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谁给的胆子?
还直接“国家首次发文证实”这样的文案就敢拿出来用?
这一颗雷,真的算是养乐多拼命去求来的。
甚至我还以为,养乐多会有后手之类的,比如说到时候舆论热度够了来个反转……可惜并没有。
深刻怀疑,养乐多混进去了职黑。
其实这事儿吧,要是没有“国家首次发文证实”这样的字样,也还能勉强挽尊——益生菌在在新冠病毒防治中有重要作用。
问:啥作用啊?
答:能让人更关注新冠病毒防治谣言传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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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啊,他要是往医院大量赠送养乐多,然后统计康复的感染者里有多少人喝过那玩意儿,再给这个数字起个名字叫“康复参与率”,那谁都拿他没办法
下次说“扶正祛邪、补血补气”。去年二月,朋友圈里的老中医这么介绍家里刚炖的一锅肉,说吃肉也能抗新冠,没人能说出个不是。
个人觉得法律责任与贫富无关,家庭条件不好不能作为挡箭牌。
我觉得这个事最大的问题在于会让一些人钻空子。
可能对于这个孩子确实是无心的,不是有什么仇恨的心理,纯粹是为了好玩,但是这样不公平的对待,
有钱就赔偿,没钱就原谅的对待方式,只会导致一些处心积虑的人钻空子。
万一,有些人就是仇富,就是刚好自己贫穷,发现有可以免于责罚的方式,又可以宣泄自己的愤怒,也去用油漆泼洒呢?
事发后,可以装作无辜的样子,贫穷的样子,是否可以免于责罚呢?
当一个人因贫穷免于责罚时,我认为车主可能是“善良”,但衍生出来可能滋生的是一些图谋不轨的人。被利用,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因为这么做本就存在不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实不是一句空话。
有人有幸免于处罚,就容易让部分人钻到空子。不应该因为穷就可以免于法律知外。
我觉得他虽然是小孩,但是不损害他人利益,乱碰他人东西的简单道理应该是懂的。并不是无知。
如果免于责罚,其实某种程度上,只会让他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对他的教育而言也许也并非是件好事。
责罚的目的在于吸取教训。做错了事,需要承担一定的代价。
孩子未成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为其负起责任。
家庭条件不好,可以分期付,分期赔偿,可以定出一个赔款计划,以后慢慢还。
这并不是没有办法解决。
否则,做了错事,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就可以免于赔偿,是不是某种程度也是一种纵容?
孩子的过错,家长需要赔偿。
这样,家长以后也会更加注重家庭教育,管教好自己的孩子。
掌控药企的大资本家,还有官。
其实大家都明白。
希望仇医者不要因为自己的懦弱而拿基层医生出气。看到卫计委的大官了吗?您敢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