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支持一把再次上去!
小伙做得对,对于不守信的人,哪怕付出代价,也要将对方绳之以法!
广西、18岁,按照广西的现状,正常情况下,小伙子有合法收入也不会太高。
考虑到开房的费用,小伙子的成本不低的。被放鸽子之后,如果小伙子和酒店协商改成钟点房,可能也就50块钱?
这么揣测的话,小伙子的诉求还是挺正常的。被坑了可以忍,但是面子上得找个理由说的过去,比如房费是对方出的。
结果,对方不予理睬,这就有点过分了。
本来想吃顿席,结果被喂了两口快餐;
还想好言商量维系交易关系,已经拉下脸面了,结果对方不仅不给面子还踩了两脚……
或许小伙子看着天花板发呆的时候,心一横,贤者之力就爆发了,此刻与黄赌毒不共戴天!
小伙子的行为具有典型的当代青年特点:
不会提出过分的要求再讨价还价,而是贴着自认为合理的底线提;
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宁愿吃亏也要面子;
相信暴力机关的权威性,或许是潜意识的,或许明白用其它手段成本更高……
但不论如何,违法犯罪的行为是不可取的。风险和收益,完全不成正比。多攒点钱,旅游放松涨涨见识,顺便拍拍私房。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啊。
话说回来。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老古话总结的很到位了。
社会只有毒打和往死里打。心存善良可以,但不要自作多情。
感谢大家对问题的关注,我是本问题的提出者。
昨天看到这个问题,给我笑不活了,没想到还会有「杀敌一千,自损两千」的骚操作。
再结合自己最近接到好几个关于嫖娼被警察拘留的咨询,所以提出来和大家探讨。
为了增加大家的回答积极性,截止本月25日晚8点,本回答下的第一名,我将送出知乎日历一本。
以下为正文:
年底了,很多人都想着辛苦一年了,「放纵一下」犒劳自己。
殊不知,自己的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行政拘留」大礼包。
关于嫖娼的问题,我专门请教过警察朋友。
他这么说:
如果在抓到「失足女」,会让对方「点」人。
我问:
什么是点人?
他说:
就是让对方提供嫖客信息,然后对嫖客进行行政处罚。
我问:
怎么确认对方是嫖客?如果对方拒不承认怎么办?
他说:
看转账记录呗?500、600、800这种转账记录基本都有问题(当然他说这个各地情况不一样,也可能是498、598、698),结合聊天记录,如果嫖客和失足女的信息对上了,那就可以出发了。
你看,这几句话透露了什么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我们可以看到,追究责任的期限为6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去嫖了,就要胆战心惊的度过六个月。
还要结合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以及失足女的口供,如果能够相互映证,还是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以上
我是 @孟三宝 ,坐标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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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说过,年轻男性因为无处安放的性焦虑,地位是很卑微的,因为缺乏合法的释放途径,所以舔狗的诞生是正常的市场调节,是不可避免的。
其根本在于年轻男性蓬勃的欲望和女性的高门槛之间的矛盾。
再往深里分析就是雄性配子的泛滥和低生育风险,与雌性配子的珍贵和高生育风险之间的矛盾。
这个讲过多次了,不重复。
你看18岁的锅男只能非法找47的阿姨释放,还被玩弄于股掌之间。
推论之一是女性满足生理欲望的门槛比男性低很多。原来我的结论是,一个女性不打算结婚,可以睡年轻男孩到更年期。现在看来这个时间可以更长,睡到47乃至50都不是问题。
女性在生理欲望满足上的从容不迫,与男性的焦虑形成明显地位差异,舔狗,高额彩礼等等社会现象的由来也在此。
所以,如果男性没有合法的,支付的起的释放途径,高额彩礼和舔狗,网上反对的再厉害,也消失不了。
由于之前有过交易,小潘在微信支付了黄某600元包夜钱。
之前有过交易啥意思啊,难道是老客户?不打折就算了,还愧对了老客户的信任,不厚道呀,怪不得小伙子气得自杀式报警。
47岁保养成这样,很不错啊,也许十八岁小伙子压根不知道对方年龄:我才二十多,只是面相稍微成熟了一些。
这个小伙子他不是饥不择食!
