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我觉得作为一个因为结婚刚需刚好买了房、在买房前被迫研究了好久房地产的人,应该有资格来聊聊这事儿
1、房地产税其实在政府看来是优质税种,房地产本身不会动、征收管理成本低,不像白酒之类要到零售环节小超市便利店去征收。唯一的难度在于房产信息完全联网;
2、上海和重庆已经试点了10年房地产税,但都有限制,所以效果不明显。比如上海这里,2011年前存量免征、首套免征、人均60平以下免征,征收对象太少了,今年前三季度一共只收了160亿。所以,最新的试点必然对存量或者免征面积下手;
3、如果是针对存量下手去征收房地产税,会非常考验政府部门的执行智慧,这里面牵涉到的利益和难度太大了。比如,一些老公房的老年住户,可能就这么一套房子,老人一个人住、收入也很低,针对他们去征收就完全没有意义;
4、如果按照面积去征收,可能会出现不同城市征收金额起点差距太大的情况,比如同样100平的房子,在上海可能1200万,在西安只要500万,反而会不会促使价格的两极分化更加严重;
5、说到底,怎样算刚需、怎样算投资,界限是比较模糊的,这也是这些年来多次打击“房住不炒”的难度所在;
6、我个人还是很支持房地产税的这次改革的,对于未来能保证房地产稳定、不像隔壁日本那样被戳破后带来大量泡沫,是和我们生活利益密切相关的。希望之后的细则,能带来更多的执行层面消息。
短期不会有很大的影响。
这方面其实很多专家已经测算过了:几年内房地产税收入很难超过2万亿,对房价的调节作用也很有限。
这几天我看了很多文章,包括很多经济学家、证券公司分析师等人的文章,都在强调“这次不一样”,之前上海和重庆试点的征税税基太窄了。
包括知乎上很多网友也有这样的质疑。甚至认为如果和上海、重庆一样,那就没有意义了。
我觉得这些技术面的分析和抱怨都太过理想化,比如 @天涯明月刀的分析很好,但也是理想值。
大家都忽视了一个最大的问题——政府(官员)激励。
大家都批判上海、重庆税基窄、征税范围过小,但为什么他们征税不大点呢?
在解释中国经济增长的理论中,有一支重要理论是——官员晋升锦标赛。
这个理论简单的说,就是不同地区的官员为了晋升,会追求各地经济、税收增长。
这当然会造成很多问题,比如地方官员会短视,减少教育、医疗、排水系统的投入,增加绿化等可视基础设施和债务的投入。
官员晋升锦标赛在收税层面,可以解释:有些时候,官员会为了追求经济增长、招商引资,给企业减免各种税收、低价供给土地,甚至默认企业逃税、避税,
但另一些时候,哪怕中央强调要减税,地方官员还是拒不降低企业税负。
(正反两方面的文献,比如徐瑞兰《官员地区偏袒与企业避税》、叶初升《企业减负政策执行与地方政府配套改革——基于晋升激励下地方官员行为视角》)
这种矛盾的现象其实并不矛盾,核心就是官员在追求税收(短期)最大化。
上海、重庆的官员也是官员,国家明明给他们了征税权,他们为什么不追求税收最大化,偏偏选择税基窄的征收方式?
同样,我看知乎上很多人说房地产税会是调节房价的利器:地方可以通过税率短期的调整,调控房地产。
显然,他们不知道以往地方政府已经通过二手房契税、所得税、增值税调整房地产了,但是他们为什么同样没有追求税收最大化,而是随着房市的波动,在加税和免税之间不断波动——更像是在调节防止经济过热和经济衰退。
问题的关键,很多人忽视的关键点,就是——如果地方政府追求税收的最大化,那么现在的税收程度已经是他们能做到的极限了。
这才是关键点!
税收这么低,不只是因为税收官员们仁慈,而是因为有太多制约因素让他们无法征税,或者房地产税会严重挤出其他税源。
抛去其他因素,比如房价-房产税-土地出让金之间的制衡关系,我们仅仅考虑地方政府和基层官员激励问题。
一纸政策文件,就可以让底下上千万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无条件执行么?
如果政策设计和人员激励这么简单,房价会是现在这样?
还会有那句俗话“政令不出XX门”么?
