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州的父母涉嫌遗弃罪,遗弃罪并不需要自诉,不需要当事人亲自报案才处理,警方和检察院理论上可以继续依职权展开调查并提起公诉。
不过还有一个难题:本案看上去已经过了追诉时效。
根据《刑法》,法定最高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追诉时效为五年。根据刘学州的日记和媒体报道,他可能是在 2004-06 年间被亲生父母卖掉的(身份证上的年龄存在争议),已经过去了将近二十年。
而 97 刑法施行以来,遗弃罪的刑期没有变化过,都是五年以下。所以,即便刘学州亲父母存在「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但因为诉讼时效制度,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要克服追诉时效的问题,有两种潜在方向:
第一,是认为「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也就是说,遗弃罪的犯罪行为并没有在卖出亲生骨肉的那一刻停止,而是持续了多年,只要没有履行应有的抚养义务就是在继续犯罪(这一点存在争议,希望刑法学专家来做出解读);
第二,是认为刘学州的亲生父母不但涉嫌遗弃罪,还涉嫌拐卖儿童,且存在加重情节,因此理论上可以够到无期徒刑、这样一来追诉时效就能达到 20 年。从字面上看,稍微沾边的加重情节就是造成被拐卖儿童死亡,但刘学州的去世和拐卖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的确有些牵强,这条路径也不太能跑通。
如果刘学州还在,或许能提供更多证据,帮助警方和检察院翻过诉讼时效这道坎,但现在问题会变得更加困难。
但谁又忍心责怪他半途放弃了呢?作为幸运者,强行试图和不幸者共情,本来就是傲慢且残忍的。我没有背负过这么沉重的担子,没有资格品头论足说什么「活下去才能把恶人绳之以法」。
他试过了,但也的确累了,就是如此。而活着的人,还有活着的人需要做的事情,别等什么都来不及才徒然慨叹。
他太年轻了,
年轻到还没来得及学到足够的知识和见识,
筑起自尊和自爱的护城河。
所以他将这个世界向他涌来的一切,
当成了他全部的世界。
然而这个世界的善良是稀缺且寡淡的,
恶意是充盈且吸睛的。
当他敞开胸怀迎接阳光时,
他也裂开了让黑暗透进来的缝。
没有人提醒他不要在涌来的一切中被冲走。
更没有人带领他走进知识的殿堂,
让他能站在书本上俯瞰生活的真实。
只有恶意让他的世界失去色彩,
因为当你站得不够高,
黑暗就能够得着。
这些黑暗充斥成人世界的功利和算计,
更有无良媒体的推波助澜,
无数苍蝇兴奋地飞来,
因为有权威的笔沾着血在喂。
他短暂一生的遗憾,
不只是错过了亲情,
也错过了用成功的人生,
报复所有王八蛋的机会。
我希望之后中国的报道和直播,
永远不要让未成年人经历恶意的关注,
因为媒体的尿性的恶人的本性,
不会因为几条生命而扭转。
倘若能有所改变,
也许他能在长眠中,
展露些许笑颜……
不是每位父亲都是孙海洋,也不是每一个孩子都是孙卓。
被嫌弃刘学州的一生,他是伤心死的。
新京报。。。呵呵。
这个男孩儿只有15岁。。。。。。
刘学州最后身陨的地方是,三亚。
对,就是那个无数网民质疑他,怎么还有钱去玩的那个地方。
原来,这个地方是他原本计划中的解脱之所。
他在早前的采访中曾说,去三亚花的都是他自己的钱,遗言中写,那是自己攒下的钱。
网民口中的名鞋、名牌衣服、包,是“高仿”,也就是假货。
他用自己短暂人生中的最后一笔钱,把自己包装的像模像样。
被厄运选中,生在阴霾里,也想要做一个看上去干干净净、体体面面、满面春风的人,为自己拾点体面。
而这为自己装点的一切,在很多世人眼中,与他悲惨的经历格格不入。人们设定了他应该有的样子,他应该是刻苦的、节俭的、低调的、懂事的……
他没有满足世人眼中设定应有的样子,于是,他就成了一个炒作,想红,要带货直播的人……
尽管我并没有看到他带货的迹象,规定上未成年人是禁止直播卖货的,而人们却说他上小黄车了。
他努力把自己活成一道光,自己成为自己的榜样,满墙的奖状与一床的证书,人们却说证书都是假的,学历问候,传谣他只是大专,学习成绩是假的,年龄是假的。
然而死后经刘学州舅妈的证实,他热爱学习,成绩一直很好,是班长,是学生会主席,担任过主持人,只是校长不留他,只能读一个中专。
刚上初三的孩子,才初三呀,有些人怎么忍心说他的年龄是骗人的?怎么下得了口造谣抹黑?
