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为一个买西瓜的,随身带一把长刀,这很合理吧。一天,我像往常那样身背长刀走在夕阳下路过你家门口,突然听到一个声音:你这瓜保熟吗?还没等反应过来就被一铁锹打断了腿。
我身为一个猪肉贩,随身带一把杀猪刀,也很符合逻辑吧。一天,我像往常那样拎着杀猪刀喝着Dry martine路过你家门口。然后还没等我说台词就被一铁锹打断了腿。
让那些碰巧拿刀路过你家门口的人,难道命里缺个轮椅吗?题主你也是太冲动,没礼貌,你看把人打成这个样子。刑法世界里,这不但没礼貌,而且不正义,不受正当防卫制度的保护。
尽管是你的仇家,尽管手持长刀在你家门口转悠,但毕竟没转悠到你家里,不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假如仇家真的是想拿刀砍你,你先敌开火把他腿打折,属于事前防卫。
假如仇家根本没有砍你的意思,不过是路过而已,你先敌开火把他腿打折,属于假象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所以事实上,兄弟,他把你腿打折才构成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