很多人喜欢拿国外房产税和国外对比,但各国的政策初始条件一样。
美国十年前可没有有公务员摊派购房指标,教师集资盖房,事业单位团购房,而这在中国一二线城市十几年前是普遍现象……
体制外,特别是私企员工可以买房,在大部分城市是近十年的事。
十年前各个城市还有严格的户籍限制,自己和孩子落户都难。
也就是说,房地产升值最大的受益群体,除了城市土著、炒房团,就是十年前的体制内群体——如今的基层干部中坚。
年轻公务员可能没房,但问问自己的主任,有几个没房?
政策讨论稿的时候,是主任发言,还是科员发言......
无论是上头的政策文件,还是网络上的质疑,都不可能让税务局领导审核自己逃税,或是让法院领导对自己房产强制执行。
我觉得新的房地产税大概率是结合上海和重庆的经验,既“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从新房和二手房交易环节开始普遍征收,又对现有多套房、大面积住房征收“豪宅税”。
我倒不是觉得这算失败,也不是抵触房产税,而是觉得“治大国如烹小鲜”。
这样做,可以避免我国税务机关评估地产能力不足、人员有限、退税管理不健全等问题,也可以减少纳税抵触。
通过15-20年的时间,当房地产税征收比较普遍,税务机关积累经验,能力和人员也比较健全,再扩大征收范围,比较合理。
就现在的税务机关人员数量,一夜之间,要求对上亿家庭征税、评估,可能么?
总之,讨论房产税,忽视执行面的困难和地方政府激励问题,是太多技术面分析纸上谈兵的重要原因。
对房产税,我觉得不要太乐观,也不要太悲观,15年-20年能完善,我觉得就不错。
感谢邀请
其实房产税的改革,在经济历史研究里面是一个很有趣的小点,Land and Property Tax,你会发现每个国家的情况都不一样,这可能是需要试点的原因。
但经过这么多年,这么多国家的前赴后继之后,现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有各种各样的房产税,然后大家把改革的关键总结成了以下几个小点
然后在无数人失败的先决经验后,世界银行曾经总结过,房产税改革的先决条件是
1,你要有足够的政治决心
2,你要有技术手段过硬的收税机构
当然这两点中国都不缺,所以我们可以来看看上面这几点
第一点是文件里面就说清楚的
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所以中国的房地产税会是对土地,以及土地上的附加建筑征税,这是国际主流,如果没记错的话,只有很少有国家只对土地征税,印象中只有非洲的几个国家只对土地上的建筑征税。
当然会有争议说,土地出让金其实算是税收的一种,而且国内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所以是否重复收税?这点逻辑是没问题的,但从实际操作中,在国内几乎不太可能把土地的价值和土地上建筑的价值分开,所以我自己是觉得,大部分国家都采用这种方法计税,并不是因为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是土地私有制,而是因为这是最简单的办法
第二点就比较有趣了
谁来对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以及怎么评估呢?这个评估的人其实很精髓,国际上比较通用的方法有
当然也有几方合作来评估的案例,比方说英国
我自己觉得看了很多例子,这个问题有以下经验可以参考
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财产税都是地方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后地方的财政亏空和地方银行一样,很多时候它不会往中央政府或者中央银行去报担心留下污点。所以留下一个可以调节的口子其实可以节省很多事情。
而且如果你评估方和最后税收的一方不统一,其实效率也会更低。我自己觉得将来房产税应该会类比国际惯例,成为地方税的重要组成部分,逻辑上来说,考虑到中国有一个特色的地产指导价,将来可能是由地方来决定自己城市的地产指导价。
这点在很多国家被证明是一个有效的方法,因为你地方政府如果收了财产税房产税之后造福一方,你自己的地价也会上涨,那么你的税基就更多,进入良性循环。
