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很多回答张口闭口都是规定大过天的答主,我有那么一丝疑惑。
RH熊猫血说献200楞给抽400的时候,这规定咋不是那么回事了?没有规定献血量必须遵守个人意愿吗?薛定谔的规定?
献血的时候流程简单,用血的时候三方扯皮,完了来一句规定大过天?
这规定,还真是规定那些拿规定没办法的人的。
监督权是我们常见的权力之一,大部分人都是支持监督权的,因为这种权力通常批上了为民说话的外衣。比如最常见的媒体监督,我们都认为,如果遇到了什么坏事,找媒体帮我们发声是一个很有用的办法。
最初我对于媒体监督是持支持态度的,因为一直宣传的就是人民群众的监督嘛,《读者》什么的读物也总是说外国媒体多么高尚嘛。
后来我看见了很多现象,逐渐对这种监督方式产生了疑惑,但是我仍然觉得这事不能简单否定,我惯性的认为媒体监督是好的,只是有些比较复杂的情况,不能简单的因为出现了问题就否定这种监督。
现在,我旗帜鲜明的反对这种监督方式,因为我已经想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权力和责任必须对等,否则,无论扯出什么旗号来,都是鬼扯的。任何人,如果有了监督权,必须要能对监督结果负责,否则这监督必定会走偏。
监督权有两种,一种是告知型监督,其主要特点是“发现”和“告知”。比如我发现了什么事情,我觉得有问题,我告知相关部门。这种监督权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仅仅是告知,而不会对结果造成什么影响。这种监督权,主要是行使告知权力,不需要承担责任,所以成为无责任监督权。但是,无责任的前提是,你的权力仅仅是告知,你不能对结果提出要求。
另外一种监督权,是有责任监督权,我发现了什么问题,我告知相关部门,然后我要求相关部门给我什么结果。这种权力和前一种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监督者可以影响对问题的处理过程及结果。这种权力,我认为在监督的同时,必须要承担责任。
举个例子,比如我们在举报的时候,有匿名举报,也有实名举报。匿名举报主要就是行使告知权,但是一般不能对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影响。而实名举报通常是要求有关部门必须对某人进行调查、处理,甚至还要求某种处理结果。这种举报,除了告知权之外,还会造成很多影响,这种权力必须要承担责任。
因为任何人都是平等的,除了他本人事先接受的前提下(比如从事某种特殊职业,需要以接受某种约束为前提),都不应该因为别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比如有一个好人,但是被人举报干了坏事。如果是匿名举报,仅仅是告知,其他人都不知道有这事情,那么这个好人并不会受到什么影响。但是如果因为这种举报行为影响了这个好人,比如名誉受损,比如需要接受不必要的调查和打扰,那么举报者必须承担责任。
媒体监督天然就带有影响性,因为任何事情,只要上了媒体,那就一定是公开的,且广为告知的,这种行为必然会带来影响,所以这种监督必须是有责任监督。而目前,从全世界看,对于媒体的责任问题都是不清晰的,甚至是明显的偏袒性的。正因为如此,我才反对这种监督。
我并不反对监督本身,而是反对造成了影响,却不承担责任的监督,这种监督就是耍流氓。
再次申明,我不是反对监督权,包括前面举例的媒体监督,我认为这种状况是不对的,但是我也不赞成直接取缔这种权力,因为两害相权去其轻,直接取缔这种权力造成的危害,远远大于当前这种不负责任监督造成的危害。但是这也不等于说现在的监督权就没有问题。
任何事情,只要不合理,就会造成危害。比如这个监督权,不要以为披上了为民说话的外衣,就不会造成什么危害了。有的时候,这种危害甚至会很大,最后损害的依然是人民的利益。
比如前几天郑州媒体黑了血站,起因是一个女子9年献了4次血,献血量也不多,然后他母亲要用血,血站让他提供身份证明,他提供不了。本来是很简单的事情,结果到了媒体上却夸大了鲜血行为,并给血站扣上了“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帽子。
这样的新闻一出来,马上就会造成影响,有一大群人为自己不献血的行为找到了借口,一些可能献血的潜在人群被削弱,各种攻击献血制度的苍蝇们更是闻风而动。
血站有没有错?当然没有错,虽然事先说了直系亲人可以减免,但我又不认识你,怎么知道是不是你的亲人。如果不需要证明就给你办,怎么杜绝假冒行为?键盘正义家的逻辑很简单,反正又不需要他买单,随便来个人就给办了,问题是哪里来那么多血提供呢?
