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是罪犯为其罪行付出的代价,而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犯人,就应该付出他们自己生命的代价。
对于一切说死刑不能制止恶劣犯罪的所谓法律从业者和研究者,我只想对他们说一句
【既然法律阻止不了人犯罪,那把法律也废除了如何?】
不要说抬杠,这就是思维的内核
没错,只要一个人让法律的天平平衡了,我们就可以宽恕他,谅解他,甚至同情他
但是,人命在天平上,只有人命能平衡
我的信仰告诉我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这是天道。
少杀,慎杀。但不可以不杀。
有死刑,才有威慑,才有对被害者的尊重。
那些主张废除死刑的,你们是没有见过人可以有多残忍、多罪恶。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你是人,不会作恶,但不代表所有人都是人。
你可以被感化,但不代表所有人都能被感化。
杀掉罪大恶极的人,是为了保护更多善良的人们不被折磨、不被伤害、不被杀害。
我支持保留死刑,这是对人权真正的尊重。
我的意大利语老师说意大利是没有死刑的国家,他当时给我的解释是:没有谁能够决定另一个人生或者死,即使是杀人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关进监狱一辈子。他认为在监狱一辈子是非常痛苦的。
⬇️以下是意大利关于死刑的小小资料
1764年意大利学者贝卡利亚提出废除死刑,他认为在社会契约论下,一个人是不可能把生命交给国家,从而由国家支配他的生命。贝卡利亚曾经论述刑罚的罪刑适当。认为恰当的犯罪必须要有相适应的刑罚相对应.....
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无价的,世界上有什么可以等价于生命?唯有无价的生命换无价的生命才能体现出真正的公平。所以我支持死刑。
重庆的同志都应该知道刘彦英雄吧
就我老家南川那边的,监狱狱警,二级警司。
我老爸有个战友就是在该监狱。他说刘彦在生活工作中一直是认真负责的人。而且他的媳妇好像刚怀孩子还是怎么样。
那天他去南川区人民法院办事(监狱和司法这方面经常要通气嘛),同行的还有另外两位警官。当时出来后就看到那个人上去捅了法官。
这个人就是因为判刑觉得重了,让他不爽了,还吸了毒,就来大街上捅人了。
刘彦警官第一个扑上去但是被嫌犯捅了一刀肚子。有人想这不要紧吧,但是嫌犯还在他肚子里转了几下才把刀抽出来。肠子断成了很多截。
送到南川人民医院,当晚就有市里的专家组赶来。同时献血的市民络绎不绝。
但是这样一个英雄还是这么离去了。
我就问这种嫌犯不应该死刑吗?
不死刑怎么对得起兢兢业业工作二十多年的法官?
田晓,女,现年53岁
南川区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
四级高级法官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24年
不死刑怎么对得起牺牲的刘彦英雄和他的家人?
不死刑怎么对得起社会和人民?
被毒贩杀死的警察,上海去年被杀死的小学生……
每一个人的死都带走了一个家庭,甚至几个家庭。
我们不是美国式的民主,也没有美国人民的价值观。既然人人都有生存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那非法剥夺这一权利的人难道不应该偿还?
不久前,罪大恶极的大毒枭古斯曼终于得到了审判。不过,这个全球最大的贩毒集团的首领,手上数不清的人命,祸害了千万人的毒贩子,只判了无期徒刑。即使不能假释,他依然可以在监狱里好吃好喝过完下半辈子。这辈子可活的真够滋味!
不多说,美国有些州就是没有死刑。
拉到中国来,五天判完马上枪毙,全民欢呼。
管你毒枭黑社会杀人犯,没有死刑,就没有正常人生存的保障。
并不是说人命在中国像草芥,杀人偿命在中国历史上上千年来都是这样,不过这些年有的人轻易被西方“民主”洗了脑。有的人一说死刑就把文革,严打拿来谈。真是开枪对着后面扣扳机。
这几年死刑这方面我国也已经收紧了,所有死刑审判全部需要报最高法批准。怕误判也是一个方面。但是我国司法无论怎么完善,永远不会取消死刑!
