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假设就错了,十九世纪英国伦敦的资本家可不一定比印度土邦王公们还富有,至于生活水平到了最顶级层次也很难较量,只能说各有千秋吧?
1937年的世界首富正好就是一位来自印度的土邦王公。
其实这不是很难理解的问题,今天的印度人民平均收入肯定是不如美国的,可印度的超级富豪们身价就必然比美国富豪低吗?显然也未必。
甚至越落后国家的富裕阶级,在日常生活上反倒比富裕国家的富裕阶级来得更好(考量到贫穷国家低廉的人力成本)。
其次,
我看那个问题的许多答主,都在论述——因为19世纪的大英帝国的工人过得比殖民地的工人好,所以大英帝国的工人应该为了大英帝国(权贵和资产阶级)的工业和财富感到自豪。
我觉得你的理解显然对那个问题下不少回答误解了,至少我在那问题下的回答并不是想表达你说的这个意思。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如果说二十一世纪人类文明的「灯塔」是美国(我个人是反对这种观念的,不过为了便于理解在这里以灯塔来形容),那么十九世纪人类文明的「灯塔」显然非大不列颠莫属。
马克斯、恩格斯描绘关于英国工人阶级那种血淋淋的生活情况自然是值的批判的——可为什么马克思这么一位普鲁士人要千里迢迢的来到伦敦写下相关着作呢?
抖机灵一下,
如果马恩两人是在普鲁士发表同样的类似着作,那他们两人显然是免不了一顿牢饭的(事实上马克思就被普鲁士政府通缉过)。
而如果是在沙俄呢?那可就不是牢狱之灾的问题,苦役甚至枪毙也不是不可能(毕竟两人也不是贵族)。
再惨一点,如果两人是在我大清呢?被扣上大逆不道的罪名不为过吧?而如果是大逆罪...别个人了,家人被牵连一起杀头也不是不可能。(当然反过来想,如果出生在我大清,马克思显然也不可能具备后来的研究能力与思维逻辑)。
那么对比同时代其他国家后,你有没有觉得能允许马克思光明正大发表自己文章、政见,把英国当局某些人抨击的体无完肤,任由他进出图书馆查询资料的大英多少算得上是「文明之光」了?
所以你问一位十九世纪英国工人到底该不该为自己国家的财富自豪,基本可以等同于今天你问一位二十一世纪的美国红脖子是否为一美元炸鸡自豪。
我们当然能拿出无数缺陷来批判大英,正如我今天能拿出无数缺陷来批判美国。
可反过来想想,
那么,一位生活在这个相对而言对本国人民较好政权的人民,为自己国家自豪,是一件值得大加批判或嘲讽的事吗?
一位美国流浪汉,即使不工作也不必担心饿死街头,按时能领到虽然微薄但也足够个人温饱的救济金(当然美国底层人民显然很有可能陷于贫民窟的吃喝嫖赌,或是极其糟糕的治安状况),那么吃着一美元炸鸡的他,为美国的财富与科技自豪也许可笑但是不是也不是不能理解呢?
最后,
—因为19世纪的大英帝国的工人过得比殖民地的工人好,所以大英帝国的工人应该为了大英帝国(权贵和资产阶级)的工业和财富感到自豪。
你这句表述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
这种间的差距,也许才是为何时至今日仍有无数老一辈英国工人会为日不落帝国崩解而落泪的原因。
作为台湾本省人,我祖父有幸生活在日本殖民下直到国中毕业整整十四年。
而从我祖父告知我的回忆里,我多少能明白为什么当时日本平民会对台湾汉人那么有优越感。
当时台湾的日本人,不管贫富贵贱都可以念总督府开设的「小学校」(因为这是义务教育)。
而与此同时的台湾人呢?
哪怕你再富有,再有权势,只要你不是日本人,
台湾人念小学校,原住民念「番人教育所」。
同样的到了升学,日本人保障名额什么的就不说了,
家境困难但成绩优秀的日本人可以申请全额奖学金,而同样的台湾人哪怕成绩比日本人优秀一百倍依然与此无缘。
什么叫殖民地,这就是殖民地。
台湾人哪怕你再有才干,替总统府干活,当上奏任官就是顶尖,一般能做到判任官就可以称得上人中龙凤。
殖民地就是殖民地。
哪怕你学会日语拿了「国语家庭证书」,把家里祖先牌位拆了换上日本神宫大麻,甚至连祖宗的姓氏都改成日本姓氏——你还是被殖民者。
顺带一提,二战快结束的那几年,总督府皇民化运动甚至极端到禁止报章杂志使用汉文,连演个布袋戏也得为皇民化运动服务宣扬大和民族神话,唯一例外允许演出的汉人故事只有母亲是日本人的郑成功,而且演出时还得着重宣扬台日一家。
当然,或许你会觉得奇怪。
那日本殖民时代的台湾五大家族呢?他们也是台湾人,总不会不如一位普通日本人吧?
台湾本土望族待遇自然是比一般台湾人老百姓好的。
可是,法律就是法律。
殖民地日本人的优越感就在于他们的特权是法律赋予的明确的,就象美国种族隔离时代哪怕你再富有再为美国立下多大功劳,你还是黑人。
当然,日本人倒是没美国人那般苛刻。
对于心慕皇化的本土望族,日本殖民者还是挺看重的,他们会帮你介绍日本人联姻,等到了下一代就能算是皇民了(例如鹿港辜家)。
反过来如果头铁顽抗...
雾峰林家某位演讲时被日本宪兵狠狠揍了一顿却无能为力的家主就是反面例子。
你说,
在如此社会制度下。
如果都是人,都是天皇子民,那为什么日本人就是比台湾人享有更多法律明定的特权呢?
他们当然只能用「日本大和民族比台湾狸仔还高等文明」来合理化制度,而他们自然而然为「我是大和民族我骄傲自豪」,这不是很正常的吗?
由此推理,
一位十九世纪英国工人在解释为何殖民地法律要明文以不同种族区别对待时,想来也是会有类似想法的。
那他们由此而对自己国家的武力财富感到自豪,岂不是很正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