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想,只是在想啊,如果给法院送个锦旗,上款下款齐全,中间留空,会不会被拘留。
烟草是特许专营的,罚你3000算什么?你要多寄几箱的话,这日子可有判头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七)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十九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第三十八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在终审判决作出前,如果方某某在诉讼过程中制作侮辱性锦旗寄往法院,方某某尚存在扰乱诉讼程序之可能。
而在终审判决作出后,诉讼程序已经终结,本案诉讼法律关系已经全部因诉讼程序终结而消灭。此时,此案已无诉讼秩序需要维持,更无诉讼秩序被扰乱之可能。
因此此时,方某某制作锦旗寄往法院的行为仅系对法院已终结的诉讼的一个评价行为,无论其评价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对诉讼秩序均已不可能构成任何的干扰,故显然不构成扰乱诉讼秩序。
相反,在诉讼程序终结后,对法院的诉讼行为和诉讼结果做出评价(无论是正面还是负面评价)是每一个当事人的正当权利。法院作为被评价的对象,应当对当事人对自己的负面评价具有足够容忍度。给正面评价的时候你也没法奖金啊。自己对当事人对自己的对负面评价通过拘留方式进行禁止的行为构成渎职和滥用职权构成要件。
国家监察委员会作为第四个国家机关,有职权和义务对其它几个机关的以上滥用职权行为实施监察并责令纠正。但纠正仅系对以上审判程序终结后的滥用职权行为的纠正,法院做出的判决的效力不受此纠正的影响。
军转干部真是令人感到惊悚。
你引用的民诉法内容指的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在诉讼活动中对于破坏正常诉讼秩序的行为所进行的处罚。
难道审判员走大街上碰上当事人,被当事人一顿三字经辱骂,审判员还能直接呼叫法警进行司法拘留?
那难道不是应该打110叫公安来处理吗?
什么叫做“诉讼参与人”?你打过一次官司,你就一辈子是“诉讼参与人”了?司法警察可以随时来抓你?
我看到很多人反对法院处罚这名男子,先不评论反对观点的妥当与否。我们先来分析这名男子的行为有哪些:
1、发表了言论“浑浑噩噩乱用法律”;
2、发表了其他侮辱法官的言论,注意下面这一句:
方某某向金华市中院寄送有“浑浑噩噩乱用法律”等侮辱性语言的锦旗,辱骂法院工作人员。
没看到这面锦旗的具体内容,但是猜测新闻报道不好把更刺激的辱骂语言披露出来。比如当事人骂“我艹尼玛”,你说新闻报道的时候,会不会把这句话写进去?按照惯例肯定不会。
所以,我猜测,这名男子的锦旗,内涵远比披露的丰富,肯定不止一句“浑浑噩噩乱用法律”这么简单。
3、向法院赠送带有辱骂内容的锦旗。相当于公然辱骂。
看完我的分析,你觉得法院该不该拘留这名男子?
如果你觉得不该拘留,那么我换个场景,假如这名男子是在中国大陆以外的法域,他会吃到什么样的苦头?
场景1:美国场景。在美国,辱骂法官是非常严重的情节,法院一般先会对该人进行警告,警告无效才会判定对方构成藐视法庭罪。如果辱骂是公开进行的,法官可以不警告直接判。
在2004年的“美国诉马歇尔案”中,法官审查罪犯假释申请时,罪犯对法官说“亲我屁股”,法官直接驳回了他的申请,并且以藐视法庭罪加判1年监禁。[1]
这名男子向法院送辱骂锦旗,算不算公开辱骂法官?算?好,在美国就是1年有期徒刑!
场景2:台湾省场景。
2008年,一名男子在台湾省某地方法庭出庭时,辱骂法官是“菜鸟法官”、检察官是“奶嘴检察官”,被法院以侮辱公署罪判刑8个月。[2]
所以,这么男子在台湾省的下场是8个月有期徒刑。
场景3:英国场景。根据英国1981年《藐视法庭法》,辱骂法官,法院可将藐视法庭的人拘押或罚款,最高可拘禁1个月或罚款2500元或两者并罚。[3]
所以,这名男子在英国最高可拘1个月。
场景4:俄罗斯场景。根据《俄罗斯联邦刑法典》,藐视法庭,表现为侮辱审判员的,处数额最低劳动报酬200倍至500倍或被判刑人2个月至5个月工资或其他收入的罚金,或处1年以上,2年以下的劳动改造,或处4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拘役。[4]
所以,这名男子如果在俄罗斯,可能被判处4个月以上的拘役。
场景5:法国场景。法国1994刑法典规定,对正在履行职责的法官,以言语、动作或威胁或者以各种未公开的文字或形象、寄送任何物品,对其进行侮辱,旨在侵犯其尊严或侵犯其所担负之职责的尊重的,处1年以下监禁并科10万法郎罚金。[5]
所以,这名男子在法国可以被处1年以下监禁。
...
