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这么能耐,真应该去美国。
说句为员工周女士着想的话,对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如有不服,大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真没必要再来一篇小作文。毕竟上次的八千字小作文,已经将自己陷入了“虚构事实”的诬告风波。所以不管是解雇也好,还是接下来的名誉权诉讼也好,既然有法律的办法,就用法律办法解决。真觉得自己无辜委屈,就硬碰硬,让法律给你讨公道。
再多说一句,整件事情发展到今天,女员工周某的网络维权行为,真是为女性职场维权作出了最坏示范。经此一闹,大家以后遇到不公待遇、甚至面对违法犯罪行为,第一反应是都去写小作文,而不是诉诸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不管是强奸猥亵的刑事犯罪行为,还是行政违法行为,警方会查清楚;不管是诬告陷害,还是违法解除,法庭上也总能说明白。放着合法手段不用,却用添油加醋的小作文打个火热,真难免让人困惑“居心何在”了。
挺搞笑的提问啊……
斯诺登都过去这么久了,
不会还有人不知道拉登塔利班什么的一开始都是美国资助的吧?
恐怖组织?
美国不管它们,它们发展的起来吗?
大部分恐怖组织不就是美国为了搞俄罗斯或者其他人搞出来的代理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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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对了,不懂的可以去看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