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问题就是资源分配的问题,而键盘正义家们最不缺的就是资源。而这种舆论最终的结果是,让献血的人更少了,让资源更少了。血库紧缺的结果就是,需要输血的人得不到供血。这些结果媒体和键盘争议家是不用负责的。
再比如香港问题,香港人从回归开始就喜欢闹腾。当初看不起内地人,自以为自己先进,所以闹个“赴港生子”的政策出来,很快发现资源不够了,他们不反思自己的责任,反而怪到大陆头上,认为大陆人抢占了他们资源。
当年香港政府要修房子解决住房问题,香港资本家坐不住了,轻轻一带节奏,不负责的香港人就开始闹起来,结果现在又觉得没有前途,他们不反思自己的责任,反而责怪中央政府。
再比如这次,一群废青在那里闹,其他香港人就看着,后来闹得自己日子不好过了,才出来抵制。但是再怎么抵制,他们也没有找到问题的根源,这根源就是,他们不知道自由是有代价的。一群不愿意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人,带来的只能是破坏。
还是那句话,任何权力应该与责任对等,权力不会凭空产生,义务和责任应该先于权力。如果你享受了某种权力,那一定是有人在为此承担义务和责任。
"天赋人权"是一句很有煽动性的话,因为似乎每个人都成为了神的眷者,上帝会无偿赋予人权利,但这句话是错误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我们承担了义务,所以我们应该享受权利。义务甚至在权利之前。
比如我们要享受安全的权利,必须有人承担国防、治安义务。没有这种义务,难道天上会掉下安全来?
比如我们要享受温饱的权利,必须要有人承担生产、分配的义务。没有这种义务,难道天上会掉下馅饼来?
人总是喜欢听好话,但是好话不一定是正确的,自我麻痹的结果是,最终要为自己的愚昧和蠢事买单。
给“证明你妈是你妈”洗一波地,在基层工作中你们知道这句话意味着什么吗?
意思是:你其他资料基本齐了,你这个资料没有/不准确/不真实,只要你找XX部门给你证实下,我就能给你办。万一业务办好了将来追责,也有人替我分担下责任。
说句真心话,能让你开“奇葩证明”的人,80%都是想给你办业务的人。如果那些愿意为你们办事,但需要开“奇葩证明”的人被骂多了,他们可能会选择踢皮球。开“奇葩证明”好歹还能办,被踢皮球你能怎么办?
你没这个证明真办不了,我去领导汇报求情纯属找骂,肯定要按规章制度办事。有本事,你就找领导,领导愿意强压下来担责任,我就给你办。没本事,你就找媒体闹,领导不想造成负面影响点头违规操作下,我也给你办。换句话说,给你办业务是在群众监督下,我肯定没收受好处,将来追责也不怕。总之,很多时候真的是按政策没法办,开“奇葩证明”能让多个部门分摊责任,别当了好人,不按规章办事被开除。
打个比方:有个80岁的老人,被人抬到移动公司注销电话卡,但是身份证是20年前拍的,你能通过一张20年面前照片辨认一个人?甚至从常理来讲,到了80岁已死的的几率太高了,冒名顶替的几率很大。所以只能让派出所开具“我就是我”、“我还活着”的证明。而且派出所也不能确定是不是本人,只能先让老人所在村委会来证明,至少来说村里几百个人作证,都是曾经认识的人,一起错的几率很低,证明老人就是身份证上的人,派出所盖章也没后顾之忧了。至于真假没人在意,派出所有一个村子做证明,移动公司有派出所证明,业务自然就能办了。
归根到底科技不发达,等以后有指纹、血、dna、虹膜等证明材料,奇葩证明会越来越少。
据我观察,大部分会指责别人的形制党,本身并非汉族。
所以他们在追求什么?大概率是希望把水搅浑吧。
福王是被马世英拥立的
鲁王只是监国
唐王素有大志,刚烈有谋,称帝但是被郑芝龙裹挟,郑芝龙投降后,唐王战死。
邵武帝是唐王的弟弟,唐王让他继位,他有不能退让的理由。
桂王是福王之外最名正言顺的,属于正常登基。
靖江王,这是一个野心家+傻缺
面对游行示威,这个中国总领馆要是能换成美国大使馆,那么这个局面将绝杀。
可惜换不得。
毕竟美国国土上暂时不能有美国大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