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吧,我闻到了浓浓的,中国人吃大豆的那个味了。
首先,鲨鱼的养殖业基本不太灵,我们自己的实验室也因为科研用途养过鲨鱼,基本都是小型鲨鱼。大型的鲨鱼我见过的能养殖起来的也就是海洋馆了,参考下成本那玩意根本吃不起。是否有近海养殖鲨鱼的我不熟悉,可能要问 @喵鱼酱 。
关于鲨鱼的国际贸易公约,我们提到这个一般指的是CITES(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在1973年3月3日在美国华盛顿签署,其宗旨是保护野生动植物种因国际贸易而遭到过度开发利用。我国是《公约》第63个缔约方,该《公约》于1981年4月8日正式对我国生效。今年正好是我国加入公约的40年。
根据CITES目录中,涉及到是鲨鱼有
2003年保护管制生效的鲨鱼包括:姥鲨 (Basking shark / Cetorhinus maximus)、鲸鲨 (Whale shark / Rhincodon typus);
2005年生效的大白鲨(Great white shark / Carcharodon carcharias),2007年生效的锯鳐目的7种(Sawfishes / Pristidae spp., 7 species),
2014年生效的远洋白鳍鲨(Oceanic whitetip shark / Carcharhinus longimanus)、鼠鲨(Porbeagle shark / Lamna nasus)、路氏双髻鲨 (Scalloped hammerhead shark / Sphyrna lewini)、大槌头双髻鲨(Great hammerhead shark / Sphyrna mokarran)、钟头变髻鲨 (Smooth hammerhead shark / Sphyrna zygaena)。
以及2017年生效镰状真鲨 (silky sharks) 和长尾鲨 (thresher sharks)。
40年来,我国建立了非常多的相关措施来执行CITES,同时,采取对进口CITES附录Ⅱ、Ⅲ所列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实施进出口证明书制度,对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和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和运输陆生野生动物行为予以严格禁止,建立部际联席执法协调机制,强化执法监管,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组织行业协会、民间团体、相关企业成立互联网联盟,共同打击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
比如我国的海关,以及林业公安对这方面的打击力度是非常高的,刚好我以前的工作就有这方面的内容,所以对这个领域接触的多一些。我们现在做到的保护力度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了CITES的要求,比如象牙,这点相信所有人都深有感触。[1]
我跟北京的林业公安朋友有过交流,他们在北京基本不会涉及到盗猎这类的违法行为,主要打击的对象就是保护动物的交易,比如象牙一类的。
对于鲨鱼制品——鱼翅,我们国家的打击力度也是非常高的,也可以说是超过了CITES的要求。比如经常被国内的动物保护组织提到的一条,《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招待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这条规定被诸多野生动物保护组织认定为是国家对于这方面的一个回应。
同时经过几年间大规模的公众宣传,比如野生救援”(WildAid)推出的那句“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几乎是深入人心。尤其是姚明的哪个代言鲨鱼广告更是达到了家喻户晓的程度。
其效果也是非常显著的,2014年,“野生救援”发布《中国鱼翅消费趋势新报告》显示:85%的受访者称他们在过去的3年中已经停止了消费鱼翅羹。近2/3的受访者选择“宣传活动”作为不吃鱼翅的主要原因,其中第二大和第三大原因分别是“想保护鲨鱼”和“捕捞鲨鱼方法残忍”——这些都是野生救援开展活动的主要宣传内容。只有28.2%的受访者,共285人,选择政府公务接待禁止鱼翅作为不吃鱼翅的原因。而43%的消费者认为市场上多数鱼翅都是假的。[2]
可以说这一轮的宣传下来,中国的鱼翅行业遭遇了重磅打击,根据《我国鲨鱼资源利用及监管机制现状》和《中国鲨鱼产业报告》显示,2011-2013年,鱼翅销售量逐年以30%、50%、70%的降幅锐减,鱼翅的批发均价也从顶峰时期的1800-2000元/公斤跌至目前的600-1000元/公斤。
根据2004-2014年海关数据显示,中国内地干鱼翅进口量自2004年的4774.14吨下降到2014年的19.64吨;出口量由2004年的2475.64吨下降到2014年278.14吨。
以上都是中国做出的努力,那么,世界捕鲨量,真的因为中国人少吃了鱼翅降低了吗?实际上并没有。
2005-2013年,中国的鱼翅交易量下降约七成。而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数据,2005-2013年,全球鲨鱼捕捞量保持在75万吨左右,基本没变化。那么,捕捞的鲨鱼到底都去哪里了?