不给恶人一点报复,哪里还有正义?
昨天刚看完一部法国电影,叫做《以女儿之名》。
电影改编自真人真事。一位父亲的14岁女儿Kalinka在居住于德国的母亲和继父那边度假时,突然离奇死亡。女孩继父是医生,声称Kalinka死因可能是中暑,并且在发现她昏迷时立即采取了急救措施,却并没有什么用。
可是Kalinka亲生父亲在收到尸检报告后,去询问了专家。专家根据报告说Kalinka的阴道里有白色液体,并判断Kalinka的死极有可能和性行为有关。
这位父亲想要起诉德国医生,为了寻求更多的证据只能将已经下葬的女儿挖出来,由法医再次详细检查,希望寻找能证明被性侵的证据。可是法医却发现,Kalinka的整个生殖器官都已经被摘除了。而作为医生的继父在Kalinka死后曾主动要求参加尸检。
这位父亲为了能让德国医生获得应有的惩罚——15年监禁,花了30年的时间来到处申诉。这期间,好友和爱人都离他而去。
这电影看到最后都觉得很糟心,而且这并不只是电影,在法国真的曾有一位父亲为此奔波了30年,从1982年一直到2012年。
一位父亲的30年,一个14岁女孩接下来的几十年,都只换来了凶手被判刑15年。
死刑真是太有必要了。我也知道就算杀死凶手,被害人也不可能活过来。可是凭什么清清白白的人没了性命,而害人者却依旧好好地活着,这太不公平了。
经评论区提醒对答案进行了修改
这一条更新是写在前面的
评论区里有朋友举例说冤假错案的
冤假错案,没有办法避免
我们只能慎用死刑,少用死刑,完善举证到定罪的环节
废除死刑,对于减少冤假错案和枉死,没有帮助
还有说"理性人"观念的
这种以宽恕来求公平的法律确实是"理性人社会"的标准
但人是动物,没有人可以脱离动物这个物种限制,所以"理性人"也只存在于理论当中
最后是法学理论上的
据百度百科介绍"死刑废除论废除死刑的主张始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和自由主义刑法学家的大力倡导。刑事古典学派的代表人物贝卡利亚在其1764年出版的《论犯罪与刑罚》一文中,猛烈抨击了封建残酷的刑罚制度,提出了限制死刑、废除死刑的主张"
现代以来也有很多支持这个主张的法学学者,并且有很多国家已经废除死刑,其中大部分是欧洲国家,比如德国和英国
但是近来受难民潮和国际恐怖主义影响,恢复死刑的呼声也愈加高涨,英国甚至放弃了反对两名英国籍ISIS组织恐怖分子被处以死刑(预先宣布了两名恐怖分子失去英国国籍),任由美国处置
所以,这就是我为什么支持死刑
腊月寒冬,鹅毛大雪
城外捡垃圾的李老汉在一堆垃圾里发现了一具尸体,赤身裸体,肠子在离身体五米的地方
李老汉吓得不敢动弹,反应过来之后,先是跑,跑了两步停下了,开始呕吐,吐完才想起来打电话报警
警察到了现场,拉起警戒线,勘察了周围,把尸体收拾好带回警局,开始查找身份信息。
而你此时在家里焦急等待。
你儿子已经失踪五天了。
你老婆接到一个电话,警察打来的。
五秒之后,你老婆跪在了地上,脸色发白,浑身颤抖,你接过电话,对面的警察要你去认领尸体。
剩下的只有电话里的嘟嘟声和你老婆撕心裂肺的哭喊。
你到了警局 ,心里祈祷了一万遍是他们搞错了,这不是你儿子,法医为你拉开尸体柜,掀起一部分白床单,
你看见了那张脸,鼻梁断了,眼睛肿了,额头碎了,头发没了
但那确实是你儿子。
你儿子死了。
法医的报告显示,生前遭遇了性侵,暴力,直接死因是钝器击打头部,脑部出血死亡。
你拿着报告在雪地里走,帽子也没带,伞也没打,浑浑噩噩从警局走回家,临走之前警察告诉你为了让调查顺利进行,除了家里人,尽量不要告诉别人你儿子的事。
