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这个问题没这么简单。在法律上,常识可以分为三类:1、普适性的常识,比如基本上全球的人都知道日升日落。
2、区域性的常识,比如中国人都知道春节大致是什么时候,但是老外就不一定了。
3、某一领域的常识,比如法律领域的人,都知道犯罪的定义。比如医学专业人士都知道的常识。而这个领域外的人,一般不了解这些所谓的常识。
之所以区分为三类常识,是因为在法律上,不同的常识,有不同的知晓范围。因此,有不同的举证证明规则。对于第一类常识,一般是推定所有人明知,当事人无需举证。
如果当事人不知晓该常识,通常责任应该由当事人自担。对于第二类常识,如果当事人双方都处于同一区域内,那么也无需举证。但是如果有一方不在该区域,那么就应当由负有举证义务的一方来证明对方知晓该常识。
对于第三种常识,举证规则与第二种类似。如果双方都是该领域内的专业人员,那么无需举证。一方不知晓该常识,那是你学艺不精,产生的责任一般由你自负。
但是如果有一方不是本领域的人员,那么专业人员要以常识来抗辩,需要证明对方明知或应知该常识。
很显然,这个案子中院方所谓的常识,就涉及到第三种常识。在这个案件中,医院一方是专业的,而患者通常都是不专业的,如果院方要以常识来抗辩,必须举证证明患者知晓该常识。但是这种举证很难做到。
所以,院方以所谓的常识来辩解,是站不住脚的。建议院方积极认错,全力帮助救治,努力让孩子少遭罪。至于院方应当承担的责任,那都是后话了,先把孩子治好再说。
单就说这件事,涉及医师、药师和医院。
相信应该没有医生不知道病历、处方等等我们写的东西都是法律文书,这上面的纰漏,不管是故意还是无意,作为医生都要担责。
朋友们,在实习的时候是真的要认真学习写病历的(题外话)。
这个医院法律文书弄错了还这么牛逼,属实牛逼。
第十四条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第四十六条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消: (一)被责令暂停执业; (二)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三)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四)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第五十七条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一)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 (三)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五十八条
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并由所在医疗机构或者其上级单位给予纪律处分。
医师属于药品用量错误(第十四条),第四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都可以适用,最终怎么裁定就要看医疗鉴定结果了。
药师属于在审核、评估上出错(第三十一条),处罚在第五十八条。
医院属于监管失责,而且很可能都没药师岗
具体适用哪条就不好说了,反正是可以起诉的。
这种嘴硬的就应该得到法律的严惩。
确实写错,但家属应该有常识!
怎么有女友味呢?虽然我错了,但是你这么样就不对!虽然我错了,但你态度不能这样!
怎么感觉跟傲娇的小女友似的,有问题不大大方方承认,拐弯抹角去找对方责任。
可耻,可恶!
于是我查了一下城东医院,原来是个私立医院。
额,难怪不是什么院长或者医务科长出来讲话。
犯错大大方方承认,别畏头畏尾。
医学,有专业素养,要求的是我们医生 护士 药师 检验技师等。
剩下的患者只是遵医嘱执行!
哪能要求他们有专业的医学素养呢!
医生开单有误,护士或药房就要反馈给医生。
护士或者药房给药,就要三查七对好。
同一件事,看似繁琐,其实提现的是严谨,避免人员犯错。就现在大一点的医院都形成电子化,开错药物剂量会弹窗,给药也是贴电子打印的条码,就是为了降低人手写的犯错。
但小一点的医院确实还达不到完全电子化。但凡事自己犯的错误就要大大方方承认。
我还见过一次性吃20颗的药物,也有一次8颗,一天三次呢?
这个吃七颗不叫医学常识,懂不懂!也不清楚发言人是不是医学出身的呢?
医院不负责任罢了……这样写,到药房拿药就会被质疑,要求和医生再次确认。
我之前去某医院拿药,医生把剂量写错了一点:每一片是0.5g,他打成了0.4g,药房直接不给拿药:这个药没有这个规格,必须要医生重开或者手写修改并签字才能拿。(实际上我是拿一整瓶,反正每次吃几片是对的)
他在怪我认识字吗?
好像是以前课本还是读者体的心灵鸡汤吧?
美国护士开错药,因为是在过劳状态下开错的,护士没啥责任,大概这个意思
是不是编的不好说,但美国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是毫无疑问的
你让护士值夜班,连班,顶着黑眼圈去打针干嘛的,那出问题的,你好意思说全都是护士的问题?
简直就是标准的精资思维
具体到医生开错药这事,难道不应该是,先调查一下,他之前是不是八小时工作,是不是有过加班,是不是过劳状态吧?
首先追究雇主责任,然后再管小兵具体细节,这才对吧?
然后,不管这事情况如何,医护享受不到八小时,享受不到合理报酬,是实实在在的事实
请资本家先把八小时落实好,再扯什么追责吧!