根据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FAO)2015年报告《全球鲨鱼制品市场现状》,环境组织Project AWARE®做了一个图表分析,其中在这个分析报告的中文版的标题里就很明确的表明了态度。
报告中对鲨鱼鳍和鲨鱼肉国际贸易近期数据的分析显示,各类鲨鱼制品在全球数十个国家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市场,其中几个南美洲和欧洲国家对鲨鱼肉的消费需求位居世界前列。[3]
从这里也能看出,鱼翅的进口是下降的,但鲨鱼肉的进口则显著上升。
没必要妖魔化鲨鱼产业,鲨鱼有400多品种,其中,100余种用于商业开发,濒危鲨鱼8种,常见捕捞品种大概10余种。
鱼牙可以做饰品加工,鱼肝可提炼角鲨烯(主要用于化妆品、保健食品),鱼骨可提炼软骨素(保健食品),鱼皮加工后可做鱼皮冻、羹汤料理或皮革产品(意大利是世界第二大鲨鱼皮进口国),鱼鳍加工后是鱼翅,鲨鱼肉可以直接食用或加工成宠物食品。
题目中提到的抓到鲨鱼,割掉鱼翅,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做法了。随着近海渔业资源的衰退,越来越多的渔民不愿丢弃捕获的鲨鱼。因为近海渔船出海时间短,为了获取最大利润,他们通常是整条鲨鱼带回来的。
以西班牙来为例:西班牙是全球最大的鲨鱼生产国之一,无论是鲨鱼的鱼鳍还是鲨鱼肉的出口量都是世界前列。鲨鱼肉主要出口到意大利、法国和冰岛等欧洲国家(欧洲一直都有食用鲨鱼肉的传统习惯),还有一些出口到巴西在内的一些南美洲国家。而鲨鱼鳍则出口到新加坡、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等亚洲地区进行加工。新加坡在2016年进口了6000吨鱼翅,有20%是来自西班牙的维哥港。[4]
我们坚持的原则是依法保护濒危物种,合理利用海洋资源。
我不赞成吃鱼翅,核心原因是这东西有贵有没营养,不值这个价钱。但非要把中国人吃鱼翅,吃的全世界鲨鱼濒危这口锅扣到我们头上,我是坚决反对的。从现有数据来看,并没有科学依据能证实其中的关联性。
用鲨鱼皮的不说,吃鲨鱼肉的不说,就光盯着吃鱼翅的,这是什么心思?中国鱼翅贸易锐减,为什么全球鲨鱼捕捞没有锐减呢?
来自东北林业大学的《中国内地鱼翅贸易对鲨鱼保护的影响研究》也支持这一观点。
引用一句论文里的内容:
一些NGO宣扬的环保理念对公众的科普教育影响很大,但将中国内地鱼翅消费作为破坏鲨鱼资源的元凶是失实的。
部分持极端保护态度的NGO的误导宣传,已经产生了非常严重的误导作用。所以我开篇就提到了,这问题里我闻到了浓浓的南美雨林种大豆内味儿了,所以结尾我还要用丁院士的那张老图。
科普也好,环保也好,请尊重事实,不要什么帽子都往我们自己头上扣,别人扣我们管不住,为什么自己还要往自己头上扣?