你到了家楼下发现有一群人挤在一起,一辆救护车停在门口,你心里有不好的预感急急忙忙跑过去
你母亲受不了刺激,中风倒在家里,躺在急救车的担架上被医护人员抬了出来。
你把母亲送到医院,交完住院费,手机里来了条短信,老板问你还干不干了,已经一周没来上班,不干就滚蛋。
而他甚至还不知道你家遭此横祸。
你快崩溃了。
你此时已经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
幸而,案发地点虽然偏僻,但五百米外有个工厂,工厂大门有个监控,警察调取了监控,看到了凶手的车牌号
翌日,凶手归案。
你儿子火化那天,医生告诉你,你母亲可能会在床上躺很久,至于什么时候能醒,是天意。
你拿着你儿子的遗物,你连一滴眼泪都挤不出来。
凶手是本市一个企业家的儿子,警察问他为什么要对你儿子做这样的事情?
他说,
我只想找点乐子。
案件的关注度很高,很快就被审理,你在旁听席等着法官宣判,审判持续了一整天,最后法官用洪亮的声音宣读判决,
判处嫌疑人监禁600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得假释,不得减刑,不得。。。
你没有心情再听下去,此刻,你才突然想起来,你所在的国度,已经没有了死刑。
你的眼泪潸然而下,你愤怒到了极点,你咆哮着,嘶吼着,
我儿子才九岁!九岁啊!你这个恶魔!你该死!判他死刑啊!
你扑向候审席,法警拦住了你,你因为扰乱法庭秩序被请出去,负责此案的刑警办完这件案子就要求请辞,他那时站在你身边,递了根烟给你,默默走了出去。
你忽的想起,取消死刑的时候,你投了赞成票,那时你说,
人都是有人权的,我们没有权利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即便是通过团体的意志,也不能如此死刑是不人道的法律惩罚
判决的两个月之后,你妻子在家跳楼
那个犯人的父亲花了大笔钱疏通了关系让他被单独关押,为了防止其他犯人伤害他
监狱有重新做人政策,只要表现好,积极反思,就能从重刑监狱转到轻刑区,每天还有放风时间,节假日还有加餐,劳动还有自己所得
至此,你已什么都没有了。
你决心自己重整旗鼓,报仇雪恨。
你化名,易容,去战区高价雇了一帮佣兵,散尽了家财
佣兵问你干什么,你说劫囚车
佣兵都觉得你疯了,散伙要走
你跪在地上和他们讲了你儿子的事情
他们停下脚步,转头问你什么时候劫囚车
你去劫了囚车
一番激战之后雇佣兵都倒下了,押车的队伍也倒下了
你成功了
你见到了那个害你儿子的人躺在地上不省人事
你抬手要杀他,又觉得便宜了他
就只犹豫了那么一秒
地上还剩一口气的守卫向你开枪,你倒在血泊里
那个人还是活下来了。
你惊醒了。
你妻子在你旁边安睡,你儿子在卧室里打鼾,你母亲出去晨练了,你擦了把汗,点开手机,界面停留在知乎的问题上,
你的回答是,
为什么就不能原谅他们呢,他们也有家人,他们也有孩子啊,这不人道。
我父母学医,对医疗方面有一点粗浅的了解
以前癌症只能等死,靠一些药力微薄的药物延续病人的生命,减轻痛苦,这里边还有不少是属于安慰剂
后来有了化疗药物,杀死某一片人体区域某一些细胞,好坏都杀,相当于无差别轰炸,有的病人配合化疗摘除病灶能活,有的还是没办法,但至少不会插满各种管子在床上只为多活几天。
再后来,随着医学和药物科学进步我们有了靶向药
可以把它理解为精准制导的药物导弹,只杀癌细胞,对病人造成的副作用仅为原来的十分之一,甚至更小,早期和中期病人几乎可以痊愈,晚期病人可以有效延长生命,从医学伦理和人道方面帮助病人在癌症面前更好地保证尊严
