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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警方的案情通报里有两处让我非常在意的地方:
1. 警方通报里模糊了争吵和呼救的区别,剥夺了赵某介入的社会道义立场
在警方通报里,李某和邹某之间的冲突被描述成是“争吵”,然而在赵先生自己的陈述中,这可不是简单争吵,而是邹某害怕被李某侵害的呼救。争吵和呼救之间的区别非常明显,前者主要针对的对象是争吵的另一方,后者却针对一切除侵害者外的人,同时前者将冲突局限为两人间的内部矛盾,后者却将冲突升级为犯罪,为赵某和其他任何人的介入提供了正当的社会道义立场。可以说,到底是争吵还是呼救,这个问题的答案和这个案子的社会道义立场息息相关,而这个案子之所以在舆论中引起轩然大波,正是因为公众无法接受这其中社会道义立场和警方执法之间的冲突。福州警方通报中不提邹某呼救,只提二人争吵,相当于彻底剥夺了这个案子中赵某介入拯救邹某的社会道义立场。
2. 警方通告里对赵某行动进行“简化”解读,再次剥夺了赵某介入的社会道义立场
警方通报里对赵某介入行为的描述是:“见”到陈某殴打邹某,“便”上前制止。然而,这种描述将赵某介入的原因归结为“见”,却忽视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听。事实上,根据赵某自己的陈述,他介入最主要的理由之一是“听”到有人喊强奸救命。我相信在陈某殴打邹某时,后者一定同时在叫喊着什么,而这“什么”的内容和邹某被殴打的现状结合在一起,才构成了赵某介入的坚定社会道义基础,而正是基于这样坚定的基础,赵某才会毫不犹豫地在道德感驱使下介入救人。警方通报里一个“见”字和一个“便”字,根本不提“听”的事,相当于再次剥夺了赵某介入的社会道义立场。
在对赵某介入的社会道义立场的双重剥夺后,福州警方的通报相当于“打着红旗反红旗”——在剥夺社会道义立场的前提下大谈特谈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邹某当时到底喊了什么,相信不止一人听到了,福州警方确认这一点真的那么难吗?而对这一点的确认才关系到对赵某介入行为的客观公正的评价,而对赵某介入行为客观公证的评价才是对社会道义最好的肯定,对社会正气最好的弘扬,对见义勇为最好的鼓励,对社会舆论最好的回应。这样一篇双重剥夺社会道义立场的通报,只会弘扬民众对社会正气的疑虑重重,鼓励民众对求救的明哲保身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