他还是抗疫志愿者,穿上防控服积极的帮助社会,防疫志愿者照片记录骗不了人,社区防疫工作人员的评价,骗不了人。
自己是一个惨兮兮的小孩,却努力做志愿者帮助社会,自己是阴霾,带给他人的是热情积极。
我看到他公开说明「没有委托,谨防上当受骗」,人们却说他骗钱了。
他明明有公开提醒谨防不当收款码,谨防受骗。
而在死后,对真的资助到他的款项,捐献给了「石家庄市孤儿院」。
他最终意识到,自己其实是个孤儿,孤儿帮孤儿。自己淋着暴雨,生命的最后想着给其他孤童撑伞。
他的原话「想要一个家」,他妈与人们说他就是想要房子。于是他让步,他变通,回应没有一定要房子,租也可以,他妈与人们,还是说他,就是要房子。
他被贴上「要房子」的标签。
可是,在我眼里,这明明这是一个懂得让步与变通的孩子啊。
他很委屈的说,租也可以。人们始终抓着他要房子不放,永远听不到他的声音,无视他想要一个家的诉求,无视他的变通。
他的声音始终不被人听到,以及一直被扭曲,误解。
他才15岁,而很多人是大人。
那些所谓的大人,不解决问题,光揪着他要房子不放。
爸妈二话不说,就翻脸,动则拉黑操作。
人们却说,不是说了让和爸爸住吗,是他自己不同意的。
哦,你们喜欢与一个爱翻脸不认人的父亲住一起。
人们说,不是说了和弟弟住吗,是他自己不同意的。
哦,反正住的不是你们,不用顾虑陌生弟弟的感受,更不用体验寄人篱下的感受。
人们没有他惨痛的经历,却把自己对比他来说,堪称优越的人生体验代入进一个不幸的孩子中,并谴责他不懂事,他不配合,他要的太多。
可是,他也只不过是一个15岁的孩子而已。
未成年啊。
一个未成年,他所言所行,哪怕显得不成熟,真的需要那么刻薄的谴责吗?
他的父母可以卖了他换彩礼,他不可以求助于父母。
这是什么鬼道理。
他也不知道原来自己的父母是如此的丧失人性,他也像其他寻亲孩子一样,满怀期待,他找自己的爸爸妈妈,真的有错吗?
为什么要谴责他「干嘛还要找这种父母」。
他没找到之前,他怎么知道父母原来是如此的不堪之人?
舅妈说,是他的父母一开始骗他只是送的,如果一早说是卖的,他绝对不会相认!
他太苦了。
他的经历,他所承受的一切,让我从一开始就不忍心多苛责这个孩子什么。
哪怕他有缺点,他不成熟,他不好,那也不是应该被网暴的理由。要知道,哪怕一个健全家庭出身的孩子,在15岁也有各种各样属于这个年纪的不成熟,也做不出健全的决定。
这难道不是这个年纪本来就有的样子吗?这是什么值得大肆执行网络暴力的事吗?
更何况他也没有坏到哪里去,并非十恶不赦。
只是一个诉求容身之所的孩子。
可是,天下之大,没有容得下他的地方。
生父母遗弃他,世人则不断的责难他。
他生来好像就是一个悲剧,从未有多大的错,人们却一直为难他。
只管生,不管养。
还不让孩子找爸爸妈妈,作孽的是父母,反而孩子成了打扰他们家庭的外人。
那么,当初又为何生呢?
这是个人呐,不是猫,不是狗,不是一只宠物,更何况遗弃宠物都被唾弃,何况遗弃人类的幼崽。
租个单身公寓能花多少钱,给孩子安顿了,不住一起,能打扰到大人什么?