于是有人说,我们取消原来的无差别轰炸式的有高危害和副作用的化疗药物吧
但是很多靶向药都是进口的,而且更贵,不在医保范围内,不是所有人都负担得起,而原来的药物是大多数人都能用的
后来,
没有后来了
只会讲点小故事,才疏学浅,希望各位喜欢。
我的故事虽然有很多毛病,比喻有很多不当,敬请谅解
那个大部分人都用得起的非靶向药,就叫死刑。
不是所有人犯罪都该死,死刑也并非为了折磨或者报复
欧洲白左们最大的毛病就是太把人当人,太不把事当事
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什么是专政,什么又是人民民主专政,初中和高中的政治课本上有
死刑并非把人杀了就了事,而是让那些活着的守法的人们知道:
你是个体面人,如果有人不体面,我们就帮他体面
DC电影《守望者》里面有一个桥段,罗夏去执行一个任务,寻找一个失踪的小女孩,结果只发现了火炉里残留的衣物,以及院子里两条狗正在争食的一截小腿。
然后那个嫌疑犯回来了,奇怪,没听到狗叫。操,门开着。
然后,他被砸中,用的是他的狗的尸体,然后罗夏出现,一顿殴打后,那人哭喊着:把我送进监狱吧!
罗夏在那人家里一个柜子里,拿出一把砍刀,说,“人可以进监狱,狗只能去死。”
猛的一刀砍在那人头上,再拔出来,又是一刀。
在接下来的十多秒中,他就不断重复着同样的动作,而我,就这样看着,丝毫没有觉得暴力,心中有种看到灰姑娘终于和王子在一起的感觉。
知乎萌新,第一次回答
我的天哪,2000赞了,好开心,谢谢大家
好久没看,居然有了那么多赞,心中的喜悦也就
接触过一段刑事卷宗。
见过很多尸体,为了查证死因,被一步步解剖。
记忆最深的是一个15岁的女孩,长得真的算的上是花容月貌,一副完美的身体,说句对死者不敬的话,这副身子若是再长几年,任何男人都要看着流口水。
解剖的第一部,是把头皮掀开,打开颅骨,然后打开腹腔,胸腔。
你们体会过世界上最完美的艺术品在眼前被一点点摧毁的感觉吗?
之前也见过许多尸体,惨烈的车祸,脑袋被压碎什么的,但是都没有那个15岁的女孩冲击力大。
当时特别的恶心,晚上还做了噩梦。
一个女孩为什么死后还要遭受这种苦难!
谁的错?只有凶手。
凶手是她母亲的男朋友,先杀了和他一起住的女孩母亲,后来去女孩家里抢钱,掐死了女孩之后奸尸,之后坐着车逃跑的时候,被警察抓住,警察问他去哪。
他说:“想再多杀几个。“
我就问,这种人该不该死!
只有魔鬼,才会怜悯魔鬼。
由于工作关系匿名了
某中级法院少年庭。
本来工作以前觉得中国未成年人是阳光的,是有希望的,最多由于青春期躁动男孩子打打架,但是接触了很多案卷以后才发现,某些十多岁的“孩子”杀人手段之残忍,犯罪情节之恶劣往往比成人更甚。更可怕的是,年龄成为了他们的保护伞,亲身经历过一次由于故意伤害致死罪上诉至省高院的少年犯母亲,她由于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八年而口口声声说自己孩子的一辈子被毁了,却不知受害人也是一个年轻的生命,将心比心,受害人的妈妈不知痛苦成什么样子。
从自己的感情上来讲,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自古至今的道理,但是在法律上却没有办法更改的。
我建议,对于犯罪手段极其恶劣的少年犯,也可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