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事情变换一下:
老人接到电话,自愿下楼取件,快递员一定要帮老人搬到楼上去,在老人跟着快递员上楼的时候老人发生了意外!你觉得老人的家人会怎么说?会不会说是快递让老人下楼才导致了老人的离世,要求赔偿呢?
其实,我们把问题简化一下,很多事情就明朗了:
快递的工作到什么时候就结束了?——客户签收!
换句话说,客户签收了,快递工作就结束了!客户怎么来处理自己的货品就跟快递员没有关系了!对吗?
假如客户对于“送货上楼”的条款没有履行存在异议,他可以拒绝收货,让快递员送上去,如果快递拒绝,客户自己搬运,发生了问题,这官司还有的打!即便不赔偿50万左右也有可能承担一部分费用!
但很显然,这件事情里,老人已经签收的话,快递实际已经完成了工作!甚至连“违约”的问题都有待商榷!
作为旁观者,我可以理解死者家人的心情!但就事论事,有些事情还是要实事求是的好!
最后,个人反对无谓的妥协!依法办事,而不是以“闹”办事!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还选个毛
几个老头,谁能活到11月谁自动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