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这些X事又以证据不明延宕处理?
各型企业在长久经营的基础上,必备:
1. 大公无私的内控制度。
2. 所有员工必签行事规范。
3. 人性摆中间,才符合大众利益,利润增长放两旁,直到一年至半载才归户或究责,以防拿快钱就闪人的掠食族。
谢谢邀请回答!
从几天前某里巴巴的“同X事业部”涉及刑事案件,高层“忽视?”"疏于治理?",实话实说:主席或CEO 出啥声明?全部是废话,人性不是这样子的。
遭主管和客户或朋友的"性侵?"是多么严重的指控,这必是在警示所有人于做事和为人上都应该彻底检讨(笔者以前听说过内地不容许用检讨这词?不能说的秘密?这么一來,还有啥是信得过的吗?挂个“貌似靠谱”的大公司品牌都如此?何况中小企的小打小闹?)。
回到前提问题中贿赂案件,前后十多年了,是上梁不正?有样学样?临时贪念?咋说?如果企业治理中,事业表现上,在在显示"极端不可救药"的恶劣人性,那财务报表上百分之千,甚至万倍的红利盈利就可以掩饰这“无尽黑洞”吗?
令人悲从中來……
结论是:好好沉思,那里是这压根恶劣人性的源头?人多口杂毫无意义。