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自卫反击英明伟大,老百姓继承发扬有什么错?我们不惹事,但遇事我们也不怕事,这不就是我们伟大的华夏民族千百年来的安身立命之本吗?
如果自卫反击是错的,那为何参战的解放军战士到现在无一人逮捕法办,多数还立功受奖。按照有的律师的说法,别人侵犯我们是他们素质低,你们应该去平心静气的讲道理收集证据,怎么可以矛盾升级,动用武力呢?这种律师,我建议立即送去伊斯兰国,给世界人民做做示范。
国家是由小家构成的,一个小家有难都不敢挺身而出的人,大家有难他就能突然深明大义了?从小老师就教导我们三从八不,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既然英勇无畏的人民解放军战士可以做到犯强汉者,虽远必诛,那光荣伟大的中国人民为何就不能呢?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这些英雄可能真的已经离我们远去了,但我相信,英雄的精神永远不会离我们远去。
法官大人高高在上,你可以说你只看既成事实,但作为整个社会监管执法,乃至弘扬正气的一份子,任凭非法高利贷充斥社会,放任黑恶势力非法拘禁,执法者对殴打猥亵行为置之不理,你的工作又真的做到位了吗?
法律的存在是希望给普世大众一个公平合理,如果给出的结果只能让你法官一个人满意接受,那是家规,不是法律!
个人也感觉判的重了,但尚在法官自由裁量范围之内。故意伤害致一死两重伤,又没认定正当防卫,没判死刑就已经是从轻处罚了。
而且这个案子中于欢的行为确实很难说构成防卫过当,防卫过当的前提是构成正当防卫,只是超出了必要的限度。正当防卫通俗讲就是应该当时当地对侵害法益者本人实施的防卫行为。本案不论从时间还是对象上都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要素。
二审法院可能会顺应民意轻判一些,但也不可能认定正当防卫,因为判决书要说理,本案如果认定正当防卫是很难自圆其说的,整个刑法学理论和立法都要修改了。
估计二审会改判到十到十五年左右吧,再低判决书就没法看了,就是屈服于舆论而不要底裤了。记得当时辛普森被判无罪时,基本上被采访到的美国人持的态度都是我认为人是他杀的,但他受到了公正的审判,还是能接受法院的判决。中国法院什么时候才能有这样的公信力呢,好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