这又不是他第一次约这个女的,他们之前就交易过。
可见这个小伙子并非饥不择食,而是他就喜欢这一款的,就喜欢年纪大的,就喜欢这个年纪比他大31岁的女人,
不然那么多选择,为什么只要这个?再次约她?18岁的小伙子愿意花600元,他真的约不到18岁的女孩子吗?
600元,按照知乎上男士们的科普,这个价位不算高,也不算低,
但是18岁的小伙子,很大可能也才刚刚工作,甚至没有工作,
收入不会太高,说不定是零花钱,平时攒下来的,
这样的情况下,俗话说,好钢要用在刀刃上,他金钱不富裕的情况下(如果他富裕,他根本不需要用这种方式解决生理需求,有的是女人扑上来,参考王公子),还是再次约这个47岁的女人,
说明他食髓知味!说明他就喜欢这款的!
而且他还说明了是要包夜!!包夜啊,说明什么?说明他想多点时间和这个女的待在一起,说明他并不是为了解决生理需求这么简单,
新闻里说是2小时后才走的,推测已经完成了一部分服务,就是说已经解决了生理需求了,他还是要坚持包完这个夜啊!说明什么?
这个女的说去吃宵夜,一般中老年男人都知道这是借口了,但是小伙子很天真,他选择相信这个女人,让她去了,
你可以说他涉世未深,不知道人间险恶,但是也可以说他是真的喜欢这个47岁女人,纵容她,包容她,
结果等了2小时候,他再三问这个女人,说好了包夜现在中途退场,
他居然只是问她要回50元!
讲真,加上开房费用,和其他隐形消费,我很怀疑他是花了接近1000元了。
就是说这一晚上,他花了上千元,被这个女人放鸽子,出尔反尔,他只是象征性地要回50元!!!!!
然而,这个女人!连50元都不给他!!!
小伙子委屈不?
按照我朴素的价值观,我认为这种情况,至少要问47岁女人要回400元或者300元吧?但是他只要50元!
讲真,我以为新闻写少了一个0,我以为他是要拿回500元结果女人不给才报警的......
至于最后小伙子愤而举报自己,他是真的气不过,他已经是那种:既然我包不到你的夜,那别人也别想包到!
他是为了50元举报自己吗?不是!
女人说好了包夜却又走,很明显她是接了第二个包夜的活,本来这个夜是小伙子的,现在小伙子包不到,他能怎样?
当然是找警察叔叔主持公道啊!!!!!
他是真的不觉得自己在违法的。他委屈啊!
相关信息:
近日,南山警方处理两名男同性恋街头纠纷的视频在网络上曝光,其中一戴着小红帽的男子因为其尖细的嗓音和“雷人”的言语引来网友关注。事发南山街头,录像显示,小红帽与黑衣男通过微信认识,现场小红帽在不停控诉黑衣男,而黑衣男则较为羞涩,指对方“你丢不丢人”。小红帽则不依不饶,用尖细的嗓音连连称,“玩都玩了,一毛钱都不给”。
小红帽称被对方从西乡骗到南山,结果和对方开房完事了之后,竟然连100元打车费都不给。两人由此在街头发生争执,期间黑衣男向警方报案称,自己遭到抢劫。警方赶到现场,有人记录下了两人在现场争执的画面。
无奈的警察叔叔!
之所以发生这种现象,归根接地就是一个词——信任。
1、为啥一个年近半百的失足妇女包夜还要600元之多?
