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抛结论:中世纪的英国在比法国更集权,或者更恰当来说英国国家共同体构建相较于法国而言更为成功。
不同于法国王权建立在加洛林帝国崩溃,蛮族第二次入侵(阿拉伯人 马扎尔人 维京人)的时代,英国的诺曼王朝建立时,异族入侵活动已经终止,人口得以增长,经济不断复兴,国王不用为了抵抗异族而不断出卖权力。秩序的恢复和商业的复兴使得税收和领取薪俸的官员再次出现,军队付酬制开始代替世袭契约役务这种效能低下的制度。此时的英国能够以崭新的姿态建立王权。
此外,11世纪末以来的“文艺复兴”,使得整个社会和所有个体对更能够适应较为复杂的政治体制,人们更容易理解个人对政府服从所蕴含的社会关系纽带中的抽象涵义,建立强力王权的成本更低。
最后,随着教育已经进入世俗社会,行诸文字的习惯和对这种习惯潜在意义的不断重视,使得国家得以建立档案,一种基于薪俸的官僚体制正在崛起,这王权提供了一种更为精密的治理工具。
1.盎格鲁——诺曼国家是双重征服的产物,即罗洛征服西纽斯特里亚和私生子威廉征服英国的产物。两次外来征服打破了英国本土政治自然发展进程,英国的政治发展进程速度加快,王权结构更加规则。在诺曼征服之前,英国已经建立了强大的王权,盎格鲁-撒克逊的国王逐渐以卑微的王室官员(sheriff)来取代郡长,减少了辖邑成为贵族私有的可能性。
2.威廉征服英国后于1086年在索尔兹伯里召开效忠宣誓会,全英所有领主对他行臣服礼,确立了对所有贵族和平民的最高统治权。并于同年在全国境内进行广泛的土地调查,编纂成册史称《末日审判书》,国王成为全国土地的最后所有者。在英国,国王是所有领主的领主,每一块土地都是佃领地。而且威廉在逐步征服整个英国的同时将占领的土地不断分封,使得贵族的土地分散在全国各地,这种分散状态决定论英国未来的政治形态:每个贵族必须放眼全国。而威廉也为自己保留了占全国六分之一的皇家领地,英国王权的政治权力有充足的经济保障。
3.英国的公职并不完全等同于采邑。伯爵和郡长职位世袭化的趋势被安茹王朝以强硬手段猛然制止,比如亨利二世在1170年罢免了王国所有郡守,仅有几人官复原职。在英国,国王是整个英国境内那些以国王名义进行统治的人的主人。
4.英国政府或王权拥有其它欧洲国家无法享有的特权,即向所有人征收普通税。这种税源自“丹麦金”,之后作为惯例延续下来。
5.英王有权要求附庸从事特殊役务。不同于欧洲大陆贵族的军事役务如同封土制般层层分封,英国王权将附庸役务建立在土地财产之上。13世纪在英国拥有一定数量自由土地的所有者都要取得正式骑士的称号,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役务,而这些役务还可以折合为相应现金,也就是我们熟知的“盾牌钱”。在英国,贵族等级总体上与其说是一个“法定的等级”,不如说是一个“社会的等级”,相较于欧陆,英国的社会阶层流通性较强。
1066年来自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一世率军征服英国,建立起的采邑封臣制由于两种力量形成了非常中央集权化的统治,一是盎格鲁——撒克逊的传统的强大君权,而是威廉对封地的仔细布局成功地控制了封臣。
在斯蒂芬混乱时期1135——1154,无数“非法”城堡被建立,郡守取得伯爵称号,取得世袭职位,类似欧陆的国家分裂似乎要在英国重演。但这种趋势被亨利二世无情地制止。亨利二世结束了政治动荡,夷平了贵族私自建立的城堡,颁布克拉伦敦宪章和北安普顿敕令极大地扩张了王室司法权,组建巡回法庭削弱敌方贵族的割据性。
在失地王约翰时期,国王军事和外交的失败导致了贵族叛乱,迫使国王签署《大宪章》,但此时贵族无力终止王权,也无法削弱中央政府,其目的只是控制昏聩的国王,而不是废除王权本身。之后的亨利三世和爱德华一世时期,英国形成了一种新的能够将国王、官僚、贵族结合起来统治国家的政治体制——议会。