昨天晚上偶然看到一款综艺,这款综艺是怡宝赞助的。
我没有细看,大概意思是说,海里的珊瑚死了好多好多啊,大家再不保护,他们就要全死了,然后一群明星大咖,做着游艇,穿上潜水服,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在海里种珊瑚。
你们可牛了大逼了,大游艇,大豪斯,一群人在工作日,大白天,不上班,坐着游艇,一群工作人员陪着大明星,又是拍照又是种珊瑚,肯定还得有安保吧?这么大一堆人演一出戏!
最后跟我们说:“你一定要保护海底珊瑚哦!”
关我屁事啊?
我几十年生涯!就去了一次海底!摸了几块石头看到几条鱼!我还是付费下去的!
海底珊瑚死不死,是我能控制的吗!是我能保护的吗!是我能决定的吗!
我的阶级,还不允许我去保护自然,爱护环境!我现在只想吃肉蛋奶,只想开汽油车!
你们是什么阶级啊?
你们怎么可以开始考虑“鲨鱼”的“鱼翅”是哪里来的了?
知乎上已经人均年薪百万,顿顿吃养殖鱼翅,看到进口野生鱼翅就一脸嫌弃,大骂对方是残忍的show off了吗!
社会已经割裂成这样子了吗,挤公交坐地铁的人破口大骂不能吃进口鱼翅,开大游艇住大豪斯的晒野生动物反而没人敢喷?
呸!
别骗自己了,就是野生的,大部分是西班牙的,但是他这个图里的有点像印尼那边来的。当然也可能非洲或者南美,你说这2个地方谁会养殖鲨鱼?
挺喜欢的一个粤厨 https://www.zhihu.com/video/1421140506152222720我都没怎么吃过,可能我吃过,但是我没认真吃过!没有:哇!这就是鱼翅啊!
那就不能禁!
正规渠道购买!
先说结论,没可能。
大家常听一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话对,但它只适用大象、犀牛,不适用鲨鱼。
97年时,我和爷爷、奶奶从兰州搬去了青岛崂山区沙子口镇。简单说,沙子口镇是个渔村,鲨鱼经常能在鱼市上看到,但镇上没人专门捕鲨鱼,也没人专门卖鲨鱼,甚至都没什么人吃鲨鱼。鲨鱼全是不小心捕到的,扔了可惜,但拿回来,真是不太好卖。97年快过年时,我忽悠爷爷、奶奶买了条风干的鲨鱼,理由是兰州的亲戚没吃过,带回去让大家尝尝。那条鲨鱼比我还高,三四十斤,锯开后装了两大袋。回到兰州,我拿了几斤给我姥爷,吃奶劲都用上了,姥爷还是切不开,最后只能找来木工锯。好不容易锯开了,怎么做又很头疼,摸索再三,只能是高压锅。那段时间常有亲戚拜年,姥爷每次都会介绍,这是我孙子从青岛带来的鲨鱼,但从未有人夹第二筷,后来姥爷和我商量,“要不倒了吧,放家里招苍蝇”,我虽不舍,但还是同意了。后来在镇上,鲨鱼也常能见到,但更多时候,它的作用就是仍在地上吸引目光。我知道很多国家有人吃鲨鱼,但在青岛,它更多时候是肥料……
好了,带货时间到了,帮朋友带货,喜好随缘。
我记得我小的时候,看过一个公益广告,大概就是:一家餐厅里,很多人桌上摆着一小碗鱼翅,后面有个大鱼缸,里面一条没有双鳍的鲨鱼,然后姚明把鱼翅推开。后面还有啥我忘了,最后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我觉得那个广告拍的挺好的,因为我到现在都觉得,吃鱼翅燕窝简直不可理喻。
但事情就有趣在,我印象里,后面的社会舆论就就变成了中国人吃鱼翅,就是没素质,没修养,定体问,我陷思。
后来我长大了,经常翻墙出去,才发现鱼翅这玩意,只要是沿海国家,只要能捕到鲨鱼,没有不吃的,而且还是高端食材。我当时都懵了,他们这么吃,不怕被骂吗?
