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问题手hin痒啊…
翻译中容易流失的东西其实不少。补充一下前排大佬没有提到的。
一 专业领域词汇很容易被错译
1 Sufficient & Adequate
比如普通法系合同法里三要件之一:“对价”(consideration)原则。
有效的对价,可以包括一方向一方转移的权利,利息,物质或精神上的利益,或另一方给予,遭受或承担的一些忍耐,损害,损失或责任。
只要立约双方有公平自愿的立约意图(intention),并且在相应事物上达成合意(agreement),而且对价有效,则合同成立。而在法律的天平上,有效的对价如何来衡量和判断。其中一个条件是在法律上需要有真实价值但毋须完全等价,需要sufficient,但不一定adequate.这两个单词无论在英文还是中文都是近义词,“充足” or “充分”其实听起来差不多,tomato or tomato, whatever..但是法律上如何理解这两个单词,关系到有效对价的核心。 @陆六六 在十万个是什么:如何深入浅出解释合同法中的对价?中举出的案例,A方拿着实际价值888888的拉菲和B方的实际价值88888的酒店机票来交换转移,交换的条件其实在实际价值上并不对等,但合同双方觉得足以达成合意,可以进行交换,这就是有效对价。可见对价是要求交易双方主观认同的对等,而不是客观价值的对等。
那么我们来看看suficient,在Merriam-webster中解释为“enough to meet the needs of a situation or a porposed end”, 足以满足某种情形或者某种目的导向的需求,正如同逻辑学中提出的“suffcient condition”, 其含义为a state of affairs whose existence assures the existence of another state of affairs,一种事态,其存在决定另一种事态的存在,既充分必要条件。充分,在中文里更多的是表现抽象事物。而adequate, good enough, of a quality that is good or acceptable,足够好,在质量/数量上足以被认可,更多的是表现客观价值,中文里“充足”形容多到能满足客观条件,例如“光线/经费是充足的”。
如果仅仅是同义词转换,这个翻译中决定性的细节是无法被精确转换的。
(职业病式的斤斤计较,此处对陆六六的解释“对价要求一定要充足(sufficient),但不一定充分(adequate)”,本人认为翻译应该是有点瑕疵的,中文应该是要求充分,但不一定充足。)
2 Inalienable Right
学法律的人应该都听说过英国政治哲学家John Locke,约翰洛克。洛克对于哲学和政治哲学界产生极大影响,尤其是自由主义的发展。现代的自由意志主义者也将洛克视为其理论的奠基者之一。除了著名的财产理论,他提出的天赋人权说更是激励了后来的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
Men are born to be free and equal in rights.
人生来就享有自由与平等的权利。
这也迎合了洛克提出的"natural right"
A right considered to be inherent or inalienable, especially in connection with the individual's relationship to the state and to society.