金雀花王朝后期,爱德华三世挑起英法百年战争,为了取得经费,爱德华三世向议会不断让步,议会权力增加。到百年战争期间英国议会两院制基本形成,议会取得了限制国王“额外税收”并形成了“先改正,后供给”redress before supply的程序,议会还争取到了对税收的动议权、法律创制权、弹劾大臣等权利。(但必须注意的是此时的议会仍是国王的议会,是国王的下属机构,其主要职能仍是国王为代表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执行机关,这种性质一直延续至斯图亚特王朝。)
1399年理查二世逝世后的英格兰由该朝的两分支系:兰开斯特王朝和约克王朝先后统治,这一时期王权强弱起伏不定。军事上的胜利和贵族党派的支持成为王权强大与否的关键因素。这一阶段发生英国在百年战争中铩羽而归,但这场战争使得英国民族意识得到增强,并将注意力从欧洲大陆转移。而玫瑰战争则使得大贵族集团纷纷自相残杀殆尽。面对内部无休止的内乱,和外部民族国家的竞争,最好的解决手段就是建立君主专制。于是“新君主”亨利七世建立了都铎王朝。
可以这样说,盎格鲁——诺曼时期英国完成政治上的统一,金雀花王朝时期英国完成了司法上的统一,百年战争和玫瑰战争孕育了民族共同体。
从英国王权发展过程中,明显看得出向心力和离心力的冲突。一方面,英国国王是全国行政、司法之源,他的法庭逐渐取代其他法庭的势力,他向全国征收赋税,要求兵役,向一种主权者的方向发展。但另一方面,独立的封建主时起抗争,维护其领主制下的所应具有的特权。从斗争构成及结局可以看出,离心力倾向一步步被克服。王权逐渐加强,国家形态日趋完备。
本人对法国历史了解较少,无法给出全面比较。但在玫瑰战争之后,英国内部的大规模暴力冲突只有1642年至1651年的内战。而法国则经历了1562—1598年的胡格诺战争、1648年-1653年的投石党叛乱、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1871年的巴黎公社等大规模的内部暴力活动。从中也可以看出,法国的国家共同体建构相较于英国而言是相对滞后的。
以下是法国史学家马克·布洛赫的比较:
(英国)
以亨利二世执政为标志的王朝中兴以后,大贵族反叛活动的目的,与其说是要分裂国家,倒不如说是要控制国家。至于骑士阶层,则在郡法庭中找到了机会,巩固了其团体地位,并且任命了自己的代表。征服者的强大王权并没有消灭其他所有权力,但却迫使这些权力——即使在于王权对立之时——只能在国家框架内行动。
马克·布洛赫《封建社会》下卷P686
(法国)
与其说法国诸王统一了法兰西,不如说他们将法兰西重新聚集到一起。我们可以将法国和英国做一对比。英国有大宪章;法国在1314——1315年向诺曼人、、、、颁发特许状。英国有议会;法国则有省区代表会议,这些省区代表会议总是比国家三级会议召开的更频繁,总体而言也更活跃。英国有几乎不受地方特殊情况影响的普通法;法国则有地方“习惯法”组成的大杂烩。所有这些差别都妨碍法兰西民族的发展。的确,法兰西王权即使在国家已经复兴以后,似乎还永久地带有那种聚合体——伯爵领、堡领和对教会的权利的聚合体——的痕迹,法国王权以非常“封建的”方式使这种聚合体成为其权力的基础。
马克·布洛赫《封建社会》下卷P678
参考资料
蒋孟引《英国史》
马克垚《英国封建社会研究》
马克·布洛赫《封建社会》
托马斯·埃特曼《利维坦的诞生》
诺曼底王朝在英格兰复制的是全套诺曼底公国模式,之前一个回答中所说的很不正确,法王绝对不是众多平等公爵中的第一位。首先有一个最重要的点,那就是——
在雨果卡佩成功坐上法王宝座之后,他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废掉了纽斯特里亚边伯与法兰西省公爵。
第一位所说的所有公爵中的第一位公爵?很可惜,在并不存在,雨果之后法王就几乎没有其他如英王或神罗皇帝一样的其他头衔,从此法王就是法王,要搞清楚这其中的含义是什么?