看来看去,这名男子要感恩投胎在我国,因为我国对辱骂法官的处罚,明显较轻。我国法律对这种行为,最高处罚是15天拘留、1万元罚款。
有人看到这里可能会说,没想到各国法院这么专横。你可以理解为专横,也可以理解为对自由和正义的捍卫。
法院作为自由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任人辱骂不加还手,伤害的并不只有法院本身,伤害的还有其他人对司法的信心,如果法院没有尊严,最终所有人都没有尊严。想想,如果法官这么窝囊,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你还指望他去保护你?做梦吧,他连自己都保护不了。
评论问,罚广告公司又有什么依据?广告公司明知道这名男子是为了侮辱法官、法院,还帮其制作锦旗,这算不算“共犯”?处罚共犯有什么问题?行政诉讼法说过不能处罚诉讼参与人以外的人吗?
当然不是。不知道多少人看过法条原文?不要被带了节奏。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
先说被处罚的对象,上述规定除了诉讼参与人,还有其他人,在行政诉讼法上,如果你不是诉讼参与人,那么你就是其他人。广告公司没参与过这个诉讼,但是它是其他人。
这条规定从来没说诉讼结束,就不能罚了。如果是这样,那第七项不就废了?举个例子,当事人在诉讼结束后殴打、打击报复法官,行政诉讼法就干瞪眼?
最后奉劝一句,如果你觉得这种行为不违法,欢迎效仿。
这个事吧,其实跟在知乎上网一样。
你要学会阴阳怪气啊。
比如现在这个事已经有一点热度了,法院已经说是侮辱性锦旗,那我再敲锣打鼓送一面阴阳怪气的锦旗,那种说明着赞扬暗着侮辱的。
如果法院再说你侮辱它,你就装傻。
辣鸡专业,建议赶到大专去。
机械的辣鸡之处包括但不限于:
1、难学,经验>>学历,学校学的卵用没有,厂里干两年学的东西比大学四年实用得多
2、穷。机械从业者一辈子收入巅峰大概有计算机入门水平
3、工作环境差,出差到处跑,身边到处都是安全隐患,不出点事受点伤都不正常。
4、妹子少,不解释,老夫母胎solo24年,这破专业得背一半的锅。
5、成熟度高,创新性差,这条专门针对研究生,搞机械的都在想办法往别的专业上凑,不然就会发现你所有的想法都在各种手册、标准、书里有无数的大佬搞过,文章根本不知道怎么发。
6、想到再说
珍爱生命,远离机械,选择机械=高考少考200分,清华机械<2本计算机,2本机械<大专计算机
其实我从小到大见到的残障人士并不是很多,小时候以为是残疾人数量很少,长大了才知道是因为我们给与他们的支持可能还太少,不足以让他们可以自在地出现在大街小巷。
所以看到这个康复师在镜头前侃侃而谈的样子,我觉得很高兴,因为他自信、耐心、温和,和大多数人没什么两样。如果我是一个听障患者,我一定能从他的身上汲取到继续生活下去的力量。有他的帮助,越来越多的听障朋友才能鼓起勇气走上大街,过正常的生活。
小时候接触到的残疾人士,大多不是这样。比如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哑巴爷爷,他应该是从小听不见,所以也不会说话,日常就是默默地坐在老城小巷的一个角落,勤勤恳恳地给顾客修鞋。我上下学常常会经过他,但是没什么交集。
后来有一次,我妈让我把家里的鞋拿去给他修,修完以后要给钱的时候,他居然摆手不要。旁边一个卖菜的大妈解释了我才知道,原来是爷爷看我年纪太小,不收钱。说实话,我日常经历的更多的是看我年纪小,多收钱的(比如买菜),第一次被“免单”,对象还是个赚钱不易的聋哑老爷爷。
结果回家我和爸妈说没给钱,我爸妈还开玩笑说以后都让我去,给我整生气了,后面家里有鞋要修的时候,我都让我爸妈自己去。
现在基本上也没人修鞋了,不知道老爷爷还在不在世,愿善良的人永远被温柔相待。
我刚做完癌症手术治疗,就遇到三个严重问题:
一
在山东省立医院做宫颈检查,检查完医生啥结果也不说,过了几天来取了tct报告,显示正常就回家了。
