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点赞的诸位,这个回答是被哪路大神翻了牌子了吗?怎么过了这么久突然又出来一堆点赞
谁告诉你朝贡体系是中国吃亏?厚往薄来只是中国官方抬高自己的自夸之词,把贡物的价值说得很低,把回赐的价格说得很高,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弘治间定,凡番国进贡,内国王王妃及使臣人等附至货物,以十分为率,五分抽分入官,五分给还价值,必以钱钞相兼。国王王妃,钱六分、钞四分。使臣人等,钱四分、钞六分。又以物折还,如钞一百贯、铜钱五串,九十五贯折物,以次加增,皆如其数。如奉旨特免抽分者,不为例。
○凡番国进贡船内搜出私货,照例入官,俱不给价。其奉旨给与者,不为例。
凡番货价值,弘治间定,回回并番使人等进贡宝石等项,内府估验定价例。赤金,每两直钞五十贯。足色银,每两十五贯。锡,每斤五百文【琉球八贯】铁,每斤三百文。腰刀,每把三贯。番弓,每张二贯。番箭,每枝一百文。鹤顶,每个一贯。玳瑁盒,每个一贯。玳瑁盂,每个一贯。珊瑚枝,每斤三十贯。珊瑚珠,每两二贯。大玻璃瓶碗,每个三贯。小玻璃瓶碗,每个二贯。玻璃灯瓯,每个二贯。粟米珠,每两五贯。象牙,每斤五百文【暹罗十贯】。翠毛,每斤三百文。古剌水,内大合一贯,小合五百文。回回石青,每斤一贯。乌爹泥,每斤五百文。油血石,每两二贯。番砂,每斤二百文。胆矾,每斤二贯。妥剔牙,每斤一贯。黄蜡,每斤五百文。雄黄,每斤五百文。阿魏,每斤二贯。荜茇,每斤二贯。没药,每斤五贯【满剌加十贯、】肉荳蔻,每斤五百文【暹罗白荳蔻十贯】。荳蔻花,每斤五百文。荜澄茄,每斤一贯。闷虫药,每斤二百文。大枫子,每斤一百文【暹罗十贯】。木鳖子,每斤三百文。血竭,每斤一十五贯。龙涎,每两三贯。苏合油,每斤三贯。乳香,每斤五贯【暹罗四十贯】。沈香,每斤三贯。速香,每斤二贯。丁香,每斤一贯。木香,每斤三贯。金银香,每斤五百文。降真香,每斤五百文【暹罗十贯】。黄熟香,每斤一贯【暹罗十贯】。安息香,每斤五百文。栀子花,每斤一贯。丁皮,每斤五百文【暹罗二贯】。苏木,每斤五百文【琉球十贯、暹罗五贯】。乌木,每斤五百文【暹罗满剌加俱四十贯】。紫檀木,每斤五百文。胡椒,每斤三贯【琉球三十贯、暹罗二十五贯、满剌加二十贯】。盐,每斤一百文。藤竭里襄,每斤一贯。夕牙吸荅纳,每斤五百文。八的阿纳,每斤四百文。三额阿剌必,每斤五百文。别模剌,每斤五百文。厥枯露,每斤二百文。加定,每斤五百文。哈都味思,每斤五百文。阿思模达涂儿气,每斤五百文。苏麻达,每斤二百文。花毡单,每条一十贯。大花手巾,每条二贯。小花手巾,每条一贯。丝手巾,每条二贯。红纹节知被,每条五贯。苾布,每疋一十五贯。撒哈剌,每疋一百贯。兜罗布,每墒一十贯。油红布,每墒一贯五百文。青布,每墒一贯五百文。花布,每墒一贯。暗花打布,每墒一贯。沙连布,每墒一贯。青查礼布、每墒一贯。加笼宜布,每墒一贯。乌连布,每墒一贯。勿那朱布,每墒一贯。各样麤布,每墒一贯【日本国附进刀剑,每把钞三贯。内一分与钱、九分支绢。每钞一百贯,该绢一疋。其名檀香,每十斤,银一两、折钱七百文。暹罗满剌加檀香,俱每斤钞十贯。暹罗藤黄,每斤钞十五贯。紫茎,每斤钞三十贯。琉球暹罗满剌加,每钞二百贯、折绢一疋】
凡折还物价,弘治间定,各色纻丝,每疋折钞五百贯。各色绫子、每疋三百贯。各色纱,每疋三百贯。各色绢,每疋一百贯。青绒氁子、每疋六百贯。驼褐氁子,每疋六百贯。青花白瓷盘,每个五百贯。碗,每个三百贯。瓶,每个五百贯。酒海,每个一千五百贯。豆青瓷盘,每个一百五十贯。碗,每个一百贯。瓶,每个一百五十贯。麝香,每斤一千五百贯。樟脑,每斤一百贯。良姜,每斤二十五贯。大黄,每斤三十贯。铁锅,三尺阔面,每口一百五十贯。