英王还得通过各种兼职来控制其领地,而法王?
有说前期法王领土很小控制力很弱,然而这样说的连一个基本的认知都没有。
即——法国是一个有着完善封建体制的国家,法王自身也需要遵循封建秩序的束缚,而拿极盛期英王名下所有领地以及其他公国土地来与法王直辖领地对比也很可笑。
与公国土地/伯国土地相对比的是整个王国土地,而公国/伯国直辖土地相对比的才是王领。
哪怕是金雀花巅峰期,那些直辖领地加起来,实力比得上法王王领?
法王同英王在所谓“集权”方面做的最大不同的一点即
法王通过世世代代经营王领,遵循王国内部封建秩序,通过封建法与王室权威以及调停裁决等司法正规手段以及早在雨果卡佩时代就已经奠定的“全王国只有一个王,王也就是王,而不是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兼职产物”,来堂堂正正在王国内部树立起法王至高无上的权威。
通过整合王领清理王领内部的二级三级封建主
,逐步替换为法王指派的流官与教士,以此来奠定法王在全国内不可质疑的最强实力。
最后法王以王领地为核心,随着王领地的实力扩张而朝外逐渐扩散,最后的直接具现化即是法王在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再也不遵循之前的封建程序,不依靠封建秩序与司法来管理协调国家,而是直接依靠不断扩张的王领地内本身的强大实力来直接支配整个国家,而英格兰是完完全全不能并论的。
而在英格兰,在百年战争之前与其说英格兰不如说诺曼底联合体。
先说一下诺曼底公国背景,中古时期英格兰王国不得不提一下诺曼底,虽然她是个法兰西王国公国,但是她的组织结构其实是和王国内部其他的伯国一样的。
诺曼底没有伯爵,公爵之下就是直辖领和男爵领。这使诺曼底公爵在公国内相当强势,可以说是法国的特例。
而之所以没有伯爵,一是诺曼人在诺曼底定居的时候,原先的伯爵都被赶走了。
二是当时法国封建制还没有形成,还没有明确的封建爵位体系的结构。
三是诺曼人构成复杂,依然采取了传统诺曼的大头领-小头领-武士的结构,其实和盎格鲁撒克逊人有一点类似。
当法兰西封建制建立起来的时候,诺曼底公爵也相应调整了和男爵的关系,但是并没有新设立伯爵。
回到正题,在威廉一世征服英格兰之前,英格兰已经在受法国影响,武士们和自己领地内的农民也形成了领主-农奴关系。当威廉一世征服英格兰之后,他按照诺曼底的模式改造了英格兰。
首先,原先的盎格鲁撒克逊武士基本上都被强制夺取领地了,这就导致大批失地武士出走,绝大多数去了拜占庭做雇佣军。
其次,他把没收的领地进行了分配,东南部的好地都是王领,西边和北边的苦穷边陲被分给男爵们,注意,这些男爵有一些是诺曼底旧臣,有一些是其他地方来的法国骑士。
第三,威廉融合一下盎格鲁撒克逊的制度和法国制度。威廉按法国的习惯把英格兰划分为伯爵county,但是它们是由流官,而不是世袭的伯爵来管理。同时他又保留了盎格鲁撒克逊的伯爵earl职务,他册封了一些earl。
所以威廉一世其实玩了一些花招。补充一点,在盎格鲁撒克逊,earl是国王任命的流官,和后来的sheriff是一样的。他把法国的count变成了earl,是几个男爵的封君,把盎格鲁撒克逊的earl变成了sheriff管理一个count。因为法国的county是全覆盖的,就是说,某一个区域就是一个count,里面的一切,不管是伯爵的封臣,还是他的农奴,还是自由民的村社,行政权和司法权都归伯爵。而在英格兰,这个由国王的流官管理世袭的earl能管理自己的封臣和农奴。
这样一个双轨制,就使得英格兰“本地”的贵族相对弱势,但是贵族和流官的关系也相当紧张。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英格兰贵族对国王缺乏足够的认同感,他们通常认为sheriff才是国王的人,而sheriff经常欺压他们。
而英格兰“王国”的核心,在早期英格兰,甚至不在英格兰,或者说在“诺曼底联合体”内,早中期英格兰的地位,是远远不如着诺曼底与加莱等地的,甚至可以说,所谓“英格兰”的集权化建设,在威廉时代实际上是奔着能够榨多少就榨多少的“诺曼底公国殖民地”模板而建设的。