更关键的问题是,怎么决定房地产的价值。这个问题在其他国家有各种各样的案例,有用市场价值的(但比较有趣的是大部分国家的市场价值都比实际的交易价格更低,有没有让你想起深圳?),有用建筑成本的,有用土地面积的,有用租金收入的。总之五花八门。
但其实我觉得这个问题倒不是最关键的,一方面国内目测会有一个地产指导价出来,第二方面,虽然价值的决定方法五花八门,但你如果把税率也加上之后,你会发现大部分发达市场国家的房产税是有规律可循的:
那么这么一算其实数字大差不差,GDP的总盘子100万亿左右,地方财政收入10万亿左右,实际上如果你把土地财政算进去,那就是发达国家比例了。
所以其实房地产的计价标准和税率是一个跷跷板,最后大部分国家都在GDP总额1.5-2%,然后地方财政20%左右达到平衡。
本质上房产税是个税,所以它还是为了满足财政需求的。
假定说中国房地产市场总市值300万亿-400万亿,其实你会发现由于房价足够高,我们需要的房产税率不一定会特别高...但当然话说回来,中国居民部门60%以上的资产可能都是房地产,每年去征收0.5%-0.6%都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实际上这也是很多人猜的房产税率,比方说路透前几天就用0.7%去举例说这个数字目测就足够地方政府降低土地财政依存度。当然,为了在全国范围是这个数字,在城市要比在农村更高,因为税务局覆盖度越低的地方越难收税。
所以如果要我猜,我会觉得房产税将来交给地方政府,反正他们自己左手倒右手,然后也有动机用税收造福地方提高房价增加税基。房价评估方法目测会综合市场价格和财政需求。税率估计就是0.6%左右的一个数字(但根据国际经验,如果要在全国范围做到这个均值,在一线城市要更高)。然后长期来看它会逐渐占GDP,2%左右,然后和土地出让金加在一起,贡献地方财政收入约30-40%
有些朋友晚上和我讨论了这会不会是90年日本那次房产税的复刻,我自己觉得日本90-91年玩砸了完全是自己把M2增速调节到0,其实和房产税关系没那么大。
讨论房产税本身是简单的,但我隐约觉得这会是一个蝴蝶效应的开始,就像93年分税制改革也不是为了土地财政才改革的一样。我自己觉得它有一个好处在于,从2000年开始,各个地方的发展模式都是单一的,土地财政具有高度的可复制性,而中国其实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每个地方的最有发展模式其实都可能不一样,如果真的打破了一个传统的单一发展模式,其实说不定国内不同地方都会开始走一些差异化的发展路线。这对于经济和文化无疑是一件好事。但换个角度去看可能又有不一样的结论,而这,就是历史的有趣之处了。
1.比我们大多数想象的来的快,说明……(写了要删)
2.5年试点期,试点期限还是比较长的,全面执行至少要5年后了;
3.农村宅基地不包含在内,之前担心像乞丐收税的过度担心了;
4.这也算是有了明确的时间节点,无论如何房产税必须要收,无论是从地方财政收入还是调节社会财富的角度来说,收房产税哪怕普遍征收对于我们普通刚需仅一套住房的来说怎么看都不是坏事,所以不要为了反对而反对;
5.我希望新的试点城市有我大重庆,不能吃财政转移支付自己第一个,为国家排忧解难往后退缩。如果首套房需要交税我愿意交,如果有机会我愿意第一个交,房产税是我国必须要啃下的一个硬骨头。
对于纳税我一直是我纳税我骄傲,代表了我为国家做出了贡献。
刚好我写了一个其他国家的房产税的征收及经验,有些点估计会参考,大家可以提前看下。
老实说现在说这个还早,不知道城市和标准。
不过我看到有人说如果普征房地产税,那些有几套房的拆迁户会搞人民战争。就想问一下:这些拆迁户在的中国也是5颗星的吗?我怎么看不出我认识的4套房的人会这么有guts呢?
解释一下,轻税和重税的区别。
轻税可以房租转嫁。
譬如一套500万的二套房,年房租5万。
房产税收0.3%。这15000就加到房租了,所有500万出租的房主都要加价。
但是房产税收到2%,一年10万,你房租收15万就没人租了。工资10万,去了吃喝一年7万是极限了。
而且500万的房子变成负资产,卖没人要,放到手里一年负10万。只能大幅降级卖出去。
而买房子的如果自住,可以不交税,但是他可以不着急,继续租房子,等500万房子的房东继续降价。
价格什么时候适合买呢?
