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袁的主审之一,时任刑部左侍郎涂国鼎的说法,袁崇焕带在军中的这个喇嘛是白喇嘛。
涂国鼎题
会看得袁崇焕恃小有才,恣大无忌,当其以五年自期许也,岂真有扫荡之志哉?胸中久已安排款局一着,不敢谩言以欺皇上耳。夫自犯顺以来,虔刘我土地,杀戮我人民,国仇不共戴天,为人臣子者而忍言款乎?而敢言款乎?向使崇焕一意戮力,何至久留白喇嘛以通线索,何至市米高台堡以赍盗粮,抑又何至三坌(岔)河之渡匿不以报,及部文行查而硬为掩抵也。此等情形,明明通谋以款,盖包藏祸心,非一朝一タ之故已。是故毛文龙犄角东江,碍手款局者也,辄敢擅杀,罔所顾忌。文龙杀矣,尚何所惮而不内犯哉?及犯遵化路,逾二千里遥,佯勿侦探,任彼长驱,崇焕所督何师夫非有以阴导之来乎?遵化既破之后,关上有兵二十万,谓宜多简精锐,星地人授,而观望不进,屡勤圣谕,乃提师抵蓟。卒不以一矢相加遗,且并各路援师尽行撤散,以致敌骑径薄都城。崇焕间道驰来,犹然逗留勿战,而借口兵寡,夫调兵入援,孰主张是而寡之云何?则是崇焕原无战志也;坚求入城,且携白喇嘛于军中,意将何为?向非圣明在上,神谋容虑,防守严固,则有挟天子以城下之款盟耳。种种逆节,不待刑鞫而供吐最真,即崇焕亦无以自解,惟日负罪深重,万死何辞,袛听皇上之处分而已。案以逆条,置之上刑,臣等反复鞫讯,情真罪协,宜正国法,式彰天讨。
《性余堂集》
而这个白喇嘛正是崇祯元年以来皇太极和袁崇焕私下议和中,后金方面的使者。
“七月初三日,我所遣白喇嘛,郑生员等至”《满文老档》
罪名里说“潜携”,说明袁并没有把自己军中有后金使者的情况报告, 崇祯二年十二月初一袁被抓时,目前也没看到什么证据证明当时朝廷知道袁军中有后金使者。
八个月的调查过后,三法司得出的结论是袁崇焕要“挟天子以城下之款盟”,“潜携喇嘛”和“斩帅”、”纵敌长驱”等都是袁为了“讲款”而做得种种“逆节”之一。袁崇焕在没有遭到刑讯的情况下,被反复询问,都没法解释自己的行为。这种情况,合理的判断是三法司得出的结论已经是袁能做到的对其最有利的解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