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女王居多”这个观点,恐怕并不那么容易成立。
做一个简单的统计:
(半个是指一度拥有王位,但未算入王朝君主总数,或王位有争议。)
诺曼王朝四位国王:女性算半个,即亨利一世之母玛蒂尔达;
金雀花王朝八位国王:无女性君主;
兰开斯特王朝三位国王:无女性君主;
约克王朝三位国王:无女性君主;
都铎王朝五位君主:女性算两个半,即玛丽一世、伊丽莎白一世,半个指简·格蕾;
斯图亚特王朝六位(组)君主:女性算两位,即玛丽二世(夫妇)、安妮女王;
汉诺威王朝六位君主:女性算一位,即维多利亚女王;
温莎王朝至今五位国王(与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一起计算):女性算一位,即伊丽莎白二世(当前的英国君主)。
如果从在位时间看的话:
玛丽一世(1553-1558)
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
玛丽二世(1689-1694,其夫在位至1702)
安妮女王(1702-1714)
维多利亚女王(1830-1901)
伊丽莎白二世(1952至今)
英国诸女王的统治虽然不能占人数多数,但是自从亨利八世休嫂子、建立英国国教、绞尽脑汁换老婆生孩子的产物爱德华六世去世之后(1553年至今),466年的时间里(其中还包括一段时间的共和国时期),女性君主在位的时间能有205年,虽然这些年份主要是由三位超长待机女王贡献的(伊丽莎白一世、维多利亚、伊丽莎白二世)。如果要讨论英国的“女王传统”,只能从这个程度上讨论。
要考虑立女王的因素,首先要意识到,光荣革命前后玛丽二世和安妮女王的上台具有特殊性。
斯图亚特复辟时期的第二位国王詹姆斯二世奉行的亲法政策和天主教立场让与法国有巨大利益冲突且恐惧天主教迫害的英国议会非常不满(查理二世时期议会就积极地想换一个王位继承者,甚至表示宁肯接受查理二世的私生子蒙茅斯公爵。)。之所以能够容忍他,还是寄希望于它像其兄一样,没有合法子嗣,那样王位就落到了其女婿荷兰执政威廉夫妇手中,既不用担心天主教,也不用担心亲法。可是詹姆斯的天主教老婆奇迹般地怀孕了,1688年6月临盆——是个男孩。这样失去了继承权的玛丽和不希望斯图亚特家继续统治下去的英国议会联合起来,发动了光荣革命。
1694年,英国光荣革命推出的女王玛丽二世去世无嗣,由其夫、共治者威廉单独执政,一旦威廉死去,王位有按照传统重回斯图亚特本家的危机,而一个新的亲法派、天主教徒国王是不符合英国国家和议会的利益的;而选择外国国王,则还需担心外国君主利用英国加强本国势力,损害英国利益。
因此在1700-1701年,《王位继承法》在议会运作下出世。该法硬点了按照传统习惯继承顺位排位在后的安妮公主和索菲亚公主,及其不信仰天主教的子嗣,并要求所有国王都要担负起圣公会领袖的指责(改信圣公会)。这样就变相剥夺了王位顺位第一继承人、英格兰王位觊觎者詹姆斯三世的继承权。
安妮女王和汉诺威一系(索菲亚的后裔)本质上都是英国议会硬点的产物,实际上是恐惧法国、天主教等势力干涉英国内政,担心新王迫害圣公会教徒,并打破革命后建立起来的国王和议会的平衡——这点倒是与光荣革命一脉相承。
除了安妮和玛丽之外,其他的王位继承都可以说是很正常了,那就是男嗣断绝,从上述统计上也可以看到,在世系上女性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现。
之所以给人以英国女王居多(女王在位时间符合这种描述)的感觉,除了三位女王的长年在位之外,还有一个因素可能发挥了很大作用:女性在位时期,是英国重要的转型时期。伊丽莎白一世时期击败西班牙开始海上霸权的争夺、国教会的加强;维多利亚时期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强盛令人印象深刻,维也纳体系下的超然地位、工业革命的发动,英国可谓达到极盛;伊丽莎白二世时期,英国实现了真正的普选民主,在逐渐衰落中保持了一定体谅。
而且,在我们这辈人出生之前,伊丽莎白二世就是女王了,现在她还是,总是会给人留下一些刻板印象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