然后我发现,没有,什么都没有,有些地方甚至是合法的。也不能说没有吧,也还是能看到有动保的人在骂的,可跟国内不一样,国外属于动保圈地自萌,而国内只要有人吃鱼翅敢发出来,肯定会被骂并最终定体问的。
故事结束了,下面说个暴论哈,全是私货,没有干货:
我自己不吃鱼翅,是因为当初被那个鲨鱼吓到了,有心理阴影。
但我支持大家吃鱼翅
如果一种鱼可以做成合法的海产品,就说明这种鱼是经济鱼种,那我为啥不能吃呢?它和三文鱼之类的有啥区别呢?
今天不让吃鱼翅,明天不让吃海鲜,后天不让吃肉,中国人只能喝西北风了
凭啥外国人想吃啥吃啥,国人就只能流口水看着,想吃还要被骂?
所以我说,咱们想吃就吃,不要管外国人说什么,不要理会那些跳脚的人。
那些人,包括提问者,都是跳梁小丑而已
在鲨鱼的问题上,我们应当反对不可持续的利用鲨鱼资源的方式,而不是反对鲨鱼制品本身,更不是反对鲨鱼制品的使用(食用)者。甚至我们还应当期待可持续的鲨鱼资源利用方式出现,让我们可以真正享受这种渔业资源。
但就目前来说:
当今位面的地球上,不存在渔业层面的“养殖鲨鱼”产业。
王刚使用鲨鱼烹饪有没有问题?从法律层面上,只要他购买的不是我国明令禁止上岸的鲸鲨、姥鲨、大白鲨的鱼翅,那就没有问题。
东亚地区(含中国)历史上有食用干制鲨鱼鱼翅的饮食习惯,但在最近十几年,中国的干制鲨鱼鱼翅的贸易规模已经崩盘缩水了一百多倍,根据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统计数据,从2004年的4776吨(干重),到去年的40吨(干重)。
曾经的鱼翅贸易受到非议,是因为它过度(甚至几乎完全)依赖无差别的兼捕,而这样的兼捕既可能捕上种群数量颇多的无危鲨鱼物种,也可以威胁到濒危的鲨鱼物种,这种捕捞方式是不可持续的。
而拥有500+个物种的鲨鱼里,还有很多物种的资源相对丰富,如果我们可以找到既能捕捞到它们又不会对濒危鲨鱼带来威胁的新渔业方式,那么这些无危鲨鱼制品当然也应当被视为普通水产品正常使用,哪怕是从它们身上只切下鱼翅来吃也没有问题。
只不过在当前环境下,鱼翅贸易是不可持续的捕捞方式的最典型代表,不可持续的捕捞方式、鱼翅贸易、鲨鱼制品使用者经常被混为一谈。
至于为什么现阶段鱼翅会成为不可持续的捕捞方式的最典型代表,可以展开来说说。
和大多数水产资源截然不同,鲨鱼并不是一种适合专门去捕捞的水产品,鲨鱼较为分散的游动习性、广泛的分布区域,让它们很难像沙丁鱼一样被一网打尽,如果一条渔船专职捕捞鲨鱼取鱼翅,那效率将会低到令人发指的地步。这个特性导致鲨鱼无法像许多常见海产品一样,被系统、批量的生产、出售和推广普及。
那么市面上的鲨鱼鱼翅、鲨鱼肉是从哪来的呢?是“意外地收获”,也就是兼捕。
什么是“兼捕”?假设我们希望驾船到公海大洋里捕捞经济价值很高的金枪鱼,但无论是使用渔网还是鱼钩,捞上来的都不可能只有金枪鱼,这些其他的“意外渔获”就是兼捕,它特指在渔业生产过程中把不是原本目标的水产品也一同捕捞上来的现象。