最后简单来说,一个伯国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贵族们的领地,他们按法国封建原则,骑士向男爵效忠,男爵向伯爵效忠,伯爵向国王效忠。一个是自由民的领地,包括自由民的村社和后来的自治市。
而国王的代表郡长对两边都有管理权限。这种矛盾最终引起了贵族们的大规模叛乱和大宪章的签订。所以事实上,从一开始,在英格兰王国的体制制度建设中,就暗含了lords和commons的矛盾,这一矛盾一直延续到了近代。
英王本想做双方共同的王,但是这看似精妙亦或是滑头的做法因为这两者(世袭贵族和城市市民)的巨大矛盾,英王的地位极其尴尬,而当两者联合起来的时候,就是英王倒大霉的时候了。所以这种看似巧妙的权力制衡双轨体制,其实也蕴含了大量矛盾。
所以英国封建制总的来说就是这样一个趋势:
第一阶段:英王、贵族、自由民三足鼎立,英王通过贵族和自由民的双轨牵制保证自己的强大。
第二阶段:贵族们联合反抗王权,自由民也联合反抗王权,结果是大宪章的签订,王权向贵族妥协。
第三阶段:国王开始慢慢反扑,慢慢否认大宪章的条款,但是贵族和平民(尤其是平民中的精英)开始慢慢联合起来与国王作对,结果就是英格兰革命(光荣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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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这个问题的争议比我想象的要大啊……
@lbq 说的没错,从英法这两个国家出现到进入近代,中间隔了数百年,用一句“英国比法国更集权,法国比英国更专制”来概括是有些过于粗暴,毕竟在这期间的数百年中,两个国家发生了诸多变迁,我所说的只能是一个最简略的概括,便于大家理解而已。
不过关于中世纪初期法王的王权问题,我实在无法苟同 @清廉正直乃夫鹰 等人的观点,这几天特意去图书馆把相关的资料扒了一下,这里做一个概括。
首先,所谓“头等公爵”这个比喻,并不是我发明的,乔治·杜比的《法国史》和布莱恩·蒂尔尼的《西欧中世纪史》中都有类似的表述。至少在腓力二世之前,法王几乎是无法有效约束各地的大封建主的。
乔治·杜比的《法国史》是如此描述卡佩早期的法兰西贵族的:
……诸侯也组建起宫廷,其辉煌不亚于法国国王的宫廷;那里贵族和武士聚会通常还更为奢华,气氛也不那么严厉,所以光顾者比国王的宫廷还多。总之,这些大诸侯具有王权的一切要素。
最后,从权力上来说,他们享有完全的自由,免除了对于国王的任何服从。对于国王,他们自称是忠诚的,但人们从未真正将他们看做国王的封臣,更不用说是附庸了。在这个时期的法国,我们根本不能认为存在一个分封效忠的金字塔结构,不要认为地方贵族会通过诸侯的效忠这个中介而为国王服役。这样的结构直到12世纪时才开始形成。在当时的法国,每个诸侯都构成一个独立的封建关系网的核心,与其他关系网不存在任何联系。
……在空间上,法国事实上被分割成十几个以古代部落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国家。
——乔治·杜比:《法国史》,第332-333页
因此,乔治·杜比认为:“(法国)国王只是众多诸侯中的一个”(《法国史》367页),这是我所谓“头等公爵”表述的来源,在《西欧中世纪史》中,也有类似的观点:
事实上,我们不应该把10世纪后期的法兰西看做一个统一的国家,更确切地说,它只是由许多封建大诸侯组成的一个松散的联盟,这些大诸侯因向卡佩国王行效忠臣服礼而联合在一起。然而,在政治实践上,他们把国王看作是他们中的一员——只是法兰西公爵。当符合诸侯们某种目的时,他们就会与国王联合起来共同对付另一个大封建主,但当他们感到有利可图时,他们又会联合起来反对国王。
———布莱恩·蒂尔尼:《西欧中世纪史》,第188-189页
