦,却不能确认具体是谁。
那么,杜培武还是有可能在溜出去杀人的。
不过,两人被杀是在20点,那么杜培武就没有基本作案时间。
杜培武19点40分和21点30分还在戒毒所,相聚只有1个多小时。
期间他要溜出去杀人,然后将面包车开到二十多公里外丢弃,再返回戒毒所,自然是不可能的。
唯一的可能,就是杜培武是在戒毒所附近,将2人杀死,然后在21点30分之前回来。
随后,他伪装在22点睡觉,然后将车子开到几十公里外丢弃。
不过,以上的只是推论而已,毫无证据可言。
那么,杜培武究竟有没有开枪杀人呢?
通过提取杜培武的衣服做射击鉴定,发现其中一件有过近期射击的痕迹。
诚然,如果杜培武是凶手,这个证据就很有用。
不过,这种鉴定无法确定具体时间,可能射击发生在几小时内,也可能发生在十几天内。
杜培武既然是警察,就会接触枪支,存在练习射击的可能。
这个证据,也说明不了什么。


没有任何可靠证据,专案组被迫采用了测谎。
6月30日上午,几个办案人员将杜培武从戒毒所带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CPS心理测试,此即俗话所谓“测谎仪”测试。
在国外,测谎作为一种辅助侦查手段,准确度可以达到百分之九十。
即便是百分之九十,仍然存在百分之十的误报。
国外一般只将测谎作为辅助手段,不作为证据。
于是,在6月30日全天,测谎人员反复对杜培武进行测谎。提问包括:4月20日晚你有没有离开戒毒所?是不是你上车开枪把他们杀死?是不是你用王俊波的枪把他俩杀死的?
测谎的结果是4!
一般来说,如果结果低于4,代表测谎者没有说谎;如果是4到6,说明测谎者部分问题说了谎;大于6,才说明测谎者基本都在说谎。
得到这个结果以后,专案组大喜过望。他们不顾测谎只能作为参考,认为这是杜培武涉案的确凿证据。
自然,专案组忽视的是,测谎期间如果被测试者出现情绪波动,会严重影响后果。
而杜培武回忆:有个测谎员是中院20出头的小女孩。这女孩很厉害,因对我的一些回答不满意,伸手就扇了我2个耳光。


7月2日,杜培武正式被刑事拘留。到了这时候,自然就动刑了。
从6月30日晚到7月19日,发生了一场令杜培武永生难忘的“高强度”审讯。
当时怎么动刑,就不多说了,不然文章又要挂掉。
杜培武被释放的时候,脑部出现萎缩,这是头部被皮鞋重踢头部的结果。
杜培武回忆,当场就被踢的吐血,随后吐血长达2个月。
杜培武的双手都出现一定程度的残疾,这是被戴上手铐以后又被用脚重踩或者被倒着吊起的结果。
至于电棍,属于带有娱乐性质的小玩意。
“每到阴雨天,我的手指就发麻。”多年后杜培武伸开他的五指说,经法医鉴定,杜培武的双手植物神经紊乱,这是电击留下的后遗症。“一个手指接一个手指地电,电池电干了当着我的面换电池。”
后来的报道写到:这一幕并非发生在某个秘密场所,而是在公安局的大院里上演,杜培武早已变了调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声,使得许多正直的警察不寒而栗,他们中的有些人后来挺身而出,作为刑讯逼供的证人。
杜培武自己回忆:整整20天,我基本没有睡过觉。跪在地上回答问题就是最好的休息,也只有这个时候我才能缓一缓,补充一下体力。当时只有一个想法,赶快死了算了,不能再受这种活罪了!
大家想想看,江姐也不过被用竹签子夹手指而已,也没被这样打过。如果只是打一两次,硬汉还能挺过去。
动刑长达20天,就算江姐复活怕是也坚持不过去。
于是,杜培武撑了1周,最后还是垮了。
这也源于审讯民警的一次交底:是不是你干的,你都要背着,我们为了查你的案子已经2个多月没休息了,我们怎么交差?


