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讶异答案会变成这样,这不是我印象里的知乎。特别是提问题的是一位我们共知的前辈,我以为大家能看出这个问题实际上只是一个客观上的疑惑和问题,并没有恶意或者带着某种歹意的揣测,所以,列位仁兄其实并不必要带着过于浓重的情绪,要怪,只能怪一些知识还是不够普及。
这道题是为了我一些向我已出柜的哥们儿们回答的。我很认真的相信,如我一样的许多的异性恋者,包括题主在内,对同性恋者都是持祝福的心态的。这种祝福不是「包容」,而是我们知道同性恋者毕竟是少数,这个世界那么大那么复杂,找到爱情的几率和稳定性总体而言会小许多,我们真心的希望,大家可以一样,在阳光下幸福的活下去。
就如同,我们希望妇女可以不在男权的压力下彳亍行进,是一样的心。
回到正题。
一,知乎上对同性恋的生物上的知识普及应该足够多了,我想任何人,至少知乎上的绝大多数人,都很清楚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就像左撇子和右撇子一样,不是我们号召,或者我们立法,它的数量就会有明显的增多或者减少。
也许大家不知道,在几十年前,其实对左撇子,也是有一定程度的歧视的,所以许多小孩子,一旦被发现是左撇子,就会被不同程度的逼迫着,练习用右手写字。因为「这个社会里大多数的工具都是为右撇子设计的,左撇子被选择性忽视掉了」。如果大家仔细看看,就会发现,“咦,我们这一代左撇子好像增多了”,其实不是左撇子增多了,而是左右已经不受任何歧视了,没人无聊的逼迫左撇子「变成」右撇子。
顺便说一句,左撇子就算几十年用右手,他的下意识依然是个左撇子。but,who care?
同样的道理,同性恋,不会因为被「正名」,所以增多,而是,「让你光明正大的看到的人数」增多了。立法与否,是你是否尊重他的人权而已。这是社会的思想水平问题,不会影响他真实存在的总人数。
二,更多引起部分人“警惕”的,恐怕是所谓的模仿效应。
分开说吧。
「1」婚姻是什么?为什么追求婚姻?
有一段话蛮有名的,大致是这么说的:
不单单是为了社会公义的认可,为的是,我可以名正言顺的照顾他,为的是,他病重的时候我可以为他签手术同意书,为的是,我先于他离去,他可以继承我的财产而不会为衣食所累,为的是,如果真的到了那么一天,我可以作为他的家属,见他最后一面。
这难道不是每一个把婚姻当做爱情见证的人最真挚的想法么?
婚姻不是为了繁衍,如果是,老人就没资格再婚,不孕不育者就没资格结婚,丁克就应该被消灭。人类进化了成千上万年,就算,依然摆不脱生孩子养老这种「签霸王合同」的行为,也应该过了,「结婚就是为了生孩子」,这种纯生物性的阶段了吧。
所以为什么不允许他们结婚呢?有什么资格阻止?凭什么不赋予他们这项本来就属于他们的权力?如果剥夺,那和封建时期的「包办婚姻天经地义理所当然」有什么区别。
就算有人心不甘情不愿,就算有人有「争议」,也没这个资格。
想想看,现在有一个人站出来说,儿女的婚姻应该父母说了算。这不是找揍么。一个道理。
「2」模仿效应
当有人说,发现许多天才都是左撇子的时候,许多人都尝试用左手做事情。然后也没什么然后。
当古惑仔风行大街小巷的时候,那种调调的人也满街跑,然后,也没什么然后。
当蓝宇之类的电影放出来,当一度有苗头将gay和时尚划等号的时候,也有人模仿,so what?然后,也没什么然后。
你爱一个人,或者不爱一个人。你喜欢某种风格,或者不喜欢。你对某种事情感兴趣,或者不感兴趣。也许会因为一时模仿而好奇,有兴趣,你的心会告诉你,你到底是怎么样的。不会因为模仿而改变。
立法会引起模仿吗?
恕我直言,同人堂开的到处都是,帝都各个高校遍地开花,B站比1024还火爆,还用立法来模仿么?尽管放心。
我可以在这里说,立法或早或晚,势在必行。只看是谁,倒逼谁了。
「3」感情问题
所谓的「错爱」
其实这就更不必多说了。一个异性恋,只谈了一次恋爱的都少,多少都会觉得自己「爱错人」,当爱情不过是一个人爱另一个人的时候,爱谁,有什么关系。
也许有一天,我们八卦的时候,不会再说,嘿这个帅哥发现自己爱女人不是爱男人,而是说,嘿这个帅哥不要那个帅哥了劈腿那个美女了。这个时候,我觉得世界会温馨许多。就像不会如同几十年前看见异性恋情侣牵手就指指点点那样,不会看到两位男士或者女士牵手而窃窃私语。
好了,我觉得我已经认真分析完了。
以下是一些私货。
在几年前,一个关系不错的哥们儿在一个晚上以一种类似表白的结结巴巴的语气跟我出柜了,我当时的反应未必有多好,我的第一反应是,放心,我不会爱上你的,不用这样。然后他非常认真的说,作为好朋友,他自私的希望我知道,因为他一个人压抑太久了,并且,作为朋友,他希望我保密,因为这个社会依然复杂到可怕。
我才意识到他是认真的。
作为一名轻度腐女,虽然有一定接受力,临到头,依然有些,震惊,别扭,尴尬,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是好。觉得一切语言都是苍白无力,不知该说什么,作什么。
但很快,我就适应了。我甚至有些自私的想,这下不用老防着男性朋友变成「蓝颜知己」各种暧昧不清被人指摘了。
这个哥们儿是个阳光,自立自强,有点小幽默感,长相清秀,温和,甚至可以说,是个居家好男人类型。有时候我半调戏的跟他说,万一你「嫁」不出去,劳资包养你吧~~然后他故作愤怒的挥舞拳头,要求必须有房有车有钻戒才会“就范”,然后我们笑得一塌糊涂的。
哥们儿情路不顺啊。爱的第一个人,是个有女朋友的直男,各种悲剧。最后受不住了,咬牙表白然后天各一方。第二个人,还算好,和平分手。第三个人,送他玫瑰,很恩爱,那段时间他真是个标准的「重色轻友」,话里都带笑。本来一切都好,最后家里逼婚,散了。在我这儿哭的惨的要死,撕心裂肺。
我现在依然记得他恋爱最好的时候,一脸小狡黠的连哄带骗威逼利诱我当医生,非常憧憬的对我说:“好姐姐,你去当医生嘛,去嘛去嘛,这样以后我和我家亲爱的被家里逼着要孩子,我们就可以到你这里做试管婴儿了~”
我也记得他哭的非常惨非常绝望非常有自知之明的,一步一步的走向已经预知的结局。
没有什么比毁掉一个本可以实现的梦想更残忍的事情。
没有什么,比逼迫一个善良,自立自强的好人,不能跟自己爱的人名正言顺的在一起,享受所有爱侣同等的权力,更无人道的了。
比杀人更厉害的,从来都是诛心。
这也是为什么,至此之后,我一直坚定的支持同性爱侣能享有异性爱侣同等的权力,希望他们能获得公义的认可,获得法律的庇护。
我希望我的朋友们,不论男女,不论爱的是谁,所有人,都可以开开心心的,幸福的走下去。纵然情感不顺,也绝不能是因为这种无谓的世俗所累,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情感纠葛就好。
我希望到老了,一群开开心心的老头老太太们,可以围炉夜话,把酒话桑麻。
我真心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