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是我母校,但是我还是要说,川大这么做并不合适。
一、本条新闻其实是不当转载
四川大学学术诚信与科学探索网(川大官网下二级网站),将翟天临纳入“学术不端案例”公示栏,标题为《翟天临博士毕业却不识知网?工作室与本尊齐回应》。但是这条新闻其实是抄的北京青年报的报道翟天临博士毕业却不识知网?工作室与本尊齐回应,其实并非川大原创。遗憾的是川大并没有标出来新闻出处。
所谓学术诚信与科学探索网,转载了一条并没有标出来出处的新闻,却没有标明出处。这其实本身并不符合学术规范和媒体业的转载要求,而这条新闻还是探讨学术不端的内容。有点讽刺。
二、太急了
翟天临的事情刚刚发酵。其主管单位包括北京电影学院和北京大学,甚至还没有给出什么具体意见的时候,川大就在二月八日把翟列入所谓的“公示栏”,实在是太急。即使是校内学生教工涉嫌学术不端从事情发酵到宣布处理结果也要相当的时间。这一过程客观上的耗时,体现了对于学术不端处理的应有的谨慎。
回顾具体案例,科学网-川大副教授抄袭论文被开除党籍公职。在这一案例中处理流程如下,
2009年5月,川大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李小光副教授出版新书《中国先秦之信仰与宇宙论:以〈太一生水〉为中心的考察》,出版方为巴蜀书社。
2011年8月,台湾大学哲学所博士班高君和去信告知台湾师范大学国文研究所,李小光新书第八章《从天地到宇宙:战国时期道家诸子宇宙论思想检讨》几乎将郑倩琳的硕士论文一字不漏地复制下来。
2011年8月14日,郑倩琳在上海某报上登载申明,自陈了被抄袭的始末。
2011年9月21日,川大公布对“李小光抄袭事件”的处分决定。在川大新闻网宣布,李小光抄袭属实 开除党籍、公职
这一事件从发酵到定谳公布,耗时四个月,已经是十分迅速并被广为称道的了。然而对于翟天临事件来说,川大把他放到“公示栏”的时候事件才刚刚发酵,是不是太急了?这不是儿戏,也不是吃瓜,而是事关学术名誉的重大事件,如此草率匆忙,简直是没有样子,过于儿戏。
三,由川大公示“翟天临学术不端”缺乏程序正义
当然从目前的线索看,翟天临确实是存在学术不端的情况,详情见链接翟天临涉"学术造假"续 原文作者:论文被整段抄袭。也就是宣布翟天临作为学术不端典型案例确实是在宣称一个客观事实,也就是这个事情上川大是站在了“实质正义”或“实体正义”(substantive justice)这边。然而当我们追求正义和公正的时候,相当重要的一方面是追求正义的活动过程(process)的正当性,也就是程序正义。
川大有没有接到相关方面的举报?学术委员会有没有开展讨论?有没有形成相关决议?有没有听取被举报人意见?都没有,因为翟天临和川大八竿子打不着,根本没关系,是非曲折应该由有关单位定夺,这里主要指北影的学术委员会。
那么川大有没有接到北影或者北大的官方处理决定通知?也没有。也就是这个放在公示栏里的消息是草率的,轻佻的,缺乏正常流程的,不负责任的。
再看具体案例见华南理工转载的四川大学副教授李小光论文抄袭 被开除公职党籍。这是华南理工在四川大学2011年9月21日公布李小光抄袭事件处理决定后转载的。
综上所述,川大这个事情做的不稳重,没样子;沦为了和网络吃瓜人士一个级别,消耗了川大的公信力。学术诚信问题的处理是一件严肃慎重的事情,法度和规矩十分重要。但无论如何川大这样轻佻,与其名声不相称,除了让看热闹的人能乐一乐,简直是贻笑大方之家。
当然更有可能的是这是个偶发事件,疑似个别工作人员不严谨,缺乏职业操守,很不妥当地利用学校公共平台进行了私人意见的表达,其实不能代表川大——这也符合我在川大这么多年来对于本校行政机关业务水平和责任心的印象——这从川大随后对于此新闻的删除可以看得出来。否则以校领导的老成持重是断然不会如此疏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