杜培武很快交代了所谓的作案经历:怎样发现妻子和好友通奸还因此怀孕!怎么对两人对怀恨在心,筹划报复!怎么制造不在场证明!怎样从王俊波手中骗枪杀人!怎样抛尸!怎样选择第一现场!
当时的资料记录了杜培武的交代:1998年春节以来,我发现妻子经常偷偷和王俊波通电话。妻子意外怀孕后,更加怀疑她与王俊波有染,我就想教训教训这两个人。4月18日,我打电话约王俊波到昆明参加同学聚会。4月20日,我叫王晓湘与王俊波联系,以到玉龙湾为名把二王诱骗到戒毒所外。我上车后,借口看看王俊波佩戴的手枪,暗中上膛,随即质问二人是什么关系,激愤中开枪射杀了王俊波和王晓湘,并用枪柄击打二人面部,把王晓湘的牙齿都打碎了。作案后,我把车开到戒毒所门外,21:20分打了牛奶,制造人在所里的假象,并多次拨打家中电话和王晓湘的传呼假装寻找妻子。21日凌晨3:00,我从戒毒所断墙处潜出,将车开往昆明市区,弃车抛尸。
杜培武的交代似乎很完美,但仍然存在一个巨大的问题,就是王俊波的77式手枪和他们的随身财物去了哪里。
杜培武说自己骗到了王俊波的77式手枪,将奸夫淫妇杀死后,将手枪扔掉了。
显然,这个案件基本没有证据。如果杜培武能够交代出77式手枪扔到了哪里,就可以说是罪证确凿。
于是,专案组反复逼迫杜培武交代手枪的去向!
吃打不过,杜培武只得交代了一个又一个扔掉手枪的地点。
专案组带着杜培武去那些地方找枪,结果总是一无所获。
比如杜培武交代将手枪仍在了昆明银河酒家门口的垃圾桶。
结果一行人赶到银河酒家,被告知这里根本就没有垃圾桶。
为此,每次找枪失败后,杜培武就会遭到一顿痛揍。
专案组为了落实这唯一的证据,不惜放话给杜培武:只要你交代出枪支去向,我们保证留你一条命,判你死缓或者无期。我们说到做到!不然,一定判你死刑。
可惜,杜培武没有这支枪,无论你怎么做,都是变不出来一支枪的。受不住拷打,杜培武只得再次胡说:枪支被我拆散,扔到滇池里面冲走了。


专案组无奈,只能寻找别的证据。
最终,出现了一个所谓面包车离合器上的泥土,和杜培武鞋子上泥土和人民币,经过警犬辨认气味一致。
不过,这个证据被杜培武律师视为:标准的假证据,不知道怎么编造出来的。
甚至当事人也说:我只是说可能是杜培武的气味,最后不知道为什么变成了就是杜培武的气味。
杜培武身为民警,自然知道持枪杀死2人肯定是死刑。在求生欲下,杜培武多次翻供,希望有人能够为他伸冤。
7月19日,杜培武被送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关押,在向同号的犯人再三询问,知道看守所民警不会打人的情况后,杜培武于7月28日分别向驻所检察官和市检察院提出《刑讯逼供控告书》,并向驻所检察官展示他手上、脚上、膝盖上受刑被打后留下的伤情。
次日即7月29日,该检察官当着2名管教干部及上百名在押犯的面为杜培武验伤、拍照。
杜培武毕竟是警察,看守所内也有熟人。
熟人见到杜培武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个精干英武的小伙子,竟然成为“目光呆滞,步履蹒跚,两个手腕和双脚踝均被手铐、脚镣吊烂、化脓,手背乌黑,肿得像戴着拳击手套似的”
然而,这些不能改变杜培武的命运。