——《大明会典》第113卷,给赐四
内容太多,划重点
第一,朝贡使团人员带的货物,哪怕是朝贡国的国王王妃带的,朝廷都要抽一半入官,实际上就等于是50%的关税了。如果敢瞒报,一律没收,不予补偿。剩下的一半货物,按明朝官方定价给与回赐,不允许讨价还价,而且回赐物有四成到六成的比例是说起来面额巨大,实际上购买力已经严重贬值的大明宝钞,剩下的才是钱,当然考虑到大明宝钞在海外没法用,朝廷可以贴心的给你换成实物,理所当然的,这些回赐物的定价也是朝廷说了算
第二,贡物与回赐物的定价,挑几个做对比——注意,这些定价都是宝钞
器皿类,贡物玻璃瓶碗灯瓯每个折价2-3贯,回赐物陶瓷盘碗瓶每个折价100-500贯不等,三尺阔的铁锅则是150贯一个
香料类,贡物一般在每斤数百文到数贯不等,最贵的是龙涎香,3贯一两,也就是48贯一斤;回赐物中香料品类较少,常见的良姜折价25贯一斤,樟脑则是100贯一斤,最贵的麝香高达1500贯一斤
纺织品类价格相差较大,贡物最高的是每匹100贯的撒哈剌,回赐物的价格则是每匹100-600贯不等
另外某些国家在某些特定的贡物上可以享受优惠定价,可以算是明朝版的贸易最惠国待遇了
很容易就能看出,明朝把贡物的价格压得极低,而把回赐物的价格定得很高。但是要注意的是,这种严重脱离实际价格的官方定价,只是标榜天朝上国厚往薄来的手段,并不是为了牟取暴利。打个比方,对方的贡物实际价值十万贯,朝廷先拿走一半作为关税,剩下的五万贯给定价两万贯,再回赐号称二十万贯,实际价值只有五万贯的钱货,这不就是妥妥的天朝上国厚往薄来么?至于对方也不会吃亏,海外贸易利润巨大,价值十万贯的贡物,对方成本也许只有两万贯,而回赐的五万贯钱货,对方运回国可以轻轻松松的卖上二十万贯
当然,上面说的只是一个极简化的模型,并不是说朝贡贸易总能做到双赢。比如有些小国贡物很少又不值钱,就算全抢了怕也不够使团成员的接待开支,更别说回赐钱货了,这种情况朝廷往往就会连抽税都一块免了,毕竟朝贡贸易的核心目的是建立一个以中国为中心的宗藩体系,经济收益只是附带。这种小国的贡物反正抽税也没多少钱,不如乐得大方——但也别把中国当冤大头,朝贡次数和使团规模都是有限制的,不是你想来就来想来多少人就来多少人。再比如景泰四年(之前记错成宣德年间了)有一次日本带来的贡物大大超过了限额(实际上就是现在的进口配额),明朝对超额部分杀价杀得太狠,没有留给对方足够的利润空间,回赐这是朝廷恩典又没法讨价还价,最后日本使者没办法闹到要自杀,搞得朝廷脸面无光,只能增加回赐钱货息事宁人了事
当然有啊
--------------------------------------
彼德•贝维化名为彼得尔森,在荷兰成立了“荷兰马克思列宁主义党”,自任总书记。这个只有几个群众演员的政党仅仅依靠一堆虚构的党员花名册,就轻而易举的骗过了中国驻荷兰大使馆(1972年之前应该是代办处——引者注)'
迅速成为“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作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共运代表,在中方的邀请下,彼得尔森自1970年开始,前后25次访问中国,先后得到了xxx、xxx等人的接见。通过和领袖们的接触,彼得尔森不费吹灰之力就了解了xx高层诸多的高层内幕和人事变动,为中情局提供了极为难得的一线情报。 当然,必不可少的,是每次彼得尔森访问中国都能带回中方给予的“革命经费”。这样的资助直到八十年代末苏东剧变后才终止,此时彼得尔森已经从中国拿走超过一百万英镑。这些钱,除了出版专门用于糊弄中国驻荷兰大使馆的荷兰版《共产党人》,绝大部分都成了荷兰情报机关的额外补贴