房价100万,房产税交2万,房租收6万,剩4万,一年投资收益4%,和理财差不多。就有人买了。
500万的新房也得这个价卖。
土地出让金打2折。
现在的主要问题是,500万买了房子的,房贷300万,300万不能打两折,还要按照300万还。
这就有意思了。
一直说看烟花,没有烟花,也要造一次烟花。
土耳其新闻,埃尔多安坚决认为经济学家是错的,不加息遏制通涨,要减息。
结果土耳其通胀破表,汇率大跌,土耳其人民看了烟花。
——分割线——
说法很谨慎。
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城市试点。
其实早就试点了。
上海市2011年1月28日以后新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上海市居民,应缴纳上海房产税的住房面积是家庭全部住房面积减去上海房产税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面积。上海缴纳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新购入房屋的应税面积乘以新购入房屋的单价再乘以百分之七十再乘以税率,税率分百分之零点四和百分之零点六两种。
这都10年了。
上海这个政策的没有香港的轻,也没有美国的重。
当时,订出来
一是对增量不对存量,避免激烈的收税矛盾。
二是对二套房,不对自住。外地买房的感觉不到。
三是有减税面积,不到面积不用交。
四是单价标准,不用评估值。
2011年上海的房子1万,2021年涨到8万,还是按照1万交。
五,低税率,千分之几的税率。
这种政策,负担不重,而且有相当的免税金额,最重要的是存量不征税,没有累进。
效果大家也看到了。上海没收到多少税。
上海市房价还是涨了几倍,涨幅在全国一流,房产税没啥影响。
所以,这次核心还是税率问题。
国务院定的草案给地方怎么放权?
地方敢不敢收存量房(已经买到手的房子。)
存量房敢收,就是五套起征。拿到很多房子的村拆迁户也能搞成人民战争。
当然,这个东西一定要头铁试试才知道,看哪个地方试点碰碰。
存量房不敢收,新成交房,起征点和税率怎么定?估值怎么定?
上海现在千分之几,还去面积,打折,二套才收。矛盾小一些。
在上海能买二套房的,拿得出房价几百万,上千万。不在乎一年再拿几千几万税钱。
还是以前说的。
如果轻税,只收新增,算靴子落地。卖地财政可以继续。
如果重税(打完折实际收1%以上),新房和二手房市场会有很大影响。
如果对存量房征税,收税过程会很热闹。
从现在的说法看,很可能这个税是地方税。各个地方房屋不互相统计。
你全国每个城市买一套房,可能不用交税。
现在国务院的这个条文草案很重要。
之前已经说了会试点,当然会实施,这点没人怀疑,关键问题是实施细则,是不是动真格的。
如果动真格的,比如像教培那样,那么短痛一下,长期来看,至少是健康发展的方向。
如果不动真格的,不是已经有俩例子了么。
这件事影响可能比你想象地要大得多。
就现在的状况来看这件事,比较需要大家关注的点应该是“试点数量”和“试点细则”上面,因为这种这两点带来的直接影响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
先看试点数量:
就目前的传闻来看,十个试点城市和三十个试点城市的区别应该是相当大的。
如果是十个试点城市,其实影响会是比较微妙的。
因为如果是拿北上广深杭再加上后面那些一线城市中发展靠前的5个城市来看的话,虽然这些城市的房价也多少受到了调控政策的影响,但由于基本盘较为稳定的状况,可能对相应区域房地产市场价格影响不会太大。
但如果这个试点数量跳跃到了三十个的时候,这个影响可能就会很不一样。
因为即使不管我们用采取什么排行榜来推进到三十个试点城市,那么排名靠后的那些城市在房贷条件没有限制的时候房地产市场的压力是会很大的。
就像现在郑州、哈尔滨这样房价承压的北上省会为例,就按照现在的调控政策来讲,房价甚至都有些撑不住的样子,不管后续房地产税的细则到底如何,这都会对那些排名靠后的试点城市房价产生负面的影响。
而如果是考虑到这些因素,试点城市数量很有可能是会对试点细则产生影响,毕竟现在市场的整体逻辑在“稳房价、稳地价”而不是任由它们直接暴雷。
但比起试点数量来说,试点细则无疑是重中之重。
其实从我个人观察的角度来看,互联网上的小年轻肯定是希望房地产税出台后能直接把那些炒房客搞得血本无归才好,但在现实世界里,大家还是要谨慎一些的。
道理很简单,没有任何既得利益会看着自己的利益被侵犯而不作出任何反应,而他们的反应则会很大程度上根据细则来做应对。
在抛开免征额度这个点不谈的前提下,让我问大家一个问题:
假设你现在拥有5套以上的房产,现在新试点的房地产税你会怎么看待呢?
我们来考虑第一种情况:
试点的房地产税像过去的上海、重庆一样,只是针对“新房产”进行征收而不涉及旧房产,你会做出什么选择呢?