9个月后,也就是1999年1月15日,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杜培武死刑。宣判后,杜培武不服,当庭上诉。
庭审期间,出现了很搞笑的一幕。
杜培武的辩护律师刘胡乐,将所谓的证据一个个推翻,认为当事人完全无罪。
没想到,最终宣判还是被判处死刑。
在强烈的求生欲望驱使下,杜培武不顾一切地高声申辩:“我没有杀人!我受到了严刑逼供!……”审判长火了:“你说没有杀人,你拿出证据来!”
自己没证据证明杜培武有罪,却让嫌疑人自己证明无罪,也算创造世界纪录了。
如果这不是真实发生的事情,真像周星驰主演的一幕无厘头搞笑剧。
此时的杜培武万念俱灰。
他每天都写日记。据他自己供述,写日记的目的是防止自己发疯。
一篇篇日记,让人触目惊心。


今天是我被判死刑的第36天……死神即将来临,生命就要逝去……全家人在为我的冤案四处奔波……可想困难是如何之大,希望是如何之渺茫。
今天是4月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来对我进行了复核,时间很短,我知道,我这个冤案再也没有机会讲话了,从今天开始,我随时都可能离开人世。
这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我做鬼也不会放过那些制造冤假错案的人,我到了阴间一定要找王晓湘问一问,到底是谁杀了他们?为什么要我来背这个黑锅?
今天是4月14日。现在,……我最放心不下的还是睿睿(儿子),这么小就成了孤儿,他太可怜了,而且,我的冤案不知会对他的成长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我死后,请父母把我的骨灰带回山东老家,葬在爷爷奶奶的坟旁
今天是4月19日,有又一批人“上路”了(死刑犯被执行枪决)。从1998年7月19日我被送进来至今,已见到5批人“上路”了……面对这样的情况,请家人把我最后穿的衣服准备好,送来给我
今天是5月13日,对于我的冤情,难道这个世上没有一个人能够辨别是非吗?古时有个包青天,能断天下冤案,今天的世上就没有一个像包青天一样的法官吗?
今天是6月8日,在我被冤死之前,我想把自己的肾脏卖掉,把钱留给睿睿,……本来,我想把眼角膜也卖掉,但我又想要留着眼睛,在阴间我要睁着眼睛看到我的冤案澄清。特别是看到那些制造冤案的人遭到报应,受到惩罚。我始终坚信,是冤案总会查清的,只要天地还有公理,即使活着看不到冤案昭雪,死后天地也会还我一个公道。
这段时间,和杜培武同号的犯人反应:杜培武精神几乎崩溃。极度的死亡恐惧使他经常从恶梦中突然惊醒。只要一听到铁门的响声,杜培武就会浑身发抖,以为要送他去刑场……


杜培武要感谢他的律师,顶住巨大的压力甚至恐吓坚持辩护。
刘胡乐律师从业17年,他是在杜案一审开庭前一天傍晚,才决定接下这个案件。
作为老律师,刘律师自然知道这个案子辩护几乎不可能翻案,还会得罪一大批人。
为什么接下案子?刘律师多年后回忆:打动我的是杜培武的老父亲那双乞求的眼睛和纵横的老泪。那一夜,我几乎彻夜未眠。
知道杜培武家经济困难,刘律师几乎没有收钱,代理费只收了1000元,二审则完全免费。
自然,给杜培武辩护可不是好玩的。
刘律师回忆:一审的庭审结束后,我刚回到办公室,就有人打来匿名电话“姓刘的,你很厉害呀,本来今天要杀杜培武的,被你搅停了。你小心点。过几天你也快进去了!”
同时,云南省高级法院也发现杜培武案件疑点重重,没有确凿的证据。
在当时的司法环境下,宣判无罪基本没有可能。
高院的主审法官还是有良知的。他用尽全力,最终在1999年11月20日将杜培武改判死缓。
当时的资料写道:云南省高级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认定杜培武持枪报复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本案的具体情节和辩护人所提的意见有值得采纳之处,改判杜死刑、缓期2年执行。
不要小瞧这个改判,最低程度保住了杜培武一条命。如果不是这样,杜培武恐怕就是一个冤魂,后来能做的只是平反加恢复名誉而已。而他的肾脏、肝脏、角膜之类,今天倒可以好好地活在别人的身上。