当然,我不是说法兰西国王真的就是一个公爵,“头等”两字已经表明国王实际上相对于其他公爵、伯爵有自己额外的优势的。国王具有其他领主不具备的“神圣性”,他们的统治地位是教会承认并且支持的,因此,反抗国王会面临道义上的压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王的权威得到了其它诸侯的尊重,诸侯对于王权的效忠,其实也仅仅体现在“不轻易反抗国王”这点上。 @清廉正直乃夫鹰 说法国拥有完善的封建体系,国王具有封建体系中国王的权威。这话没错,不过不要忘了,封建体系,尤其是法兰西的封建体系,本身就是一个分权到了极致的政体。法王具有封建制度下的王权,与他在全国范围内权力很弱,并不矛盾。
另外,有答主用个别领主在某次战争中接受国王征兆的个例来论证封臣对国王的封建义务,这其实没有什么意义。什么是“权力”?最简单的定义就是,让你去做你不想干的事情。一个封臣响应了国王,既有可能是出于封建义务,也有可能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认为站在国王一队于自己有利。所以,如果国王真的有支配封臣的权力,那应该是每一次国王征兆封臣都会响应,而不是诸侯选择性地响应。春秋的诸侯还经常勤王呢,你能说齐桓公晋文公是受到周天子支配的?
第二,有人说不应当用法王王领与诸侯领地比大小,与诸侯领地对应的应该是整个法国。上面我们说了法王在王领之外是无法约束他的封臣的,那么法王和封臣们在各自的领地内的集权程度是否有差异呢?是不是法兰西岛是铁板一块,而香槟伯国、诺曼底公国、阿基坦公国里就男爵林立呢?答案是否定的。
在休·卡佩成为法兰西国王之后的一个世纪,宫廷内政治权势分裂的趋势已发展到不能控制的程度。休·卡佩以及他的继承者们不仅对诸侯们的割据状态无能为力,而且连自己皇家领地内的原有势力也保不住了。巴黎地区的一些大封臣,比如普赛特、库西、蒙马雷瑟等建造了坚固的堡垒,公然不服从其公爵和国王的权势。休·卡佩的继任者要想安全地从巴黎到奥尔良出访,必须经过封建诸侯普赛特的许可。
———布莱恩·蒂尔尼:《西欧中世纪史》,第189页
实际上,在卡佩创立之初,法王对于法兰西岛的控制力,很难说比其它公爵、伯爵对自己的公爵领、伯爵领的控制力要强。直到腓力一世时期,王室对王领控制力减弱的趋势才被遏制,经历了路易六世和路易七世的努力,法兰西岛才得以在腓力二世之前被整合(参见乔治·杜比《法国史》第370页)。历代法王必须要不断“挑起疯狂的战争以对抗法兰西公爵领地的诸侯们的反叛”(《西欧中世纪史》第189页),乔治·杜比以“征服”一词来形容历代法王在自己直辖领地上的努力。不过就在法王整合自己的王领的同时,各地的公爵,伯爵也在整合自己的领地。
综上所述,法王在自己的王领内无法保证绝对控制,而在整个法兰西王国范围内更是无法约束封建主,所以被称为“头等公爵”并不过分。更何况,从能够调配的资源来说,法王和其他的公爵、伯爵也没有什么优势。
……但腓力(一世)仍算不上伟大的君主。他无法有效地约束王畿内的诸侯。而且即使皇室领地有所增加,与其最大的封臣们相比,他掌控的资源仍十分有限……
法兰西诸侯们的权力是各不相同的,大多数诸侯较为强大,没有一个弱于他们的国王,区区法兰西公国的统治者。其中最有实力的诸侯是诺曼底公爵和佛兰德斯伯爵以及香槟伯爵,他们的领地紧靠着皇家领地。国王腓力被这些势力比他强得多的诸侯们完全架空了。在国王腓力统治初期,这种情况更因为诺曼征服英格兰而恶化了。
———布莱恩·蒂尔尼:《西欧中世纪史》,第191页
在这一疆界内部(指法国),差异性占据了上风。国王只是众多诸侯中间的一个。国王自己的封地——法兰西领地或法兰西岛——的中心在瓦兹河和卢瓦尔河之间的地区,其周围与一些辽阔的封建采邑相接:阿基坦、诺曼底两个公爵领,佛兰德尔、布列塔尼、图卢兹等伯爵领,这些领地的所有者通常在人员、土地和收入上同他们的君主一样强大。
———乔治·杜比:《法国史》,第371页