不用想,接着奏乐,接着舞,顺带看着周围新房增加的相应负担给“大城市的小年轻”适时地涨一波租金。
于是一线年轻人哭晕到地上。
那么接下来我们考虑第二种情况:
试点的房地产税开始对存量房产进行征收,只是说这个数量相当少那会是个什么结果呢?
一方面这确实会对房东的资产造成影响,但绝大多数的房东会毫不犹豫地将这些上涨的成本转移给租房的年轻人。
很多人可能下意识地会觉得认为房价下降,房租也会下降。
但实际上这种逻辑在“房地产税试点初期”是不可能的,因为过往的房屋租金额度本身就是和房地产价格不对等的,在试点之后,一线城市由于标的良好房价可能不会太大变动,但租金是大概率上涨。
而且我再給大家说一个点。
在房地产价格波动巨大的时候,世面上那些可供“出租”的房源是会剧烈减少的,因为此时所有的持房者都会面临着要不要将房产卖出的选项,所以他们这个时候是不会对外出租的。
在租房供给下降的时候,你认为租金会跑向何处呢?
在第二种状况下,租房的年轻人和房东都会输,只有那些希望能在一线城市上车的人可能会有所胜算。
最后我来给大家推演第三种情况。
假设试点的房地产税比例较高的时候,你猜市场会作何反应呢?
其实这个时候你根本不需要考虑被试点这些城市的房价反应,因为这些被试点的城市即使出现再怎么利空总归基本盘还是在的。
但这个时候所有旁观一线城市房地产税试点效果的多套房产拥有者是不可能坐得住的。
我再重申一遍。
不要认为所有的既得利益都会引颈待戮,他们是会想尽一切办法去为自己争取利益的。
在房地产税试点比例较高的时候,他们会做的事情一定是尽可能地抛售自己手中的房产,实现落袋为安的目的。
我建议大家不要天真地认为这些房地产既得利益者可能会把房产砸到自己手里,那么我告诉大家,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
对于那些真正拥有多套房地产的既得利益者来说,在房产数量达到一定数额的时候,他们是完全可以通过快速降价来实现套现的。
而在第三种情况下,大概率我们会引来一波阵痛期,然后在后续快速地进入房地产市场下行通道,再伴随着全面铺开达到最终目的。
似乎看到这里大家都会觉得第三种情况还不错的样子。
但其实就目前的状况来看,第三种情况所带来的阵痛是很多人都无法接受的。
因为在第三种情况下,这会意味着土地出让金数额迅速夭折, 房地产市场持续走跌,社会经济活动急速放缓,社会失业人数的迅速上升。
虽然所有人都清楚熬过寒冬就可能是春天,但这个寒冬可能并不是特别好熬。
我一直讲,历史的见证人不重要,历史的受益者才重要,但无论如何,我们都最好不要做历史代价的承担者。
房产税来得迟,其中有一个原因也是因为全国个人房地产信息联网推行很困难。联网的技术难度其实已经不大,但一些地方或部门不愿意主动配合完成联网工作,则是主要的阻力。所以,将这些阻力一点一点地清掉,才能让房产税落地得到实施。
既然已经说到了有一些地方不愿意主动配合,那么已经实现了联网的地方,就会有一些力量在阻止房产税征收,这不奇怪吧?大家看看深房理这个事情,如果没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说是故意纵容,房产证券化的事情会发生?
房产税改革试点,就是代表人民利益的一方占据上风。当然,还需要从征收的效果来看到底占了多少优势。房产税的征收就是很多人说的自己拿自己开刀,把自己碗里的肉分出去,所以推行很难。但从现在的速度来看,来得又比预料中的快。几天前,有个新闻提到一线城市的炒房客开始抛售房产。然后,几天后,就出现了房产税改革试点。想一下,这些人消息这么灵通,这消息怎么来的?肯定是有人指点,而且还有利益瓜葛在里面的。
而且,房产税的征收,也不一定是两股力量的博弈,而是再继续这么玩下去已经没有什么太大起色了,影响更大的利益。到了现在,能买的动的,已经买了,买不动的,你腰斩房价依然买不动。时机也不一样了,肉食者也需要有点野心,去收全世界的税才对。而收全世界的税,就要靠科技。
看看接下来的10年会发生什么吧。路子走对了就是全盛时期的来临,路子走歪了,以前做的衬衫,加的班,只能停留在屈辱。
深圳城中村土著,收租婆,或成最大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