15岁,管个5年,他就能自己独立了。
而这对父母,5年都不愿意管。
不会好好说话,没说两点,就开始暴走,扯皮,给自己的娃泼脏水。
干脆,彻查吧?
遗弃罪、贩卖儿童罪,还有那个猥亵他的老师,都需要彻查吧?
最后,我希望世人能给予他最后的善待,尊重遗言,不要再恶意揣测了,放过他吧。
有个叫刘学州的寻亲男孩成功了!他圆梦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
现在他却离开了人世间了???
这是他死前发的动态,也许他死前都在渴望——光照进自己的人生。
为什么寻亲成功还会死?为什么亲生父母没有成为他的光?
1月24日凌晨,河北寻亲男孩刘学州在社交平台发布长文遗言。
凌晨2点多,刘学州的舅妈向媒体表示:
“刘学州在三亚海边吃了药,被好心人发现后,正在医院紧急抢救。”
之后舅妈称,凌晨4点多,刘学州经抢救无效死亡。
刘学州现在15岁。
他4岁时,他父母因一场烟花爆炸事故意外过世,家中房子也被毁。
此后,他由祖父母抚养成人。
后来他才知道,原来意外去世的是养父母,并不是亲生父母。
在此之前,刘学州长期认为自己是无根之草。
知道自己是没有任何依靠的孩子,所以刘学州很勤奋好学。各种奖状、荣誉证书堆积如山,这些都是他拼尽全力为了证明自己的努力。
因为没有父母,他上学的时候吃尽苦头。
被同学孤立、是被霸凌的对象、被同学污蔑、抢文具、被老师误解受罚、被嫌弃穷,整个小学就六年,他被迫转了五次学!
刘学州遗书原话:
被高年级的同学抢吃的,餐厅里的工作人员(校领导的亲戚)给大家发鸡蛋的时候故意不发给我,全校所有人都有,唯独没有我的…….受到孤立等等...
所以我当时只能和一些低年级的当朋友一起玩,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宿舍里被骑在身上拿拳头锤我脸脸肿了一块以后回到家只敢告诉姥姥奶奶说是不小心从床上摔下来的。
甚至后来还遭遇了男老师的猥亵。
因为这些事,他自杀失败过,长期患有重度抑郁症。
但也还是坚强的挺过来了,也许是因为姨妈吧。
在刘学州整个灰暗的童年生活中,幸好有姨妈,姨妈是他生活唯一的光,刘学州说他一直把姨妈当做妈妈一样看待,可命运就是这样无情。
后面姨妈也去世了。
上学的时候因为没有生活费,从小学六年级就开始,他自己赚钱。
第一份工作就是在饭店端盘子,后来慢慢地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包括超市收银员。
他曾经对记者说,自己现在就读的是民办专科,之后要一直读书,“要继续上,考本科、考研,尽可能让学历变得最高,等毕业以后去创业。”
他曾经是一个有梦想的孩子。
2021年12月14日,一次意外他知道自己原来是被抱养的,原来自己不叫刘学州,叫丁晶。
同时,他看见孙海洋寻亲成功事迹,就更加受到了鼓舞,重新恢复了对生活的希望。
他从家里发现的疫苗本上,看见了亲生父亲的名字,他父亲叫丁双全,借助网络搜索,他很快就找到了亲生父亲。
在网上他找到了一个和父亲同名的人,在此人旗下的三家公司营业执照上,又找到了电话,后来证实这个人就是他父亲。
刚开始打过去的时候,对方却强行说“误认为”他是骗子,直接把电话挂掉了。
对此刘学州遗书写到:
我的直觉更加告诉我这个人就是我的爸爸.于是我颤抖着试着投通了电话,问他有没有丢过或者是送过一个孩子叫丁晶,电话中的他告诉我“没有、没有,我打错了”他一直在和我重复着没有这两个字。内心当时是无力的。
过了十几分钟后他打过电话来,告诉我他刚刚在忙,不方便接电话,于是主动要加我的微信。
添加后立马给我打过来了视频电话,在视频电话中,我见到了他的第一面,内心是欣喜,也是恐惧,他把当年的事情和我讲了一遍,说他们当时一分钱没有收,只是想给我找个好的人家。(实际上是因为其母是小三,他们怕麻烦,就卖了刘学州)
也和我讲了他们两个现在分开了,不在一起了。很开心,因为我不是他们口中的野孩于了。他们把我从这个深渊里拉了出来。
随后在地方公安局的帮助下,举行了认亲仪式。
我有一种希望,要是一切都停留在这美好的一瞬间就好了,当时刘学州笑的很开心。
虽然如今刘学州父母早就没有在一起了,但是既然知道了父亲,找母亲也就很容易了,之后确认他生母如今在内蒙古居住。
于是刘学州去见了生母,恰巧遇见了同母异父的弟弟过12岁生日,当时他母亲穿着红裙,喜气洋洋地与他合影。
看起来刘学州也很开心,还把手放在了弟弟肩膀上。
1月10日和11日,刘学州连续两天在社交平台晒出了与生母的合照,并配文称“今天是个幸福的小朋友”。
还说,母亲表示想要他把户口迁到内蒙古,还表示想跟他一起过年。
多么多么的美好啊?刘学州怎么就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自杀了呢?本来应该是很幸福的啊。
准确的讲,对刘学州而言,他要的是家,绝不是房产!
