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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节选)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三条
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第四条
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 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
第五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第九条
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必须遵守法律的。如果觉得不妥,可以正式联名建议全国人常修改法律。
一句话,谁告诉你应该平等了?
作为通用语言全国推广的,只有普通话一种。你说你和普通话一个地位,你哪位?说的什么方言?别的不说,你说东北方言那麻烦你让云贵川学你的方言,做得到吗?你说粤语那你让西北地区的人和你一起说粤语,可能吗?全国通用的就是普通话,你凭啥拿出某地区的方言和普通话放到一起,说地位平等?
在这一点的基础上,你那两个问题迎刃而解。首先,为什么外国人来中国要学普通话,因为你教他方言,特别是非官话区的方言那叫坑人。人家学中文是为了在中国尽可能方便地生活,所以学全国通用语言不是理所应当的吗?学你的方言,辛苦学习四五年出了你那地方没人听得懂他说什么,你这不是坑人是什么?你学英语难道不是从音标入手学习标准发音吗?教你一苏格兰味的英语,十年寒窗学完,到了伦敦以为自己买错飞机票了似的,你不骂街吗?
大学教学不用普通话用什么请问?一个班级天南海北的同学都有,你用吴语教学四川人怎么办?你用粤语教学东北人怎么办?张雪峰上的郑州大学,若干年后还要吐槽老师的河南话问题。但别忘了河南话毕竟还是中原官话,其他地方的人听着不顺畅但起码意思还能明白。你来一个其他地方的人压根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的方言教学,到底是让人家学知识还是学方言?中文系又如何?难道你觉得中文除了方言以外就没别的可学了吗?
没有普通话你到外地怕是都听不懂人家说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