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世界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不应该啊——
因为完美世界的老总C老板可是一个伟人,一个圣人,一个懂民疾苦的人,一个想摆脱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想挣民于无知,救众于愚昧的人。
为此,C老板做了一个宏大的项目,叫“全历史“项目,仿比尔盖茨之Big History,效美国哈佛之geographic China,展现出一条历史脉络之线,揭示出一个人类发展规律,让我等愚昧无知之人看后,能够洞悉历史规律,人间真相,从此摆脱贫困,消除愚昧,能够像C老板那样走向人生巅峰。
我有幸能够在一开始就进入“全历史”,那时候它还叫“大历史”,代号“大理石(Marble)”。我能够每次开会的时候都参加,一睹c老板的尊荣,聆听他和R总的精辟论断和决策。
然而,项目进行两年多,啥也搞不出来,拿不出来像样东西上线的时候,领导层觉得是时候对我们部分部门来一次换血,分批将我们裁员或者开除了。
我是幸运的,我被裁员了,其他一批同事居然被悍然单方面非法开除。完美公司HR和我谈,签订下来了离职协议,约定了赔偿金额,将在下一个发薪日发送给我们。
在C老板英明领导下的公司项目组,自然爽快地在接下来的发薪日把赔偿给了我们。
哪能?!
一个又一个的发薪日过去了,我们左等右等,就是等不来钱。
于是,我鼓足勇气拿起来法律武器,去海淀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经过几个工作日的折腾,终于仲裁成功,仲裁委给公司下达了函件。
然后公司迫于压力就赶紧把钱给我了。
哪能?!
全历史项目组居然悍然反告我工作失误犯错,要求我赔偿20多万元。通知书如下:
当时我的情感就是气愤、寒心、伤心!
有情怀的C老板领导的公司怎么能够做出这样的事情呢?
经过多方询问调查后,我知道这是公司HR和法务的惯用伎俩,想在行动上恐吓你,在思想上折磨你,让你知难而退,撤销仲裁,或者请求庭外和解。比如公司的律师说,你可以少要50%,双方各让一步,反正公司不能让你那么爽快拿到钱,公司觉得自己面子上过不去。
我没有被吓退,坚持仲裁请求,另外又追加了一个加班申请。(项目组强制实行996,直到我离职的时候。)
等到临开庭的前一天,公司将反告我的案子撤销了,因为他们根本拿不出证据,我所做的都是遵循领导的命令,所做的成果也都是同事们共同努力的结果,说遵循的规则都是同事们共同探索出来的。
而我的仲裁请求也最终判了下来,仲裁委要求公司尽快将我的赔偿如数给我。
于是公司的HR接到判决书后,就乖乖地把钱给我了。
哪能?!
我之后又申请了所有加班费的申请,公司领导要求我们996的工作制度进行,因此我又申请了加班费。
公司HR要求我把申请加班费的案子撤销,他们才会打钱给我。
又是赤裸裸地威胁。
我没有撤销加班费案子,因此又在开庭前一天,公司觉得没有办法,便在开庭前急忙把前给我了。
为什么要给我钱呢?
如果他们给我钱,那么公司可能就会算作未履行离职协议,在我申请加班费的案子中处于不利地位。
总之,经过了大半年的折腾,我终于拿到了我的离职赔偿。
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吗?
哪能?!
和我同时被离职的还有其他同事,他们看到我通过仲裁拿到赔偿后,也纷纷申请仲裁。然而,他们等到不是完美世界全历史的和解,而是他们的威胁电话。公司HR告诉他们,如果申请仲裁,那么他将会给他们所在的现在公司打电话,说一些坏话。
然而,最终是邪不压正,因为有离职协议,公司还是把钱都给了他们。
到此,我们的离职风波画了一个句号。
然而,我们却很气愤。气愤全历史项目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呢?
悍然置中国法律于不顾,不但实行996,侵害劳工的权益,而白纸黑字签订了协议,也可以拒不承认。
这严格与C老板的信念不相符啊,置池老板的情怀于何地?
也许这些事情C老板都不知道,都是下面的小鬼而为。
然而,这家公司还在C老板的领导下,每周全历史会和C老板开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不能不说没有责任。
C老板,在你想兼济天下,“救民于水火”时,先把自己的公司管理好,让自己的员工都能有尊严、有权利的活下去。
我现在依稀记得大屯东的完美世界大厦每层的吸烟室是多么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