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是小姐姐吧!这就是为什么古代没有让女子当官的原因。
女人理解问题通常比较感性,流于表面。不能从理性方向去思考。
这属于心理暗示,教唆杀人一种,在刑侦学上有。
按照司法理解,女方通过行为以及语言向男方试压解决问题,这个本来就具有教唆嫌疑,具有主观故意性。而男方所采取的行为与其行为言语有因果关系。所以他们是同案犯。
至于判罚,是不是死刑立即执行,这个要看法院是怎么判决
类似案子很多
比如女人对男人说,我们分手吧!你有老婆。男人不同意,女人就用自杀威胁男人离开她。并且当男人面行动数次,而后不断在电话里告诉男人不要纠缠自己,最后男人杀掉自己老婆。
女人也会说,自己没有让男人杀自己老婆。
而司法解释却不是这个样子。
司法解释,如果女人执意与男人分手,只需要断绝往来。断绝联系方式。而不需要当男人面使用自杀等方式威胁男人,而且还继续保持与男人联系,这是变相暗示男人要杀害自己老婆。
所以这里面的证据点如下
1.保持联系
2.有过激行为
3.提出自己与死者只能活一人的逻辑暗示。
这三个证据要素就可以定她主观故意。
而后续还需要证据证明,男人的行为是否与女人暗示有一定因果联系。
这是确定杀人动机
而其他则是确定男人是否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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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案子,
一个中年妇女与别人打架输了,结果在家里要死要活。闹了几天。
最后她儿子把死者杀害。
同样的,这个母亲与儿子也是同案犯。
其实这事真的存在的,而且绝对不是一个地区或者省的问题。
只是现在少多了。
而且这种行为是有足够的道理的,而且往往都是比较缺乏食物的底层这种情况才普遍。
以前封建社会,食物本身就匮乏,男人作为主力劳动力,自然是地位更高吃的更好,因为全家老小都指着男人出力气来种地吃饭的。
那个时代就是因为男性的重要性,所以才有足够的地位先去吃足够的食物。
我是真的见过这种事,而这种事普遍都是发生在农村。
比如我们家以前是地主,解放以前算是条件比较好的,家里就不存在什么男人才能上桌,只有给家里干活的不能上桌,而家人不管男女都是可以在桌上吃饭的。
而现在这个年代,食物充足,男人也不需要有什么优待了,毕竟体力活大部分也被机器替代了。
但是有些地方还是没有完全改变,仍然会有男性一桌比较好的,一群人抽烟喝酒吹牛,女性和孩子一起,还要做饭干活吃的可能还差一些。
以上还是我前几年亲眼所见。
而有些地方,食物更匮乏,主人真有心待客,根本自家人就不会上桌,而是让客人先吃,吃饱自己全家才会吃剩的。
我记得看过一篇文章还是回答就是描写自己去农村支教还是扶贫,非常贫困的家庭,被待客到家里吃饭,吃的很差但是量很大,就是他们客人先吃,主人再三确认他们吃饱了,才开始吃他们的剩饭。
总结来说就是缺乏食物的年代的一种奖励家里劳力和待客的道理,在现在来看确实十分落后,但是存在的理由还是成立的,与之说这种习惯是为了歧视女性,倒不如说是食物匮乏年代的一种妥协,如果都能吃好的吃饱,自然就会大家一起吃。
现在还有这种习惯的地方应该越来越少了,毕竟大家都不缺食物。
希望以后能变的更好,所有地方都更平等的对待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