在今天,主要的渔业生产方式有拖网、围网、刺网和延绳钓四种。顾名思义,拖网就是一艘或多艘船拖拽着一张巨大的网前进,将路途中的鱼群一网打尽的方式;围网则主要针对那些喜欢聚集成群的鱼类,几条船合力用一张大网把鱼群围在中间打捞出水;刺网是把一张网固定在海底,期待在鱼群游动的时候撞到网上;延绳钓则是是用一根超长的鱼线,线上捆绑上几千个鱼钩和鱼饵来吸引那些凶猛的掠食性鱼类,相当于我们使用钓鱼竿钓鱼的超级加强版。
根据这几种渔业生产方式的不同,它们总能兼捕到不同的其他生物。比如拖网,常常会兼捕到在水中自由游动的海龟、海豚;围网则会捕获那些喜欢追逐鱼群的海狮;刺网由于主要被安放在近海,所以最常成为在近海生长的鱼类幼苗的杀手;延绳钓的鱼饵会吸引到海鸟和海龟。
那么鲨鱼会被哪种方式兼捕到呢?答案是——所有方式。
鲨鱼是一个庞大又极其成功的家族,在今天,人们已经发现至少500种鲨鱼,而新的鲨鱼物种还在不断增加中。无论是寒冷的极地还是烈日炙烤下的珊瑚礁,无论是阳光充沛的表层海面还是幽暗深邃的千米深海,你都能发现形形色色的鲨鱼存在。而它们的习性也不一而足,鲸鲨和姥鲨滤食微小的浮游生物,虎鲨则敢于向庞大的鲸下手,独居的豹纹鲨甚至可以在没有雄性参与的情况下孤雌繁殖,而双髻鲨却像许多鸟类一样喜欢聚集成群。广泛的分布、丰富的生态习性展现出鲨鱼对环境的高度适应,这也无怪乎历经4.5亿年的沧桑巨变,曾与鲨鱼共享这片蔚蓝大洋的蛇颈龙、沧龙相继陨落,鲨鱼们却依然可以笑傲江海了。
但当面临“兼捕”的威胁时,鲨鱼的广泛适应却成了它们的软肋。无论人们在哪片海域使用哪种方式捕鱼,总是无法避免鲨鱼兼捕——热带地区的捕虾渔业使用的是沉在海底的底拖渔网,这就容易把喜欢在海底觅食的热带鲨鱼兼捕上来;沿海地区是幼年双髻鲨和真鲨的托儿所,这里的刺网常常让它们无法脱身;使用鱼钩的延绳钓模仿的是金枪鱼凶猛的掠食习性,但这样的习性又恰恰和许多鲨鱼(譬如大青鲨)重合。
可不要小看兼捕的鲨鱼捕获量,根据估算,在一些金枪鱼延绳钓捕捞区域里,对鲨鱼的兼捕重量近乎达到金枪鱼重量的40%,而在北大西洋捕捞剑鱼的渔船在作业过程中兼捕到的鲨鱼是目标渔获剑鱼的4倍。还有一些研究者发现,联合国联农组织(FAO)估算的全球鲨鱼年捕捞量(也就是前文提到的70-90万吨/年)只包含一些受到严密监管的捕捞行业中的数据,在非洲等缺乏监管地区的近海捕捞中,还有许多鲨鱼兼捕根本没有被统计在内,真实的鲨鱼捕捞量恐怕要比这个数字高出好几倍。
其实这个从兼捕的字面意思来看就明白了——在捕捞过程中获得了一些渔民们并不需要的东西。鲨鱼肉极易腐败,必须依靠大型渔船上的冷冻舱保存,但这些大型渔船上宝贵的冷冻舱容积原本是为它们原本的目标——价值更高的金枪鱼、大型鱿鱼或秋刀鱼等准备的,如果都用来存放鲨鱼,自然也就没地方存放原本计划捕捞的金枪鱼、大型鱿鱼或者秋刀鱼。