在侦破杜培武杀妻案同时,昆明警方还有其他头疼的事情。
自1997年以来,昆明出现了一个武装抢劫团伙,四处作案。短短2年多内,他们先后作案23起,其中杀人5起,杀人劫车9起,盗窃机动车9起,共杀死19人,重伤1人。
这伙歹徒极为残忍疯狂,被害者很多被他们勒死后分尸熬煮,然后喂了狗和鱼,连尸体都找不到。
杀人分尸尚且其次,关键是这个团伙有枪。
1997年11月,官渡区3名联防队员夜晚巡逻期间,发现异常情况。1辆吉普车顶着另1辆吉普车,在路上行驶。
车坏了,为什么不找人修车,而是这么开车呢?
3名联防队员将吉普车拦住盘问。
谁知道,车上的人二话不出,突然用手枪连续射击,将3名联防队员全部打倒。
其中2人当场死亡,1人受重伤。
枪响后,一名路过的解放军战士跑来查看怎么回事,也被他们一枪打死。
重伤的联防队员很机灵,他倒在地上装死。期间,联防队员听到歹徒打电话,让同伙尽快来处理尸体,随后驾车逃离。
这个联防队员为了求生,重伤之下用双手爬行了2公里,滚到了草丛里。
歹徒的同伙已经赶到现场,发现有1具尸体失踪,不敢久留,也迅速逃走。
同时,这个团伙还曾经杀死了2个民警、1名军人和多名政府公务员。
该案件,被列为仅次于张君案件的99年全国第二号要案。
公安部为了侦破该案,调动大量警力,终于在2000年6月抓捕了该团伙7名歹徒。
这个杨天勇团伙,主犯都是警察或者军人,他们作案目的并不是单纯为钱,更有报复社会的意思。
杨天勇身为从警18年的老警察,因工作不认真导致犯人脱逃,多次被处分,上升无望,薪水微薄。
杨认为是领导故意整他,发誓要报复领导,报复社会。
他同好友、诈骗犯肖力联手组成团伙。
他们在1997年7月,杀死一名警察,抢夺了1支54式手枪,开始作案。
被捕以后,杨天勇没有什么反抗,坦然交代了案情。
期间,杨天勇态度傲慢。


