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保护(潜在)受害者权益,应该优于保护嫌疑人权益。
所以,当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的时候,所有免责或者减责的豁免条款应该失效。
因为不需要,偶像团原本是不需要海外分团的,韩国的twice来日本活动,坐个飞机就来了,需要在日本建个twice日本分部么??以前日本的早安等偶像团,也没有在海外设立分部啊。
而为啥AKB需要海外姐妹团,因为AKB是地缘性的,以剧场为核心的,打着可以见面的偶像为卖点的偶像团。所以AKB需要大量的分团,因为剧场只能坐落在一个城市,要扩大影响,就要在更多的地点设立剧场,在海外设立剧场。
而坂道系则是用的更传统的方式运作偶像团的,并不存在日常剧场,这样就和以前的偶像团一样,主要还是围绕媒体活动的。这样地缘性就没有那么强。这样坂道系的新团就不再需要以地理位置为主导,自然就没有必要刻意去海外建立分团。
这次舆论的重点在于警察到底是多久赶到的。
没拜码头,收保护费,打砸门面这种原因我们都知道,也不怕;
但是公权力私用或者黑白勾结这种事,就会让人非常害怕;
如果西安公权力真的黑白勾结,还睁眼说瞎话,那就需要处理整顿了。
我朝的治安也不是一直这么好的,人民也不是软弱无比的,60年代西安打的也很凶的。难不成西安各公司以后都要雇佣保安公司保护经营?
这次出警距离1公里,走路10分钟都到了,所以就坐等这次真实的出警时间是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