如此看来,从渔民自己的利益出发,也应该主动采用这些改进措施,尽量的减少兼捕才对。
但在鲨鱼身上,这事就不一样了。
在鱼翅贸易还盛行的时候,鲨鱼简直是完美的兼捕猎物,它们身上最值钱的鳍恰恰体积很小,兼捕上来的鲨鱼只要切掉鱼鳍直接扔掉,就可以在不增加船舱负担的同时额外获得一笔不菲的收入,这也是活取鱼翅背后的动力。这也是远洋渔船经常能见到只保留鱼翅的原因。
随着鱼翅贸易被民众抵制,以及不少国家相继出台了禁止切割鲨鱼鳍的法律,这样的行为的确在减少,但鲨鱼资源的开发也愈发全面起来。许多深海鲨鱼拥有的硕大肝脏成为另一个“财富源泉”,由其提炼的角鲨烯是一种用途广泛的多不饱和烃类,由于它具有高保湿性,所以常常被应用在日化用品中,虽然人体自身就可以合成角鲨烯,而许多植物里也有角鲨烯成分,但提炼它的成本很高,使用兼捕而来的鲨鱼肝脏提炼角鲨烯就成了一个“很有钱途”的行业。目前全球年消耗角鲨烯2000多吨,其中绝大部分都是由鲨鱼肝提炼而来的,而提炼1吨角鲨烯就至少需要3000条鲨鱼的肝脏,这就等同于600万条鲨鱼的捕捞量。 除此之外,鲨鱼肝提炼的鱼油、鲨鱼软骨中的软骨素,正日益频繁的出现在我们的保健品中。
此外,近海渔业资源的衰退,也让渔民越来越不愿意丢弃兼捕到的鲨鱼——既然原本想捕的目标鱼不够,那干脆就用兼捕到的杂鱼来凑。近海渔船出海时间短,即便兼捕到鲨鱼,也有足够的时间整条带回港口售卖,只要不远途运输,沿海地区的居民是可以消费到还比较新鲜的鲨鱼肉的,这也是为什么对鲨鱼肉的食用习惯大多只局限在沿海地区、而很少出现在内部城市的原因之一。
实际上,干制鲨鱼鱼翅从来不是人类食用鲨鱼的唯一方式,被端上餐桌的最多的依旧是鲨鱼肉,放在全球范围内看,食用鲨鱼规模最大的是西班牙、墨西哥等国。即便是青睐干制鲨鱼翅的东亚地区,对鲨鱼翅的消耗量(不管是干重,还是转化成鲜重),也不如对鲨鱼肉的消耗量大。这也是为什么东亚地区的干制鱼翅贸易早就跳水,但与此同时,全球鲨鱼捕捞量没有太大下降,一直维持在70~90万吨(鲜重)的原因。
我本人已经在多地的海鲜市场见过鲨鱼整鱼售卖,售价通常还都非常亲民,除了一些无危的非保育物种外,甚至也有一些濒危的鲨鱼售卖。而鲨鱼除了经常以鱼丸、红烧等方式登上沿海居民的餐桌,甚至已经出现在许多意想不到的地方——只要去某宝搜索一下,你就能发现给猫主子和汪星人吃的整条蒸煮小鲨鱼、冻干小鲨鱼肉,价格还不贵,一整条的蒸煮小鲨鱼就几十块钱,鱼肉冻干就更便宜。
平心而论,鲨鱼也的确是海洋资源的一种,人类当然可以对其进行开发和利用。而出现在水产市场、餐桌甚至宠物用品店里的鲨鱼,有许多并不濒危,它的种群数量依旧很大,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是渔民捕捞、出售,还是一些厂家把这些无危鲨鱼加工成宠物食品,至少在今天还属于合法行为。
但问题在于,这种开发利用是否可持续?