他只是提了一下居住问题!他对父母说的很清楚,给他租个房子也可以的。
刘学州养父母双亡,他现在确实是没地方住了,既然找到了亲生父母家,再去麻烦舅妈,孩子也不好意思。
刘学州只是一个15岁的少年,他理解的房子并不是要搞亲生父母,给自己搞个什么百万房产,而是想要一个家!
但是在他父母耳朵里面,就是一个极为刺耳的信号。
随后,他被自己的亲生母亲拉黑了。
亲生父亲那边,刘学州先是接到了一个自称是所谓“人民警察”吕警官的电话,也不知道是不是真警察。
这个自称是吕警官的人说:
你的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你不要再去把他们现在的家庭搅的四不像!
刘学州遗书说:
当时,我的内心是绝望的。因为…………我感觉一个人民警察是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的,肯定是另有隐情。
更让人血压飙升的是,他亲生父亲还在朋友圈疯狂的攻击他!
原因仅仅是刘学州已经快活不下去了,开了直播而已,就被亲生父亲扣帽子是网络乞丐!
为什么这个15岁未成年的孩子会被逼开直播,他只是想活下去,他有什么错!
其实这一切也早就有了“伏笔”。
认亲的时候,刘学州爹隐晦的承认是自己遗弃了刘学州。
当年其母是小三,意外怀孕生下了刘学州,然后就卖了刘学州,没有任何人性。
今天他们能做出这些事,也不奇怪,因为他们一开始就没有人性,只是在被迫逢场作戏。
在刘学州提出希望有一个家以后,知名媒体新X报看见有人血馒头可吃,马上就兴奋了起来,开始带头网络暴力刘学州。
X京报发了篇严重歪曲事实,给刘学州亲生父母洗白的文章,把刘学州塑造成为一个贪得无厌的“财迷”。
说刘学州想过上奢靡无度的生活,希望母亲承担他一切的高端消费。
新X报把亲生父母的人口贩卖罪行几乎洗白的一干二净!
X京报是大媒体,很多平台都有账号。
不仅仅是新京报,还有X狐新闻也大量转发新X报带节奏扩散。
刘学州只是一个未成年人,那见过这种阵仗。在新X报的带头下,大量的极端群体开始网络暴力刘学州。
讽刺刘学州说一套做一套,就是想要钱,恶毒的说人家是废物。我想说任何努力的成果,都值得尊重好吗!
讽刺刘学州有手有脚不知道自己去赚钱吗?只知道啃老。问题是人家才15岁啊。
阴阳怪气说刘学州很会要房子,讽刺刘学州是男宝。
哎!太恶毒!
下面,这是X瓣上对刘学州的网络暴力:
基本就是直接诅咒刘学州了...