审讯他的民警训斥他滥杀无辜、草菅人命,杨天勇却讥讽的说:你们还不是一样。98年那个戒毒所民警杀妻案,你们还记得吗?民警被判了死刑,差点送了命。告诉你,这个案子根本不是这个绿帽丈夫做的,他老婆和奸夫都是我们杀得。我就不信,你能不知道真相,还不是草菅人命吗!
审讯民警大吃一惊,杨天勇却继续说:之前我们杀了几个人,因为风声紧就躲了一段时间。1998年4月21日,我们长时间不作案,手头很紧。我带着2个同伙去搞点钱用,准备伪装成警察抓嫖。晚上8点多,我们带着杀警抢来的54式手枪和手铐,穿着警服,开车面包车来到海埂路民族村附近。我们看到一辆面包车停在阴暗的地方,估计他们就是卖淫嫖娼的。我去敲开门,车里果然是穿便衣的一男一女,衣衫不整,神情慌张。我拿出54式手枪给他们看,说“我们是警察,请你们出示证件”。正常来说,我们这一吓,这些人无论是不是卖淫嫖娼,都会被吓住,老老实实给钱。谁知道这个男的掏出证件递给我,我一看,竟然是个公安副局长。我当时一惊,准备赶快走。又一想,这把54式手枪是我们杀警察抢来的。如果是普通人,看到手枪也分不清型号,没什么关系。但这男人是副局长,看到我的枪和我们的样子,肯定会出事,干脆杀了灭口!
杨天勇又说:我又看了那个女的证件,竟然也是警察,是市公安局通讯处的,长得挺漂亮的。这个女人不慌不忙,男人倒是有些心慌,说话有些结巴。毕竟他是个副局长,有地位,一旦偷情的事情暴露了,单位和家庭都要出大乱子。我说“不管你们是不是真警察,现在会怀疑你们卖淫嫖娼,跟我去队里调查”随后,我拿出手铐将男的一只手拷在车子上。这个副局长大概做贼心虚,竟然没有敢抵抗。我又问“你携带武器了吗?先交给我们保管”那个副局长没办法,拿出一支77式手枪交给我。我又要拷那个女警,没想到这女人很厉害。她说“你要铐我们,必须得到市局局长批准。你马上打电话过去,看看局长怎么说!我和局长很熟”然后她好像有些怀疑,让我先出示证件。我当时已经下定决心杀人,一面将证件交给他,一面将77式手枪上了膛。那个女的看了我的证件,问“你是铁路分局东站派出所,怎么到这里来巡逻?杨天勇就是你?”我二话不说,突然对准副局长先开了一枪,枪响后他马上倒下死了。2秒以后,我又对准女的打了1枪,那个女警也倒下去不动了。我怕他们不死,又用扳手对他们头部脸部砸了一通,砸的血肉模糊才停手。我们搜到手机两部,中文传呼机两台,以及工作证、驾驶证、市公安局出入证等物品,全部都带走了。随后我们开车,将尸体的面包车扔到市区一个人行道上。
那么,杨天勇是在胡扯吗?当然不是了。
根据杨天勇的交代,警方打开了他家中的保险柜。
让参加杜培武案件的民警瞠目结舌的是,保险柜中赫然放着王俊波的那支77式手枪(枪号:1605825),以及王俊波的私人财物。
同时,这也解释了之前的疑问。
杨天勇也是警察,素质过硬,具有相当高超的射击技术,才能快速射击,一枪致命。这符合公安部专家的判断。
至于为什么王俊波没有拔枪抵抗,却是被欺骗主动交出手枪。不过,这不是杜培武这种熟人欺骗,而是杨天勇伪装成抓嫖的警察,让心虚的王俊波主动交出武器。


一案不可能有2凶,自然杜培武是被冤枉的。
2000年7月1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告杜培武无罪,同日将其释放。
此时,杜培武已经入狱2年之久。
入狱之前,33岁的杜培武身体强壮,精力充沛:我被所里公认身体好、精明能干,时常加班加点熬夜都无大碍。出狱后常有疲惫感,思考问题一两小时就觉得累。入狱前,我一头乌黑的头发,出狱的时候头上半秃,剩下一半也白了。这还是身体上的问题,精神上更是严重。出狱后好几个月,我只要看到穿警服的就不自觉发抖。很多同学同事来看我,我父母要求他们一律穿便服,不然不给进门。
按照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的国家赔偿标准,杜培武只能获得不足3万元的赔偿。
2001年8月3日,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以刑讯逼供罪,一审分别判处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政委秦伯联、队长宁兴华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1年零6个月缓刑2年。


妻子王晓湘被害时,杜培武压根不知道妻子和好友王俊波有婚外恋,甚至妻子之前流产的孩子也很可能不是他的。
随后杜培武的一系列遭遇,可以说也是源自妻子的出轨。
这个直爽的男人,却不仇恨妻子。
“别人都认为我会恨她,但我真的恨不起来。”杜培武拿出王晓湘的照片说:“有时候,我会独自到晓湘的墓前坐上一会儿,给她说说孩子的事情,告诉她凶手已经抓到了。我想,她能听到的……”


萨沙写完这个案件觉得不寒而栗。
萨沙如果被抓了,我能够说得只有这一句:不要再打了,我就是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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