这看起来像是抢劫。但是,在卖淫嫖娼这种交易中,特别是网络招嫖中,这种价格,其实是合理的。
因为卖淫嫖娼这种交易,其实有非常大的交易风险,并且有非常大的信任成本。第一种风险是被执法的风险。
卖淫其实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之所以导致价格居高不下,主要是因为该行为违法。失足妇女在定价之初,其实就把违法处罚的成本已经计算入内。
换句话说,每个嫖客,其实分摊了其他其他嫖客与该失足妇女交易被抓时的罚款和拘留成本。用通俗的话来解释就是,云养。
举个例子,假设一个失足妇女经过计算,每次交易成本仅有房租和日常开销的话,那么是60元一次,假设一个月交易100次,就是6000元收入,日均200元。
但是考虑到一个月可能被抓3次,每次罚款5000元,平均每次拘留5天,那么这里的成本就是15000+3000元=18000元,而这18000元成本,要分摊到剩下的15天中去,还要保证6000元月收入,于是,她每次交易的价格至少在240元,相比之前,翻了4倍。
第二种风险是仙人跳或者被白嫖的风险。考虑到这种风险,那么失足妇女的每次交易定价又必须要上浮。
第三种风险是钓鱼执法的风险。
考虑到这个案件中,失足妇女是通过网络约嫖,由于双方此前没有交易记录,所以,对方到底是执法机关,还是普通嫖客,失足妇女是无法确定的。
为了防范这类钓鱼执法风险,交易价格又得往上浮。于是,尽管是一个47岁的失足妇女,她包夜价格600元,其实并不过分。
第四种风险是人身安全风险。这个风险是非常现实的,两人处在陌生的封闭空间内,对体力处于弱势的女性来说,人身风险是非常大的。
总之,交易成本太高了。而交易成本高,主要是因为这类交易违法,所以间接导致双方的信任成本极高。如果警方执法的频率和力度非常高,那么交易成本会非常高,以至于没有失足妇女愿意进行交易。
但如果这类交易活动合法化,我估计47岁的失足妇女包夜价格可以降一半。
我们现在很多商品和服务都很便宜,原因就在于双方的交易有法律保障,由此信任成本、监督成本和惩罚成本极低,扣除这些成本以后,交易价格自然要下降。
2、为啥失足妇女答应包夜又反悔?
原因还是因为信任。为啥两人有过交易,失足妇女却仍然反悔?有的观点认为,这是因为失足妇女欺负小伙年轻、老实。
其实,原因没有这么简单。在一段交易关系中,信任的产生,有几种模式。一种模式是熟人社会模式,比如我老家农村,大家买大件东西,很少当场就付钱,一般都是赊账,年底给钱。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熟人社会的信任模式。但是在这个案件中,由于两人通过网络联系,不存在熟人社会的信任。
第二种信任是反复交易建立的信任。研究表明,反复交易可以建立信任关系。这是陌生人社会的信任关系的产生。
而单次交易、短期交易,则相当可能产生机会主义行为,俗称欺骗。
正如这个案例表现的那样,失足妇女包夜中途溜走,是一种典型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也说明,她跟小伙的交易次数还不多,没有建立基本的信任。
第三种信任是担保关系下的信任。两个人互不认识,但是通过共同认识的第三方介绍或担保,就可以建立信任进行交易。
在这个案件中,这类信任关系没有体现。但是在有些案件中,特别是有鸡头、鸭头的案件中,鸡头和鸭头,就是那个担保的第三方。他们在事实上起着担保嫖客和失足妇女交易的角色,而作为回报,他们会从失足妇女的嫖资中,抽取一定的分成。
3、为啥小伙明知两人都违法,还仍然去举报?
这仍然是一个信任的问题。正如上文所述,小伙和失足妇女是网络邀约认识,两人在本质上,其实属于陌生人。他们之间的信任非常有限,彼此的交集也非常有限。
所以,至少在小伙这一方来说,他无意刻意维持与对方的友好关系。他当然知道举报对方,可能连自己都进去,但是他仍然要让对方吃到苦头。
但是,如果他们处在一段信任关系中,小伙即使很愤怒,他也不会这么做。
如果他们处于反复交易的信任关系中,失足妇女中途放鸽子的可能性不大,小伙基于再次交易的需求,举报的可能性也不大。
如果他们处于一段熟人社会的信任关系中,两人低头不见抬头见,出于家丑不外扬的心理,小伙也不可能去报案。