在X京报造谣报道,X狐新闻大力转发的情况下。
在以上这些人的围攻下,15岁的刘学州最终无法承受压力,选择了离开人世间。
刘学州需要的不是房子,而是家。但是他父母认为,他是来要房子的。
刘学州还没有成年,谈不上是一个男人,更多是孩子的属性,但是在极端群体眼里,他就是目标。
压垮刘学州和父母脆弱关系,让他父母愿意去撕下最后温情伪装的关键词,就是房子。
今天我们对房价已经开始了大幅打压,2021年12月,全国新建商品住宅平均价格9860元/平方米,对比年初1月和2月的顶峰,全国整体下降了12%,确实大快人心。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过去一段时间的房地产资本无序扩张,确实是对我们社会产生了巨大的负能量作用。
为了房子,女人可以嫁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甚至为了房子,男人都可以嫁给男的。
各种围绕着房子发生的一系列荒唐事件。
我完全理解这是在高速发展时期难免会有的问题,毕竟土地财政最后还是回馈了全国基建。
土地财政成就了我们的高速发展,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后遗症。
去年全国房价整体下降了12%,这是好事,但是这不够。
大多数年轻人和刘学州一样,他们并不是需要一个百万房产,房子也不应该值这么多钱,他们和刘学州一样。
年轻人只是希望在自己996、007以后,在当地可以有一个家,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栖身之所,不会成为城市最熟悉的陌生人。
而且有网友爆料,刘学州父亲并不是什么穷人,他是做土石方工程的,名下有四家公司。
毫无人性啊...
国内思想是经历过几轮变化的,最开始是建国时候的自信,后来遭遇了发展困境,我们开始改革开放,国内舆论一度被资本主义思想冲的很乱。
很多80年代发家的人,往往都认为分配已经过时了,只有市场效率第一才能让自己富起来。
当现在粗放式经济已经过去后,现在年轻人又开始左转,意识到了分配的重要性。
看看今天的美国疫情吧,你想想看美国现在每天有多少个刘学州事件在发生?
美国疫情失控,全球因为疫情糜烂,加上过去一系列效率经济的问题正在告诉我们,我们决不能活成西方资本主义那样。
刘学州死后,我看见很多评论在骂网络暴力者,这是对的,应该批评。
这也间接证明了一件事。
美国票选制度是错的,至少不适合我们。
在X京报、X狐新闻等无良媒体带节奏下,是不是那一瞬间,民意就被操纵了?!
说说这次带节奏杀人的——新X报和X狐新闻是什么情况?
《新京报》是光明日报主管、光明日报和南方日报两大报业集团联合主办的综合类大型城市日报,是中国首家获正式批准的跨地区联合办报试点,也是中国首家股份制结构的时政类报纸。
以上是新X报的介绍,意思就是光明日报和南方日报,都把自己内部那些开不掉的烂人全部扔出去了。
相当于X京报就是一个垃圾桶,所以你看现在光明日报和南方日报都很正常。
X狐新闻不是党报,是私人资本办的资讯平台。
现在搜狐很穷,感觉搜狐越不景气,搜狐新闻就越乱,天知道被谁充值了?反正现在抄底搜狐新闻发什么内容,肯定很便宜,搜狐穷的都只剩楼了。
如果中国搞的是美国票选制度,一股脑什么都市场化开放,我们已经就永远和美国人民一样了,只能活在反智的假新闻里面了。
然后可能被宣传消毒液可以预防新冠肺炎,而原因只是因为消毒液厂家打广告了。
打拐电影《亲爱的》原型杜小华,他是一个寻亲父亲,长期在寻找自己的孩子,目前还没有找到,当他看见刘学州死讯以后落泪说到。
“实在不行,我把他接过来,他上大学的费用我来出!”
“多好的孩子,没想到走到这步。”
我想这就是我们每一个人看见刘学州死讯以后的心情。
如果我们当时在刘学州身边就好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实现共同富裕、实现共产主义的原因。
我们是集体主义社会,我们渴望人人互助!我们希望社会不是弱肉强食的!集体主义就是中华文明的灵魂!
如果有一天,我们社会的生产力、物资是极大丰富了!而且都是属于集体大众的,不是私人的!那也许刘学州就不会死。
我们只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多全球面临的问题,我们一样存在。
但是我不认为这些问题存在是合理的,也许共同富裕是一个梦,但是人类就是因为梦想而伟大的。
被房价、被货币物化的关系,又何止一个刘学州呢?!
这样的世界,我不接受!而我也不想躺平摆烂。
我想赢,我想奋斗、战斗、博弈!想和祖国一起,寻找到我们这一代人的光。
我希望有一天,光可以照进黑暗森林!
共同富裕一定要实现,永不放弃!