谢邀
题主说的事情葡萄牙人早就替你做过一遍了。如 @李梦阳 提到的正德年间冒充马六甲使臣的葡萄牙人,而且也雇了中介,然后发生了什么大家想必耳熟能详了。
对于葡萄牙人来说,冒贡岂止是有没有文件的问题,“如佛朗机者”大明的禁令基本可以说就是点名为你葡量身定做的了
但是至少还是可以混在贡使蕃舶的船队里一起来的
可以说在“粤中事例”以及澳门地位逐渐合法化之前,葡萄牙其实就不断在尝试用题主所说的“冒贡”方式进入明国的贸易体系,而在澳门的地位稳固以后,对中国的贸易得到一定的保证,自然也无需要再大行什么冒贡之事
关于澳门的地位,请参考敝人以前的回答
哦,顺便一提,这个时候题主所认为的那种放荡不羁爱自由的冒险家在远东也很少见了,因为代表王室对中日航线进行垄断经营的特许权制度已经正式成形
以及与王室特许权舰队分庭抗礼的澳门阿尔玛萨商会
事实上在明廷将澳门视为“藩篱”的前提下,葡属澳门也确实成为了这个时期陆续东来的欧洲商人与明国展开贸易的指定合法代理,荷兰人之所以在一开始进入中国沿海以澳门作为攻略目标,以及1637年英人威德尔尝试进入广州贸易需以葡人进行中介,都是这个原因
所以那些商业冒险家们与其说要冒贡,不如说要先过葡萄牙人这一关
最后再顺便,朝贡体系==贸易,而是涵盖了中原王朝与周边民族or国家间军事、政治和经济等多方面需求的外交体系,这个要扯就远了,只说一点,葡人与中国的贸易虽然不需要再通过传统的勘合或金印方式实现,但澳门这个居留地的合法性来源依然是在有东北和西北的先例可循,不与朝贡体系的大框架相冲突的前提下对地方格局的一种调试。
一般被称作朝贡的实际正式称谓是册封——朝贡体系,简称是封贡。
中国为了弱化历史上对周边国家的体系印象,偏重宣传封贡体系下的贸易部分,对更重要的册封做了淡化处理。
册封是典型的君—臣体系,意味着接受册封的国家在名义上最高领导人是中国天子。接受册封的国家对中国有政治、军事、外交等方面上的义务,以此换取中国在各种方面予以回馈。
君臣关系,简单的说我是你爹,俞大猷对越南叛乱的檄文之类上,直截了当的就这么说的,你们国王反叛中国,子不孝大逆之罪。这块可以翻《正气堂集》,我当时看到之后,才对儿子国有了充分而深切的认识。
另外一个比较经典的案例,万历朝鲜役,现在比较容易公开查到的是,琉球对中国进行通报丰臣秀吉在哔哔征明,而朝鲜隐瞒,朝鲜的行为等同叛逆,进而导致了明廷对朝鲜国王的反复审查。
令:正式进行封贡的国家,中国对该国的宗主权,除开年号、历法这种潜移默化的东西,藩属国的非完整主权国家体现在:
对该国王位继承的承认合法性——典型案例光海君,
外交主导权——朝鲜面对法国入侵的回馈是藩国无外交,法国和朝鲜的武装冲突后的外交交涉,是在北京的总理外国事务衙门进行的,是对中国交涉而非对朝鲜交涉,典型案例丙寅洋扰。
国家政权合法性的承认——藩属国的国王印信是中国天子颁布的,这是典型的非主权国家象征,即便是面对近代欧洲主导的外交秩序,欧洲人也是承认封贡体系下的中国主导权,典型案例——越南—法兰西战争,战败的越南被迫交出中国颁发的印信销毁,并宣布独立《第二次西贡条约》。这个不熟悉,可以翻看《马关条约》第一条,即朝鲜独立。
