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史册的判决。
我现在就希望最高检察院每月答能通过这个案子给广大知乎用户进行正确处理的普法教育。
送所有被删答案/评论一句话:君子思不出其位,身为一介贫民,现在就敢议论判决结果,以后想做什么我都不敢想了。
世界不止阴暗面,去看看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数据吧,心中怨气消散不少,感恩之情不可抑制。
我本将心向明月,
奈何明月照沟渠。
知我者,谓我心忧。
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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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乱判因果关系,强行把涉嫌不良产业且惧怕接近公安局、自行跳车的车某莎自陷风险的法律事实歪曲成无辜司机过失的典型。
好一个“制止或制动等有效措施”!
建议写出“制止”的人,下回开车试试制止一个探身车外的人。做不到的事情就不要强行拿来要求一个普通人。
建议写出“制动”的人,学习下司机周师傅轻踩刹车属不属于制动。 什么,你要急刹车?你是在复读某视新闻的“唯一正确做法是急刹车”吗?你嫌已探身货车车外准备起跳的人死得不够快?
“周阳春在发现车某某探身车外、可能坠车的危险情况下,轻信可以避免,未及时采取制止或制动等有效措施,致车某某坠车身亡。周阳春作为有多年驾龄的职业司机,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和因其先行行为引发的危险防止义务,其过失行为与车某某的坠车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by长沙中院
与江苏省的“乘客应当明知跳车严重后果”论断严重不符。相互打架喽!我们应当看谁的?
显然,司法文明指数遥遥领先的江苏,比垫底的湖南更值得信赖。
以后那些法律大V再普什么法律不强人所难之类的观点,直接问丫的“那你解释一下长沙货拉拉案”。
我第一个想 @央视新闻 。
但是第二个竟然想 @BLACK枪骑兵 。
第三个想 @不想上吊王承恩 王菊
意味着"道德"在国内是有害的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也十分疑惑。
明明是不占理的一件事,而且反对的声音也很大,但最后还是维持原判。
回想起日本和韩国,当时动不动就判男人性骚扰,结果是什么呢?
是女性找不到工作,只能去做家庭主妇。
所有争议都让男性来承担后果,会导致人们害怕和女性打交道,客观上增加女性的社交成本,影响女性就业。
例如日本就有非常严苛的防止性骚扰法案,看看日本人有多害怕女性。
根据英国的新闻报道,时长 16 秒的视频里面显示,在交通高峰时段一辆拥挤的通勤列车上,一个年轻女子和戴口罩的中年眼镜男并排而坐。随着列车的颠簸,女子打起瞌睡,身体不由自主地歪向眼镜男。
眼镜男默不作声,缓缓地将手伸进自己的公文包掏出手机,并不看屏幕,而是举起后猛地发力,用手机坚角重重敲击女子的脑袋。疼得她当场惊醒,茫然四顾却不明就里。而男性则平静地把手机放回包内,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
货拉拉这个判决,就会产生这种效果。
这是我在另一个问题下类似的答案,可参考:
1.周某某有过失吗?
按照警方通报,可能有。
更改路线应该对乘客做出合理的解释,而警方通报里说周回应的态度恶劣。
2.过失致人死亡吗?
没有。
通过货拉拉平台约车,司机是实名的,所以恶性犯罪的概率非常低。正常人显然不会做跳车这么高风险的事。周某某无法预见到乘客跳车,网友也大都认可没有更好的措施可以采取。
3.二审会开庭或者改判么?
反正司法实践里,像这样当事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仅仅是对一审结果有异议的。基本都是像本案一样不开庭且维持原判。
还选个毛
几个老头,谁能活到11月谁自动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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