inherent是比较好理解的,天生固有的。但很多现存中文文献将后面的"inallienable"翻译成“不可分割”,这就有点问题了。
“alienable”的意思是“transferable to another's ownership”,既可转让给他人所有,而"in"作为一个源于拉丁语的词语前缀,加在形容词或名词前面,表示非贬义的否定意义,既不可转让。后来引起广泛争议的美国大规模征兵和代孕问题,聚焦点是在人权的不可贩卖性,更好的证实了inalienable所代表的不可作为交易的重要特性。人和天赋权利是同一主体,自然人和其与生俱来的自由平等权利都不可被贩卖,所以这里我更倾向于inalienable的精准翻译是“不可让渡”。既
天赋权利被认为是与生俱来且不可让渡的权利,尤其在个人与国家社会相关联之时。
二 语言的文化背景在翻译中容易流失
日语里有一个表达:一生悬命,中文通常翻译成“在一个地方用尽全力”。
「一生悬命(いっしょうけんめい)」本来的写法应该是「一所悬命(いっしょけんめい)」。 后世引申意指拼命、拼死的意思。 古日语中,武士们常常以“一所悬命”来表达自己拼死的决心,于是在民间广为流传。而所谓的「一所悬命」就是指中世纪的武士们拼死守卫祖先传下来的一方领地。另外,也可用来形容“万不得以,走投无路”的情况。再后来,武士阶层不复存在,“一所悬命”又指在某个领域和行业竭尽全力奋斗一生的精神。
众所周知,日本是个出“匠人”的国家。在很多行业都有家族一代又一代坚定不移的将古老的手艺和技术完好无损的保存下来不被时代所抛弃。而日语中亦有“职人”一词,职人虽然字面上看起来简单,但“职人精神”代表着精益求精,坚韧不拔和守护传统,因此在日本,“职人”是一个令人肃然起敬的称谓。职人们有的效力于知名企业,更多的则是经营着自家的老铺,埋头钻研技艺,几十年如一日,为古老的传统手艺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找到并注入新的活力。他们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这两个用词无不体现出日本文化中「一所悬命」的深层含义,而三言两语的词汇互译很难表达出文化背后的精神。
语言不止是一种工具,语言的背后承载着一个民族,一段历史,一种文化的表达;每一种语言都有其需要承载的厚重,而简单的音节和语法组成无法诠释的淋漓尽致,这也是语言不能承受之轻。两种语言不可能被完全互译,因为每一种语言都值得被敬仰。
一个表述背后的语气很容易随着翻译而流失,特别是在特定文化背景和语言环境下带给人的感觉。
比如说,bucket list 这个表述,直译过来可以是「人生目标清单」和「遗愿清单」,说得稍微复杂一点,可以理解为「死之前一定要体验一次的事情」。
两种翻译其实都没有体现这个表述的味道。Bucket list 这个词中的 bucket,来源于俗话「kick the bucket」,直译过来是「用脚踢桶」,是传统英语文化国家对死亡的一种通俗说法。
这种说法的来源,听起来怪吓人的,有的说是指上吊的人踢开了脚下垫着的桶;有的说是因为英国以前杀猪的时候会把猪吊起来,用桶盛猪血,猪死前挣扎踢着桶;还有的解释和中文里面说人「蹬腿」一样,因为发现有的人死前一蹬腿踢到了东西而得名。
虽然来源听起来有些恐怖,但「kick the bucket」这个表述在生活中确有非常诙谐的意味,经常被用于不太严肃的场合来自嘲(虽然用来说别人还是不太礼貌)。可以大致想象,一名英国大爷对不争气的几个孩子说:「我蹬腿了以后,你们该怎么过啊?」,这时候用「kick the bucket」意境就很合适了。
而衍生出来的 bucket list 这个词组,语气则更加轻松,调侃意味更强,而且用在别人身上一般也不会显得不敬。比如说,我问美国朋友,有哪些旅游目的地在你的 bucket list 上 ,就跟中文里面问「你这辈子一定要去哪里打卡?」类似,一方面没有严肃道「人生目标」这么宏大的层面,一方面有没有「遗愿」这种阴森的意味。
「人生目标清单」和「遗愿清单」两种翻译,前者过于一本正经,后者太瘆人,都流失了原文轻松诙谐的语气。
不过,在具体场景下, bucket list 这个单词也可能带来不太好的联想。上图是马来西亚航空 2014 年推出的一项叫做 ultimate bucket list 的活动页面,参与者晒出自己的 bucket list 就有机会获取大奖。
这就有点脑子抽风了:尽管 bucket list 一般不会让人产生负面联想,但考虑到当年刚刚发生的 M370 空难,这个表述的确显得非常不妥。马航后来也因为不恰当的文案向公众道歉。
写这篇回答,是受 @程瀚 昨天分享的一张图片启发:
「得绝症才舍得吃的高品质鱼」,如果翻译成「The fish on the bucket list」,感觉一下子又不一样,看上去让人有食欲多了。(真的吗== 看着那条鱼的眼睛再说一次?)
简言之,这种表面意思下语气和神态的微妙差异,是在翻译中很容易流失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