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赔偿。
罚“养父母”一个倾家荡产,孙小伙要是还肯和养父母同甘共苦,算他是个山东大汉咯。
我想问下,我们山东的聊城警方。请问你们怎么给孩子落户的呢???不管是孙卓还是符建涛,均被拐于2000年之后。而我省开始实行出生医学证明的时间是1996年!!!!!十多年前就开始实行了!请问聊城警方,你们是怎么在没有出生医学证明,亲子关系证明也无法出具的情况下给孩子上的户口呢?里面是不是涉嫌渎职犯罪?
我还想问当地村委or街道办事处。作为基层组织,你们村or社区某几户家里突然无缘无故出现了2名2岁以上的孩子,你们是怎么想的?为何不调查核实?片区警察可能不太熟悉,可你们就在村里你们怎么可能不清楚?话再说重一些:村支书你是不是涉嫌包庇?
希望官方早日能给个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