按欧洲人的说法,这是典型的儿子国,为此传教士曾经极其惨烈的辱骂了进行名义朝贡的荷兰人。
所以说……没有国家或近似国家的主体,实际上是不可能完成完整的封贡的,打名义这种……好比某些回答那样,那么日本人玩命扣字眼一样,我就算听了吩咐做了事,但在国内没公开承认我就不算,拒绝承认有中国册封……这种大概……属于本子集体不如抖机灵的知乎大神懂历史的智障行为。
《甲戌条约》第一条第一句:法国承认越南的独立
《马关条约》第一款: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国。故凡有亏损其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中国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绝。
这种东西很明显的直截了当的就证明了,封贡体系下藩属国的非完全主权国家性质,不然你当周边现代民族国家建立后都巅的一逼,不是别人脑残而是中国人自己捂着眼睛,儿子国不是中国说我吃亏就是中国吃亏的,周边国家并不信中国对内对外宣传的,毕竟人那么多国家不至于蠢到字都认不全的。
不是完整封贡关系走完就不要多扯什么朝贡不朝贡的,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配朝贡的。
封贡体系下的三观输出如中华典籍历法年号的潜移默化其实是相当可怕的泯灭独立性的东西,周边一圈自以为小中华为荣的国家,那是以自己的国家谁更像中国为荣……当时机成熟的时候……中国要是能正常近代化,周边各种自称小中华那套的遇到大中华的下场……那真的是只能各种呵呵哒……
中国目前的宣传口号也就自己骗骗自己罢了……
假装使团骗贡的是商队,而大部分西方探险家是为了发现新鲜事物返回欧洲后出名,还有探险家往往由各类学会支持并同时派遣监督人员,或者探险家出身名门贵族不缺钱,那么点贡品相比回家后的各种荣誉和经济利益算不了什么。如果探险家假装祖国使团骗贡丢祖国的脸被后来的人发现会身败名裂的,甚至可能被判叛国罪。
比重不大,而且往往是单向为主,没办法跟西部南部各国的双向贸易来往比。百姓的生活必需品本国可以自产自销,大萌的很多商品对百姓甚至是个奢饰品。
大明究竟知不知道1517年来到广东的所谓“满剌加国使团”是葡萄牙人假扮的?
答主有一个不同的回答:知道,但是装不知道。
这是负责此事的广东按察使司佥事顾应祥《敬虚斋惜阴录·杂论》中的描述,可以看到葡萄牙人的翻译“禀称此乃佛郎机国遣使臣进贡”,总督两广的陈金也知道“《大明会典》原不载此国”,所以才会“待奏准才可起送”。
葡萄牙人笔下的这段经历是这样的:
虽然说明朝对于“有番舶诡称遭风飘泊,欲图贸易者”也是“核实具奏,抽分如例”而不是全都赶走拉倒,但是可能是为了减少接纳葡萄牙使臣的障碍,在广东地方官上报北京的时候,还是变成了这样:
海外佛朗机,前此未通中国。近岁吞并满剌加,逐其国王,遣使进贡,因请封。诏许来京。
——《明武宗实录》正德十五年(1520)十二月五日
进而就有了使团自称满剌加国的举动:
【葡萄牙使团翻译亚三】入四夷馆,不行跪礼,且诈称满剌加国使臣,朝见欲位诸夷上。主事梁焯执问杖之。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佛郎机》
甚至还倒栽了满剌加一波,说因为他们阻拦,才没能来大明朝贡云云。(地底下的满剌加:mmp)
佛朗机国为满刺国【即“满剌加”】所遮栏,自大明开运以来,不通中国。今者灭满刺国,来求封......