目前的以兼捕为主体的鲨鱼贸易利用距离“可持续”相去甚远。它既可以把数量庞大的斜齿鲨送到菜市场,也可以把极度濒危的双髻鲨逼上绝路,而这背后的根源就在于它的无差别捕捞。这也是为什么要杜绝以兼捕的方式获取鱼翅、鱼肝油或鲨鱼肉,这和白左不白左,双标不双标并没关系。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才能对鲨鱼资源有序开发?首先要做的也必须是堵住无差别兼捕的利益链条。唯有如此,才能迫使渔业公司改进渔业技术降低兼捕率——实际上,这样的技术早就出现了许多,比如在延绳钓中,仅仅是把常用的鱿鱼诱饵换成鲭鱼,就可以显著地降低鲨鱼兼捕率,这是因为鲭鱼比鱿鱼更容易消散掉味道,鲨鱼也更容易对它失去兴趣,而目标渔获金枪鱼却几乎不受影响;如果换用更大的圆形鱼钩,鲨鱼即便被兼捕也很难把鱼钩吞进喉咙深处,这就降低了对内脏的伤害,被兼捕的鲨鱼也就有了更高的存活率,更适合放生,只是渔业公司没有感受到压力,也就有没有动力进行更改罢了。
在此之后,我们更需要科学的评估和管理,来保证在对斜齿鲨之类的无危鲨鱼进行适度开发的同时,降低对存在灭绝风险的鲨鱼的危害。
而题主的提问,我个人相信也并没有恶意,而且这样的问题恰恰反映出公众对鲨鱼贸易正在报以关注,而这样的关注其实是很有意义的。几年之前,跨国巨头亨氏集团宣布放弃销售采用FAD方式(一种通过人工投放吸引鱼类聚集的漂浮物来捕获鱼的技术)捕获的金枪鱼,正是因为这种容易导致鲨鱼兼捕的捕鱼方式引发了公众关注的压力。一个人的关注看似毫无力度,但全社会的关注往往是推动改变的重要一步,当越来越多你我这样的普通人开始关注鲨鱼、关注兼捕,对兼捕的技术改进就越可能加速产生,对鲨鱼资源的合理开发就越可能走进现实。
到那时候,我们就能更好、可持续的享受到更多的鲨鱼制品。王刚搞不好还能研发几个新菜。
虽然有点恶趣味,但觉得题主此时此刻的心情应该是这样。
王刚用最短时间普及烹饪,教了大家一些宝贵经验。
本来这些经验需要你对厨房老大三跪九叩,好烟好酒请吃,别人都未必会传你几句真经。
有人恨王刚的很呐,鱼翅这个菜,国内很多餐厅招牌上就有,参鲍翅肚到处都是,他们装看不见,盯着王刚做了一回,可算又抓到把柄啦。
诶?为什么我又说 “又”?
可能是从这买的,丰收的喜悦使鱼贩在直视镜头时也无法收起自信的笑容
这条鲨鱼大到足以干掉这位小朋友
根据摔跤联盟……啊,不对,根据自基会的数据,西班牙在全球新鲜和冷冻鲨鱼肉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产值、数量和贸易伙伴数量皆名列前茅。
在过去十年中,鲨鱼肉运输量最大的贸易路线是从乌拉圭到巴西;从葡萄牙到西班牙;从西班牙到意大利、葡萄牙和巴西;从厄瓜多尔到秘鲁。
而欧盟已成为东南亚和东亚市场的主要供应商,其自身的出口和进口约占全球鲨鱼肉贸易总额的22%。
在浪费方面世界闻名的美国,在这个榜上也只能屈居第三,而人口比美国多4.5倍的中国,排在第五。通过对比美国与中国人均可知:
在全球鲨鱼交易中,美国人均销售鲨鱼是中国的5倍以上。
对这种现象美国官方态度是:
The United States has some of the best-managed shark fisheries in the world
所以,直到2021年8月,对,你没看错,就是2021年8月,美国还在为《The Shark Fin Sales Elimination Act》扯皮,而且即便皮扯完了,美国也可以继续捕杀点纹斑竹鲨,因为它不在禁令之内,
哦,对了,
那位自信的鱼贩不是西班牙的,而是美国表哥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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