有些答主用了英法两国的财政收入数据来论证法国王权的强大。 @弗兰德斯 也专门就此写了个文章,对此一定的考证。两国财政收入数据比较零散,整理起来比较麻烦,我没有深入去挖掘。不过一方面,中世纪时货币收入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了君主的物质实力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考察;另一方面,对财政收入的估计所依据的资料是零散而不系统的,时间跨度也比较大,统计口径可能也有差异。当然我对此没有研究,所以也不敢轻易否定这些结论。
关于卡佩早期王室的收入,我找到了一些间接的证据:
征服诺曼底、曼恩、安茹,改变了卡佩王朝的地位。但就诺曼底一年所交出的岁入数额,就与征服前整个王室领地的岁入一样多。腓力(二世)在获得这些土地之前,大约他的一半岁入来自于阿托亚郡,这些收益是来自于他的第一个妻子的叔叔佛兰德斯伯爵的财产。因此,腓力二世的税收是以往法国君主的四倍之多。
——布莱恩·蒂尔尼:《西欧中世纪史》,第327页
至少这段材料表明,至少腓力二世之前,法王的收入基本上也就顶的上一个公爵领的收入,而金雀花家(英王)仅仅在法国就有至少三处和法兰西岛、诺曼底规模相当的领地(安茹、阿基坦尼、诺曼底)。当然《剑桥中世纪欧洲史》中对英王领地收入的估计稍微保守了一些,但是不影响结论(后面会贴相关内容)。
十二世纪的金雀花家族掌握的政权被称为“安茹帝国”,其中亨利二世、理查一世都被视为欧洲最有权势的君主。我目前看到的文献中,大多还是将安茹帝国和卡佩王朝视为旗鼓相当的两个势力(克莱顿·罗伯茨《英国史》),或者认为金雀花家族比卡佩王朝更强大(《西欧中世纪史》《中世纪经济社会史》),尚且没有见过说金雀花家族比卡佩王朝强大很多的文献。
关于这一问题我目前也就想说这么多了。我的观点(即中世纪早期的法国王权极其软弱),就算不能被称为是史家之共识,但是也被不少权威研究中世纪的学者采用,至少可以算是一个主流的观点了吧。至于那个关于财政收入数据的统计我目前无法给出直接而全面的回答,不过与一些知乎用户整理得出的结论相比,我个人还是很倾向于相信被更多学者采用的结论。
最后,学术性质问题的探讨需要彼此尊重。自己不给出依据的出处,一句原文都不引用就信口开河,把不同意见斥之为扯淡,不是一个让人舒服的态度。还有,写一篇答案需要时间,写一篇有一些论据的答案更需要时间。理论的正确性不取决于答复的快慢,所以请评论区的某些同学稍微有点耐心,别那么心急地就让我删答案^_^。
------第一次更新---------
感谢评论区对答案的批评指正,手边没有参考书,完全是心血来潮答的这个题,所以答案里面有一些表述不准确,有些史实写的有误。这是我的锅。
评论区有人说中世纪早期法国王权很强,能够压制住趾高气昂的安茹、诺曼、阿基坦尼、香槟的大贵族,说一个巴黎城的收入能够抵得上英格兰+诺曼底,这个我真的是不能苟同。这篇答案底下的质疑的主要论据是英王和法王的岁入数据的对比。根据那个数据,十三世纪中后期法王的王领岁入就能够达到英王王领岁入的三十倍以上,英格兰王国岁入的十倍以上。不过还是希望能够给出相关数据的具体来源、出处和原文。此外,从常理推断,如果英王能够动用的资源仅仅是法王的几十分之一,那么从奥古斯都以后的历代法王真的都是窝囊废——毕竟腓力二世到百年战争期间,英法交锋中强于对手数十倍的法国也没有占到什么大便宜。
先放两张地图。
放假在家,手边没有参考书,只能在网上的PDF中找资料。关于法王的收入问题,有这个记载:
These new territories undoubtedly increased Capetian revenues, but perhaps not as much as historians have previously imagined. The discovery of a new financial account from 1221 suggests that Normandy and the Loire fiefs raised Philip's ordinary income by 70 per cent, an increase within the same order of magnitude as the annexations before 1200.
