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航运公司做船舶港口相关的投资7年。这个问题也算专业相关吧。
应该说此次事件的赔偿。一般由船东方租船方和苏伊士运河管理局三方共同承担。先给大家科普一下国际航运用船的方式。 A拥有一艘船,但他不一定有货源,或者他不一定会操作船去运货,所以A是船东。 B是操作船的人,他接运输的单子从A处租船,然后派遣船员来操作船只运送货物,长荣就是这个角色(如果再往下细分派遣船员的,还有专门做船舶管理的公司,这就不展开了), C是管理这条河道的人,苏伊士运河管理局。所以如果真的像报道里说的,由于强风等天气原因的影响,恰巧又碰上船的主机失灵,或者操作失误,最终造成了搁浅,那么可以说三方其实都有一定的责任。因此最后的赔偿还要看事故调查的结果。极大可能是长荣,船壳所有人,货主方会吃下大部分赔偿。如果在别的地方,领水员瞎指挥有可能也是有责任的,但据说苏伊士运河有个规定,领水员不承担任何责任。这话就不好说了。
但需要说明的是,此处的赔偿只是针对由塞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就是船舶搁浅,船体损毁货物延期交付,以及为了解救船只而支付的相关费用。这其实没有多少钱,多数还有保险 。媒体往往标题党愿意夸大说塞船一天造成了上百亿美元的经济损失。这些当然是不用赔付的。
你用个简单的例子想,你在一个立交桥上出了车祸,把路给堵了。路上被堵的其他车辆运送重要货物交付晚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难道需要出车祸的这个人赔付吗?打官司你也打不赢啊。
这里的数亿美元是怎么算的?一般来说你使用一条船一天就有一天的费用,哪怕是你停在港口里面一天也要收一天的费用,你可以把这想象为你租一天船的租金。由于塞船造成了你在锚地多等了三天,那么这三天的租金就会被算作塞船造成的损失。很明显这个钱你让人家搁浅的公司付是没有道理的。就像你租了一辆车,高速公路堵车,你多租了一天租车公司也只会找你要钱。你没办法向出事的那家人追索。因为选择走这条路,且出了事儿你不绕行,坚持在这儿等着,也是你自己的决策呀。
这当中的原因很简单,一方面塞船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不要说运河,就算是你运到码头了。比如,这个码头只有两个泊位可以卸集装箱,但是到港有30条船,那就只有在港口 外的锚地排队慢慢等,如果一天两个泊位只能卸货两条船,那么30条船就要等两星期。08年我国铁矿石运费飞涨的那个年代,铁矿石船在锚地等快一个月的大有人在,首钢的货没地方卸船,拉到广西港口卸货的都有,相关损失你都要自己承担,当然也可以打进运费让货主承担。海面上如果遇到飓风需要绕行,也会耽误数天,遇到军事演习,比如中国朝印度洋发射导弹,也需要等候或者绕行……所以船运公司远没大家想得那么大惊小怪,往往在签订运输条款的时候,本身就考虑到的必要的延误,塞船等两天这种事儿。在航运业本身这算家常便饭。只不过,苏伊士运河堵了,因为这个原因耽误比较少见而已。
另一方面从赔付来讲,你在外面等着并不能说是因为塞船直接导致的。你当然可以说因为塞船,所以我交货晚了,我多租了几天船。这些都有损失,所以你应该赔付。但因为塞了船你交货晚了,结果某个货品的到岸价格反而涨了,你万一因此多赚了钱。你要不要退给长荣呢?所以。无论是哪方赔付,都不会为一个不确定的损益而负责。
第三,苏伊士运河堵了,其实往来欧亚还有一条路就是往南走,绕道好望角,而船公司是可以和自己的船联系你到底要选择等着疏通,还是绕道。绕好望角多8-10天,等着,你就是赌8-10天以内可以通。这是你自己做的决定,尤其在这个消息已经传遍全世界后,你还选择向运河开不绕道,这是你自己做的选择,凭什么要别人赔 ?
所以,结论就是
1,船东、船运公司、运河方,三方分摊损失
2,损失仅限直接损失,延期损失,塞船造成的租金等多出来的成本,各人承担各人的。
船体损坏有保险,脱浅救助费用苏伊士运河管理局承担。除个别租船合同有条款,耽误的时间成本大都船舶经营人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