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到可以参考的国家和地区。在房地产上中国太特殊了,没有先例可循。
我国的房地产和其他国家根本上的不同在于80年代政府一句话就把全国的土地收为己有,从此卖地卖得不亦乐乎。卖地以及开发商建房过程中的税收占到了地方财政收入中相当大的部分,房地产起到了事实上的第二套税务局的作用。近几年商品房销售面积连年超过10亿平米,去年更是达到了15亿平米,销售收入11万亿元以上。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样的蓬勃发展有一定的前期压抑了几十年造成的报复性的野蛮生长的因素在。现在人均住房面积从3平方米增加到了36平方米,和除美国以外的主要发达国家基本持平了。有能力购买商品房并到城市定居的家庭也买得七七八八了。未来10年、20年是不是每年还能卖出15亿平米房子是需要打个问号的。将来这个政府卖地收钱、民众贷款买房的游戏如果不能再玩得这么爽了,少掉的财政收入从哪里来?向存量房收钱,不管什么形式、叫不叫“房产税”这个名字可能都会是不得已的选择。
美国的“房产税”实际上是教育经费,是另一种东西这里不讨论。日本的倒和这个目的有点像,都是为政府提供永续稳定的财源。“固定资产税”和少量的“都市区划税”占日本各级地方财政收入的30-40%,和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在日本叫消费税)一起构成了日本税收的主要部分,而且受景气变化影响很小。2008年经济危机一起,企业所得税全军覆没还得倒给退税,这几项就不会这样。
固定资产税的税率是1.4%,几千万日元的房子按这个收不是小数目,当然有减税措施。每个家庭土地部分200平米以下按1/6收,房屋本身刚建好的时候价值最高的几年按1/3收。这样五千万家庭一年收个八九万亿日元,每家一万人民币左右。
我国如果按人均60平以下免税基本上就是首套房不收了。国情在此,一直淡化纳税人意识,如果从增量房地产获得的财政收入出现比较大的下滑,为了弥补这个缺口恐怕也得是平均每户每年收一万的税,抵触会很大。没完成落实到人的全国房产登记,没有建立权威房产估值体系的情况下税额是笔糊涂帐,收缴难度也大。
对人来说赚钱是工作的最大动力,对政府来说收钱也是。如果财政缺口实在大,程序上的问题那都不是问题,还是会尽快准备开始收的。毕竟和现行房产政策比起来普遍收持有税才是国际惯例,也是更加健康可持续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