因为我们不想再看见刘学州这样的悲剧。
人渣父母、猥亵刘学州的老师、那些诽谤刘学州的人,你们等着坐牢吧!如果有地狱,地狱一定有你们的位置!
支持国家追责!
文章来源 公众号 每日怡见
请问一个弱势群体,平头老百姓被地头蛇恶霸和贪官害死,还是被南方系新京报害死,横竖都是死,有区别吗?这些恶霸和贪官害人该被惩罚,请问害人的媒体的惩罚在哪儿呢?别人害人,不行;媒体害人,行!我们媒体人真是太棒了!
更进一步地说,你能相信这帮看着自己亲手制作的人血馒头大卖,高兴地连发三个大笑脸表情的媒体人,是在真心关心弱势群体,是真的拯救了弱势群体吗?公鸡把太阳叫出来了罢了。看看真正为老百姓做事,真正为老百姓发声音的记者,这位获奖的新华社记者现在正在什么岗位上,前一段时间遭到了怎样恶毒的谣言中伤?在辟谣新闻下,你们这群为新京报和南方系摇旗呐喊的家伙又是在怎样地阴阳怪气?QNMD!
昨天和一个朋友聊天,他的孩子需要特殊教育,所以他特别紧张,一有风吹草动(比如他孩子在学校或者心理医生那里胡说八道)就要应付政府。然后看到今天这个新闻,我有点感慨。
在父母和孩子关系这一块,美国政府管的太多,产生了很多笑话。中国政府则管的太少,产生了很多悲剧。
我几乎可以肯定:
最终没有人会因刘学州的死亡受到惩罚,
虽然ta们的确都是凶手。
仅就刘某州亲生父母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目前网络上披露的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是亲生父母涉嫌遗弃罪;
二是亲生父母涉嫌拐卖儿童罪;
两个观点主要争议在于刘某州的亲生父母当时在将其送养给他人时有无收钱,如果如部分新闻报道所称,收取了数千元乃至上万元,结合当时的经济水平来判断,根据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17条之规定,属于“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应认定其涉嫌拐卖儿童罪。
关于追诉时效的问题,遗弃罪最高刑期为五年,拐卖儿童罪最高刑期为十年,因此追诉时效分别为十年和十五年。
警方锁定生父身份的时间是2021年12月15日,根据刘某州年龄推算,被送养的时间很可能距离锁定生父身份的时间已经超过十五年,因此若刘某州未自杀,那么两罪均已超过追诉时效。
但是,现在刘某州因自杀去世了,出现了一个新问题,若该案中刘某州亲生父母涉嫌拐卖儿童罪,那么是否属于“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因为,若答案是肯定的,本案存在结果加重情形,量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意味着追诉时效为二十年,而且经最高检批准可以在超过追诉时效后继续追诉。
关于“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的理解,目前缺乏权威的文件予以解释。
已被废止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关于”被害人或家属自杀“这一情节的法律定性的观点仅可作为参考:“由于犯罪分子的拐卖行为以及拐卖中的侮辱、殴打等行为引起的被害人或者其亲属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
若采这一观点,似很难认定本案属于“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因为刘某州自杀时拐卖行为早已结束。
但是,个人认为本案却有一定特殊性,需要关注。
两高提出上述观点的主要考虑因素之一,在于不应无条件将拐卖后收养人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归责于拐卖行为人。
但是本案中,若亲生父母涉嫌拐卖儿童,目前养父母已经去世,那么二人在明明负有对刘某州抚养义务的情况下,拒绝抚养并采取言语攻击,而且亲生父母的冷漠与侮辱很可能是造成刘某州自杀的重要原因。若如此,那么认定本案属于“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实际上并不违反责任主义原则。
换句话说,虽然涉嫌拐卖的行为已实施完毕,但是刘某州在被解救之后其亲生父母仍拒绝抚养并采取言语攻击,最终造成了这一严重后果。若被害人死亡这一结果是拐卖人先前行为影响的延续,以及后续侮辱行为所导致,我想对其行为予以非难并无不当。
当然,破除追诉时效限制的途径还有一个,就是调查亲生父母在这些年来有无其他犯罪行为,若有且发生在涉嫌前罪的追诉时效内,那么追诉时效发生中断。
大白话来说,就是十年(十五年)追诉时效要在这个时间点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