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成熟,而是极不成熟。
用官方语言来说,改革开放三十年,现在已经进入了改革的深水区。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一切都还没有定下来,定下来之后会是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
滞后性原本就是法律的固有特征,在变化极快的当下,试图制定一部体系完备,内容科学,与时俱进的民法典其实是不怎么现实的。加上我国立法成本,尤其是立法时间成本颇大。说实话,指望现阶段制定出的民法典能成为真正的法典,而不是像八二宪法那样一步步被掏空很可能只是种奢望。
而且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民法领域很多问题,甚至是基础性的问题都没有理顺。比如民商分立还是民商合一的论争;比如民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之争;比如打破物债二分体系,腾空出世的侵权责任法;再比如几乎以土地公有制作为基础的用益物权体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这样的问题理不顺,即便制定出民法典,恐怕也只是流于法典形式,内容却不过是将民法的各个部分粘在一起。
其实我一直没有想明白为何要如此急切且声势浩大地制定民法典,即便民法通则适应不了当下的形势,完全可以出修正案啊,而且民法领域的各分支已经差不多都有单行法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法、收养法、继承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已经基本全活了啊。如果体系性的问题不解决,而且也保证不了足够的前瞻性的话,现在制定民法典除了浪费立法资源,让那么一些人因为这部法典在法制史上留名,真的会有实质性意义吗?
不同意,中国体育代表团这次挺正常的,疯了的是中国网民
朝鲜战争之后……到了21世纪
兔子:我的火力不足恐绝症可能已经癌变了
鹰酱:我的夜间作战恐惧症可能已经癌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