--------the New 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 vol.4, part 2, p 527
译文:这些新的领土(指腓力二世从英王约翰手中夺取的诺曼底和卢瓦尔地区,见上图中的红圈部分)无疑增加了卡佩王朝的收入,但是可能不如之前的历史学家们想象的那么多。新发现的一个1221年的财政账目表明,诺曼底和卢瓦尔地区的封地让腓力的常规性收入增加了百分之七十,这个增长幅度和1200年之前(法王领地)的扩张带来的收入一致。
这一段至少说明了两件事:1、诺曼底、卢瓦尔地区的收入加一块能够达到法王总收入的七成,而这仅仅是英王在法国的一部分领地,加斯科尼这些富裕的地区在还掌握在英王手里。英王在法国的部分封地就能有法王七成的收入,那么说英王的收入是法王的几十分之一是不是有点不靠谱呢?
2、与一些其他的历史学家相比,这个百分之七十还是相对保守的一个估计。我印象里有学者认为腓力二世的扩张让法王的收入倍增了,不过相关的书不在,先不引用。
此外,评论区有人提到了公爵领里不是铁板一块,公爵可能无法完全控制他们的封地,所以应该用公爵直辖的领地和法王王领进行对比。不过很不幸,法王在王领中也要受到威胁。
Interlaced with these royal holdings were those of local lords who possessed castles that dominated the vicinities. So powerful were these castellans that, for example, it was difficult for the king to travel safely from Paris to Orleans.
--------the New 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 vol.4, part 2, p 511
译文:一些地方上的领主的领地与王室领地交错,这些领主拥有能够控制邻近地区的城堡。这些城堡能够十分强大,以至于国王很难安全地从巴黎走到奥尔良(巴黎和奥尔良都处于王领之内)。
实际上,在卡佩王朝初期,除了王室推动的全国范围内的集权之外,各个大封建领主也在自己的领地内推动集权——国王想要控制整个王国,公爵自然也想要控制整个公国。这个趋势使得法兰西在一段时间内是按照区块(法兰西岛、诺曼底、朗格多克、香槟等大的伯爵、公爵领)分别整合的,直到最后国王将这些区块结合到了一起。而在国王的领地之内,国王的权力和其它的公爵伯爵区别不太大。这一块可以参看马克·布洛赫的《封建社会》第七章第二节。
----------以下是原答案--------
这是个好问题。
简而言之,在近代之前,英国比法国更集权,法国比英国更专制。
题主所说的“集权”,其实有好多个维度,很难一概而论。比如我问你,大清朝和英国比,哪个更“集权”,这就很难回答了:大清朝的皇帝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绝对权力,这比没有实权的英国国王,或者依靠选票受制于议会的内阁首相“集权”多了;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英国政府能够更多地整合、动用社会的资源,而在大清朝,基层的权力基本上是被士绅把持,皇权不下县,在经济体量远大于英国的条件下征到的税收是英国几分之一,这样一来,英国反而是比大清朝“集权”了。
其实题主所谓的“集权”,可以拆分为两部分来考察——一个是中央集权的程度,它考察的是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支配能力;一个是君主专制的程度,它考察的是最高统治者(国王)受到法律、议会、贵族等机制或者势力的约束程度。有些地方可能中央集权程度特别高,但是专制程度很低——比如现代的单一制的民主国家,中央政府的命令,地方必须服从,地方也不存在能够抗衡中央政府的力量,然而中央政府的权威却要来自于民众的支持,并受到法律约束,不能恣意妄为;有的地方可能中央集权程度很低,但是专制程度很高——最极端的例子,比如军阀,军阀不受法律约束,想杀谁就杀谁,不过他未必能完全控制手底下的小军阀——小军阀说不定哪天就带着人跑了或者自立门户。