如果他们处于一段有担保的信任关系中,小伙最可能的举动是去找担保人麻烦,而不是失足妇女。比如,他在要求失足妇女退还50块钱被拒绝时,他可能直接去找鸡头要钱。而鸡头作为担保方,一般会退还他这笔钱,于是报案也不可能发生。
所以,如果小伙想要避免发生这类中途放鸽子的事件,理论上有三种方法:1、找反复交易过的失足妇女交易。
2、找十里八乡认识的失足妇女交易。
3、找有第三方担保的失足妇女交易。
注意:以上为学术讨论,并非交易指南,也不构成任何建议。
怀疑小伙子对这个中年妇女产生了超越金钱的感情
18岁,正是一个年轻男性如狼似虎哦不对,犹如早上八点钟的太阳,阳气充沛精力旺盛的年纪。对待两性关系容易走极端冲动,动不动要死要活的,得不到就毁灭,不开心就自杀。
47岁的中年妇女,在风尘行业这个年纪竞争力已经不大,价格也是步步走低,他们的客户大多是同年龄的中年大叔。
“由于之前有过交易”说明这不是小伙子第一次约对方,可能是第二次第三次。“600包夜”享受一整晚的春宵而不是10分钟的快乐,说明这个小伙子想跟对方度过更长的时间。18岁小伙子多次约47岁中年妇女,还愿意当冤大头出600包夜,看来对他来说这个47岁中年妇女值600,她给他不光带来了生理快乐,还有心理上的抚慰,这种抚慰让小伙子感受到了母爱般的温暖。
这一次双方又重逢,两人结束了第一次快乐,中年妇女说肚子饿要出去吃东西,小伙子乖巧又兴奋地坐在房间等候她归来。这过程让他十分煎熬,小伙子精力旺盛还没尽兴憋着一股劲等着继续释放,他在房间里面来回踱步摩拳擦掌,时不时兴奋得跳起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一小时,两小时.......怎么吃饭这么久还不回来。小伙子由兴奋到平静再到失落,他抽了一晚上的烟都没想明白怎么回事。这时候他还在想其它的可能——是不是临时有事走了,还是身体不舒服走了。
小伙子终于忍不住在微信上问她怎么回事,对方的回复毫无诚意,他很愤怒肺都要炸了,头脑一片空白。欺骗他钱无所谓,关键是欺骗他感情。他内心已经把对方认定为“妈妈式的情人”,他感受到了严重的背叛感,这种感觉可能他之前一直没体验过。他决定要毁灭对方,即便要毁灭自己。
一边是损失金钱,承受被欺骗的感觉。另一边是把自己搞进去吃国家饭,留下案底。普通人大多会忍气吞声算了,毕竟钱还可以再来,心情自己调节调节也就过去了,毕竟吃牢饭留案底是更严重的事。但是小伙子脑中只有两个字:欺骗。他被怒火支配,心中只想着怎么复仇。如果他们是普通的情人关系,他很可能会提刀过去问候她。现在对方有风尘女子这个身份,他决定用这个报仇,于是他了报警。
这是一个有恋母癖情节的年轻小伙子,对他心目中“恋人”复仇的故事。
现在的年轻人真的是敢爱敢恨,行动十分大胆,动不动就一起毁灭,不知道是不是网文看多了的后果。
感谢这新闻的当事人给大家的年底添了一个瓜。
之前我一直以为某一行业是青春饭,没想到年龄容忍度这么大。想想人家再想想那些35岁动不动就担心自己职业生涯终结的人,莫名的感觉有点反向励志。
荒诞的法律点很多,并不一定都能成为热点和新闻。
说个才发生的真事儿。(不是我们代理的案子)
某女孩跟一男人保持了两年多的婚外情,被原配起诉返还200多万转账。
女孩两年来什么都不干,就靠男的转账养活。男的出差就给女孩转钱买机票,定好地方直接碰面,按天计费。男的也大方,除了支付按天计费的钱,还经常几万几万额外的给女孩转钱,让女孩买奢侈品,买高档化妆品。
女孩本以为自己很聪明,没想到被摆了一道。
这件事被妻子发现后,起诉男人和女孩还钱,而且还冻结了她的房子。
女孩质问男人,为什么诉状里写的是婚外情?自己明明就是按天计费的!一天一万五!我跟你跟根本不是婚外情!
法庭上,女孩说,我跟他没有情只有交易,我们双方只是卖淫女和嫖客的关系,男人给钱不是赠与是交易,不用退还,我愿意拘留,只要不还钱。
但是男人的转账有大量的1314、520之类的金额,全部有转账记录,而且两人的聊天记录里双方也非常亲密,结果可想而知,女孩人财两失。
这时候女孩才明白,自己是真真被人白嫖了。
所以说,有些女孩子不要动歪心思想着赚快钱,你玩不过那些老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