——《朝鲜中宗实录》中宗15年(1520)十二月十四日
之后武宗驾崩,杨廷和草拟的遗诏以“拨乱反正”之意,遣送佛郎机使团回广东听候发落。之后满剌加遗臣来华控诉佛郎机吞并国土,再加上佛郎机人在广东东涌(今天的香港大屿山)“盖屋树栅,恃火铳以自固”甚至有抄略人口等种种恶行,才导致了明朝绝贡,使团彻底失败。
广东复奏:海洋船有称佛朗机国接济使臣衣粮者,请以所赍番物如例抽分。
事下礼部,覆言:佛朗机非朝贡之国,又侵夺邻封,犷悍违法,挟货通市,假以接济为名。且夷情叵测,屯驻日久,疑有窥伺。宜敕镇巡等官亟逐之,毋令入境,自今海外诸夷及期入贡者,抽分如例。或不赍勘合,及非期而以货至者,皆绝之。满剌加求援事宜,请下兵部议。
既而兵部议:请敕责佛朗机,令归满剌加之地;谕暹罗诸夷以救患恤邻之义;其巡海备倭等官,闻夷变不早奏闻,并宜逮问。
上皆从之。【注:此处的“上”是嘉靖而非正德】
——《明世宗实录》正德十六年(1521)七月三十日
如果是这样,那葡萄牙使团的行为就不能定义为“假装朝贡骗钱”了,而是明朝地方官和葡萄牙使团为了实现封贡关系的权宜之计。至于原因,金国平、吴志良《火者亚三生平考略》认为,是由于明朝缺少香料,广东布政使吴廷举提议对于到来的外国贡使“不拘年分,至即抽货,以致番舶不绝于海澳”,进而给葡萄牙人的使团提供了机会。
题外话:朝鲜人笔下的这批使团
通事李硕,以中朝闻见事启曰:“佛朗机国为满刺国所遮栏,自大明开运以来,不通中国。今者灭满刺国,来求封,礼部议云:‘擅灭朝廷所封之国,不可许也。’不许朝见,而其馆待之事,无异于他国。其状貌有类倭人,而衣服之制,饮食之节,不似人道。中原人以为:‘从古所未见者也。’皇帝凡出游时,如鞑靼、回回、佛朗机、占城、刺麻等国之使,各择二、三人,使之扈从,或习其言语,或观其技艺焉。”
——《朝鲜中宗实录》中宗15年(1520)十二月十四日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他说他每天7点开店,晚上10点关店,工作时间比我长,收入却比我低,这不公平。为此,他甚至发展出了一套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要求将卖给我的可乐从一瓶2块钱涨到100块钱。
他说之前他受太多委屈了,等他觉得委屈弥补回来了,他会把价钱降到一瓶4块钱的。但想像原来一样2块钱一瓶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我默默想了一下,走多一百米,用2块钱在另一家店买了一瓶可乐。
这件事被小卖部老板知道了,他生气了,他跑去骂另一家小卖部老板,骂他不尊重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并且在我家楼下贴大字报隐晦地骂我。
你说我为啥讨厌他?
我不只讨厌他,我甚至想报警呢。可惜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
这件事还有后续。
后来,小卖部老板人权组织找到了我,跟我说我楼下的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不是正宗的,他们才是正宗的。
我说,那你们的是怎么样的?
他们说,我们卖3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