区分了这两个维度,我们就可以来考察英法之间的区别了。法兰克三分之后,法国作为原先法兰克王国的腹地,最大程度上保留了法兰克王国的封建制度。因此地方上的封建主势力十分强大,卡佩王朝建立后,法兰西国王的领地仅仅局限于法兰西岛一小片地方——和诺曼、阿基坦尼、香槟、安茹这些效忠于法兰西国王的大贵族的领地差不多。因此在中世纪中早期,法国国王只能算是诸侯中比较有势力的“头等公爵”,对法国的其它地区没有什么控制力。此外,法国国王是由贵族推选上台的,而且法国的封建制度相当完善,在卡佩王朝建立之初的两个世纪,国王想要扩大他们对贵族的权力是相当困难的。
英国就不一样了。1066年诺曼公爵威廉征服了英格兰,诺曼公爵作为法国的大贵族,深谙法国封建制度下国王悲催的境况,此外,威廉对英格兰来说是征服者,而且英格兰的封建制度本身也不如法国这般根深蒂固,所以他也就较为顺利地在英格兰建立了相对于法国国王更加强大的中央政权,其封臣的权力较小。举个例子,英格兰的王属领地,只占全国面积的六分之一,不是很多,不过,最富裕的地方都被划归王室,而且王室和诸侯的领地在全国范围是交错的。英格兰贵族无法像法国贵族一样拥有好几个省连片的大领地,而是分散在全国各地的诸多小领地。这样一来,贵族就很难形成自己的地方割据势力了,相反,他们需要更多地将眼光放在全国范围内——这是一个不错的驾驭封臣的策略。(这一点可以参看电影《勇敢的心》里英王爱德华为了控制苏格兰,给苏格兰贵族分封了英格兰的领地,又给英格兰贵族分封了苏格兰的领地)
所以从11世纪开始,英格兰就成为了一个比法兰西中央集权程度更高的国家。从那之后,法国国王始终致力于扩张王室领地,尤其是从英格兰国王手里收回其作为法王封臣而在法国拥有的大片领土。这个过程是缓慢而艰难的。1214年,腓力二世击败了英王约翰,从而从英国手中拿到了诺曼、安茹几个公爵领(经评论区指正,收回诺曼、安茹应该是在1203年前后,而1214年的布汶战役则是彻底挫败了英王恢复这些领地的企图);随后路易九世(应为路易八世)发动阿尔比十字军从而扩张了法王在南法的势力;腓力四世又通过联姻拿到了香槟……不过尽管有着长达一个半世纪的努力,到了十四世纪,法王依旧只能控制法国将将一半的领地;随后的英法百年战争几乎让这一切付之东流;百年战争后,法王又要应对普罗旺斯、勃艮第这些公爵的挑战,十五世纪末,法王差不多控制了法国绝大多数领土;但是到了十六世纪中后期,由于宗教改革造成的分裂,宗教少数派——胡格诺派又在法国国内建立了诸多国中之国,这些一直到十七世纪黎塞留时期才被扫清。可以说,在路易十四之前,法国的领土一直都是“不完整”的。
更重要的是,由于幅员辽阔,文化复杂,即便法国在17世纪中期完成了领土的整合,但是社会、文化上的整合远未完成。路易九世征服南法之前,南法和北法有着截然不同的文化,他们与西班牙、意大利的联系甚至大于法国北部;法国革命之前,布列塔尼地区很少有人讲法语,他们认为自己是个独立的民族;在广大的法国农村,领主依然有着相当大的权力,他们是地方上的土皇帝。只有在十九世纪末法国革命时期,以巴黎为核心的革命势力“征服”了全法国,通过暴力手段消灭了地方武装,通过义务教育普及了法语以及法兰西的主流文化,法国才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统一的,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当然,法国革命是相当激进的,影响极大,它几乎将各地的地方分权传统连根拔去,所以近代以后,直到现在,法国反而成为欧洲中央集权程度最高的国家。用雨果的话说,法国革命不光是“法国征服了欧洲”,更是“巴黎征服了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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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人靠统计数字和洞察来得出结论。
平庸的人仅依靠统计数字来获取信息。
笨蛋成天看个案小作文来悲鸣或自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