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恩 这个问题竟然不圈我,知乎上没有比我更适合回答这个问题的人吧,因为我本行就是拆装地雷啊。 从技术角度来说,我能自制地雷的 :-P
老王回答已经很不错了,我这里补充一些
所以说即使美国没有禁止私人拥有这些东西,但是布设本身和产生后果足以让你倾家荡产。连家都没了,谈何城堡法案呢?
最后,你就是有钱到搞定了上面的一切,你会布么。。。(工兵手动斜眼)
答案很简单,不合法,原因有几方面。
首先,地雷本身受到严格管制,合法持有收到严苛的限制。
这一点,推荐阅读 @刘翔熙 的回答,持有爆炸物即使在美国也面临非常多的局限,个人几乎不可能达到合法持有地雷的条件,一些州也直接禁止了持有地雷。另外,禁止使用地雷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已经有约 170 个国家签署了全面禁用地雷的《渥太华协议》。美国虽然没有在协议上签字,但已经于 2014 年推行了和协议精神大体一致的政策,包括禁止在除朝鲜半岛以外的任何地区使用反人员地雷、禁止生产和获取反人员地雷等。
我们姑且不要在意这么多细节,将问题中的地雷理解为「一种隐蔽的,可被闯入者触发而造成杀伤的设备」。那么,在院子中使用这种设备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依然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1、后院并不属于城堡法则中的「城堡」。
美国早期判例谨慎地将「城堡」解释为房屋,而不是范围更广的私人土地。例如,在 Lee v. State, 92 Ala. 15, 9 So. 407 (1890) 一案中,被告人走出房屋以外后开枪击毙与其发生争执者。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在判决说理中虽然认可了「城堡法则」的意义,但认为只有「房屋」才是居住者的「城堡」,维持了一审过失杀人罪成立的判决。
随着法律的发展,一些州的立法开始扩大「城堡」的范围。例如,宾夕法尼亚州法律就将城堡法则的使用范围扩展到了和房屋紧密连接着的门廊和露台。但从目前的法律实践来看,后院还没有被纳入城堡的范畴。
2、单纯进入后院,尚不足以触发城堡法则。
很多朋友可能误解了城堡法则,城堡法则并不是说可以对于自己家中的一切犯罪者都可以格杀勿论。在存在城堡法的州,法律普遍有限定要求:只在发生重罪(felony)级别的犯罪或者存在暴力行为的时候,才可以使用致死性手段进行防卫。如果仅仅是闯入他人后院,而不存在诸如携带武器之类可能被认为构成重罪的行为,那么充其量只能达到轻罪(misdemeanor)级别的非法闯入(trespass),尚不足以触发城堡法则。
3、在私人土地上设置陷阱造成伤亡,还会被追究民事侵权责任。
美国侵权责任法有个经典判例,Katko v. Briney, 183 N.W.2d 657 (1971),对设置陷阱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讨论。
本案中,被告在一处长期被空置的房产中设置了一个可被弹簧触发的霰弹枪机关。原告未经许可擅自闯入,触发了机关,被霰弹枪击中腿部造成重伤。原告对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并胜诉,法院在判决中总结道,「法律对生命安全的价值评价要高于财产安全」,并阐明了一条原则:虽然土地拥有者没有义务确保非法闯入者的人身安全,但也不能设置陷阱人为制造生命威胁。
简言之,哪怕刚下飞机,人在美国,也还是别在家里埋地雷了,城堡法帮不了你==
我觉得按照题主的思路---
这种地雷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