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贷后,不会被纳入破产财产,房子的产权应当属于你。
办理房贷后,作为购房人的付款义务已经履行,购房款已经缴清(房贷是你和银行的事),并且你办理了预告登记,即使房子被纳入破产财产,未经你同意,其他人无权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更何况,房子不应当被纳入破产财产范畴,因为你已经付清了房款,并且购买的特定的某项房产。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
第七十一条 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
(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并且,你也不用担心房企把房子土地抵押给银行或者拖欠工程款导致房屋被拍卖,因为你的优先权层级更高。
《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
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综上,你对于所购房屋的权属是有保障的,但是这只是对你权利的保障。由于不知道该房屋的实际建设和办证的进展,如果基本达到交房条件,仅差验收和证件办理的话还好,政府一般会协调解决;如果离达到交房条件还有较大的距离,除非找到接盘者,肯定要拖延很长一段时间你才能收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