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提问充满了对司法和法官的偏见,和所谓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的无知傲慢,我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你了解司法吗?
你去过法庭吗?
你知道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判要经过什么样的程序吗?
你知道面临起诉意思就是还没起诉吗?
如果还没有起诉的话,案子都还没到法院,你哪来的经办法官?
你问过律师一个刑事案件10万元是个什么概念吗?
我要告诉你,最了解司法的人不是你,而是司法者包括检察官自己;你没有发言权,而检察官有发言权,所以请你不要再做这种不负责任的提问。
嫉恶如仇的检察官欢迎一切善意的建议,但是我们拒绝任何无端的假设和不负责任的猜疑。
万万没想到,本正义的检察官还是出了这10万元,法官拿着这10万块,把手搭在我的肩上说,小方啊,以后教育孩子一定要下苦功,自己多陪陪孩子,培训班别报那么多,你那点工资根本不够付,拖欠着也不大好对吧。要知道人家从15万到10万,已经是很大的让步了,你还说什么5万块了结,分48期支付,也太过分了,你知道我花了多少口水,才摆平他们,让他们接受调解方案吗?
还有,以后培训班的合同上别光签你儿子一个人的名字了。
参考资料:
@陆骏秋律师 的回答:
皇帝的金扁担系列。
1、以“疾恶如仇”这样的人设,遇到自己亲人犯罪,只会据理力争,争取合法权益内的最佳效果。
2、如果要“摆平”,根本等不到法院审判。好几个回答都说了,立案阶段就能搞定。如果前面的阶段搞不定,那到法院阶段也基本搞不定了。
3、我们反过来想,不考虑被告人家属的人设,如果题干为真,可能的场景会是怎样?
按当前的市场价,十万元要“搞定”一个刑事案件,那是对案件的侮辱。真走到审判阶段,后面再加个零都未必能搞得定。
但是如果真的存在“十万元能搞定审判阶段的案件”,那么
可能一:边远偏僻山区的案件。
不是说边远地区就肯定能十万摆平,这种情况下的十万肯定也是有检察官的人情打折在内的。
另外如果是边远山区,以一个检察官的能力,也根本不需要等到审判阶段才来摆平。前面的阶段摆不平肯定不是战的罪(注:这里的战不是指肖战),更大的可能是有他不敢摆平的因素:要么是舆论关注,要么是领导关注。
舆论关注的话,哪怕到审判阶段恐怕法官也不会有那么大胆。只有领导关注的案件,后面才可能改变态度。
所以真相就出来了:这是个边远偏僻山区的案件,不知道为什么一开始领导比较关注这个案件,前面的司法人员也不敢太过份。但是到审判阶段,检察官先摆平了领导,法官那里才能再加十万摆平,相当于半买半送。
可能二:这不是边远偏僻山区。
这种情况下如果十万能摆平,那真相只能是:案件根本不需要走关系也能摆平,法官只是利用信息不对等,拿将来肯定能达到的结果来讹一笔。
以上,只代表现实中的极少数司法机关中的败类的可能。
所以
这个问题真心沙雕。十万块就能摆平刑事案件?还有这种好事?
信不信把这个好消息发布出去,法官家的门得被看守所里的老铁们的家属踏破。要是十万块钱能买个无罪释放,那愿意花钱平事的人乌泱乌泱的,监狱里能空出80%的床位,还会有不少老炮要求办年卡。
刑事案件不是不能操作,但是到了审判环节,操作的空间已经非常非常小了。就算能操作,10万块就能操作的案子,肯定是偷鸡摸狗之类的小案子,绝对不是什么大案要案。
再说一个小小的办案法官,瞎鸡儿一通操作,就能够让之前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努力白费,然后被害人还得闭嘴不闹,我估计这个法官得有点神仙手段。否则,检察院肯定会抗诉,被害人及其家属肯定会闹事,上级法院肯定会发回重审或改判,这三方办案法官都摆不平。
当然,就算办案法官真是神仙,在我们这地界,肯定也会被检察机关、纪律检查机关捶成翔。没听说过我们这,自打某年以后就不允许成仙了嘛?
所以,这个嫉恶如仇的检察官听到办案法官这么说,一定会反手抽丫一巴掌,骂道:你龟儿子在消遣老子吧?你丫有那种本事,现在早就是省部要员了,还用得着撅着腚搁这审偷鸡摸狗的小案子?
不管这个检察官是不是嫉恶如仇,他第一时间想到的肯定是莫消遣老子!
路边看乞丐唱个小曲我还给个钢镚呢,何况给你治病?
如果你一句话不说,就消失十天。被辞退,是不需要赔偿的。你请了假,公司不批,你强行休假,公司辞退,是需要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