我累了,不想懂那么多常识了:
——通过摸和闻等各种手段分辨真皮或人造革。
——看鳄鱼头冲哪边来区别正品服饰鞋帽和仿品。
——梦特娇到底有几片花瓣。
——用打火机烧可以分辨真羊毛和假的。
——真假酱油在色泽和味道上有何不同。
——如何区分翻新车,泡水车,事故车。
——律师说的也不一定都是对的,按照《xx法》第xx条,其实是那样的。
——体制内哥们酒后吐真言,原来自行车丢了找不回来是因为甲乙丙丁。
——老司机告诉你,手机被盗之所以这样处理是出于一二三四的考虑。
——甲胎蛋白,异常凝血酶原,谷氨酰转肽酶,甲胎蛋白异质体,D二聚体,肺部小结节,毛刺状,分叶征,胸膜牵拉,8毫米,边界欠清晰,形态欠规则,混合实性成分,实质性占位,穿刺活检,借切片……
——《警惕!以下药物早就不该用了,国内的医生还在开》。
——《震惊!原来这么多年养娃套路都是错的》。
——《痛心!医生提醒家长,这样给娃吃药还不如不吃》。
——《求扩散!赶紧提醒爸妈扔掉冰箱里面的这几样东西》。
欢迎大家补充。
脑容量有限,承受不起那么多猜疑和焦虑。
世界上的“常识”多到了解不完。这不是个体能全部承受的。
希望“专业人士”不要把什么都推给“常识”。
开局一张图,剩下全靠猜?这个没法评价。
从软件的角度虽然我能想出两三种导致这个现象的原因,但非正式发布的产品出现任何问题都是常见现象。盲人摸象的评价没有必要。
跟11代没差别,这个肯定是违背常识的,要知道11代i9只有16线程,12代i9有24线程,24线程超越16线程并不需要多么高超的优化技巧。
调度优化的主要难题是当我们只需要少量线程运作的时候究竟把这个线程安排在哪个核心。
然而,对于全核心全线程同时计算的场景来说,反正都是全核心上场,根本不需要什么优化,谁来都是全核心工作。
如果这个软件能把所有核心用满的话,没道理性能不变。所以肯定有某个环节出了问题。正式版本再说吧。
为知友们补充更多信息:
学生校门口喝下11盒牛奶
网传视频显示,两名身穿蓝色校服的学生蹲在学校门口,一箱拆开的牛奶放在地上,他们拆掉吸管,将牛奶一盒盒喝掉,牛奶箱已空了一半。围观的路人纷纷劝说他们别再喝了,知情者称,事发于9月11日,涉事学校是四川达州渠县的达州外国语学校。
随后,“学生带牛奶入校被拒蹲校外喝半箱”登顶某社交平台热搜榜。有网友认为,学校有规章制度可以理解,但一刀切的方式并不合理;还有网友质疑,学校禁止学生外带食品是否与校内小卖部经营有关联。
官方简介显示,达州外国语学校,2006年6月创立,是所封闭式寄宿制学校。2016年9月13日,四川省教育厅正式批准达州外国语学校为“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涉事校长名下多家公司
官网显示,达州外国语学校现任校长向黎,生于1973年,中共党员。先后担任渠县酒类专卖局执法大队队长、渠县蔬菜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渠县长原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渠县砂石总场总经理,渠县东方外国语学校董事长。
政协渠县第九届、第十届委员、渠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现任四川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四川省陶行知研究会副秘书长、达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主席、达州市书法家协会常务理事、渠县流江书画院院长、渠县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渠县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主席、达州外国语学校党委书记、董事长、校长。
记者通过天眼查发现,向黎校长除了是达州外国语学校的法人代表外,其名下还有文旅集团、餐饮服务、乡村旅游、农业公司、酒厂以及砂石场等,共15家公司。
9月17日,记者多方尝试联系向黎校长未果,随后拨打该校多个固定电话,均无人接听。
教科局:没权限调查校长名下企业
9月17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渠县教科局,据政策法规股杨股长介绍,事发后,他们调取了该校的视频监控,走访了两名当事学生。达州外国语学校为保证学生食品安全,禁止外带食物进校园。
视频中的两名学生是初一新生,听路人说该校严谨学生带校外食品进入学校,学生担心牛奶被没收,于是在学校对面路边打开牛奶开始饮用。门卫发现围观现象就去劝阻,把剩余牛奶拿进保卫室,并通知家长把剩余牛奶带回去了。
渠县教科局已约谈涉事校长,校长表示立行立改,并责令学校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管理制度。
针对向黎校长名下的企业,杨股长表示目前并没有进行调查,“作为教科局没有权限。”向黎作为民间个人法人,他具备开办其他企业的权利。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目前并没有法律禁止民办企业校长经商,比如开办公司企业等,但是对于这起事件来说,即使学校内部有规定禁止学生外带食品,但是该做法简单粗暴,且容易造成学生心理阴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来源:猛犸新闻
我觉得鬼子有点自作多情了,人家泽连斯基讲话是给你们听的吗?在泽连斯基眼里,鬼子和黄皮猴子不见得有啥区别,怎么可能听得懂人话呢?就算听懂了,有什么资格感到不满吗?
所以总结起来,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你泽giegie和你拜爹爹在唠很重要的事情,你跟那裹什么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