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选举方法简单说来如下:
各州内部自行进行普选,得票过半的人获得该州全部选举人票(包括哥伦比亚特区;而缅因、内布拉斯加除外)。每个州的选举人票数等于该州在两院人数之和(哥伦比亚特区票数和票数最少的州相同,即3张)。而缅因和内布拉斯加州的州内普选获胜者只能各得到两张选举人票,即该两州在参议院的人数对应的票数,剩下的票分配给在每个众议员选区的总统选举获胜者。
普选得到的总票数对选举结果没有直接关系,而选举人票(共538张)得票过半(至少270张)者当选总统。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即先有州后有国。这种选举方法既保障了各州的权益,也考虑到了各州人口数量多少的情况。
简单来说,
1、美国每个州按照自己在议会的席位(参议院和众议院)数量,拥有同等数量的选举人票来选举总统。例如某州参议院两席(所有州参议院都是两席),众议院五席,该州就有七张选举人票可以选总统。
2、各州根据自己的法律和情况来决定选举人票投给谁,但一般情况下,大部分州采取赢家通吃的策略,即某个总统候选人在该州赢得了普选,则该州将所有选举人票投给这个候选人。
3、所以可能造成一个现象就是虽然某人赢得了大多数选票,但是选举人票不足而没能选中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