一个月后阴道流血来找医生,医生才告诉我还有一张活检结果没取,取了后发现是特殊类型,恶性程度最高的癌,生存率低。
我才发现当初门诊医生就知道有菜花状肿瘤,却没告诉我。医院既然发现特殊类型癌一个月了,竟然不通知病人!这种癌一个月就有可能从早期变成晚期,而且取报告的病理科小姑娘态度非常敷衍,你多问一句都不想搭理你。
如果当初门诊医生告诉我可能是癌,如果病理出来后第一时间通知我,我可能会提前一个月做手术,生存率不至于这么低!脉管已经有了癌栓,浸润超过2/3
二
我在山东省立医院做的手术,病理的免疫组化p53结果竟然是错误的!已经过其他医院多个病理科主任确认。这么大的医院,免疫组化都能搞错,真是不敢想,到底是不是关系户在里面混啊? 这是我的p53照片,正确的结果应该是野生型
另外,我的病理拿到山东省肿瘤做会诊,也没有看出来p53有问题,呵呵。
三
我到山东省肿瘤医院找一位妇科主治医生做放化疗,我很谨慎的不敢多问他问题,生怕烦到他,即使这样他也不怎么搭理你。
中间因为报销的原因要去另外一个城市打免疫再回来继续治疗,已经提前跟他说好了,但是回来后短信也不回,电话也不接,资料也不给你(我的一些资料他还拿着,比如基因检测报告等)。
这医生脾气真够大的,连我的p53错误都没看出来,去另外一个医院人家一眼就怀疑有问题(基因检测tp53无突变)。
既然医生不接我了,我只能到妇科其他医生继续放化疗,可是人家一看是冯医生的病人都不接我(说怕影响不好),让我只能回去找他,被迫无奈,我只能转院放疗。
得了癌症,才知道现在的医院有这么多问题。如果当初门诊医生就告诉我有菜花状肿物,可能是癌,我可能提前一个月手术不至于这么重。
加了病友群,发现不少病友的病理报告分期不对。比如有淋巴结转移的宫颈癌应该是三期,但上面却写一期,病理科不应该是很严谨的工作吗?无力吐槽
我刚做完癌症手术治疗,就遇到三个严重问题:
一
在山东省立医院做宫颈检查,检查完医生啥结果也不说,过了几天来取了tct报告,显示正常就回家了。
一个月后阴道流血来找医生,医生才告诉我还有一张活检结果没取,取了后发现是特殊类型,恶性程度最高的癌,生存率低。
我才发现当初门诊医生就知道有菜花状肿瘤,却没告诉我。医院既然发现特殊类型癌一个月了,竟然不通知病人!这种癌一个月就有可能从早期变成晚期,而且取报告的病理科小姑娘态度非常敷衍,你多问一句都不想搭理你。
如果当初门诊医生告诉我可能是癌,如果病理出来后第一时间通知我,我可能会提前一个月做手术,生存率不至于这么低!脉管已经有了癌栓,浸润超过2/3
二
我在山东省立医院做的手术,病理的免疫组化p53结果竟然是错误的!已经过其他医院多个病理科主任确认。这么大的医院,免疫组化都能搞错,真是不敢想,到底是不是关系户在里面混啊? 这是我的p53照片,正确的结果应该是野生型
另外,我的病理拿到山东省肿瘤做会诊,也没有看出来p53有问题,呵呵。
三
我到山东省肿瘤医院找一位妇科主治医生做放化疗,我很谨慎的不敢多问他问题,生怕烦到他,即使这样他也不怎么搭理你。
中间因为报销的原因要去另外一个城市打免疫再回来继续治疗,已经提前跟他说好了,但是回来后短信也不回,电话也不接,资料也不给你(我的一些资料他还拿着,比如基因检测报告等)。
这医生脾气真够大的,连我的p53错误都没看出来,去另外一个医院人家一眼就怀疑有问题(基因检测tp53无突变)。
既然医生不接我了,我只能到妇科其他医生继续放化疗,可是人家一看是冯医生的病人都不接我(说怕影响不好),让我只能回去找他,被迫无奈,我只能转院放疗。
得了癌症,才知道现在的医院有这么多问题。如果当初门诊医生就告诉我有菜花状肿物,可能是癌,我可能提前一个月手术不至于这么重。
加了病友群,发现不少病友的病理报告分期不对。比如有淋巴结转移的宫颈癌应该是三期,但上面却写一期,病理科不应该是很严谨的工作吗?无力吐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